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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

  •   三
      十号那天发生的事情,谁也没有再提起过。我们更愿意保持沉默。因为这件事,对所有置身其中的人来说,都会是伤害。是伤口,就应该让他结疤复原。在伤疤形成的过程中,如果生生揭开,那会更疼的,还会留下更深刻的痕迹。
      我愿意它淡掉,狗狗也罢,震源也罢,过去了的事情,最好是让他们被更多的记忆掩埋,安静的沉寂在最深处,能不打开,就不要打开了。
      美姝又打电话邀请我去她家,我问她能不能带上别人。
      “带家属阿?”她问。
      “怎么可能!就是一个以后会一起去英岚的同学。大家见见面,认识一下,以后也好互相照应。”我辩解。
      “好的,那没问题。那……我要不要叫崽崽一块过来呢。”
      我沉吟了一下:“好。让她来吧。我其实一直想向她道歉的。”
      “好的。”
      挂了电话,我拨通了扬扬家的号码。几声“嘟嘟”之后,是一个中年妇女接的电话:“喂,找谁?”标准的厦门话,一听我就知道是杜扬扬的妈妈——杜自新那个只有小学文化的糟糠之妻。这是一个很难纠缠的女人,每次打电话去她家,她都要说一堆含有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关键词的疑问句,查户口的民警还厉害。很多时候,我怀疑她是不是真的只有小学文化。我有点头大。
      “喂,阿姨您好。我是景琦,我找杜扬扬有点事。”我硬着头皮,斯斯文文地回答。
      这次好像特别好搞定,她居然没有像以前一样对我问七问八,而是很直接的放下电话,大声喊道:“扬扬,电话。”我听到她的脚步声啪嗒啪嗒地越来越远,吁了口气。
      “景琦?”
      “对啦,是我啦。”
      “找我什么事啊,我在睡觉呢!”果然是一付还没睡醒的样子。
      我嘿嘿笑了一下:“我就知道你这只死山羊肯定还在睡懒觉,天知道要是世界上的羊都跟你一样,那羊肉肯定会肥肥的粉好吃。”
      “去你的,有话快说。”
      “好吧。有鉴于你最近睡觉太多,运动太少;在家太多,出门太少,本小姐决定牵着你这只山羊出去串串门,到处溜溜,感受一下夏日的阳光。”
      “切,不要,我睡觉。这么热的天出去走还不掉层皮啊。再说了,你大小姐不是说过,在炎热的夏天,把空调开到最低,躺在床上,盖着厚厚的棉被看电视是人世间最伟大的享受么?我正在进行呢!”他拒绝得倒是挺干脆。
      我做龇牙咧嘴状:“你敢不去给我试看看,小心我拔了你的山羊毛。”
      “怕怕。”这家伙装起可怜来,“那……我有什么好处没?”该死,还跟我讨价还价。
      “给你一个载着我出游的机会。”我觉得自己就是一笑里藏刀的奸臣。
      “不会吧?!”
      “没办法,我的自行车被偷了。大不了晚上让你多见两个美女,吃吃美女亲手做的菜。不错吧?”
      美女的诱惑果然巨大,杜扬扬居然就这么爽快地答应了,我很有些哭笑不得。他也没车,说要去借了一辆自行车来我家载我。其实,班里像狗狗乐乐那样的男生早就不骑自行车啦,要么骑着太子那样的机车在区里吹着口哨横冲直撞,要么开始学开车。依照扬扬的家境,应该是属于开车的那种人。可是杜自新却对杨扬管教得很严,不仅零用钱有限制,更不让他碰烟酒机车。比起我来,或许扬扬更像一个来自书香门第的孩子。
      下午的两点左右,扬扬骑着一辆山地车来到我家楼下,扯着嗓子喊:“许景琦,下来!”我早就准备好了,穿好运动鞋,提起运动背包,戴上棒球帽,蹬蹬就冲到了门口,没让他喊第二声。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轻松的扬扬。他笑得真得很灿烂,或许八月份南国的阳光,在他笑容下都显得黯然失色。今天的扬扬全身都是白色的。白的篮球背心,白的篮球裤,白的篮球鞋。我一下都被他的沉默所吸引,却不曾更多的注意到他其实很男人的一张脸。
      “晚上我带你去打篮球好不好?我记得以前上体育课的时候,我答应过你的。”
      “好。”我想也不想就答应了。只要你说的,什么都好啊。
      他的车没有后架也没有篮子。
      “我坐哪儿?”我有点疑惑地望着他。
      他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脸竟然红了起来:“这个,你就坐横杆吧?”
