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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4章 ...

  •   四
      一个暑假,就这么熬过去了。从小到大,每个假期都是快乐,可真该死,今年的暑假,对我来说居然是煎熬。我发了疯一样想赶紧离开这里,去过我的新的生活。
      我想离开。初三的时候,尚且可以用忙碌的学业堵塞自己通往那段记忆的神经。可是暑假里闲得发慌,然后就是盘旋在脑海中摆脱不去的回忆。这些天也不知道为什么狗狗不再找我出去玩了,每天都和来缠着他的文澜出去玩或者和他那帮很久不见的哥们儿出去鬼混。当初买房子的时候,我家和他家是买对楼的,都是顶楼的楼中楼。他的父母在晋江做生意,都没有心思管他。我看得到他每天中午出门,凌晨三点回家。我担心他,却怕作出什么让他误会的事情。
      我只能每天躲在卧室里能做的只剩下胡思乱想。胡思乱想,过了一夜又一夜,好久不做的噩梦又肆无忌惮地席卷回来了。凌晨两三点,梦中惊坐起,守着台灯一直到天亮。狗啊,你知道么,我很难过,仿佛这个世界所有的灰暗都在那些夜晚向我席卷而来,铺天盖地,连躲的地方都没有。我一个人独单地坐在黑暗中,束手无措……
      我说过我其实不是一个好孩子。
      我的家族独自盘踞着一个村庄,叫做许村。许村里区中心不远,但毕竟是农村,我常常和狗狗回去这个被我们称为老家的地方。许村和邻村的内厝因为一块即将开发的土地成了死对头。两村的年轻人经常会因为口角不合,借此拉起一帮村里游手好闲的人干架。而最疼我的堂哥就是许村这帮年轻人的头头。换句话说,相当于帮派老大。堂哥其实不是我们许家人,他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大伯当年被爷爷捡回家抚养,因此就跟了姓许。我的大伯和大伯母因为操劳很早的时候就相继过世了,堂哥没有父母的管教加上本身就很够意气非常能打架,在18岁的时候就成了村中一霸。可是不管他怎么“坏”,他都非常疼爱纵容我。就像所有故事中的那样,我的父母不愿意让我更多的和他接触,而他总是想法设法地去照顾我。
      初中一年级的时候,高中部一个太小妹来我们班里要耍铞打人,被我带领全班同学赶了出去。此人当时扬言要让我死得很惨,把我下坏了。可是三天后她却当着广大人民群众的面给我鞠躬道歉。我后来才知道,我的堂哥让人给她放刁了一下,她从此就乖得不得了。
      初中二年级的时候,班里三个不知死活的小女生因为爱慕狗狗,受不了狗狗跟我每天形影不离,因爱生妒由妒生恨,连续一个礼拜扎破我的自行车轮胎,害得我每天放学只能让狗狗载着回家。记得在一片英语文章里看到过这样一句话:“young girls are often be cruel to each other。”现在想想果然如此。不过后来这三个女生的车子居然被人用蛮力对折,放到了车棚子上。不用说,这也是我的那个宝贝堂哥所做的。
      于是我在学校里居然就莫名奇妙的成为了那种黑白两道都混得开的人。有在社会上混得那些所谓的混混们都知道许景琦背后一个“大哥级”的人物。我也乐得没有人找我麻烦,每天拉着狗狗和堂哥手下那群小弟打得火热,小疤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的,而狗狗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成为校园里的黑色势力的。
      坦白地说,其实这些所谓的坏小子并不是十恶不赦的坏蛋。他们只是跟同龄人活得不大一样而已。这个世界上没有天生的恶徒,有的更多的是迷路的小孩。这群校园里的小混混其实就是些走错路了的小孩,在这所重点中学里,他们承受更多的是压抑。也因为压抑抗争,他们变得比所谓的好学生更有血有肉,更珍惜感情,更懂得朋友和情谊。有时候,我更愿意和他们打交道。因为安心,因为自在,还因为坦然。
      我一直以为这种无法无天的日子会这样一直下去,而如果生活能这样下去,也未尝不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可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如此一帆风顺的。
      初三年那个元旦,学校放假了。我在家里没事干,拉着小疤和狗狗陪我溜去内厝吃那里最出名的小吃——大肠血。大肠血是厦门的一种非常好吃的东西,把猪血灌进大肠煮熟了,然后把它切成片,放进密制的高汤再煮。最后往汤里放点芫荽菜,再加点胡椒粉,那味道可就是非常好了。大肠血小吃店厦门到处都是,可是最好吃的当数内厝的那家,不少人都从岛内千里迢迢地跑来吃呢。偏巧那天我嘴馋了,也不顾得堂哥多次警告我少去内厝,不知死活地拉着他们俩跟我去解馋。
