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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番外 天生不是情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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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六点的时候我醒过来,天色未明,窗口的白色的纱帘随风起起落落,整个房间里充满稀薄而通透的黛蓝色光线,乍一看像科幻电影里的未来空间。
他还没有醒,我起身穿好衣服打算去厨房里弄早餐,不知为什么又停住脚步,傻傻站在床前看着他的脸。
他已经不年轻了,睡着时微拧着眉头,眼角有点皱纹,若是笑起来,嘴角还会弯出两条不算太深的法令纹。但不年轻有不年轻的好看,我见过他年轻的时候,风华绝代,可神情里总带着一股咬牙切齿的狠劲头,又时常在银幕上扮演少年英雄,那时我还替他担心,英雄末路美人迟暮,他朝老了应该何去何从。
后来我同他走到一起,跟他一年一年地过下去,又发觉上天待他实在太好,有人老了就老得一塌糊涂,换在他身上就变成了更添余韵。而今他已是四字当头的年纪,原先的那点狠劲早被打磨掉了。最近上映的电影里,他扮演一位隐身幕后的□□大佬,举手投足中全是举重若轻的气度,立时又倾倒一大片影迷,就连几位一向尖刻的影评人都难得一致地赞他好。
到现在,他真是名利双收了。
在这个五光十色的圈子里,三天两头换新伴侣仿佛是条不成文的规矩,我当初决定跟他在一起时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并没想到跟他的关系会这么长久。从我首次见到他,转眼已经过了十余年。
我有一名同母异父的妹妹许若丹,当年作为新人出道的时候,曾跟他一起演了部广受好评的爱情电影。而后两人分道扬镳各自发展,虽然合作的机会不多,但一直保持着不错的交情。
他和若丹多年来一直为某品牌代言,有次拍广告期间一度还传出绯闻,只是两个当事人谁也不急着澄清,过了一段时间被其他新闻盖过风头,渐渐这消息也就销声匿迹了。除此之外,他十分难得地再没和别人闹过绯闻。
他对人好,既敬重前辈又提携新人,但好得一碗水端平,看来看去,就觉得他并没有对谁特别好,炒他的绯闻实在炒不出大料。
后来无孔不入锲而不舍的狗仔们挖出了他的家世,原来他的母亲一度是社交圈里艳冠群芳的美人,而后又远嫁重洋,我才理解他和若丹之间那种带点同病相怜的友情,同时更坚信他们之间绝不可能真的发生过什么。
说来简直骇人听闻,我与若丹还有三名同母异父但从未谋面的兄弟姊妹。不羁似风的母亲将谈恋爱当作终身的事业,甚少把注意力放在子女身上,若丹至今不肯原谅她,只愿承认我一人是她的至亲。
我倒是不大在乎,据说少年时亲情缺失的人对待感情有两种极端的表现,一种像若丹般对所有人寡淡少情,一种像我这样对某一人挚爱钟情。而他跟我们不同,他的感情像一包拿在手里掂量的糖果,大概在满满当当的时候,曾于某次一下送出太多,剩余太少,后来便需要左思右想才肯小心翼翼地递上一颗。
以前我弄不明白他为什么要主动把他的糖果分一颗给我,后来时间久了,我也不去追究,他递给我,我就接过来含在嘴里等它慢慢融化。我与他朝夕相对,彼此心照不宣。
那次我去出差,正巧遇上他和若丹从外地拍完广告回城,两人一前一后从机场出来。
他走在前面,迎面过来的时候我们并没有注意到对方。是走在后面的若丹冲我挥挥手,高兴地喊了声“阿正”。
他突然停住脚步,转过身来摘下大大的墨镜看着我。
我呆了一下,瞬间有种当头淋了一场流星雨般不太真实的感觉。
那个时候他刚三十出头,年轻,美,星光熠熠,特别夺目。
我没曾想到这颗明星会落在自己怀里。
“江锦志,你好”,他先走上前来自报家门,主动向我伸出手。
“许伯正”,我当然知道他是谁,报上自己的名号后,受宠若惊地握住他的手摇了摇。
他点点头,随手把墨镜架在鼻梁上,又转身往前走去。
我一时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愣愣站在那里看着他的背影。他把手揣在裤兜里,走起来一晃一晃的。
若丹莫名其妙地叹了口气,抬手同情地拍拍我的肩。
这件事情我没往心里去,我一个平凡的小设计师,除了偶尔关怀一下若丹略尽为人兄长的义务,从没想过这辈子能跟大明星有什么交集。
过了几日,我竟然鬼使神差地接到他打来的电话。
彼时我正埋头于一堆设计图里,改图纸改到天昏地黑日月无光,突然间听见电话铃响起来。我暴躁得不得了,一抬头看见时近午夜三点,又是陌生的号码,于是接起来恶狠狠地“喂”一声。
“我是江锦志”,他的声音出奇地平静,甚至还略带笑意,“路过的时候看见你家亮着灯,还没睡吗?”
