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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片场离城区有二十余里,两人驱车上路的时分又落起毛毛雨。陆文振从后视镜中望着雨雾里的老式洋派建筑,恍然觉得这些布景像是自一本熟悉的旧挂历中剪下来贴在漏雨屋墙上的图片,过时的美丽被大滩的水渍洇开,边缘一圈苍黄的痕迹。

      先前捂得冒汗,现在只穿着一件单衬衣又有些冷,江锦志指了指后座上搁着的黑色外套,陆文振答一句“请随意”,眼角余光不动声色地看他取过衣服披上。

      江锦志比陆文振高几公分,又得了一副长手长脚的衣架子身材,穿什么都浑成风韵。雪白的衬衣袖口露出小小一段,他便顺手解开纽扣挽起袖子,扭头冲陆文振一笑。

      陆文振勾了勾嘴角不出声,握住方向盘的双手仍旧平稳,车速表亦未晃动半格,卖力表演着自己尚未动心。

      现代都市男女,人人皆习得十八般武艺傍身,一早将绿柳黑发红颜白骨参个通透,纵使色令智昏也不可太早露出破绽,免得他日叫人怀着绝色一刀捅入心窝,真正痛不欲生。

      车子里没开空调,雨点击打玻璃发出轻弱的声响,微小水珠片刻汇作蔓延的细线,狭窄的空间内闷且潮,两人谁也不打开车窗,淡淡的窒息感肆意漫延,像心怀鬼胎的渡客撑着一只孤舟缓缓淌在静默的河流上,荡来荡去都是无声的暧昧。

      咖啡厅建在知名湖滨渡假区内,设计师匠心独运,拿强化玻璃搭出彩虹状大温室,甫一进门便踏上蜿蜒趣致的黄砖路,矮矮白漆栅栏环着两旁葱茏的热带花木,迎面的数丛鸡蛋花开至倾颓,枝头花朵幽幽携香坠地,仿佛连空气都染作浅绿色。

      “哗,欧兹国”,江锦志低叹一声,“往前走下去可是通往翡翠城?”

      “不,欧兹国大概没有这样美味的咖啡”,陆文振推开亮晶晶的玻璃门,“况且多洛西小姐亦向往回到人间。”

      江锦志挑了窗边的位子坐下,垂着眼睛翻看菜单。“何苦来哉,周遭同样是无脑稻草君与失心铁皮人,亦或胆气缺缺的狮子”,半晌又添一句:“况且鲜有幸运儿能拾到女巫的银鞋。”

      陆文振轻笑,“为着那只可爱的托托犬,情愿赴汤蹈火。”

      “文振,你可当真自欧兹国归来”,江锦志扬起一个笑,“世上恐怕只有你一个成年人愿意为着没有回报的事物脉脉付出。”

      “犬只乃是人类挚友,终身回报予你无限爱意与忠诚”,陆文振十分不服。

      江锦志低下头但笑不语。

      是,爱与忠诚都是至为崇高难得的,奈何看不见摸不着,亦不能填饱辘辘饥肠,故此世人纷纷抛弃它们,转而追求名同利。倘若衣食无忧名利双收之后尚有余暇,不妨考虑寻找真爱。

      譬如在这仙境般的咖啡厅饮一餐下午茶,已喝掉普通人一周薪水。

      虽换过外套,但没人会在夏日穿着呢裤与靴子上街,陆文振细致周全地挑了个幽静的地方,江锦志自然承他的情,心中却免不去有些酸涩。

      整个店里除了他们只坐了位女学生,虽然身上穿的是某名校不惹眼的套服,搁在桌上的一只手袋却是科图尔才引进的限量新款。

      那位年轻小姐悄悄打量另一桌的两位漂亮客人,江锦志抿一口醇香的咖啡,发觉她投来目光,便抬头奉上一枚大大笑脸。那位小姐愣了片刻,面颊与脖颈忽然烧得通红,心脏蹦跳着好似要冲破胸膛,只能慌忙低下头去念摊开的书。

      据说爱上一个人的瞬间,体温会升高至三十八点六摄氏度。

      陆文振眉花眼笑看着眼前一幕,暗自感叹:“哗,多么神奇,笑一笑便捕获一颗心!”他默默放低目光望望自家肺腑,还好还好,五脏皆全,同时不断告诫自己,统共只得一颗红心,倘若胡乱予人,最终不过苦了自己。

      座中两人各有所思,一时间都沉默下来。咖啡厅里十分安静,唯独听见那位小姐低声读书,绵软的南方腔调絮絮传来,“爱情是叹息吹起的一阵轻烟,恋人眼中有它净化的火星,恋人泪水是它激起的波澜。它是最理智的疯狂,哽喉的苦涩,让人惦念的蜜糖……”

      “多么浪漫,罗密欧与朱丽叶”,江锦志笑。

      陆文振眼底滑过一抹惊诧,忽尔转为惊艳与赞赏。

      江锦志毫不介意地摊一摊手,“你瞧,并非每一名演员都只认识时装店里的华服与玻璃柜中的珠宝”,他眨眨眼,“就像并非每一位富家子都开拉风的林宝坚尼,穿骚包的汤姆福特。”

      陆文振险些把刚喝入口的咖啡喷出来。这样钟灵毓秀的人物,自何处得来?

      江锦志仿佛看穿他的心思,颇有无奈地笑道:“我毕业自英伦某大学建筑专业,除却莎士比亚外,亦能答出赖特与柯布西耶。”

      这下陆文振只欲问问上帝,为何造人之时特别钟爱于他,赐过夺目面孔还不满足,还要赋予他一颗七窍玲珑心?

      江锦志亦暗自叹息,为何上帝这样不公,有人天生贵命口含金匙,有人劳碌一生终在泥池中打转挣扎?

      真是忙煞上帝。

      其实不过最简单的道理,答曰“欲望”二字。人们总爱拿自己富余的去换缺少的,邻人的花园永远比较美。

      陆文振的心化作一只抽绳袋子,不知何时让对桌的人悄无声息搁入一颗秘密的种子,又牵住袋口绳索慢慢收拢。他纵然心有不甘,又莫可奈何,只好望着泛起淡淡水光的湖面,喃喃道:“What’s in a name?”

      “That which we call a rose by any other name would smell as sweet”,江锦志笑着回答他,持一口纯正伦敦音。

      多么正确,莎翁的至理名言。

      陆文振犹自出神,江锦志却站起身,“惆怅的朱丽叶,倘若再不将咖啡买回去,只怕小眉姐又要动怒”,语气已然狡黠而亲昵,“咦,难道今天是最易发火日?”

      陆文振笑着捧过应侍递来的打包盒子连连摆手,“不不不,我明明是忧郁的罗密欧,况且我心情太好,要发火还真不容易。”

      温书的女学生忍不住笑出声来,她时常光临这家咖啡厅,今日却碰上意外惊喜,天空依然阴云低垂,可此刻她坚信已寻到照亮一生的阳光。

      年轻的时候,人总不相信一生会这样长,故此常将“此生爱你不渝”,“终身不离不弃”的誓言轻易说出口,日后难以做到时,又哭肿眼睛悔青肠子。

      其实许下的诺言也并非谁落意去欺骗谁,不过是场时空认知上的误会,他爱你爱足一月,已抵过一只蜉蝣的三十次生生世世,谁能说不长不久。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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