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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和焕灿(1) 相濡以沫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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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切似乎都可以通过回忆的方式慢慢说起。我自己也有点摸不着头脑。
那年我四岁,父母离异。
很多人说这是极大的创伤,可我就像一个冷血动物,对这些毫不关心。当他们因为抚养权问题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候,我还在一边搭我的积木。那个叫妈妈的人问我,想要跟谁。现在我才意识到那是一个多么愚蠢而残忍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个满脑子只有积木的小孩子而言。她身边的男人很不耐烦,怒火中烧,一撒手坐在了我床边上。
我根本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以为只是平常的逗趣——自然了,每个人在童年都被问过无数次这个愚蠢的问题——我就一块一块数着积木,暗暗抉择,单数跟妈妈,双数跟爸爸。
于是我就这样残酷地决定了自己的前途。我跟了我爸,看着我妈瞠目结舌的样子,还想要发笑。或许的确是这样,我是说,和我的积木一样,爸爸在第二年就重婚了,继母是极其漂亮的女人,而我的妈妈,一直到现在还是孤零零一个,我没有去看过她,哪怕回到中国四年了,我一次医院也没有去过。我打过电话慰问,双方的声音都已经陌生地惨不忍睹。后来她康复,我便再无牵挂。
爸爸姓和,妈妈也姓和,妈妈希望我可以出落得很标致,就叫我和颜,也取和和美美的美好寓意。所以我在跟着爸爸和继母去韩国之前,我都叫和颜。我仍然记得我最后一次叫和颜的时候——这句话有点怪但相信我你没有看错——我七岁,在机场,提着大包小包,跟着走路极快的他们,准备去一个陌生的地方。继母转过来对我说,“和颜,以后到了韩国,你要起一个响当当的名字,我们在飞机上想好不好?”
我自然无所谓,名字嘛,就是用来叫的。她在飞机上开始努力思考,做出一副天真的模样,爸爸喜欢这样的女人,跟着一块瞎掺和。“我们和颜那么可爱,又那么爱吃花菜,不如就叫和花菜?”我差点没气背过去,那也是我第一次感到委屈,开始想念妈妈。
“什么花菜啦,你认真一点好不好?花菜,也是挺可爱的名字,那……不如叫焕灿?”于是我悲催地叫了和焕灿,挺有音译的感觉,但是谁也不会想到,是由“花菜”音译过来的。我的身价顿时掉了千万。
移居韩国是因为爸和继母的工作问题。我们便在首尔定居。
我喜欢首尔的繁花似锦,喜欢没有黑夜的夜晚,喜欢逛商场,喜欢银白色的N首尔塔。或许我的性格就注定了我的悲催命运,像众多恶俗的言情片一样,继母生了孩子,一个有些古怪的妹妹,也姓和,叫和景,他们起这个名字起了整整一个星期三天半。
和景出生的时候,我在艺校念初中,性格已经变得嚣张跋扈,和长辈顶撞不说,更喜欢上了狂野的朋克妆,我喜欢漆黑的指甲,极为深色的嘴唇和浓墨重彩的眼睛。他们觉得我性格过于自傲,因此希望这个小家伙活泼健壮,景取阳光之意,我一笑置之,口生地叫这个只会哭的妹妹和景。
或许是因为妈妈的关系,和颜这个名字多少也起了些作用。不敢说我长得多惊天地泣鬼神,至少我有当众挖苦另一个孤芳自赏的女生的自信。这自信却一步步升级,充满了我整颗心脏。
【2】