      我们是吃得很高兴的,可是那天偏巧碰到了小疤的死对头内厝的阿兴。小疤和阿兴自小就矛盾特别多,从大班起就曾经为了一块烤地瓜大打出手。他们是天生的冤家。今天在他的地盘撞在他的手上,我们真的很倒霉。阿兴一直用很脏很脏的脏话挑衅,还对我动手动脚。我哪里有被人这么欺负过,脾气上来,狠狠地推了阿兴一下,他不防备打了个趔缺,差点倒在地上。很自然,狗狗小疤就和阿兴一帮人扭斗起来了。
      强龙不压地头蛇,阿兴他们早就出学校进社会了,摸爬滚打那么多年已经成了又毒又狠的地头蛇,而我们一帮人平常就是在学校里晃悠,蚯蚓都算不上谈什么龙啊。很快的,我们就处在下风了只有挨打的份。
      “跑!”小疤打不赢他们就拉着我们俩,死命的逃。而他们倒也明白穷寇莫追的道理,并不追赶。
      到了村口的时候,小疤要我和狗狗不要理会发生什么事,然后就掏出手机,开始愤愤不平地招呼兄弟们。我知道一场械斗要开始了。我只是愣愣地任由狗狗把我带到一个安全的角落,然后拉着他不让他离开我。我竟然没有意识到“你们自己千万要小心。”这句话是小疤这辈子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我看见那些平常对我温和微笑的熟识或者不熟的男孩子握着明晃晃的马刀或者长长的钢棍在我堂哥的带领下气势汹汹地从我的村庄走来。他们都还很年轻,皮肤光洁,一脸的英气。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两个姓氏间有史以来最壮观的械斗已经因为我的嘴馋拉开了序幕。
      内厝的人很快也聚集了二十多个小伙子,群架在我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竟已经开始了。我熟悉或者不熟悉的人扭打在一起。不时地,我能看到刀锋划过肌肉或者铁棍砸在身上的惨烈场面。不断的有人倒下又有人站起来,我看到那些马刀的锋刃上沾着血,在阳光下折射出诡异而刺眼的光。除了血,还是血,满眼的红,触目惊心。若干年后的今天,当我回想起那一亩,仍会不由自主地颤栗。
      后来具体发生了什么,我不得而知。我记得后来狗狗用手遮着我的眼睛,拉着我转过身,然后向家里狂奔而去。我茫然地跟着他奔跑,脑袋里的一切都封冻住了,丧失了思考的能力。那群人打着他们的架,我们跑我们的路,没有人回去关注我们两个小屁孩。我任由狗狗把我带回家,然后只是呆呆的坐着握着他的手不放。我很惊恐。一个梦轻而易举地被一个现实揉碎。原来我在学校里的呼风唤雨其实只是一个小孩子幼稚地过家家而已。和那些真正的“歹仔”比起来,一切真的不算什么。这才是真正的“打打杀杀”。
      再后来,我才知道我那一顿“大肠血”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小疤和阿兴在那场混战中挨了好几刀,一个当场死了,一个失血过多抢救了一个晚上最后还是走了。至于那种手臂被铁棍打断,身上被刀锋划好几道口子的人也不少。我的堂哥聚众斗殴被判了六年蹲监狱去了。我整整两个月每晚都会在小疤血淋淋地面庞前惊醒,然后捂着跳得乱快的心脏,擦去眼角的眼泪,安抚自己。
      小疤小时候父亲死了母亲跟人跑了,他出殡的时候冷冷清清,几个家族的长辈除了叹息就是在争论要不要让这个家族的不肖子进入祖祠。我失去了一个够意气的朋友,狗狗没了一个形影不离的好兄弟。狗狗痛哭一场之后,大病了一场,从此也很少回去许村老家了,他和那群村里的“歹仔”断绝了联系。堂哥被推上呼啸着警鸣的警车时,阿兴的母亲死命地扯着他的衣服,咬牙切齿地诅咒着我们一家人不得好死。
      狗狗也曾经被带回去作笔录,所有人都约好不提我一个字,于是我侥幸地避免和警察去接触。但也因为这件事,狗狗被学校警告处分了。
      我的初中生活就这么从阳光明媚被莫名其妙地卷入一辈子可能也化不开的阴霾。我总是在自责,也平生第一次感受到生命的珍贵,平静的难得。我没有看小疤最后一面,因为狗狗的执意阻拦,他只告诉我四个字——“惨不忍睹”,便断绝了我去看最后一面的勇气。我忘不了阿兴可怜的母亲那张声泪俱下的脸,这个世界上在也没有比白发人送黑发人更大的悲哀,不管阿兴是一个怎样的人生命的意义依旧是不可否定的。我还忘不了的堂哥那个颓唐的背影和无力的双手,他身上缠绕的那条青龙好像也隐隐地在叹息。我像那些三流暴力小说的女主角一样,还没有准备好,就被卷入一场残酷的争斗中。本该单纯的生活以一种我未曾意料到的方式变得复杂。
      时至今日,我坐在大洋彼岸的阳光下,回忆这段往事时,仍然心有余悸。有时我会想,如果当初我也被带去警局,我也被处分,我也从此糜烂下去,我的人生又会如何呢?
