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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无常才是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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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闹事打人咬人,这景象绝对不会发生在白玉楼其他姑娘身上的。
那天除了玉娘,墨月,还有两个陪侍的姑娘,第二天就把墨月喝醉酒之后,抓着白狐不放,各种滑稽丑态传遍了整个白玉楼。“你叫白狐,你的狐狸耳朵怎么不见呢?”顽皮的姑娘还故意在墨月面前学她的醉态。可是这些,墨月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只能尴尬地笑笑。到底还有什么更难看的细节,她自己也不愿去回想了。幸好白狐还算是有点人性,没拿这些来取笑她。
这还没算完,白狐忽然提出要替墨月赎身,带她离开白玉楼。这让墨月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吗?”白狐正经地问她。她摇摇头。
“以后你就会知道了,而且我觉得你会比我更出色。”他笑得神秘。
白狐给了她三个理由,让她离开。
“第一,你根本就不会卖笑,更不懂以色侍人,与其在一个不适合自己的环境里勉强自己去适应,每一天过得都不高兴,不如做点改变,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第二,在白玉楼里继续待下去的结果,不用再多说,你自己也知道是什么。”
“第三,跟我一起谋事,报酬绝对不低。就算你以后想要再去哪,盘缠也是够的。”
她仔细考虑了之后,也开出了三个条件,白狐同意的话,她才愿意跟他一起走。
“第一,不许对我有非分之想,既然是你要让我跟去谋事,那我们之间就不能有其它关系。”
“第二,不许限制我的自由。”
“第三,任何时候都不能骗我。”
白狐听完,只笑着又打量了她一下,便一口答应了这三个条件。另外一边,他早已经跟玉娘谈好,不管是替墨月赎身还是玉娘对他仍存的一丝幻想,都了结得干脆利落。只不过玉娘爽快的态度,也让他略微惊讶,这些年这个女人明里暗里多次相助,他对她的心意怎么不清楚,只不过神女有心,襄王无意,也终究未走到一块去。借由此次,说开之后对大家都有好处。
之后,在白玉楼传开的版本:一个年轻的歌女遇上了江湖传闻里的神偷白狐,两人一见钟情,最后白狐替她赎了身,带她远走高飞。
谁会想到鼎鼎大名的神偷白狐,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组织。其实有三个人,现在变成了四个:
长留,二十年前威震□□的金刀捕快,厌倦官场之后隐退,摇身一变成了劫富济贫的飞贼,也是白狐的创始人。
君宇,轻功卓越,剑术和刀法承袭自长留,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常在江湖上跑动。与买家接应,都由他出面。如果江湖上有人说认识白狐,他认识的那个也就是白狐中的君宇。
越清,长留之子,武功平平,但精通易容术,打探消息也有一手,对风水堪舆甚有研究。还有特别的爱好,就是半夜在城门口附近摆个面档卖面。
墨月,就是这第四人。
“我什么都不会,你们也敢吸收我?”墨月提出疑问。
“我们也不是天生的,你肯学就行。”长留慢条斯理地说道,“你这么年轻。我从二十年前开始做这行,学了二十年,现在才算有点成绩。人一辈子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如果不做点有意义的事,浑浑噩噩度日,即使不理世人的看法,又怎么对得起自己辛苦来世上一趟。你觉得自己不幸,遭遇悲惨吗?比你不幸,比你悲惨的人,大有人在,他们仍在艰苦地过活。动动手,帮帮别人,也是在帮自己。佛家讲究的耕耘心田,种下善因得善果,不就是这个道理。过去你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以后。”
墨月听在心里,字字都有回响。她扭头望了一眼君宇。是他告诉长留,自己曾经寻死觅活,有轻生念头,所以长留才说了这么一番话来开导的吗?
