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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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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保镖在前两天的一次破裂的交易中有了五处骨折,我二话不说让他下岗了。
我到医院看过他五次,平均每次在窗口望20秒,即使住院时他也还是戴着墨镜,我们都叫他瞎子,该说他执着么?以前还嘲他是不是要和墨镜结婚。
今天是我第六次来看他,我还是进病房了,他见了我就笑嘻嘻起来,床边坐着他一个朋友,两个人说说笑笑,一副没心没肺的流氓样。
我没有对他说出过哪怕一个道歉性质的字词,平日里也并不是鲜明的上下级关系,兄弟一场,现在这下场我有点局促,他的乐天更令我在惨白的病房里坐立不安。
我们三言两语,他又给我介绍了一个伙计,说这人比他还可靠,最后他在白色的沉默中痞笑着将我从滞留的消毒水味中解放了。
那个伙计现在也在这医院里,刚听到这句话我以为他坑我,但瞎子说他的病和身手好不好无关,我算是为了减少瞎子的心理负担而去见了那伙计,瞎子也担心我。
我给瞎子住的最好的病房,到了那伙计的普通病房后虽然医院的死白气息更重但心里轻松不少。我刚进去的时候他正看着窗外,不知道是不是阳光照着的关系,又或者是头发很黑的原因,他皮肤看上去特别白。
我进去了这伙计也没招呼我,我便径自搬了把椅子坐在床边,“瞎子推荐你到我这做事。”那人还是在望着窗外,没有搭理我,那风景真的没什么特别,多云的天,底下是车水马龙的大马路。又想想瞎子,心想这人不会是聋子吧,“请问是张起灵先生么?”
他回头了,眼眸很黑,前发有点遮了眼睛,态度很淡漠地点了点头。
我看了他床前挂着的病例,上面是狂草写着的“失忆症”,虽说和身手好不好无关,但这是个更麻烦的病吧。我没抱什么希望,人还在医院里就来谈工作的事本来就很扫兴,“你还记得你是谁么?”
这个时候医生进来了,只是很简单的检查了一下他的身体状况,嘱咐他一定要吃一个什么治失忆的药,问我是不是他家属,我说是朋友,就把我叫了出去。
“没人来看过他,”我蹙眉很奇怪的看向医生,“楼上另一位病人支付他的医疗费,应该是朋友吧,但他说他完全不知道他的生活状况,住哪里、父母是谁都不知道。这些都不重要,最大的问题是他在这住了一个月了。”
“不是付钱了么?”
“但他的身体健康得很,一点问题也没,他的失忆从检查来看已经是无法痊愈的了,只能靠吃药或者自己去努力回忆来慢慢恢复,但很明显恢复之后总还会有什么原因导致他的失忆,所以他根本没必要住院。”
“什么……”我突然感觉自己是不是摊上了一个烂摊子,“那你是想说,让我带走他?”不过转念我又想到了更好的办法。
我带他走了,包吃包住,起步一个月二千五,做得好就加薪,做不好就送回医院继续治他的失忆。
其实他从头至尾从没给过我一个愿意做我保镖的答复,但我带他走之后他就顺其自然地开始了工作,给人一种虽然什么都不说也不回应但他心里有数得很的感觉。
我表面上经营戏院,每天过着唱曲练功的艺术生活,实则做的酒品走私和器官贩卖,一直都带一个贴身保镖,之前黑瞎子就是和我住一间房的。
这位小哥只有一套常服,就是他穿着进医院的那套,一件蓝色帽衫加牛仔裤。带他回去的第二天帮他把穿的都洗了,给他新买了件黑色卫衣。他对这方面似乎没有任何要求只要保暖,他也依旧和刚见时一样,一副看风景的自然神态望着天是他停下时最常做的动作,你如果想和他聊起天来一定得学过独人相声才行。
我对手下从没有硬性要求过穿西装什么的,不过自己谈生意的时候倒是一直都穿着西装。我还是给他买了一套,他身材不错,很强健的体型,以前肯定练过,他现在失忆了,我就忍不住总是猜他的身世。我还是给他定做了一套,那么好的身材,一米八的号穿着虽然看着挺合身,但总有点小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