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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何处长安 ...
额,刚刚我下手太重了?
我晃了晃手里的白玉笛,没想到还挺称手的嘛!刚才依葫芦画瓢使出来的十字刀法,威力居然这么大。
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打架啊,有一种说不出的奇妙感觉……
“你,你和千里榭楚家是什么关系?你怎么会使十字刀法?”
一个看起来相对老成些的大汉抖声问。
“怎么,我和楚家没有关系就不能用这十字刀啦?我看这动作挺简单的嘛,很容易学啊!”
“学?你以为是三字经啊,看一遍就会啦!我看这小妞刚刚定是偷袭得凑巧,这回哥几个一块上,为九弟报仇!”
“你们谁敢!”
我作势横起玉笛,挡在胸前。
就算是这样的恐吓,也不过逼退了众人一步,依旧改变不了敌众我寡的现状。更可悲的是麻袋又没有什么实际的战斗力。
刚刚那一下也许真的是凑巧,那人对我没有防备才会被我偷袭成功的。
现在这么多人一齐上,我不一定会有刚才的好运气。
包围圈还在慢慢缩小,我只能勉强坚持,脸上尽量不漏胆怯之色。
一阵风向背后急驰而来。
“上来。”
我一把接过向我伸出的手,奋力一跳。
枣红色的骏马伴着夕阳的余晖,穿过茂密的树林,向着远方,绝尘而去。
跑了将近一个时辰,麻袋突然在一条小河边停了下来。将我放下来后,自己便一个人默默得蹲在一块石头边扮演思考者。
“喂,我刚刚去洗了把脸,那河水挺凉快的,你要不要也试试?”
我甩着手,凑到麻袋同学面前,我觉得麻袋可能是刚刚脱离险境,心理还没有从危险中走出来,这个时候也许需要一个和蔼的人开导开导。
“其实你根本就不需要我帮忙。”
啥?
“我居然还自不量力的想替你拖住他们,哈哈…你一定觉得我当时很好笑……”
难道麻袋是在闹变扭?这个难道已经涉及到自尊心这种深刻问题了?
“……连我自己都觉得很好笑……”
麻袋都已经开始冷笑了,再不挽救就来不及了。
“我觉得……你可能对我的期望过高了。我也没有把握能打赢那群人,也就是说刚刚你确实是帮到了我。”
我眨着真诚的眼睛,认真的看着麻袋抬起头,顶着一只熊猫眼,愣愣看着我。
对着那样一张五颜六色的大花脸,我其实非常想笑,但这种时候,我绝对不能笑,一定要让他感觉到我内心里最真诚的感谢。
麻袋却直直的盯着我,用一种我看不懂的眼神奇怪得盯着我。
就在我实在受不了,即将选择放弃的时候,他终于站了起来,抖了抖他身上裹着的麻布。
“既然如此,吾原本舍命保下的书,方才为了救你都丢在树林里了。作为补偿,姑娘你是不是应该弥补在下的损失呢?吾整整一书篓的书,除去折旧,去掉零头,就算个五十两吧。”
这,这难道是在向我敲诈勒索?
“我……没有钱……”
只见麻袋微微一笑,指了指我腰间挂着的玉佩。
“此乃上好的缅甸玻璃种艳绿翡翠,不论雕工,单论个头,至少值个五百两。”
手指又向上抬了抬,指着我的衣服。
“此乃钰裳坊的丛云锦,以一尺布三十两算,添上胡老板手下头号绣娘的功夫钱,少说也得三百五十两。”
又往下移到我的靴子。
“此乃永斋特制的踏金靴,只靴尖的两颗葡萄粒大的囤圆珍珠,最少也该值八十两。”
原来我身上穿的这身行头这么值钱。
“吾还不曾算上你腰带上镶嵌的金丝血翡,背后插着的混金白玉笛,姑娘身上随随便便一件东西都能让吾舒舒服服过上两三年,若这也叫没钱,那吾真就不要活了。”
麻袋边说还边落寞都晃着脑袋。
“你是怎么知道那么多?”