我喜欢N首尔塔,特别是银白色的它,在黑夜里特别美。初来韩国,语言不通暂且不说,生活节奏一切都乱了套,每个晚上都必须溜出去透口气。我喜欢仰头看天,毕竟晚上的天空都是一样的,不论是在魔都还是在首尔。我一边走一边看,渐渐地会产生一种眩晕感,这种眩晕感会导致我每晚必定撞上一个人,而我执拗地要求自己撞上一个人之后才回家。
或许是我太喜欢那个在黑夜可以发出令人窒息光亮的塔楼,所以我总要一直走一直走,走到这个自认为人满为患的地方,任性地撞上一个人,再悻悻离开。因此我在异国孤单的童年就是这样一点点眩晕着走完的。似乎N首尔塔成了我慢慢自傲慢慢独立的唯一见证人。所以我自己给自己写了一支歌,叫《焕灿的首尔塔》。我还记得第一次顶着压力唱这首有点叛逆的歌曲,不无激动,更是满足,就像酒鬼买下了一大座酒库。
——《焕灿的首尔塔》——我的灵魂——在校庆上,我就这样结识了韩睆安。那姑娘人如其名,虽然是音译,但是有一对睆亮的眼睛,一直孤傲的我也会忍不住凝视那有点小性感的眼神,然后习惯性地噗嗤一声。
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个夏天,我穿着一身银白色,或许是长裙也可能是长t,将柔软的长发散在校庆那漆黑的舞台上。我立在那,手碰一大束红色的玫瑰,嗓音沙哑低沉,清唱似乎并不很成熟的曲调。我极力表现出那种叛逆,那种桀骜不驯,所以我一直闭着眼睛——
就算再黑再暗我还是可以看见我的首尔塔,
我亲爱的首尔塔上有我亲爱的男孩,
那首尔塔是我的城堡,
你们全都是我的子民,
大声呼喊,
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和焕灿。
话筒劣质,总是在我飙高音的时候出一点小故障,但我仍然坚信自己是这傻帽的校庆上唯一出彩的女生,因为我是和焕灿——当我最后结束这不无年少悲伤的歌曲之后,我期待的如雷掌声如期而至,我骄傲地鞠躬,伸手拨弄耳边的头发,掩饰住我内心强烈的满足和狂喜。
我自认为无人可以超越我的歌声,于是我自信地走下舞台,聚光灯一路跟着我,我试图走得快一些,高跟鞋发出清脆的啪嗒。只是似乎就在那一刹那,啪嗒声中侵入了不和谐的因素,我过于敏感,总能在这时候咀嚼出一丝不对劲的味道。
我扭头,发现聚光灯不再跟着我,而是巴结地迎来了另一位高挑身材的女生。我和她不熟,事实上我和任何一个人都不熟。她一身黑色的皮衣,昨天特别打理的大波浪随着那顶魔术帽的落下,犹如瀑布轰然散下。我怔住了,自信心不允许我此时此刻流露出丝毫惊诧。于是我坐在一边的空位上,交叉双手,右手食指刻意敲打我的左臂。
她在自信地热舞。不,应该说她在毫不示弱地热舞。我似乎听到那些角落有细细碎碎的议论声,在欣赏她,犹如捧起一位女神——咂舌、惊呼、咽口水,我所有的脑细胞此时都急速运转着,我试图从所有角度评判她的表演与我无法相提并论,但我最终还是无法坚持我的自负。
韩睆安——这个在艺校曾无数次被嘉奖是可以红遍天下的明星胚子。
我无法否认,她的舞蹈真的很惊人,每一串动作都完美地令人窒息,而且拥有一股不属于这个年龄的老成。演出结束之后,是一些优秀生的致辞,是校庆最无聊的睡眠时间。我悻悻地,不理会身边一些男生的口哨声,快步走出演出礼堂的大门。
“啊那个?焕灿?你去找一下朴时允。”
我愣了一下,不情愿地转过头,看见的果然是韩睆安,声音清脆,语气不无友好,让我着实吓了一跳。我属于那种随时都可能被通报批评的顽固分子,竟然也真会有人这么和和气气地对我说话,实属我人品的一大飞跃。
“一般人都叫我‘喂,那个女人。’”我挤出一个自嘲的笑容,以为她可以懂,她却天然呆一样,拨了拨斜刘海,“啊是吗。我没怎么注意。以后我会告诉那些家伙叫你名字。”
我十足地翻了她一个大白眼,“我的意思是——算了。”
我再一次悻悻地跺脚快步起来,一边走一边伸手拢起头发,用橡皮筋随便扎了一个马尾。透过走廊干净到随时都可能撞上去的窗玻璃,我打理好自己最喜欢的弧度,却瞥见那个已经换上校服的艺校新星。