“没,没……”我支支吾吾地开口:“你在哪里?”
“你家马路对面”,他语气很愉快,就像在跟一位久别重逢的老友通电话,“我买了小笼包,要不要吃?”
我从来不知道这位大明星是个自来熟的性子,忙不迭站起身来走到窗口。
他果然站在马路对面,手里拎着打包的餐盒,看见我掀开窗帘便举起手臂挥一挥。
我也冲他挥挥手,忽然想起来手机还在通话中,又赶紧让他上来。
我跟图纸奋力厮杀了将近一周,家里乱得跟废纸间有一拼,身上穿的衬衫也团得稀皱。他走进门来,看见扔得满地都是的图纸,有点无奈地弯了弯嘴角。
我一下子红了脸,连声跟他讲对不起。
他只是笑,顺手把餐盒搁在桌上,垂低了目光注意脚下,避免踩到我的图纸。我跟在他后面,因为心里着实紧张,连呼吸都放得小心翼翼的。
他突然转过身来,我吓了一跳,呆呆地看着他伸手扶住我的肩膀晃了晃,笑眯眯地说:“阿正,这是你家。”
我挠了挠头,这里可不正是我家,天晓得我紧张什么呢。
我取出碗碟,他把包子从餐盒里拿出来,细致地盛在盘子里,等我们两人都在餐桌前坐好,他又主动夹了只包子蘸过醋放在我的碟子里。
我还真是饿了,一口把包子咬开,胡乱嚼了几下便吞进肚子里,压根等不及吃出滋味。
他笑出声来,再夹了一只给我。我咬了两下,发现他自己没动口,只是睁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朝我笑。
我又不好意思起来,手忙脚乱地夹了个包子要递给他,嘴里含糊不清地说:“你也吃,你也吃……”
他接过包子,低下脑袋咬了一口,沉哑着声音说:“好,阿正,我也吃。”
他说了这句话后,我反倒吃不下去了。他那样温柔的语气,像等着说这句话已经等了许多年。
我愣愣看着他,他抬起头看着我笑,随手用筷子敲敲我的碟子,“快吃,凉了味道不好。”
我像中了邪般伸手去握他的手,他没有拒绝,由我抓着他的手,又轻又软地重复了一次:“阿正,快吃,凉了味道不好。”
我夹起包子往嘴里塞,心里涌起鼓鼓囊囊的酸涩。他真不愧是万人迷,一盘包子还没吃完,我已经爱上他了。
算起来我其实与他同龄,但他的人生经历比我复杂许多,个性也比我成熟许多。他忙起来没日没夜,生活上大部分是我照顾他,但感情上我是依赖他的。
和他在一起,情到浓时,我常常脱口而出,江锦志,我爱你。
我爱他,不知不觉中爱得挖心肝掏肺腑。
他从不回答,只是回应我一个吻,有时候温柔得不得了,有时候又狠得像我欠了他什么似的。
他去外地拍片子的时候,我便想办法多接些方案,从天黑画到天黑,迷迷瞪瞪睡一觉,马上混过一天。混着混着一抬头,他已经回来了。
我很少到片场去看他,我们两人都不介意恋情被曝光,他的老友们大多也认识我,但我下意识地害怕通常跟他合作的那个班底。幽默的大导演谭竟成和制片人苏小眉都是很容易相处的人,但他们的神情中总像是怀揣着一个欲言又止的秘密。
我其实害怕的是这个秘密,总觉得它一旦揭开了,我跟他就走到了尽头。
在心里,我是想与他一起相依到老的,即使有点欺骗和隐瞒也不打紧,水至清则无鱼,太通太透,一眼也就看到头了。
惟一一次我到片场去等他,是去年秋天的时候。他上完妆才发觉剧本落在家里,只能打电话让我送过去。
剧组正好翻拍张爱玲的经典《倾城之恋》,他必定是扮演英俊无匹的范柳原。
我站在片场门口的路灯下等他。
他出来得很快,如果可以,他几乎从不让我等。
我看着他拉开门,身上穿着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那种笔挺的深灰色西服,一步一步地踏着昏黄的光线向我走来,眉目间温柔得像一场细雨。
那一刻,我简直被他迷得神魂颠倒,誓死般下了决心要和他相携到老,不管他这些温柔是不是给我。
他接过剧本,伸手拍拍我的手臂,又掠一掠我的额角才转身走回去。
“江锦志”,我脱口叫住他,“你为什么要爱我?”