      “啊?”我脱口而出。那是一个很暧昧的位子。
      “没事的,我都不介意,你也别介意了嘛。我们都那么熟了是吧?再说了,我也实在是借不到好点的车子嘛,你大小姐就将就将就啊。”他用一种近乎恳求的语气和我说话。
      我不自觉地笑了,把书包递给他,他随手接过来背在自己肩上。我笑了,虽然我的很运动,可是那个包包毕竟是女式的运动背包啊。他一个1米83的大男生背着,肯定会……
      肯定会让人误会吧。可是我怕误会么?其实是不怕的吧。从一开始,让他和我一起去美姝家,我就在自导自演一场容易被人误会的话剧而已。我不仅不怕被人误会,甚至还是很期待的吧。这,就是我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想法吗?
      “我们去哪儿?”
      我坐在山地车的横杆上,像窝在他的怀里。抬起眼皮,可以看见他的脸,菱角分明的一张脸。微微向上扬的眉毛,单眼皮的眼睛,挺拔的鼻子,薄薄的嘴唇,右脸颊那道浅得几乎看不见的伤痕。
      看得太投入了,他的问话让我一惊:“啊?”
      “呵呵,傻样。”他垂下眼皮,带着笑意看了我一眼:“我问,我们去哪儿?!没想到你许大小姐神游物外的功夫和你的功课一样出彩。”
      “切。哈哈。是又怎样。你有意见吗?”真是的,我怎么一直没有发现自己其实也挺好色的呢。
      他撇了撇嘴:“我怎么敢!!!可是要到十字路口了,你总的告诉我走么走吧。”
      “我们先去挑个西瓜吧,然后往邮电纵横的小区去。我带你去见两个美女,其中一个是也考上英岚了,我想大家互相认识一下,以后也可以互相照应。”
      “你倒是挺有远见的嘛。”
      “当然。”
      “前面有个西瓜摊子,看看去。”我还没有发表一下我的意见,扬扬就自顾自的停下了车。我扶着他的手从单车上跳了下来,然后走向西瓜摊。他的手还是那么大,就像当初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他向我炫耀他的手比我大,我们手贴手做比较时那样。温厚。
      我走到瓜摊前,摸摸这个瞧瞧那个,一付很老到的样子。我记得我的妈妈说过,挑西瓜时要敲敲西瓜。声音清脆的必然比较生涩,声音浑浊的肯定是熟瓜,肯定甜。我挑了一个声音有够浑浊的西瓜,洋洋得意地朝杜扬扬晃了晃,言下之意:这个瓜肯定甜。
      我们继续前进。
      “小样,看不出来你这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还有那么两把刷子。居然会挑西瓜!”我真不知道他这是表扬我呢,还是挖苦我。
      “废话,你以为我像你这个五谷不分的大少爷一样,什么都不会哦。”我从来不会甘心在口舌之争上做出让步,“你不知道得还多着呢。”
      “就你那样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他还挺不屑。我不说话了,我总不能告诉他我曾经是一个在学校扮演有点小小叛逆的乖小孩在学校外仗着堂哥的帮派背景横行的坏小孩吧。我不能告诉他我差点和他的兄弟走到一起,告诉他其实我很喜欢他吧。
      我们都不说话了。其实,我也不想说话。我很享受今天这一刻。或许过了今天,我再也不会有机会像现在这样安安静静的缩在他的臂弯里,呼吸着混着他的气息的空气感受着夹杂着他的体温的温度了。我无数次在台灯下握着笔发呆,就是在幻想着能有这么一天。云淡风轻,就这样静静的坐着,知道他在我的身边,知道他和我一起分享着一刻。车子就这样不知疲倦地走着,路边掠过人和树只是用来装点我的这一刻,谁和谁怎样都与我无关,我只要我的幸福。如果能一辈子这样就好。不休不眠地。无声胜有声。如果时间就此定格,光阴就此凝脂,幸福就此永恒,那么让我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都会很坚定地说“我愿意。”
      于是,我忽略了一双偶然看见这一幕的熟悉的眼睛,还有一颗会被我剜出血的心。
      “在哪儿啊。你同学家。”扬扬浑厚的声音把我从臆想中拉回现实。
      “噢,别墅三区。c幢。”
      “你哦,又发呆了。”
      “嘻嘻,像我这么有个性的人,必然要有一些有个性的嗜好嘛。比如说……”“比如说发呆。”他边锁车边很配合地接过我的话头。
      “宾果!答对了。果然是我一手调教出的有智慧的山羊。”
      “哼哼。”他锁好车,和我一同向美姝家走去。