      只是生命没有如果。生命中存在更多的是机会成本:得到一样东西必然要放弃另一样。揣测不可成为现实的那条人生道路,对我而言其实已经毫无意义了。况且,我现在正在走的路应该是最适合我的吧。
      我的这个暑假,就在胡思乱想的煎熬下慢慢地消磨。台风的肆虐甚至于让我本可以用来遗忘的军训都被pass掉了。
      八月的最后一天,我背着书包,拉着行李包和扬扬并肩站在英岚门口,抬头仰望我的高中,我深深地舒了一口气,心理默默说:“让过去的过去,让现在被好好享受吧。”
      今天是寄宿生报道的日子,家不在岛内的学生都三三两两的来了。英岚原本是一个只招收走读生的学校,学校里并没有设置宿舍。由于今年首次招收走读生,因此当然要先解决一下住校的问题了。这个问题我在填报志愿前参观英岚校园时就已经搞清楚了。高一上学期,学校的新宿舍楼还没有完工,因此学校在校外租了一些房子给男生当宿舍。而考虑到女生的安全问题,学校决定把校内闲置的教工宿舍给我们凑合着住。杜自新今天载我和扬扬来报道,特地赶了个早,力求能占到地理位置较好的床位。
      “大山羊,我们终于来到这里拉。哈哈哈哈。”我张开双臂,很夸张的大笑。闭上眼睛,深呼吸。这里比十中离海更近了,空气里都弥漫着海洋的味道,润润的咸咸的。嗬嗬,真好,一切都很轻松。
      “大小姐,我们终于来到这里啦。哈哈哈啊。”他居然敢学我说话。我回过头死命瞪着他,期待他心里发毛然后投降。可是他又板起一付迟钝样子,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现。我无奈的冲他投去我手中那团擦汗的面巾纸,偏偏纸团很不配合的悠哉悠哉的自觉地落在他手中,他毫不客气地把纸团丢回来给我。偏偏我一向动作比较迟缓,很不幸被命中了,还很准确地砸在我的鼻梁上,挂在了我深蓝色的钛金眼镜框上。我气极,放下手中的东西追着他跑。
      “死山羊,你敢跑。”
      “废话,不跑的话,我岂不是死翘翘啊。”
      “你给我站住!”
      “我站不住,嘿嘿。”
      我们一前一后的跑着,杜扬扬显然是吃定我了,故意一会儿快一会儿慢地逗我。哎,一只优秀的猫抓老鼠时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真想知道他最近到底服用了哪一种兴奋剂,居然天天那么兴奋。怎么说呢,有些像出笼的鸟。鸟就鸟吧,开心的杜扬扬显然比以前那个沉默的杜扬扬更有吸引力。再说了,我希望他快乐。
      我终于跑不动了,弯下腰双手按着膝盖,气喘吁吁地宣布:“我跑不动了,不晚了。”
      他也满头大汗,很得意地俯视我:“知道不,山羊跑起来也是很快的。”
      “诶,你怎么也来了。”他抬起眼皮,看见我身后站着的美姝。
      “嘿,许你们今天来报道,就不准我也来报到么?”美姝笑着反问。
      我转过身,看见穿得很清凉的她:“你是人是鬼啊?无声无息地突然出现在后面。”
      “谁说我是突然啊?我到这都好一会儿了,大概是你俩打情骂俏地太投入了,根本就无视我的存在嘛。”美姝很理直气壮得反驳,“再说了,我这些行李狠狠地往地上一放,根本就不可能无声无息啊。嘿嘿。”
      杜扬扬本来就有点发红的脸红得更厉害了。我心虚地说:“我们哪里有,哪里有打情骂俏啊。”
      “哪里没有。你看看,今天是寄宿生报道的日子,这么多人来,你们都看不见!”
