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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9离别 ...

  •   29离别
      夏氏兄弟清晨离去,樊希在阳台上挥手为他们送行,一早就坚称受不了离别的场面,是
      绝不会当面告别的,她笑容勉强,心情跌到了底谷,回首时红了眼圈,高昂起头,不让眼泪流下。
      索忆给樊丁捎去了信件,告诉他发生的一切事情,那个温柔善良的男人终于可以回国了。
      夏日阳接过信时很诧异,不知道索忆居然和他的导师相识。将车子开出门外,停下,回头看着门口对他们挥手的索忆。浅紫色的衣裙,淡淡的笑容,似乎对于离别也是浅浅的,她总是这样,明明近在咫尺,为何又总像远在天涯。
      这段日子,只有他欲言又止,为暗恋着一个人,情不能自已吗?难道永远在错过中空空消耗着岁月,他升起一股前所未有的冲动,打开车门跳下了车子。
      “哥哥”夏日光纳闷的喊道,不知他要干什么?
      夏日阳大步走到索忆面前,热烈而深情地看着她,猛地抱住她,索忆难得的错愕住,想要挣脱。
      “别动,让我抱抱你。”他轻轻地说道。“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一直都在爱你,你知道吗?”在她耳边一鼓作气地说道,不管她接不接受。
      说完藏在心底许久许久的话,他又如来时一样迅捷的放开她,逃一般地回到车子里,拉着目瞪口呆的夏小弟风驰电掣而去。这是他最狼狈的一次告白,从倒视镜里看着呆在原地的索忆,越来越远。懦弱吗?胆小吗?甚至连等她回答的勇气都没有,不是的,是因为在乎,千倍万倍的在乎,才更怕听到拒绝,那意味着永远的失去。
      索忆回到卧室,四四方方的白色礼盒,扎着淡紫的缎带,静静地摆在桌上。打开礼盒,盒子里放着她试过的那件紫裙子,犹记得当时她穿着这件裙子走出试衣间时,他惊艳的表情。
      昨晚,夏日阳就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他在客厅里徘徊,几次停在她的门口想要敲门,迟疑着久久不曾落下。索忆知道她的一举一动,也知晓他的心事,他本就是一个活波开朗的年轻人,对于感情不加掩饰,从眼睛,从言辞,都在透漏着爱慕,这点连樊希都看出来了,否则那晚不会主动来找她说出那些话。
      夏日阳身上有许多樊丁的影子,善良、单纯,有浓郁的爱心,不同的是他更加幽默,爽朗,大方,拥有这个时代的新潮开放。对于爱情更加勇敢,爱便是爱了,不会顾及身份、地位、年龄等外在的因素,更不会压抑情感表达。他能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感情,足见他的在乎,在乎到违背了他的性情,整个人变得犹豫不决。
      她知道却不能接受,不想听他说出来,更不想改变现状,一种比情侣远些,比朋友近些,仿如亲人般的关系。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她现在不属于自己,她要保护樊希,所以她点起让人能熟睡的眠香,香气传到客厅,夏日阳不知不觉的在藤椅上睡熟了。
