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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酒和陌生人和狗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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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很久很久以后,魔界众魔还是会偶尔想起这一场灵异事件。那莫名消失的美酒,那无论怎么放都数量不变的酒坛,那晴朗的天空中突然出现的滚滚的黑云,那从魔殿中传出来充满了恐惧的颤抖的声音。
现在让我们先回到现场,来听听当时在场的目击者的说法。
甲宫奴:“我把酒坛搬进去之前都会听到悉悉索索和吞咽的声音,但是只要我一踏进门就没了,我还当是老鼠,结果守门口看了一下但是什么都没看见。”
乙婢女:“我是负责数酒的,但是不管怎么数都是二十八坛,我开始还以为自己数错了,让人搬了三次酒,最后一数还是二十八,所以我让人把最后两坛搬进去就赶紧跑了。”
丙守卫:“那天是我站岗的,突然就看见一团黑气从远处光速接近,虽然来者脸上阴晴不定而且速度极快,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守卫我凭借我顶级棒的视力还是看清楚了是桃将军啊哈哈哈。”
全程围观的千卿大人只轻飘飘的留下两个字:“保重。”这是送给被老大扛着一副可怜兮兮向老大求饶却依然不愿松开手中酒坛的太子的。
回来后太子三天没出房门,太子房里一到夜里就传出求饶的带着哭腔的声音,送饭菜的宫婢出来时说太子已经被折腾的形容枯槁面貌憔悴了。
三天后太子终于抱着厚厚的一沓让他痛苦了三天的被罚抄的天规出现了。
本来老大不会这么容易放过他的,但是小道消息这次居然正确了。眼看明虚天君到来的日子越来越近,连长期不见影子的天帝都回来了。老大和太子自然也忙了起来。
不过不管怎么忙也忙不到二哥和三三头上来。
二哥这两日不敢出去卖胭脂,终于记得拾起他的副业去关心一下百花了,顺便选出为明虚天君洗尘的宴会上所用的花。而三三整天只关心这批新书销量会怎样够不够我的零花钱。
明虚天君来的日子定了下来,就是两日之后,老大又一大早就进宫去了,二哥视察了一下选出的花的生长情况就把自己关进小黑窝里研发新的水粉,三三像往常一样收整了一下新购进的书,把他们放进小包包里背上去老地方摆摊了。
三三摆摊自然不可能像一般的那样在大街旁布一摊东西一摆开始吆喝,不管怎么说包里那些东西还是不太好大白天的大庭广众直接放出来瞎了一堆仙的眼。三三的摊位是二哥帮他选的,说是偏僻不太好找到,但好跑路,也好记,客源也就主要为老主顾回头客和他们带来的朋友,这样既保证了生意的火热,也保证了客源的安全。
这天三三正在收拾着书摊,坐在小凳子上低着头把书一摞一摞的分类摆好,突然听到一阵由远及近的脚步声,还想着哪位客人会来得这么早,就见着一双银白祥云暗纹缎面长靴,视线向上移是花纹繁杂富丽的紫色展袖宽袍,再向上,是一张就算看习惯了老大二哥居然还是觉得俊美无双的脸,而最让三三注意的是对方那双双仿佛浸了万年冰雪的眼,覆盖着一层薄薄的寒霜,透出了在长久的时光里生长出的疏离与冷漠,或者说是高傲与寂寞——这已经成了他的自身的一部分,这千万年中没有什么进得了他的眼,更没有什么入得了他的心。
三三疑惑的歪了歪脑袋,把自己记忆里的客人或者客人的朋友翻了一遍,但还是没有找出有这般气势的人。
难道是新来的?
三三并不担心这是什么坏人,主要是他这里太偏僻了,第一批客人是二哥引荐的,要不一般人还找不到这里。那么就应该是新介绍来的客人的朋友了。
想到这里,三三放心了下来,自然也就展开了以往对待顾客的笑脸,把一双桃花眼笑得弯弯,讨喜又可爱,怎么看都不像一个……卖小黄书的:“顾客是第一次来小店吧,想看点什么和我说,我来给你挑,你是要一般的还是特别点的?”
