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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心事 ...

  •   围场环境简陋,我们住在临时搭建的大帐里。到达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红日西坠,一望无垠的草场被染上了一抹金色,霎时好看。我早已经被车子颠簸的筋疲力尽,昏昏欲睡,见到等候已久的元亭修已经没有力气和他寒暄,周旋了。
      简兮为我端上一碗酥酪,喝过之后也觉缓解了些许疲劳。我刚想吩咐简兮也为均翊准备一碗,可转念一想他现在正在和我闹别扭,我怎好主动示好,反正他身边也不缺人服侍,哪里还劳烦我多操心。
      这次一起来冬狩的还有不少王孙贵族,随着王权旁落,他们的境遇已经大不如前,曾经策马天下的皇子王孙们早已被纸醉金迷的奢华生活侵蚀,没了血腥,只懂得享受玩了,醉生梦死。在这些人中堂兄安城王可算是纨绔公子中的代表,虽然我不喜欢他,可毕竟是亲戚,每次他来觐见,我还是以礼相待。
      “恭喜陛下了,哈哈!”安城王掀开帐帘大步流星的走进来,还是那样的不拘小节。
      我还未来得及责备他就被他说得摸不清头脑,我又有什么值得恭喜的呢!
      安城王见我一脸的迷惑又解释道:“真真是难得的美人,陛下好福气啊!”他说得是眉飞色舞,一脸的艳羡,可是压根就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不解释还好,一解释更令我不解了。
      “什么美人不美人的,你在说什么?”我勉强的笑了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问道。
      “怎么陛下还不知道?”安城王挑着眉大惊小怪道:“陛下已经到了舞象之年,元丞相早已为陛下订下了一份好姻缘,正是大鸿胪王少昌之女,王小姐是长安出了名的美人,无论是家世还是相貌都是难得的,这不值得恭喜陛下吗?”
      他倒是有理有据,我冷笑着说:“即便是立后也不是他元亭修说得算的,都说成亲要讲究‘父母之命’,我母亲河南王妃尚未决定,他元亭修凭什么做我的主。他倒是替别人操心,自己的儿子至今都尚未婚娶。”
      “元大人也是一番好意。”安城王喃喃道,面上甚至有些为元亭修不平,“再者说小元大人的亲事眼下也定下来了。”
      “你说什么?哪个小元大人?”我如同坠入深渊一般,我从未想过那个与我一同长大的少年有一天也会娶妻生子,心没来由的抽搐,很疼。
      安城王被我的样子吓了一跳,勉强笑着回到:“就是元丞相的三公子公子羽林军的都统,现在洛阳都在传闻元丞相有意与阴大将军联姻。哦,对了,那位阴小姐也是出了名的美人,与王小姐齐名,她二位常常被放在一起比较,人称“皇城双姝”。难得的是,那阴位小姐与小元大人也是自小便认识的,算是青梅竹马,男才女貌。”
      我对安城王凄然一笑喃喃道:确实是男才女貌,好得很。均翊从未与我说过这些。我与他相识四年,从来不知道他还有一个所谓的青梅竹马,我一直认为与他相识的早,原来我并不是最早认识他的,其实我一点都不了解他。
      安城王刚走,简兮就笑着进来说均翊来请安,问我见不见,若是往常我一点会很高兴的,可是如今却不想再见他,若知如此,今生又何必相遇。
      我突然很惊慌,我意识到均翊越来越能左右我的情绪了,我会因为均已的喜好去选择衣服,喜欢偷偷的看着他,甚至想象着他知道我是女儿身时会怎样表现。我想这是因为他是我唯一算得上朋友的,很多事情我都不想太过伤神去思考,我不愿意再去想均翊,也害怕见到他,可是又偏偏忘不掉他,我想我是病了。
      郊外的夜晚有些许寒意,我缩在棉被中听着帐外将士们引吭高歌,简兮像只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的就进来了,怀里还抱着一个毛茸茸的东西,简兮跪在我身边把那小东西放了下来原来是一只小白兔。
      我笑着问简兮是从哪里弄来的,简兮抚摸着光滑的兔毛得意的笑道:“是从安城王那里抢来的,这样可爱伶俐的小兔子,他偏偏要杀了当下酒菜。”简兮又抱起小兔子对着它说道:“小兔子,小兔子,我是你的救命恩人,要不是我你早就进那个猪头王爷的肚子里了。”
      用猪头形容安城王的长相是在贴切不够了,我被简兮逗乐了笑着说道:“你小心被安城王听见了。”
      简兮一嘟嘴笑道:“我才不怕呢,他不过是个闲散王爷,奴婢有陛下撑腰呢,......小兔子,你要下来吗?”简兮把小白兔放在了地上让它自己在大帐内胡乱跑,谁知那小兔子一头跑出了大帐,我和简兮来不及多想也跟着跑了出去。
      众侍卫见我跑了出来纷纷跪了一地,简兮急忙喊道:快起来追兔子啊!
