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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再见李楠 ...
想要更多的是什么呢。
现在我能想得到的是明劦的阳光温暖。
还有,一个陌生而熟悉的脸庞——李楠。
你们认识李楠吗。
对啊,对我来说,这个是一个比明劦更重要的人,我怎么会忘记提起他了呢。
每次想到他,耳边好像是有一声温柔的缠绵的,喜乐的叫喊“孩子”。虽说,孩子这样的一个词对我来说,已经不再是那么恰当了,我觉得“孩子”这个词是那么天真纯洁的一个词儿。所以我特别怀念也特别喜欢他要对我说话的第一句总是“孩子~”。
对我来说,那是一种无奈,解救,理解,保护,宠溺的语言。
这些我所谓的理解对他来说可能根本没有那么深的意味,可是我理解了,就是这样理解了。
“青青啊,你真是个孩子。”他温柔的目光会使我不安。每次他温柔的看着我,我都觉得自己似乎就是赤身裸体地如同一个婴孩,赤条条在他面前,我的所有隐藏所有的伪装,就在他温柔的目光里自动丢盔弃甲,变得不堪一击。
他就是李楠。
我真心的很喜欢他,发自内心的,不同于他们的喜欢。
就只要他每次叫我一次孩子,我就愈发喜欢他。
我真的很喜欢做一个孩子,天真的,不孤单的,没有烦恼的无争的孩子。
我也没有想过我还会遇到他,在遇到他之前关于我们的记忆都是在小时候。他长得白净,当我的小爸爸,和安宁一起。
有时候安宁不跟我们玩,他做小爸爸,当我洋娃娃的小爸爸,我做洋娃娃的小妈妈。可惜洋娃娃不会开口说话。
抚养我的那家人家里有一只很肥大的汤姆猫,和李楠感情很好,跟我感情一点儿也不好。汤姆猫在我们扮家家酒游戏里当一只看门的狗,这死胖猫一点儿也不听话。不仅不乖乖看门,而且还会用它那张扬地小爪子抓我。
自然的,有好几次都得逞了,每次它的小爪子都沾着我的血的时候,它就会跟打了胜仗一样,嚣张地喵喵大叫!
于是,我真的生气了,我把它关在洗衣机里面,并且漂洗了很多次。
李楠心疼地把半死不活的汤姆猫捞上来,小心翼翼抱在怀里,指责我说,“林青,你真是一个不乖的孩子!”
猫儿仗着有人给它撑腰,它尽管虚弱,还是很娇气地哼了一声,“喵~”。
它似乎是在撒娇,向李楠撒娇,又似乎再像我炫耀。
我还是生气,我把它从李楠的怀里扯下来,摔到地上去。
胖猫似乎感到危机感了,咻一下蹿跑了。留下李楠在那里教训我。
此后,每次那只猫一看到我就会大叫一声跑开,如果李楠在一旁,它的肆无忌惮总是让我生气。
说实话,现在我也很怀念那只猫的,因为那只猫,我从隐忍到懂得还击。我也怀念它恐惧我的叫声,还有得意洋洋的小爪子。
再见到李楠是在大学城的图书馆。
那天天气晴朗。这是我日记里面记着的。
我差不多也是这样子记忆的。晴朗得万里无云,于是在大太阳的暴晒下,大地烫烫地散着热。不过,说到这样子的天气,我总觉得要有一两朵云才会让我感觉有点儿美好,感慨这个世界的美丽。不就是像是我们的总会记得一两点有污点的人生才会觉得圆满不是。
万里无云,蓝的净透。不过太阳却大得出奇。
我想确实是这样的,因为在电子阅览室里,图书馆的负一层,还可以感受到热气。
高思思去帮我买冷饮,我帮她写作业。
有些科目就是这样子的麻烦,总是要人不断地联系实际,联系时事。
可是你要一个天天宿醉的人来关心时事,那是有那么一点点不现实了。于是要写这样的论文,我就必须来借助图书馆了。
每次一个人沉浸在图书馆的时光总是飞快的。于是我想,如果高思思没有出现的话,我想我的大学四年就是在图书馆里渡过的。
不会接触酒,不会接触关于酒产生的那些糜烂。
我喜欢图书馆这是不可否认的,我喜欢这里面的书香会让我整个人安静下来,我喜欢在安静的空气里听见自己的心跳与呼吸,自己能感受自己真实活着。
我也很喜欢有人跟我坐着,坐在某块大理石砖上。
这样我能贴切感受到旁人的呼吸与心跳,似乎在一个频道上呢。
因为这个大学的位置总是不够的,你得穿一条牛仔裤。毕竟如果穿裙子的话,那么坐着很失大雅。
坐在地板上的人很多,大多都戴着一副眼镜,然后目无旁人地抄抄写写。我很喜欢这个图书馆严肃又自由的气氛,可以感受到认真与青春的那种活力。
不过,我看书从来不抄。
我敢肯定,要嘛是林澎湃基因太好,要嘛是我那个妈妈基因好。
我如果看自己喜欢的有兴趣的书,差不多看一遍就不会忘记的。
或者高思思路上又遇到某个人了。或者她又被某个人拉住了。来不及给我送水了。
这些都是她常常给我的借口。
而我也只能这么自我安慰地为她开脱着,虽然我知道这么做毫无意义。
不过,我知道,她不过是很光明正大地坐在某个冷饮店里,在那里肆意挥洒一群乌合之众对她的崇拜。
然后她会跟她们说,“青林那个臭婊子还等着老娘给她送冷饮?!下辈子吧!”
