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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太末宫(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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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团被周围的嘈杂的声音扰得没有办法再睡,只好半醒不醒地一屁股坐起来发言:“哎呀,别吵了,让我再睡五分钟!” 言罢,只听得全场如同被投了颗原子弹一般愈加沸腾起来。
这时,刚进门的是个胡子拉碴,英气十足的大高个,看见黑团的第一眼就突然情绪失控,爆发出一个听起来分外刺耳又惨烈的叫声:“啊……毛……毛毛!有……毛啊,有毛的,还会说话!妖……孽啊!!”黑团游离地抬起头,睡眼朦胧中,只模糊见一个双手抱头,身形高挑的大老爷儿们,身后跟着几个身形娇小的少女,手舞足蹈地从门口冲了出去。
之后还听见一阵磕磕碰碰还夹杂着有人被绊倒喊疼的声音,就像是某人平常在厨房追杀小强的时候,总是瞄不准目标,从而失手碰翻一些锅碗瓢盆的动静。
半晌,骚乱终于平静了下来。可怜黑团却没办法倒头再睡,那声鬼叫已经吼得它抖擞了数分,再看清楚眼前的情状更是把它吓地完全清醒了过来。
心说,什么情况?对面几个古装人一致下巴脱臼一样张大着嘴,连带着好几束X光射线般惊诧的目光不约而同地集中在它这里,好像一幅恨不得把它从头到脚、从里至外彻彻底底分析一遍的样子,殷切地非要找一个肿瘤出来。
而在此时,它也只是勉强合着下巴,貌似淡定地迎着众束X光射线,临危不乱地对他们一顿扫射。扫射得正起劲时,它的脑海里却迅速闪过一个不祥的念头:我,难道是来了地府?黑团被自己吓得倒抽一口凉气,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了几拍,在气势上立马弱了三分。
定了定心神,又在心中默默合计:对于死这件事,自打出生以来我还是第一次,没什么经验。但是从我还能听见自己的心跳这一点来看,我认为自己应该福大命大还没接到阴曹地府的录取通知书。
即便这样想,也并不能够让黑团能安下心来。两方势力正在僵持之间,黑团眼神一飘,陡然扫射到一个无论在是神态和衣着上都十分不合群的人,正似笑非笑地看着它。
那人被一身金灿灿的紫色袍子裹着,五官端正,不妖不媚,黑团在这个距离看着,那人还有那么几分超凡出尘的气质。也许是这身香奈儿一样奢华的打扮,使得在第一印象中造就了它的错觉,误以为那人是一位高傲,冷酷且令人如鬼神般敬而远之的豪门贵公子,并且这个想法在它的头脑里根深蒂固,挥之不去地住过一小段时日。
此时,贵公子正绝世而独立一般地站在他们最中间。黑团用惊艳的目光扫过他的衣着,继而在他的相貌表面转了好个圈之后,最后停在他一对黑得深不见底的眼眸里。黑团似乎在他的眼中捕捉到一丝饶有趣味的痕迹,但很快就消失无踪,如一面平静的湖水,从未经过任何波澜。
黑团从前的审美视觉神经系统,可以说是脆弱到一塌糊涂,但凡一接收到电视里“有帅哥”信号的出现,就立刻反射出面红心跳,哈喇子乱淌,内分泌紊乱的花痴状态。
后来,经过媒体不断培养出来越来越多美男子们的洗脑,再加上黑团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智慢慢健全了许多,自然不像从前那般,未等和敌人交战就败下阵来,原因是被敌人的美貌俘虏了心智,于是轻易地就缴枪投降。然而比较不幸的是,黑团的人生里并没有遇见过那么多的美男子,才晓得电视剧这种影视艺术虽然源于生活,果然还是高出生活一大截。
所以能够冷不丁地遇见这么一位活色生香的帅锅出现在眼前,虽然比较电影电视剧里的男明星们逊色了几分,但也足够把它草草走过的23年时光,小小地惊艳了一番。
事实上,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出现一个那样特别的人,或许在别人眼中,他并没有什么不同,却单单让你觉得他很特别,特别地吸引你,特别地让你想要靠近,即便那人什么都还没有做,只是静静地停在那里,这是件无可奈何的事。
老实说,紫袍公子的这身打扮很是乍眼,黑团没能够第一眼就看到他,实在是由于被惊吓得过了度,情有可原。
也正是被惊吓得过了度,才导致它此刻已经天马行空,神志不清地开始幻想起来:那正好是‘天初暖,日初长,春风花草香’的时节,二月的春风还没有裁好燕子的新衣。
我正开着我的永久牌“二八”在非机动车道上飞速行驶。人海茫茫中,也许果真是缘分天注定,我只是不经意的一瞥,却是惊鸿,不争气的小心脏猛猛颤了几下,我的双手跟着没有把持住方向,还没等反应过来,已经情不自禁地紧紧扣住手刹,试图挑战牛顿第一第二第三定律的计划宣告破产,帅锅同时向我投来一个见鬼的眼神。
四目相对时,心中立刻滋生出一股‘哪个少女不怀春’的小情愫。电光火石之间,两个人融情入景,触景生情,我成功地把他撞倒在地,引发了一场小型的交通事故……
狠心掐断了自己的胡思乱想,黑团终于恢复理智。它摇着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立即闭上了双眼,同时在心里还不断地安慰自己,没事没事,这一定是在做梦呢,在做梦呢。它天真地以为再睁开眼时,就能从梦里醒来,只是天不从人愿,眼前的场景却没有乖乖地进行自动转换,还是和方才所见的一切一模一样。
短短的几秒钟时间里,黑团开动脑筋,开始积极地设想能够解释目前处境的无数种可能。
其中一种便认为:站在它面前的这些人,是某个□□团体里面的恶趣味变态绑匪,喏,穿紫衣服的那个肯定就是他们的头头,这群歹徒们的乐趣就是平时闲得没事,就喜欢把自己化装成古代人出来为非作歹,危害大众。
尽管它的这个想法已经出离实际一千多米之外,仍然无法合理地解释眼前荒诞的一切。毕竟只要一考虑到自家的经济状况--那个只是勉强能同温饱水平线打个平手的二人转无产阶级小家庭。
顿时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推翻了自己这个压根儿没一分靠谱的假设。因为即便绑匪虽然在心理上变态,但却还不至于在生理上弱智,否则早就应该被抓起来在大牢里关个百八十年,哪还有机会出来为非作歹。
再说,他们何必大费周章地制造一场雷击,来绑架一张挤不出半克油的肉票。既然掌握了这种匹敌自然高级技术,就应该打包送去注册,打上专利的字样,然后本着“我为人人”的精神倒卖给争先抢购的大公司。
这样,不断经历着自我肯定,接着马上进行自我否定的既复杂又矛盾心路历程,加上这种混乱不堪中还自成逻辑的思维使得黑团几乎快要疯掉。
当黑团正在精神崩溃的边缘痛苦地徘徊着无法自拔时,便想要抬手揉揉眼睛再看个清楚,却意料之外地被它自己雷了个三观尽毁。
这时,它五内俱轰地盯着已经悬在眼前的自己的“右手”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不敢相信自己的手,竟然变成了个焦黑的毛爪。顺着毛爪低头看下去,它的四肢都变成了焦黑焦黑的短棍,不知什么时候还多了一条焦黑的大尾巴搭在它另一只搁在床沿的爪前,并且此刻黑团正以自家爱犬的标准坐姿,同众人面面相觑着。
它心道,这什么?这是我吗?我变成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