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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讨口饭吃不容易    第二 ...

  •   第二天还没到五点简莱就被和尚拎起床了。顶着两个熊猫眼,简莱颇为气愤:“和尚,这么早起来干嘛?”

      “都卯时了,还要备饭呢!”

      简莱心不甘情不愿地打水洗脸,其余几人已经在洗漱了。简莱拿出牙刷,挤了点牙膏,开始刷牙。几个人奇怪地看着她,十分不解。王志忍不住问道:“我说简莱,你在做什么?”

      “刷牙啊。”满嘴泡沫,含糊不清。

      “那白色的又是何物呢?”杜老三很是疑惑。

      简莱咕噜咕噜吐出漱口水,才说:“白色的呢叫牙膏,这个刷子呢叫牙刷,都是清洁牙齿的。”

      众人一脸诧异。

      “这牙刷之毛参差不齐,更易贴合臼齿,而那牙膏比之食盐又更易附着,如此倒是方便好用”燕七倒是接受的极快。

      “可是简莱,这物什你是哪里得来的,在秦国怎从不曾见?”和尚问道。

      “呃……这是我家乡发明的东西。中原地方没见过也很正常。”

      几个人连连说简莱家乡是个好地方,有机会定要去见识见识。

      哎,恐怕是没机会咯。

      众人忙烧火切菜做饭,又是南瓜和青菜。简莱看着自己拿手术刀的手洗了一盆又一盆的糙米,一时感慨良多。
      前前后后忙了两个小时,终于开始打饭。

      今天是新兵训练的第一天,士兵多半是拉壮丁来的,本来脾气就老大不舒服,见伙食差劲,一个个火气冲天。没胆子去上边闹,硬把气撒到伙房,那些老兵油子更是不拿正眼看人,坦着个碗要简莱多盛一勺菜。菜本来就不够,简莱不肯,那些兵油子就冲她吼道:“老子吃不饱就没力气上阵打仗,你一伙夫,老子让你干嘛就干嘛!个娘娘腔!”

      你爷爷的!简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上去就是一拳,打的那痞子满地找牙。

      简莱脑子里闪过这个画面。还是给他再舀了一勺——敌强我弱,好汉不吃眼前亏。

      简莱心里憋气,一上午都不高兴。杜老三过来开解她:“那些痞子就那样,不理会就是了,说不定下次打仗就死了。”简莱想想也是,但不肯再去盛饭了。

      部队每天都在训练,简莱每天都在做饭。夜晚累到在铺上,一声叹息:讨口饭吃不容易啊!

      闲了得空就去场地里溜达溜达,看一看新兵们受苦,聊以安慰自己饱受柴火烟熏的心。
      几天下来,简莱也和伙房的几个人混熟了,各自的个性也有了一知半解:和尚比她还懒,不过在寺里混了些年头,会些功夫,虽然不知道他实力究竟如何,不过看他劈柴几下子就解决且没流两滴汗,应该是不差的;王志这个江湖游医也没有多勤快,倒不是说他懒,营地里军医不够,王志常常要去跑腿,不过每日烧火挑水的分内工作还是圆满完成;杜老三最是憨厚淳朴,基本上叫做什么就做什么,正是有了他,才养出了简莱和尚这种懒人...看不透的人是燕七,按简莱的话说,明明是贵介公子的长相,本该是着裘蹬马,在王宫侯府过着人上人的生活,却穿着青旧泛白的军衣,在落魄潦倒的军营伙房,面对着灰色的烟尘。他和这周遭的环境,有着强烈的违和感。不过简莱内心还是吐槽了下:明明是一样灰不拉几的长衫,怎的穿在他身上就生出了些遗世独立的味道呢?果然还是要分人的么......
      燕七本名肯定不叫燕七,简莱心想,不过他既然说他叫燕七,那旁人就只能当他是了。名字么,不过一个代号,赶哪天她心情好,也可以叫阿猫。不过配着燕七的长相和举止,简莱觉得他甚为可疑——他沉默寡言,但说话条理清晰,用词文雅;他吃饭细嚼慢咽,没有一点声响;他睡觉时总头枕佩剑,一丁点的声响都能惊醒...要知道简莱本不是八卦的人(她自认为的),只是落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没有电脑,没有电脑,没有电脑,一个姑娘家,每天对着几个有上千年时代差异的男人,连个知心话的人都没有,这要她怎么活?!所以,对唯一一个漂亮又略微神秘的青年男子多了些细微观察,也是情有可原了——(这都是简莱的自我托词)
      燕七努力的减弱自己的存在感,其余几个人聊天时,他总是话不多,在一旁呆着,若你问一句,礼貌性的答一句。还好简莱跟和尚是话痨,有他们两个在,基本不会冷场。于是,话少的燕七在这个小团伙中也并不显得突兀。