      重新将衣服放回盒子里,人妖之恋注定没有好结果,等待樊希的磨难刚刚起步,未来不知隐藏着多少危机?魔的恶爪已然侵入,神的脚步也会接踵而至,这个故事延续着过去,结束在未来,势必血腥屠杀,已有人的血做了开幕祭,未来天上、人间、魔蛇域又将卷入一场血雨腥风的杀戮中。
      她——索忆,在故事里注定是一个牺牲者,这是她早已预料并以决心选择的结果。
      索忆走到窗前,看着安静空旷的院子,没有了吉普车,没有了那一对欢快的夏氏兄弟,整个屋子突然显得孤寂又冷清了。
      “找啊找啊找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啊,行个礼”音乐一遍遍唱响,终于叫动了俯在圆桌上的身影。
      樊希迷茫的抬起头,半天才晓得那是她的手机,机械的找来找去,终于在被子里摸到手机。“喂!”有气无力地问道,几天了,她的思绪混乱,整个人似飘在半空,上不接天,下不挨地,虚渺渺的,云里来,雾里去。
      (“死樊希你藏到那儿去了?一直都不来看我,如果再不给你打电话,你是不是想人间蒸发啊”)电话彼端传来蓝菲带着哭腔的大吼。
      樊希被她一顿数落,渐渐接了些地气,清醒了些,想起最好的好朋友还住在医院里。“蓝菲对不起,我很难受所以没去医院”她有些哽咽,她真的真的很难受,心上像同时有一千只蚂蚁在爬,纷乱的很,却无处可诉,即使和最好的朋友蓝菲,也说不得。
      (“你生病了吗?”)蓝菲担心的问道。(“吃药了吗严不严重”)
      “嗯,没什么,还好,死不了的。”樊希苦笑,如果只是单纯生病就好了。
      (“你快点好吧,来看看我,我也不好受,现在我走到哪里,他们都对我指指点点,当我神经病呢!苦闷死我了”)蓝菲懊恼的抱怨道。(“最受不了的是就连我妈都让我别乱说话,小心把我当疯子送精神病院去,我真冤呢,比窦儿姐还冤啊!”)
      “窦儿姐?窦娥,你还有闲心涮古人,放心好了,谁进精神病院,也不会轮到你的。”樊希有点哭笑不得,“你妈妈是为你好,她怕你受伤害。”提到妈妈一个在于她多么陌生的词汇,而那个应被她称为妈妈的女人,也恍如千年万年中的一个传说。可是就是这个传说中的妈妈为她做了一切能做和不能做的牺牲,想到这里,心就一抽一抽的疼。
      “你的伤好多了吧?”想到蓝菲身受重伤,而这伤的源头,没人知道源于自己。
      (“腿越到晚上越疼,我好想换上了失眠症,一闭上眼睛就回到那可怕的傍晚,樊希你说世界上怎么真的会有那种东西”)
      樊希如刺在喉,说不出话来,是啊是啊为什么?发生的事情超出了控制,几天之间,她原本的世界天翻地覆,许多年的构架信仰被击得粉碎。科学学说,无神论者都离她远去,只因她自己就是怪物,手指抓住裤子死死的收紧,骨节都泛白了,感觉腿上的金斑又在火烧火燎的疼了。
      (“樊希,樊希你在听吗”)蓝菲在电话里叫她。
      “我我一会儿去看你。”想也不想的就说道,对她说不出的歉疚。
      (“那太好了,还是你最好,不像”)她欲言又止,(“我等你。”)
      “好。”放下电话,又恍惚了会儿。
      走到穿衣镜前,镜子里的她披头散发,年轻的脸苍白沮丧,整个人憔悴而颓废。拉开衣柜找衣服,一眼看见那件藏蓝色的衬衫,夜墨的衬衫,始终忘记还他了。想到夜墨,神思清醒了许多,心却狠狠的痛起来,几天来万千的镜头在脑中连续不断的重复再重复,其中居然很多都是夜墨,不得不承认他拨动了她心底最深的弦。无论再多的猜疑与差距,都抵不过人对爱情的渴望,她——心动了。