      “你不要小看发呆。伟大的思想伟大的发现都是源自于发呆的。所谓思考,就是发呆,改天如果我发呆发出了什么万有引力定律啦,或者成为某一位雕塑名家手下的又一尊沉思者啊,你就等着我出名吧……”我还在一旁比手画脚喋喋不休说得兴高采烈的时候,眼前的门径自打开,美姝和崽崽两大美女就这样站在我的眼前,生生把我的话给堵了回去。
      “哈哈,三年不见,你越发像个小子了,废话也还是那么多。”美姝说话还是和以前一样直白。她真的变得很漂亮,有一种不同于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小女生的女人味。拉直的长发,修整过的眉毛,眼睛现在是双眼皮了,穿着无袖兰黑横纹背心,一条到膝盖的短裙。
      “是啊,那像你啊,女大十八变啊。”我调侃她。
      “琦琦,抱一下。”还没有等我反应过来,崽崽就给了我一个深深的拥抱。我以为她悔恨我的,却没想到我们见面的第一个动作居然会是拥抱。崽崽仍然拥有一张干净得不含一些杂质的脸,依然还有那双清澈的眼睛,也依然可以笑得那么自然。
      “恭喜你和小姝一起进了英岚,我很为你们高兴呢。真了不起。”她在给我最真诚的祝福,我触摸得到她和以前一样透明的心。我发现自己真得很幼稚。我才经历了多少事情,遇见过多少人啊。三年,对于我的可能会很漫长的生命来说,只不过是须臾,我怎么能因为这三年的阴霾,就认定自己已经看透了所有?就认定所有人都会和我一样在染缸里变了颜色?三年来,我周围的人或多或少都变了,唯独崽崽依然保有那么一颗赤子之心。
      真好。我的心突然开朗了。
      谢谢崽崽。我终于明白其实我的人生才刚刚开始,还有更多东西在等待我。世界其实不仅仅是灰色的。灰色只是五彩缤纷中的一抹却不是全部。还有希望在前路。
      “谢谢。”我很认真地回答她,然后又很认真地对她说,“对不起。”
      “有什么好对不起的啊。你们能去更好的学校,我是最应该感到高兴的嘛。”崽崽还是那么理直气壮的,“以后我还可以得意地向人家炫耀‘今年英岚向我们区招了5个学生,有两个是我的死党呢’,想想就感觉威风。”
      “对啦,对啦,不要一群人在门口站着,这样不好的。嗬嗬,小琦,你总不能让你的家属陪着你站门口吧。”我发现从一开始到现在,美姝都一直盯着扬扬看,我都替扬扬觉得有点不自在。
      “也对,就进去吧。”我扯了一扬扬的衣服,“省得你跟人家说我们姐妹欺负你。”
      “本来就是嘛,你欺负我还不够多么。”
      “哪有?”我回了一句,转头跟美姝说:“这么热天,我们就光脚吧。”
      “好。”美姝回答得挺爽快,但扬扬不挠不休的:“哪没有,比如你老是差遣我和狗狗去搬大摞大摞的提纲,还有……”
      我怕他再说下去,非得把我在十中的老底给揭出来,让我颜面无存,慌忙打断他:“好。我错了。”真不知道这小子最近怎么回事,心情好也不用废话那么多啊。
      我看见崽崽在旁边偷笑,我瞪了她一眼,像回到家里一样,很自然地往沙发上一坐,发号施令:“死山羊,把我买的西瓜给拿出来。”
      于是一群人七手八脚地杀西瓜,我理所当然地继续我的舌战群儒。这三年和痞子狗狗傻瓜乐乐混久了,这口才就是不一样。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扬扬的口才会那么好,时不时会弄得一群女生大笑。这男生在一群美女面前,果然就是特别兴奋。哎,我的杜扬扬也不能免俗啊。
      吃西瓜。
      咬了第一口,所有人都是一个表情,恶心。
      这个西瓜果然很熟,熟到都烂了!!
      我很无奈地左右环顾,众人一片沉默。
      许久,一个男声悠悠飘出来:“你果然很会挑西瓜,真熟。”我死命地瞪大眼睛试图展示一下我的威慑力,却根本抑制不住随后爆发出的笑声。
      一个下午,我和崽崽一直在说话。她真的不曾责怪于我,给我的只有最大的宽容和最真的祝福。我看着她干净的笑,暗暗祈祷她继续那么单纯。以前我们三个人在一块的时候,我和美姝总是不自觉地把她当成最需要保护的人。我们希望她永远不受伤害,永远是个孩子,快快乐乐。可是很不幸,最早在她的人生抹上灰色一笔的,竟是我们俩。
      造化弄人,人心不古。
      美姝和扬扬讲了一个下午的话。我看见她对着他不停地笑着,心里面没来由一阵抽搐。
      做饭的时候,我和美姝一起准备食材。她刷着锅,刷着刷着,突然把头扭向我:“小琦。”
      “嗯?”