他转过身来看着我,笑了笑,没有回答。
“我的意思是,你这么好,我这么……平淡无奇。”我不知哪里来的胆量,竟然想去触碰那个鬼鬼祟祟的秘密。
他定定站了片刻,又向我走回来。
我一下子害怕起来,心中直想落荒而走,奈何脚下像生了根似的动弹不得。
“阿正……”
他在我面前站定,我痴痴傻傻地看着他,心里又痛又悔,恨不得伸手去捂住他的嘴。
“范柳原说白流苏最擅长的是低头”,他笑了笑,温热的鼻息缠住我的神经,“你最擅长的是发呆。”
他说的没错,我马上又呆住了。
“回去吧,快下雨了”,他低头吻了我一下,又抬头指指黑沉沉垂下来层云。
我暗自松了口气。
他并没回答我的问题,但我绝对不敢再问他第二次。
回城的路上果然下起大雨,一股一股像牛筋似的抽下来,车子没办法前行,我只好勉强开到附近商场的车库里,顺便坐进咖啡厅中喝杯咖啡。
这次的《倾城之恋》号称豪华巨制,甫一开拍便做足了宣传功课,咖啡厅外的电子屏幕上正播着一条关于电影的宣传片。
我把热咖啡捧在手里,仰着脑袋心心念念地期待着他在屏幕上出现。
他拍的第一部电影也是民国时期的故事,同样与谭竟成苏小眉合作,影评人必定要把两部片子拿出来作对比。这宣传片剪得很有趣,还把当年的花絮也添了进来,彼时谭大导还称得上身材匀称,全然不是今天这幅大肚便便的样子,苏小眉看起来倒十分厉害,也不像现在这样圆润柔和。
镜头一晃,果然晃出了他的脸。他站在片场的舞台上,双手握着一支旧式麦克风专注地唱着什么。画面被消去了声音,但他一直看着舞台下,他的目光那么温柔,温柔得像一场缠绵不尽的夜雨,一丝一缕地要熨进人的魂魄里去。
台下的桌边坐着两位观众,一位是我的妹妹许若丹,另一位……是大名鼎鼎的陆氏总裁陆文振。
我知道的,那时候他也是剧组的一员,他们号称“金牌三角”,曾并肩协力在电影圈子里打下半壁江山,那部动人的片子是他的收山之作。
原来这就是那个秘密。
我到底还是知道了他把他的糖果都送给了谁。
或许因为一早便下意识地做好心理准备,我的心情反而轻松很多。窗外暴雨如注,我捧起杯子喝了一口咖啡,依然感到香而暖。
我和他并没有走到尽头,或许他知道我了解这个秘密,或许他不知道,但一切毫无改变,我们的日子照旧过下去。
昨天是十二月三十一日,他的公司办了盛大的庆祝晚会。
现在许多艺人身兼演戏,唱歌和主持,但他一直只肯演,从不涉足其他两样。我记得有一次记者问起来,他笑着说自己力有不逮,所以只好术业专攻。
这一次的晚会,他破天荒地答应出来唱一首歌。
他出场的时候,台下的观众激动不已,尖叫声险些掀翻屋顶。
她们大声喊着他的名字,渐渐变得像波浪般很有规律,一声一声的“江锦志,我爱你!”
我混迹在人群里,随着她们向他表白。
“江锦志,我爱你!”
他笑得灿若星辰,一直等到大家情绪平静下来才认认真真地开口说话。
“十五岁的时候,第一次有人说爱我”,他的目光掠过台下的万千观众,“后来,有很多人对我说过爱我。我是相信的,我一直相信你,每一个说过爱我的人。”
很奇怪,台下忽然像中了魔法般静如沉海,只有一束一束灯光不安地扫来扫去。
“我也一直尽我所能地爱你”,他安安静静波澜不兴地笑一笑,“下面这首歌,送给说过爱我的人。”
音乐奏响,他跟着唱起来。
出乎意料的,他的声线美极了,上天从来都像我这般钟爱于他。
光影交缠中,他一字一句地唱:“天生不是情造,情是最幸福的圈套……”
陆氏是晚会的主要赞助商,我看见了坐在最前排的陆文振。
他的目光并没有看着陆文振,当然也没有看着我。我这么平淡无奇,混在人群里几乎难以发觉。
这么多年,我对他表白过这么多次,这下终于得到了回答。
我心里有点安慰,他不愿直接骗我,所以从前一次次选择了回避。
但有什么关系,最后是由我陪在他的身边,过了一年又一年。
情是最幸福的圈套,他跳进去,我也跳进去,我们都心甘情愿。
天色亮起来,他睁开眼睛,看见我杵在床边盯着他发愣。
“过来”,他朝我招手。
我凑上去深深吻他,靠在他耳边轻声说:“江锦志,新年快乐!”
“阿正,新年快乐”,他惬意地笑着摸摸我的脸。
我心满意足。
我和他,如此骗来骗去,也一样相依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