      拿出衬衫装到背包里,交给蓝菲吧,让她转交给他,再见无期,或许根本没有再见的必要,毕竟,人怪殊途,她苦笑。
      “你去哪里?”樊希刚走下楼就被索忆叫住。
      “去看蓝菲。”她头也不回的要出门。
      索忆拦住她,“你不能出去,现在外面很危险,他们随时会找上你。”
      “在这里就不危险吗?他们想来还是会来的。”樊希倔强的说道。
      “你不知道,这里有东西会保护我们。”索忆叹口气,“血咒在解咒的最末一年,咒祭的魔力开始减退,最容易被那些人探察到,而且他们已经出手,你的症状出现了,我怀疑有什么东西正在破除你身上的血咒,只是速度缓慢,即使如此,也等不到十八岁,你就会现出”
      “不要说了。”樊希捂住耳朵,不想听,想要逃掉这混乱了的命运。
      索忆以少见的强势拉下她的手,“不听,它就不存在吗?你要记住,无论我们是什么,我们都有权活着,谁也不能轻易取走我们的命。”看见她痛苦,索忆也不好受,但她不能在逃避,命运的魔爪已然张开,他们只能奋力应战。
      樊希眼中泪光盈盈,看着坚毅强悍的索忆,她温柔娴静的气质下拥有着顽强坚韧的精神,她要以强大的精神力量支撑起自己逐渐倒塌的天。
      樊希似乎感染了她的力量,冷静下来,憋回眼泪。“那我什么时候会变成”
      “也许几个月,也许随时,只要第一次现出蛇尾,以后就会随时现形。”索忆放开她,“所以你以后要尽量避开与人接触。”
      樊希不怒反笑了,“那我更应该去看看蓝菲,她是我的好朋友,也许以后再也看不见了。”
      “破解你身上血咒的人,我怀疑是靠近你的人,可是旅行家侦察了,他看不出异样,连一丝危险气息都没有。”
      “不可能,他们都是普通人,有迹可寻,若想害我,我不知死了多少次了。”不自觉的就想到夜墨他们,樊希心惊,下意识地为他们辩解,他们再出色也是有根源而来,若不是狄金烈和燕家是生意伙伴,彼此也不会相识,这些人都是有正常的社会关系。
      “你太天真了,人类在一切上都可以作假,何况是神通无边的妖魔鬼神。”索忆知道她现在什么都听不进去,认知的过程很多时候不是靠说教,而是必须去经历。
      樊希笑笑,“小姨你放心,这是人类的地盘,青天白日的,他们不敢乱来。”
      索忆见她执意要去,也不能强制阻拦,“那好吧,你等等。”她返身回房,很快拿来两个小瓶子给她。
      形似香水瓶,喷射状的造型,里面一个装着黑沙,一个装着白沙。“给我化妆品?”接过瓶子,她莫名其妙。
      “不是化妆品,这是护身沙,黑色的是忘忆眠,喷在敌人身上,顷刻使他陷入昏睡状态,并可造成短时失忆,忘记睡前发生的事;白色是星移闪,可以喷到自己身上,也可以喷到别人身上,喷出时要高度集中精神默念要去的地方,就可以使人瞬间移形换位。”
      樊希仔细看着瓶子里的沙,不时的闪着星光,璀璨夺目甚为漂亮。“小姨你发明的吗?如果申请专利,批量生产,一定买过法国香水,成为全世界最畅销的产品。”她苦着脸调侃道。
      索忆微笑道:“你当这是白菜萝卜,那么容易制吗?我数百年潜心炼药术和医学,才只小有成就。这种护身沙不知耗费了几千种罕有的奇花异草,才只得来一点点,如果指靠它来养活我们,饿死几千回了。何况要是碰见法术高超的对手,或许就会不灵光,事无完备,凑和着用吧!”
      “唉!妖怪也难为啊!要工作,要吃饭。”
      “你当妖怪喝西北风吗?”
      “妖怪不都是吃肉食人的吗?”