我通常可以想象得出她说话的口气与神态。
因为我听过,那次的场景很尴尬,可是我是笑着对高思思说,“要是下辈子也应该等到了啊”。
我想我的口吻肯定很不屑,表情很欠揍。
那群人尴尬地一一离场。
然后高思思低着头玩弄她的指甲,对我说,“青林啊,我不是这个意思,我……”
通常一般人不会继续听解释的,更不会笑着听着她荒诞的解释,而是会愤怒地离开。可是,你们都忘了,我青林不是一般的人啊,而且我十分想听得高思思的解释,我耐心地听着她的解释,而且笑着听完她的解释。
她说,“他们只是要让我表演一下,我是怎么对你凶的,我只是演戏而已的。青林你别在意了。”
听完了她的解释,我没有表态,点了一杯冰水就走了。
日子还是要一样过的不是吗,我还是帮她写作业的,偶尔,她会很好心地给我买水的。
时间过去了很久很久,我论文作业写完了,而且也快看完半本书了。
这本书是茶花女,小仲马的的书。
眼睛酸涩,我把书放回原处,准备走人了。我想我等不到那水了。
起身的时候,发现身旁有一瓶水。
我自然以为是高思思给我送来的。不见人影,我自顾自地喝了起来。
可能是真的太渴了,我喝了一大半瓶。
“同学,你喝了我的水。”一个男生抱着一本厚厚的法律经济学走到我旁边。
他的面容让我想起了小时候,抱着猫咪斥责我的那个白净的男孩子。——李楠。
没错的,他就是李楠,不过我想,他应该不认得我了。我是这么觉得的。
因为他的表情是诧异的,诧异我喝了他的水。我以为。
所以我不会告诉他我认识他,因为这不符合我的性格,我不善于跟人搭讪的。
“不好意思。”我放下他的水,然后走开了。
我不可能因为他的水,然后跟他产生一系列那些正常女生所幻想的图书馆式的邂逅。毕竟李楠的样貌很让人感觉小清新。
不过,那样子的邂逅,也是十六岁之前的那个小林青所向往的图书馆式的邂逅,然后爱恋。我那时候真的以为爱恋就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不过上了大学的我已经不止十六岁了。人也觉得爱恋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青青。”他叫我名字的方式口吻跟小时候一样,不过是声线不再稚嫩了。
他是认出我了,不过我起初装成不认识他了,我必须继续装下去的。
“李楠。”他的手从那一沓厚厚的经济学书腾出来,朝我伸出手。十分绅士。
“你不记得我了吗?”他笑了。跟小时候一样有一个深深的酒窝。
“李楠。我记得。”我佯装着回忆思考,然后点点头。毕竟继续装作不认识下去没有什么意思。
谁也不可能将那时候那么快乐的时光忘却的,更何况是我。对于我来说,一点点的幸福快乐都需要用锦盒装起来,并锁上一把只有我拥有钥匙的锁,然后珍藏着。
况且,那时候,他爸爸妈妈来奶奶家接他到大城市。我抱着他哭不让他走,然后他哭得比我更难看,鼻涕之类的东西都擦在我的脖子上。
有时候真的很难理解小朋友的那种熟络。初初见面的陌生人可以当成是好了一个世纪的友谊,也至于再别离的时候会哭得痛彻心扉像是死别一样难受。
更理解不了的是,过几天,就跟没事人儿一样的,该吃就吃,该笑就笑。
后来的事情和所有的人都是千篇一律的,他告诉我,他要开始准备考研了,攻读研究生。然后我才知道,他已经快要大四毕业了。
然后我告诉他,我不是故意要喝他的水的。不想解释其中复杂的过程,我就说,我渴了。
于是他还是温柔地对我说,“你就跟一个孩子一样。”
那一刻,我深深地觉得,他是那么让我感觉到温暖。
想着说,明天就回家了,还是要为看我文的童鞋多多努力,多更几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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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再见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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