“你干嘛跟着我?”我瞪眼,眼角干掉的眼线一崩,我吃痛地按上眼角,这才觉得自己一身跋扈的衣服和她完全处于两个极端,也难怪朴时允那帮死古板会喜欢这种学生。
“朴时允让我们一起过去。”她一笑,弯起了那对眼形近乎完美的桃花眼,眼下躺着柔和的卧蚕。这倒让我尴尬起来,习惯性的挑了挑眉毛之后,就径自走开了。她跟在后面,压抑地让人实在受不了。
穿过几条走廊,学生的嬉闹声渐渐平息,艳阳大片透过玻璃撒下,炙热而饱满。首尔独特的夏天,没有魔都那么那么闷热,倒是温暖再合适不过,似乎是冬天严寒前的一些补偿,想到这,也不免觉得这阳光掉身价了。
朴时允斜倚在门框边,吸着饮料,眼神一直坚定地看着我身后几米的韩睆安。我快步走上前,站在他一边,他象征性地点了点头,可有可无叫了我一生焕灿,发音也是极其含糊不着边。
等韩睆安不好意思地发现我们在等她的时候,才小跑过来,用右手压住额前的头发。是艺校嘛——我也快毕业了,自然知道是些什么事情。但是当他热情地揽过韩睆安的肩膀,然后递给我们有关SM青少年BEST选拔赛的文件之后,我不得不承认我有震惊,甚至说是心花怒放所带来的震惊。
“你们是我们学校破例获得的,这自然不是普通的过家家。所以我想表达的你们都懂。”
那是我在学校的最后一个下午。
我在首尔最后一次享受夏天的阳光。
然后我就开始了未知的前程。
【3】
与往年不同——虽然我自命不凡但我也经常关注这方面的东西——SM准备推出一组姐妹团。两个女团的定位根据希腊神话,分别象征纯洁美好和危险诱惑,名字方面也还算有创意,muses和gorgon。
海选已经开始了几个星期,并将选出15个女生,前12分别会被分进muses的九人团和gorgon的三人团,其中每一组的榜首任命为出道后的队长,当然也不排除任何一个练习生被后三个备胎踢下台的可能。
缪斯是女神,而戈耳工是女妖,完全是白富美和女屌丝的差别。虽说因为看见眼睛就会死亡这样的故事自然比缪斯诱人,可谁也不知道今后会受到多大的舆论压力。我默默凝视那几张言辞官方到不能再官方的文件,竟然也会泛起那样的笑容。
仿佛眼前是舞台,我在呐喊。画着浓厚的烟熏,人潮攒动,我眼前是一片银白色的海——首尔塔的颜色。
进艺校开始,我便拥有那种孩子气的自负,现在回想起来都有一些后怕,我竟然能这样孤零零地走过那么多坎坷。我得理不饶人,自命不凡,孤僻桀骜,这些或许和我的经历有关,但我自信就算如此,我也掩饰不住自己的光芒。
同一个学校里的人天天做着明星梦,我却有那种好笑的自信觉得今后舞台一定会选择我。我写自己的歌,跳自己的舞,买自己的衣服,上自己的课,我的世界只有我一个存在着,没有别的任何人,没有别的任何感情。
经常听到同龄人在背后嚼舌说:“这女的怎么这么拽?”想来为什么有那么多不知忌讳的人不知忌讳地骂我“装逼”“幼稚”“装清高”也是挺正常。因为我既没有朋友圈子也没有追我的男生,就剩一副标致的外壳。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我忌讳韩睆安。既然有标致的外壳,就别再有光芒,能做到这样的人,只有我一个。仔细想来,我并不是想出名,我只是希望得到认可,甚至可以是任何认可。
或许那个时候的我过于热血方刚,以为自己想要做一个乐坛天后,一把话筒一个舞台一群观众一盏聚光灯就足够了,可是当我历经了这辈子最大的失败和侮辱之后,我才明白我想要什么。或许真正改变我的并不是那些坎坷,我没落的女团,而是一个人——那个与我相知近十年的男人。
金在中。
——但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不过那都是后话了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