      “别侮辱我们的妖品,妖怪也是有品格的。”
      两个人你一搭我一语开起玩笑,笑容泛着苦涩,眼中闪着泪影。

      樊希刚走到医院门口,就听到病房里喧沸的吵嚷声。
      “来来,我在你的石膏上留名签个字。”是多目的声音。
      “停,我都是重伤员了,你还欺负我,燕杰你帮我修理他。”蓝菲恼怒的娇嗔。
      燕杰咯咯的笑声穿透病房,飘荡在医院走廊里,“好了好了,蓝菲挺好的了,胳膊还是胳膊,腿还是腿,你该高兴了,什么都没缺。”她的声音似跳着欢快的音符。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沙迹的声音。
      “山风你们是不是上演鸳鸯蝴蝶派啊,连受伤都会相差无几。”燕杰调侃道。
      “这要怪他开车的技术太烂,受点小伤算是轻的了。”多目揭山风的短,“比起他撞断八根骨头那次,不值一提了。”
      “多目,不损人你会死吗?比女人还啰嗦。”山风似乎塞了什么东西到多目嘴里,多目呜呜了几声。
      是他们!夜墨他也来了吗?樊希心底里升起雀跃的惊喜,继而又被挥之不去的忧伤冲淡,现在见与不见都不能改变最终分别的结局。踌躇着,伸向房门的手,迟迟没有握上门首,这时房门忽然毫无预兆的被人推开,她惊慌下,退后一步,再抬头,夜墨——修风朗月般的夜墨正站在门口。他们近在咫尺,乍然相见,眼与眼的对望中,从讶然失色到未及隐藏的滚滚而至的浓情,其实有时候一种情感,虽然没有过山盟海誓,生死契阔,却已一眼万年。
      “樊希。”夜墨轻轻的叫出她的名字,仿若一声温柔的呢喃。
      “樊希,是樊希来了吗?”蓝菲的大声叫嚷似一声春雷,立时击散了弥漫在两人间的绮丽情丝。
      “哦,是我。”樊希尴尬的移开目光,神情微微慌张,一时不知所措。
      “屋子里有些闷,开门放放空气。”夜墨似解释又似自语的说道。
      夜墨侧身闪开路,樊希从他身边走过,又闻到他身上那缕淡淡的青草香。屋子里的人都看向她,山风倚窗而立,脸上贴着两条创可贴,一条手腕绑着厚厚的纱布,神情依然洒意而不羁。夺目站在他身旁,正拿下塞住嘴巴的苹果,霞彩飞侧身立在他身旁,慵懒讥笑的瞧着他,三个人虽很随意地站在那里,却唯美的仿若杂志平面。燕杰坐在床边满脸笑意,看见她进来笑容一僵,自从上次在夜墨家中看见她和夜墨无形中的亲密,嫉妒与提防便暗暗在燕杰的心里埋下怀疑的种子。
      沙迹和铁刺站在床尾,似乎想研究一下蓝非打着石膏的腿,蓝菲看见樊希进来,高兴的喊道:“樊希你来得正好,这两个家伙把我的伤当做笑话,该不该修理他们?”
      樊希闻言笑笑,“该,很该,不过要等到你这个修理师傅先把自己修好了,才能去修别人,是不是,快点好吧!”
      蓝菲翻翻白眼,悲叹道:“唉!我蓝菲真是交友不慎,一群损友啊!”
      樊希忽然想到他们前几天干什么去了?这些神秘又迷人的朋友,就像难解的谜底,费人猜量。“你们前几天集体失踪吗?一个也找不到。”
      “这你要问他。”多目咬了口苹果,眼睛看向她身后的夜墨。
      “大哥看我们太闲,说我们是玩物丧志,游手好闲,抓我们去工地实践学习了整整一周。夜墨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樊希说道。
      “最过分的是连手机都要没收,切断一切对外联系,简直是在坐牢,中国典型的大家长制作风,不尊重人权。”多目举拳愤愤的说道。
      “说得好。”山风拍拍手,看向沙迹和铁刺,他们赞同的点点头,和他一起鼓掌,“你当时怎么不抗议去?”