      还是为首的侍卫先反应过来,带着众人去追兔子,那兔子跑的极快,像是故意作弄众人一般,跑跑停停,在大家要追上它的时候就突然停了下来,大家要抓住它的时候又跑开了。那些士兵虽是习武之人,却十分笨拙,被小兔子戏耍的东串西串,引得简兮哈哈大笑。
      突然一个黑影飞快闪现在众人面前,带我定睛一看原来是均翊,而那只小白兔则被他提着耳朵握在手中。简兮急忙上前抢过小兔子心疼的抱过来,还不忘斜了一眼均翊,恼他动作粗鲁。
      简兮未免太过孩子气了,我轻笑着对简兮说:“还不谢谢元大人。”
      简兮不服气的向均翊施了一礼,转身跑开了。我刚转身要走却被牵住了袖口,我一滞,原来是均翊,他好看的眉微微蹙起,责备的说:“怎么连鞋都不穿就出来了!”
      我这才感觉到脚底板的冰凉,刚才出来的慌忙,竟然忘记穿鞋了,我讪讪一笑刚想说没什么,均翊却蹲了下来,“我背你回去。”我端详着他得神色,平淡如水,未有任何波澜。
      我趴在均翊的背上,异常的温暖厚实。“我不想会营帐,想出去走走。”我贴在均翊耳边细声说道。均翊没有回答,顿了一下,转身向营帐相反的方向走去。众人见到我们都急忙跪下行礼,我不愿见,也不愿想,把头我在均翊的脖子上,合上了眼睛。
      不知走了多久,我感觉周围都静悄悄的,我睁开眼睛一看,四周静悄悄的,营房已经离在我们身后很远了。
      “我是不是很重?”我问道。
      “不重,像羽毛一样轻!”均翊好听的声音在安静的夜晚听得十分的真切。
      “阴小姐也不重,对不对?”
      隔了好久我以为均翊不会在回答我时,他才缓缓的开口:“我不知道,我没有背过别人。”
      “均翊......。”我轻声的唤着他的名字。
      他答应着我。
      “你就这样背着我一辈子吧!”我轻声说道,均已的一缕发丝划过我的手心,痒痒的。一股寒风吹乱了均翊的黑发,我缩了缩脖子,轻声问道:“我们去哪?”话一出口才记起是我说出来走走的,现在反问人家去哪里,难免有些矫情。
      均翊停下了脚步,我抬起头,没想到我们已经走了这么远,四周静悄悄的,已经看不到围场了,我们前面横着一条小河,四周静悄悄的只能听见潺潺的流水声。
      “这是哪里?”我心里有些害怕,夜已经深了,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又是荒郊野外的,脑袋里将以前吓唬简兮的鬼故事都想了起来,不由得拉住均翊的衣角。
      “你不是想在这里谋财害命吧!”本想和均翊开个玩笑却遭了个大白眼。
      均翊把我放在河边的一块石头上,用自己的披风裹住我,自己则坐在我身边的草地上,本想问问他冷不冷,但是想到他的性子,冻死都不会吭一声。
      “你有没有什么话想对我说?”我看不见均翊的表情,他的话在寂静的夜晚格外突兀。有太多的话想对他说,最后却是说不出口。
      我摇摇头,方想起他没有看见才低声说:“我没什么好说的!”虽然有些底气不足,但是他应该听得见的。
      “珑毓,我们认识多久了?”均已问道
      “四年了。”第一次遇见均翊,我十四岁,第一次来葵水,四年的时间足以让我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可惜,我始终无法以真面目示他。
      “三年零九个月。”均翊的话让我微微一愣,在我印象中他并不是心细如尘的人,还未等我开口,均翊又说道:“我那时当真以为你是个女孩......。”均翊似乎陷入了回忆之中,言语间带着苦涩。
      那时候的均翊完全是个愣头小子,意气风发的少年不过如此。现在看着眼前的人,不似当初的少年,成长或许就应如此,得到一些,也终究会失去一些,有些事过去了就只剩下回忆。有些人即使仍在身边,但终会改变,留下的只有青春的美好回忆。
      “我常常会想如果我从不曾认识你该有多好,就不会有痛苦。可是转念一想若不曾与你相识,在这世上又有什么意思。”均翊淡淡的说。
      “均翊......。”我从来不知道我让均翊这般难过,我握住他的手,大大的手掌中有粗粗的茧子,大概是常使兵器磨的,轻轻摩挲,痒痒的,但是很温暖。
      均翊不再说话,把头枕在我的腿上,他长长的头发被风吹的凌乱,像一只受伤的小豹子安安静静的趴在我的腿上,有那么一刻我想时间就此停止该有多好。
      “我们离开这里好不好。”天大地大总有我们的容身之地的。
      均翊突然站起身,半蹲着与我平齐,我望着他的眼睛,在黑夜中格外幽静,这样的均翊,我不曾见过。他看了我半晌,摇摇头,我就知道自己是在痴人说梦,不由得冷笑,他怎么会和我走,这里有荣华富贵、娇妻美眷等着他,他怎会舍下这些,我承认他对我好,可是还没好到可以舍下权力。
      我猛然推开均翊,我知道自己是在使小性,可是就是忍不住发作。均翊措手不及被我推了个踉跄,我愤然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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