来者看都没看摊子上的书一眼,只一味的盯着三三:“随便。”
三三“呵呵”两声,低头选了几本口味轻文字华丽适合刚入门的人看的小册子,心里在那里嘀嘀咕咕:这位顾客难道就是传说中那种男女不及生冷不忌的“随便”的仙?也不知道怎么样的合他的胃口。
站起身时才发现自己居然只齐对方下巴上一点,自己安慰自己还小还能长高,一边只能仰着头和对方说话:“这几本有剧情有故事辞藻华丽鲜嫩多汁,是我这长期热卖的经典。”
见对方扫了一眼依然是没兴趣的样子,又蹲下去选了几本,这样几次下来都没见对方有什么反应,问他的爱好需要也只说“你看着办”,三三挠了挠头,干脆从一堆书里挖出一套书,满头大汗脸蛋累得通红,几缕黑发因为汗粘在脸颊旁,说话都有点气喘吁吁,脸上却没有半点不耐烦的神情:“客官,你看这一套怎么样,要还是不满意就只能等我下一次进货再来看看了。”
对方扬了扬眉,不知从哪抽出一条紫底银绣的汗巾糊在了三三的脸上,也没看一眼三三手中的书就直接拿了书放了银子,翩然而去。
三三扯下脸上的汗巾,看了看另一只手中代替了龙阳十八式丛书的银子,又望向对方远去的背影,半晌才感叹了一句:“怪不得看不上我开始推荐的那些书,原来袖子断了啊。”
转眼到了明虚天君到来的日子,白天是国宴,作为天庭第三将军的老大和百花仙人的二哥必须出席。所有的小摊小贩那天都不允许出现,天宫门口要清水撒街花瓣铺道,宫廷乐队出了宫延还绵延了十几里远。天帝太子二皇子率领百官在宫门口亲自接驾,之后是焚香清尘、沐浴更衣。衣是天丝织成的天缠衣,袍是云锦裁成的霜锦袍,笼上一层似烟似雾的外裳,戴上光泽流转的白玉冠,愈发显得天君的冷清淡漠,宛如在人间看向天边的那一弯冷月。
天庭的宴会难得的一次在庄严肃穆的氛围中度过,众神老老实实的吃菜老老实实的敬酒老老实实的坐在位置上,生生被冷汗透湿了整个背,正襟危坐,腿麻了也不敢挪动分毫。
太子端了酒去敬,收敛了平时的不正经,玄底外套绛纱袍,眉间一点水滴状朱砂更显出皇家的贵气,丝毫不见平时那个让老大头痛的样子。
老大暗中观察着太子的举止,脸上虽然还是没什么表情,心里却十分满意,连眉眼都柔和了许多,再次想不着痕迹的看向太子时半途中却意外碰上了冰冷如霜的视线。老大掩了口鼻低咳一声,转移了目光,心里却一惊,这天君果然是厉害角色。再看向不常参加这种宴会的二哥,一身粉色比那些宫婢舞娘还要招人眼,偏又笑得一双桃花眼春水荡漾,果然是骗小姑娘卖化妆品练出来的技术。
看那一个个端茶送水的小宫婢路过二哥时一个个都晕晕乎乎的,老大决定回去好好教育一下二哥,免得他不分场合不分时间的都这么招摇,不然总有一天他会后悔的。
不过这一切的一切都和在宅子里无所事事的我和三三无关,我们两个一人一张藤椅窝在花园里聊着天,只是听着一直没停的仙乐越发的昏昏欲睡了,梦里尽是些以前的事情。
那时候年龄还小,按人间的算法应该是五六岁的样子,有天老大带我们出去玩回来后见二哥坐在地上,已经是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双眼通红声音都哑了,把老大心疼得不行,哄了半天才问出来发生了什么事——二哥的狗狗不见了。
狗狗是二哥在和我们那时候那个年龄差不多大,也就是六七岁的时候捡到的,当时候狗狗左一块伤右一块青,黑油油的毛都被烧得这里焦了那里纠成一块。
二哥最开始抱着“有狗狗陪我玩喽”的心情把它抱回家的,养着养着就养熟了,洗澡一起洗,睡觉要抱着,去哪儿都带着,狗狗陪他从童年到了即将步入青春期的时候,突然就不见了。二哥跑遍了整座宅子还是没找着它,又开始跑以前带狗狗去过的地方,跑得小腿酸痛脚掌磨起了水泡都没吭声,直到最后的最后,在经历了半个多月的寻找都没找到后,二哥哭了。
狗狗和二哥的关系真的很好,所以在狗狗不见了的很长一段时间,二哥都会做噩梦,一会儿说梦里狗狗丢了,一会儿说狗狗被坏蛋杀了,一会儿又说梦见狗狗回来了,都分不清梦境与现实。后来还是老大陪他睡了一段时间才慢慢转好。
至此以后却再没见过二哥养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