      “我”一想到狄金烈冷冽的目光,他就一哆嗦,缩缩头。
      大家聊起来,樊希才知晓,蓝非出事那晚,山风开车回去撞在树上,自己受伤不算,更糟糕的是撞烂了狄金烈的爱车,狄金烈盛怒之下,把他们都遣送到工地服劳役去了。
      “喜欢你不自量力,背我背到没力气”燕杰的电话突然响起,她看了下走到病房外去接电话,一会回来,脸色有些沮丧,告诉大家她有事必须先走了,说话时一直看着夜墨,很希望他能送她,有很多话她不说不快。不过她失望了,夜墨毫无表示,似对她眼中的邀请毫无所觉。
      燕杰走后,众人有意把空间留给山风和蓝菲,都推说有事要离开,樊希本打算和蓝菲说很多话的,但见多目挤眉弄眼对她使眼色,而蓝菲此时眼中也只剩下山风,她在不识相也不能等着做二百五的大灯泡,于是和其他人一起离开。
      走出医院,他们邀请她去吃晚餐,才发觉时间过得飞一般快,从家里出来时还不到下午两点,现在时间到快过去三个小时了。她谨记索忆的叮嘱,早些回家,婉言谢绝他们的邀请,夜墨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默默地看着她,她却近乡情怯,有意避开他的目光。
      樊希看着他们坐上出租车离去,僵硬的笑脸一下子垮下来,落寞的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人生因为相聚才有别离!樊希你其实是个胆小鬼,也许这是最后一次见面,你连看看他的勇气都没有!
      她低着头,默默向南北路走去,瘦小的身形在人群的洪流里飘浮,孤单柔弱中带着心事满怀的忧伤。
      南北路,繁华依旧,自从和夜墨那晚在这里走过,每次路过就不由会想起他,想起那晚的每一个片段。奇怪,记性不好的她,偏偏对那晚他们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都记得清清楚楚。许是那晚的路灯太美丽,那晚的情景太浪漫,唯美的如同每一个少女心底里都会藏有的梦境。
      不知不觉走到那面蓝天、少女、冰淇淋的大广告牌前,她驻足观看,天还是那么蓝,女孩的笑容永远都是一样的灿烂。看着,咦!女孩手里的冰淇淋怎么变了颜色?原本红黄二合一的颜色,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黑色?
      换广告牌了么?樊希贴近仔细看看,难道眼睛又不好使了吗?‘二合一,好美味’的标题没错呀!
      “想吃冰淇淋?我请你好吗?”突起的声音,吓了她一跳。
      猛回头,夜墨居然站在身后,错愕间思绪百转千回,愣在当场,“你不是走了吗?”半响才诧异道。
      “我不饿,想早点回家,就中途下车了,好巧,在这里又碰上你,不如一起回去吧。”牵强的理由,他却说得理所当然。
      两人互视而笑,樊希转头,又看向广告牌,“怎么会变成黑色?奇怪!”伸手摸摸牌子表面,证明不是从外面涂上的,而是从里面变了颜色。
      “既然合二为一,最终只能是一种颜色,不是白便是黑,因为这样更好吃。”夜墨看着黑色冰淇淋说道。
      他的话说得让人摸不着头脑,不过按色彩来说红黄是合不成黑色的,而且任两种颜色合成,出来的颜色会是各种各样,不可能是单一的黑白二色,所以他的话不通,很不通。
      樊希不想在讨论黑冰欺凌,看看手机上的时间,“不早了,快去赶公车吧。”不再说话,和夜墨相偕走向前面的站点。
      一路在树影下默默穿过,街景车流一如往昔,只是不见了卖棉花糖的中年人。樊希心情低落,偶尔从眼角偷偷看下夜墨,他们在这条路上走近,如今终也在这条路上拉开各自远去的序幕吧!
      两个人走到站点时,街灯倏然亮起,天还没黑下来,灯光有些暗淡,所以虽是刚刚亮起,却未免生起灯光阑珊的错觉。立在灯影里的人可是那恍然回首中的等待,或更是曲终人散时的一幕别离。
      樊希恍惚迷惘的看着夜墨,神思莫属。
      “车来了。”公车入站,夜墨自然的握住她的手,拉着她匆匆的挤上车。他的手玉质般微凉光滑,但有力。
      车上没有空座,他们比肩站在过道里。她想缩回手,他却握的更紧,彼此没有对望,不容忽视的小动作已然传达一种情意。
      樊希看着窗外,脸微微泛红,上次他在车外送她却是初相熟,此次携手同车而行,已是该说再见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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