能这样轻松得随口说出这些东西的来历,可不是哪个穷书生能办得到的。
麻袋垂头沉默片刻,随即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无限悲凉道。
“实不相瞒,吾家祖上乃官宦之门,也曾衣冠鲜丽,持金使银。无奈遭奸臣诬陷,屡屡贬嫡,郁郁不得志,遂罢官退仕,隐于江湖。可恨仇家仍不肯放过,终至门厅败落。吾积一身怨气,勤学苦读,欲光复门楣,可怜屡试不第,如今连仅存之书卷也落于强人之手。实乃可悲之至。”
“额……”
“吾这般身世凄苦之人,姑娘亦不愿相助呼?”
要不要怎么销魂啊?
“罢了,吾之一生已然如此,心中已无什么奢求。如今身无分文,背井离乡,独留一条性命于人世。”
感慨完悲苦的命运,麻袋拱手俯身,恭恭敬敬,规规矩矩向我道。
“小生长安,自愿卖身与姑娘为仆,劳资无需太多,只需月钱五两,包吃包住。从今往后,擦桌挑水牵马提担,小生样样全包。姑娘若是烦闷了,读书写字画画弹琴,小生也样样精通,任劳任怨,绝不叫苦。”
麻袋微微抬头,眼里波光粼粼,情义缠绵的望着我。一副我不同意,便立刻投河自尽,对着人生说再见的模样。
以为我不知道吗?一路上赚了个不要钱的保镖不说,有的吃,有的住,每月还能净赚五两银子。这样好的买卖,我要是没钱说不定也这样干了。
不过你既然要卖,我便一定买得够本!
“敢问主子芳名?”麻袋冲我眨了眨紫黑色的熊猫眼。
我迎上山涧里的清风,嫣然一笑。
“宁津。”
夕阳渐渐隐没在重重山间,连那些能让人淡然心安的青山绿水也无奈被笼罩进暗色里。黑暗的力量太强大,可以将一切美好的东西全部埋葬进冰凉,却唯有光明,能够在黎明时刻刺破漫漫黑夜,给人以温暖。
山洞里,我瞪大眼睛看着长安熟练得铺好干草,将林子里捡来的枯枝架成火堆,找了树枝掩住洞口,甚至还变出了只野鸡,烤得我直咽口水。
长安看了我一眼,笑了笑。
“吾既已成主人之仆,必是要尽吾所能侍奉主人的。山野之中,未寻到人家,只能先委屈主人在这山洞里先将就一夜。主人来,先用只鸡腿。”
我接过撕下来的鸡腿,也揪了几搓稻草,坐在火堆旁,啃着肉,含混的讲,
“不将就,我原本还以为要露宿山头呢,你已经做得很好了。这烤鸡烤得很香啊!你怎么会做这么多事?我还以为……”
“原来吾在主人心中竟是这般一无是处?真是令人伤心啊!”长安捧心道。
无视掉长安的演技,我啃着骨头长叹。“如果能好好说话就更好了。”
“哦,对了主人,这混金白玉笛是宁家的家传宝物吧?”
我丢掉鸡骨头,偷偷伸手往长安身上的麻袋上抹了抹,一把抽出插在腰带里的玉笛。
“你说这个么?应该是吧……”
“这混金玉笛上刻着一个‘乐’字,为何主人芳名却唤宁津?”
这个‘乐’难道不是音乐的意思吗?
“为什么我的名字要和笛子上的红字有关呢?你认识这个笛子,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我瞪着眼盯着长安,不肯放过他脸上一丝表情。
“不知道,吾漂泊时只听人说起过江湖上有一支刻着‘乐’字的混金白玉笛,却不曾听说过其他。主人也知道,吾不过一书生哪里知道那么深的事。”
他的神色很淡然,已经洗净的脸上独独顶了块青紫的乌青让人感觉那样的无辜。
哎,我就知道,一个穷酸书生怎么可能知道那么多。我真是想太多了。
晚饭后,长安是明天要早起赶路,所以晚上要早点睡觉。可我是天生的夜猫子,缠着长安让他讲了许久的有趣见闻,才恋恋不舍的钻到干草堆里睡觉。临睡前,还让长安将火堆架小些。太亮了,我睡不着。
其实我之所以对长安那么放心,那是因为我知道我目前的这张脸还没长到倾城倾国,美艳无双的地步,充其量不过清秀而已。再说,我相信长安他不是那种人。
可以做到舍身取义这种地步的人,是不会在精神上侮辱自己的。
感谢读者大人们的支持,为了你们,墨白会继续努力的。FAITING!!!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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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何处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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