      “你喜欢杜扬扬对不对?”
      “没有。”
      “那你们怎么那么亲昵?”
      “你想太多了,我们是很要好的朋友啦。”
      “唔。他是一个很不错的人,我喜欢。”
      “嗯!”
      “帮我追他好不好?”
      咣当!我手一松,碗掉在地上,碎成一片一片的。
      “你怎么了?反应那么大?”美姝看着我。
      我慌忙弯下腰去收拾碎片,让头发遮住我尴尬的表情:“没有啊,我只是在想,你现在的男朋友怎么办?”
      “迟早要分啊。以后两个地方呆着,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她不以为然的甩甩飘逸的长发,“我喜欢杜扬扬那样的,沉默但会微笑。”我已经没有办法强迫自己也沉浸在美姝的想象中,脑子里一片空白地捡着随便。猛地手心一疼,条件反射般叫了出来,低头一看,手心竟被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殷红的血珠一点点渗了出来,沿着伤口滴到地上。
      扬扬听到我的叫声和崽崽一起冲了出来。看着满地的血,有点被吓住了。然后和她们一起手忙脚乱的帮我报扎。
      失魂落魄的吃饭。
      “去看医生不?口子挺大的。”他关切地询问。
      “不。”
      “可是,发炎了怎么办?”
      “对啊,看看医生吧。”崽崽和美姝异口同声。
      “凉拌。”
      “你……”扬扬皱了皱眉头,“你怎么那么不爱惜自己啊。莫名其妙干吗耍大小姐脾气。”
      “那又怎样。我就是大小姐,我就是喜欢。”我和以前一样,任性地挑挑眉毛,语气又软了下来,“死山羊,等等带我去打篮球吧。”
      “你那样,还打?!不要!”杜扬扬仿佛要抓狂了。
      “要啦。”我说。
      这时候,美姝突然插话了:“走吧,去打吧,我也正想学篮球呢。小琦可以在旁边看。你就教教我吧。”
      杜扬扬略微的思考,我希望他放弃,却听到他说:“那好吧。”
      那是一个令我欲哭无泪的夜晚。我一个人蜷缩在昏黄的灯光下,望着灯光篮球场明亮的灯光下,我喜欢的人教我曾经最好的朋友打球。他依旧很帅气,一袭白衣分外引人注目。女主角本来是我,却在最后一刻成了美姝。我曾经无数次遐想,有一天,他会握着我的手,用他的身影笼着我的身影,带着我投出我人生的第一个篮球。但幻想却只是与现实狠狠地打了一个擦边球。
      望着他们,我意识到,未来的三年,可能不会如同我想象中的平静……

      狗狗日记之一:
      2003年8月25日星期一 天气晴
      本来下午约小琦去新天地玩游戏机的,她告诉我天气太热不想出门。我想也是,反正女孩子都是怕被晒黑的,也就不勉强她了,自己一个人出去晃荡。
      我多么期望今天我不曾踏出这个家门。或许,就会少了让自己知道真相的机会。
      我看见扬骑着车,小琦坐在车子的横杆上,她不知道笑得有多甜蜜,或许这种表情也是她不自觉的吧。至于扬,我的兄弟,也笑得那么放肆,三年了,他从未笑得那么彻底过。
      嗬嗬,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小琦,你拒绝我的原因,就是这个吧。
      我笑自己傻。一堆人呆一块儿那么久了,我他妈怎么就没看出来啊。憨人当久了,是不是就真地会习惯啊。
      靠!
      真想找个人出来干他妈一架,憋屈得慌。
      为什么偏偏是我,偏偏是我要来扮演这么一个傻不留秋的痴情的角色。难道我做的,你真的一点都看不见么?我真的永远永远只能守在你身边,当你的哥哥么?小琦,你忘了么,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说过长大之后我一定要娶你呢。可是为什么你就看不见我的存在,不愿张开双臂迎接我呢?我真的很不甘心很不甘心很不甘心啊。
      喝了好多酒,怎么就是不醉啊。吐得倒是干净利落,脑子却越来越清楚。什么鬼日的。难道厦门的啤酒都他妈是劣质品么!!
      问自己后悔吗。我多想很理直气壮地说后悔。可是我心底有一个声音理智而又清晰地跟我说话,我听见他说:“不后悔。”
      连喝酒,都喝不醉。
      那么,我是不是要继续守望,直到你找到你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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