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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第一卷第二十二章第十一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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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夜,我躺在离歌特意为我安排的院落的大床上,一夜未眠。我想了好多事。我承认我已对离歌动情,但是理智告诉我应该断了对他的痴念,尽早杀了他,好回去向恪辰复命,过我原本应该过的生活。
虽然这个生活并不是我想要的。
但是眼前这件事已经非常明确了,即使我背叛恪辰执意要留在离歌身边,也不一定会有我预想的结果。因为我并不确定离歌对我是否有情,他喜欢的是那个能陪他下棋的男子夜瑾,还是换回女儿身的我,他会不会接受我?
再者说,就算他也对我有情,可是日后一旦知道了我的真实身份是一个杀手,一个来刺杀他的杀手,我之前所做的一切都是在骗他,是为了引他上钩然后一刀杀了他,他会怎么想,他还会不会爱我,会不会把我这么一个危险的人留在身边。更何况我是一个背弃旧主的杀手,只会被人唾弃。
所以,几相权衡,我告诉自己一定要狠下心,杀了离歌。
打定主意,我看看时辰,刚过寅时。反正躺着也睡不着,我便起床仔细的沐浴梳妆,换上了很久没穿的女儿装,还在额上画了好看的花钿。等天一亮,我就要告诉离歌我是女儿身,让他爱上我,然后杀了他。
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把一个随时可能至你于死地的人留在身边的原因吧。即使相爱,这种每天的算计与防备也会把那零星的爱意消磨殆尽的。
等我收拾妥当,卯时刚过,离歌已经敲响了我的房门。
我以为我的心已经很平静了,可是在听见离歌叩门声的时候,我的心还是莫名的一颤。可是当时,我并不懂自己的心意。”
此刻红烛燃尽,火星最后挣扎了一下,房间暗了,所有的一切瞬间归于沉寂。我听到霂颜心脏的跳动,还有窗外夜莺的低鸣。
夜瑾没有点灯,就着微弱的月光,她抚摸起手里的一柄短刀,怅然道:“那日离歌推开我房门的时候,我清楚地看到他眼中有光熄灭又点燃,可是我已无心多想,我记得我们说了好久的话,我记得他说要我留在他身边。当时的我想,既然要寻机会杀了他,留下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我开始刻意观察离歌的一举一动,渐渐的,我发现离歌并不像外界传言的那样性格纨绔乖张。他喜爱穿洁白的长衫,大多数时候都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看书或者议事,做一个太子应该做的一切。唯一的缺点可能就是他确实太爱美色了,见到合心意的貌美女子都一定要留在身边。不过自从我搬进他的太子宫,他倒是收敛了许多。
他为我安排了单独的院落,就在他的寝殿旁边,我们几乎日日相见。那些日子,我与离歌真的很开心,不得不说,虽然我一直存着杀他的念头,但是心中还是有他的。兴致好的时候,我还会为他舞上一曲。离歌一早就知道我会弹琴跳舞,却并不把我当歌舞姬对待,也从没主动说过要我为他献舞之事,大多时候,我们都在下棋赏花。
我记得有天晚上,离歌大醉,他朦朦胧胧间,拉着我的手让我不要走,还说要娶我。我愣在当场,从来没有哪个男人说过要娶我,即使是恪辰也不曾。
我本以为那只不过是一句醉话,虽然心中有小小的悸动,却并没有把它当真。可是第二天晚上,天刚擦黑,执事的宫人就来招呼我沐浴,我当时真的手足无措,因为我还不明白我对离歌的感情,更因为我的身份。我心里隐约觉得我是恪辰的人,虽然我还没正式和他圆房,但是我不能在和别的男人有肌肤之亲。可是此时我别无选择,我被锦被裹着,赤身裸体的抬进离歌的寝宫,感受着离歌的亲吻,让他进入我的身体,我感觉到有泪滑过我的脸,可是我却不知道是我的,还是他的。
只是那时,我心中想的居然不是恪辰。
我迷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