      我赶紧像做贼一样左右看了一下,果然,今天来的人还真不少,都是这个该死的扩招惹的祸,不然不会有这么多人!天,我刚才居然没有发现到这些提着行李来报到的学生,他们有些人以后会成为我的同学,有些人会成为我的朋友,但愿今天这么糗的一幕不要被他们记住。
      “嗯,你也来报到啊。”这不是废话吗,杜扬扬这话题转移的也太没有水平了吧。哎,这智商再高的男生到了美女面前,也会短路的。
      美姝冲他一笑:“是啊,和你们一样。你父母呢?”
      “我爸开车送我和小琦过来的,他在外面找车位泊车,我们俩就先进来了。”
      “噢,原来如此。我自己一个人过来。”
      “公车?”
      “是公车。我爸要送,我不让。”
      “天,好独立的女生哦。”
      “没有啦,我只是想他也挺忙,再说都大了,自己出来读书也是应该学会自己照顾自己的嘛。”
      “是啊,你这样很好。”
      “嗯,谢谢夸奖。”
      “怎么样,最近过得不错吧。”
      “马马虎虎啦,反正就是这样了。还是那天你们来找我比较好玩。尤其是……”
      “尤其是什么?”
      “那天晚上打篮球啊。没想到你篮球打得那么好。赞。”
      “哦,呵呵。”
      “改天再教我吧。”
      “那个……有机会说吧。”
      我发现我是一个多余的人,我跟在他们两个人的身后,跟着他们顺着楼梯往上爬,只有听他们说话的分。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们成为好朋友的速度真快,连我也望尘莫及。美姝的动作还真的很快啊。要不是我的旅行袋还让扬扬提着,我真想绕开他们,像一个陌生人一样走自己的路。

      杜扬扬日记之一:
      2003年8月31号 星期日 雨过天晴
      终于安顿好了。
      我来到了我的新的学校。英岚没有让我失望,虽然它远远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大,但百年老校的历史让它散发着独特的韵味。如果说英岚是一个有着悠久家族历史的贵族,那么十中或许只能算作一个暴发户。十中那么大,什么都是新的,却唯独缺乏底蕴。或许这就是十中那么“乱”的原因吧。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热爱的学习的人。我那么努力,一半是因为父亲对我的期望实在太高了。另一半是为了什么呢,兴许是自由吧。冥冥之中,好像有一个声音在告诉我,好好读书,离开家,离开十中,去一个新的环境,去享受自由。景琦曾经问过我,为什么我看起来对一切都那么淡然,我只说了四个字“顺其自然”噢。可是,我其实一点也不喜欢顺其自然,我总是在努力,只是你们看不见而已。离开那个压抑的家,是我前进的动力。
      我很庆幸,英岚还没有像其他重点学校一样实行初中部高中部分离,否则去了那个崭新的校区,无疑又回到了十中那样的环境中。其实我讨厌十中,虽然那里有阿珏有小乐那样的朋友,可是我想我还是更向往一种沉静的气氛吧。
      这些日子我很开心,我第一次知道自己原来也可以笑得那么无所顾忌。轻松的滋味原来如是。
      晚上忙碌了一夜,铺床叠被,整理物品,长这么大第一次离开家,以后什么都要自己来了。呵呵。
      景琦有时候真的很好玩,脾气那么大的大小姐,原来也有拿人无可奈何的时候。我想我是有一点点喜欢欺负她吧。下午在校门口,逗她玩的时候,她的那个好朋友美姝居然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了,这样的女生太可怕了。可是,我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我不停的和她说话,任由小琦跟在我们身后爬过111级的阶梯,登上位于山顶的教学楼的脚下。当我转过身,看见她微笑地接过我递给她的旅行袋时轻描淡写的说“回头见时”,我居然会有一点点失望。我以为她会不开心,或许说,我希望她会不开心。
      哎,算了。
      分班结果出来了,我没有和美姝一个班,让我深深地吁了口气,毕竟这个女生对于,实在不是好惹的。至于景琦,她们告诉我她在哪个班,真是的。改天碰到她再说吧。
      好迟了。睡觉去。

  •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一段红色可怕的记忆
    和那一段重新开始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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