      最初几日和尚还要拎简莱早起做饭,隔了两天勤快人燕七和杜老三帮着把她那一份也做了,简莱可以一觉睡到七点。不用训练,不用早起,除了洗澡不方便,简莱觉得日子过的还是很满意的。
      觉得受了大家很多照顾,简莱很大方的把包里的几个棒棒糖分了,几个古代人看着那花花绿绿的包装纸大惊小怪,入口一尝,惊为天人。简莱笑嘻嘻的说是家乡特产,几个人对简莱那神奇的边疆故里又多了几分向往。只是燕七还是什么表情都没有。简莱眯着眼睛偷看燕七尝棒棒糖的表情变化,虽然他很努力的保持平静,但略微睁大的眼睛还是落入简莱的眼帘。他的反应太过平淡,激起了新新人类简莱同学的斗志。她在包里一阵猛翻,掏出一把打火机。啪嗒!明亮的火苗应空而生。
      和尚倒吸一口冷气,王志一脸不可思议,杜老三看的两眼发直——要的就是这种反应!简莱满意的把目光投向燕七,看你淡定还是蛋疼!
      燕七盯着火苗,微微皱了皱眉,半晌,问:“这是何物?”
      虽然只有短短四个字,简莱却觉得自己征服下一座高山,得意得尾巴都要翘起来。
      她仔仔细细的讲解了打火机的构造和原理,也不管他们听不听得懂,看着燕七恍然大悟的样子,简莱心中不由升起了一股自豪感和责任感。干脆去当个教书先生,把现代文明传下来不也挺好的吗?简莱顿时觉得自己形象高大了很多。
      简莱奇奇怪怪的知识吸引了燕七的注意力,本来无所关心的青年总能在她高谈阔论时立足倾听,不时问上几个问题,经常把简莱也难住。他吸收新知识的速度,远远超过了简莱的预想。看着他的勤学好问,简莱欣慰的认为自己伟大理想的实现具备了现实基础...
      简莱自封燕七半个师傅,笑笑的说徒儿孺子可教,为表师恩,给你个表现机会,陪我进城采购。
      伙房每月要去一趟朔阳城,买些米粮。几百旦的粮食用马车拉回来,上货卸货都是个劳力活,没有人愿意做。可能去城里逛上一圈,还能从买米的钱中省下点,简莱主动揽下了这活。她自然是扛不动也背不了,想要拉个劳动力。和尚懒的很,王志要去药房帮忙,杜老三得留下做饭,只有燕七了。要劳烦别人,简莱心里还是有点过意不去,她寻思着怎么开口,燕七已经一口答应:我陪你去。
      小子很任劳任怨,背了那么多东西,也没半句怨言。简莱那还没被狗啃尽的良心很过意不去,省下了的钱买了份吃的,分燕七一半。
      燕七有些犹豫的接过两包栗子,若有所思。简莱以为他不喜欢,急忙把身上最后一根棒棒糖拿给他。燕七看了她一眼,却没有接过。
      “这是最后一根了,我最喜欢的苹果味。你赶紧拿着,别让和尚知道了。不然又要吵我要,可没有了。”
      燕七推拒:“既然是最后一根,太珍贵了,我受不起。”
      “再珍贵也只是根棒棒糖,何况你帮了我那么多。”
      简莱把棒棒糖直接塞到燕七手里。红色包装纸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燕七把棒棒糖缓缓收入衣襟内。
      “咦,你怎么不吃啊?”
      “留着以后吃。”须臾片刻,“你待人都如此吗?”
      “什么呢?”
      “没事。”
      真是奇怪的人。
      回去的路上,简莱躺在粮车上,翘着腿,望着天。晴朗的天空有朵朵层云,一只青鸟划空飞过。她喃喃自语:“天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可我已穿过。”
      赶车的燕七一路无话,只有车轮颠簸的吱呀声。
      简莱突然偏过头问:“一个远方的游人,不小心进入另一个国度,可能再也回不去,她应该怎么办?”
      刚问完,自己都觉得荒谬,不待他答,忙说没事。
      一声叹息,在山路上经久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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