虽然知道了他们的善意,但墨月心里还是有疑惑,她问君宇,“你为什么会偏偏找我入伙呢?”君宇笑了,“因为你是女人,有时候有些特定环境之下你比我们其他人更方便行事。你的观察力不俗,人不算太笨。最重要的一点,你对我没兴趣。”
儿女私情这种事太麻烦了,他还不想去沾染,大家共事不用再多一层牵绊,也是最好不过的。其实还有些原因,他没说出口的,总觉得这个姑娘如果继续待在白玉楼那种地方,定会早早的香消玉损了。她虽然表面上柔弱,骨子里可是硬得很,一不小心就会冒了刺出来。带她离开那里,也是想救她一命,或者说,让她活得痛快一点。这些,也算是一点点私心,就不必言诸于口了。
“那你凭什么会知道我一定会答应呢?”墨月继续问他,语气仍是淡淡的,可心里对他已不再会像之前那样讨厌。
“重情之人,必定善良。”君宇认定自己的眼光不会看错。
墨月没有再问了,她连自己都不了解自己到底为什么会决定跟他们入行,甚至也不知道这个决定到底是对是错。
墨月来了之后才发现他们原来是居无定所的。几个人也是偶尔才聚在一起,白天似乎大家都各自有事去忙。墨月被安置在西市□□的一家棺材店里。白玉楼在东市附近,附近的商铺都是些古玩字画、金银玉器、绫罗绸缎,来来往往的都是衣冠楚楚的富贵人家。而西市这边各式小摊小贩,街头杂耍,三教九流的人都能看到,来来往往的都是些小老百姓,粗布麻衣,草鞋赤脚。
墨月所在的这家棺材店老板姓付,年轻时候是个木匠,后来有了点本钱就开了这家棺材店,一直做了几十年。他有一手不为人知的绝活,也正是墨月在这里的原因——跟他学习开锁。
起初长留大叔问墨月擅长什么,想学些什么的时候,她第一个念头就是想学轻功,那天夜里被君宇抱着从屋顶飞过的感觉虽然有些后怕,但很刺激。结果君宇立马泼了冷水,“我那功夫是从小学的,过了十一岁骨头都长硬了,再学只能事倍功半。”越清提起墨月识得易容术,问她对其中法门了解多少,想不想学。却触动了她心中旧伤,她淡淡地拒绝了。
“不如从简单的开始学吧,一点一点入门好了。”君宇见他们几个讨论不出什么结果,就提议道。所以,墨月如今就跟着付老爷子。
越清的事似乎最少,他倒是常来看墨月。见她拆锁拆烦了,带她出去逛。一边逛时,教给她一些江湖中暗语暗记。这些东西都是一门一个样,一代一代口耳相传下来。普通行当只需要了解本门的规矩即可,他们偷门吃八方饭,才要记得更多一些。什么人能碰,什么人得罪不得,都是有忌讳的。
虽然越清年纪跟墨月差不多大,有时候嬉皮笑脸的,玩性十足,可讲起这些东西,一副老成的模样,故作神秘。他还特别叮嘱墨月,以后出来行走时,千万小心衣饰上绣有黑色鹰头图案的人,那是一个叫神鸢阁的组织。据说这个组织里高手如云,且背后有朝廷的势力,行事手段狠毒,黑白两道的人对他们都十分忌惮。
“你说的这些,怎么好像你见过似的。”墨月瞧着他板着脸装严肃的样子,有些好笑。
“那当然了,我君宇师哥的轻功你知道的吧,有一次碰上神鸢阁的人,随随便便就有两个人的轻功不在他之下。幸好我们跟他们井水不犯河水,不然遇上了肯定跑不掉。”他边说边回忆着,然后还心有余悸地抖抖身子,“月儿妹妹,哥哥我教你的,可都要记好了。”
“别在我面前充大。”墨月瞪了他一眼。
越清还想再争辩一下,为自己讨一个师哥的名分时,看到墨月的目光已经飘远。
远处,几个衣衫破烂的像似乞丐的人围殴一个倒地的人。周围的小贩们识趣地提着东西赶紧躲远,给他们空出一块地来。而路人似乎习以为常,也没有人出声。墨月皱起了眉头。
越清顺着她的目光也看到了这一幕,便伸手拉住了她,“别过去了。那些是□□的丐帮弟子,他们教训人自有他们的理,外人还是……”“以多欺少,他们是要当街打死那人吗?”墨月看不下去,还是挣开了越清的手。
“你们住手!别再打了!”墨月的声音起了点作用,那几个乞丐停下来,转身看着这个年轻姑娘。有人用手里竹棒指向她面门,“你是什么人,敢在这里瞎嚷嚷!”越清上来护在墨月身前,跟他们赔笑,“我家妹子心热,看那家伙被打得可怜,一时多嘴,扰了几位大爷,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别在意。我请各位喝茶赔不是。”他向最前面那个伸竹棒的人递了几块碎银。那人见了钱就乐了,忙接过去。跟其他几个人挥挥手,“那我们就却之不恭了,谢了。”回头又向地上的人啐了一口,“老子心情好,不跟你个畜生计较了,走了,去喝茶消消火。”
他们散去之后,越清望向墨月,“没事了,我们也走吧。”墨月却蹲下,去扶那人。他被打得几处都见了红,连站都有些站不稳。“你有钱去看大夫吗?”墨月准备从怀里拿钱袋。却不想那人甩开她的手,自己踉踉跄跄地往前走,“我不是乞丐!不用可怜我!”
“嘿,有点意思,脾气还挺大,难怪挨揍。”越清对着那人背影,跟墨月说。墨月却认得那个声音,心里疑惑,比起他之前在东市街上游荡时更加落魄了。果然从俭入奢易,从奢入俭难了,像这种落魄的贵公子,也肯定放不下身段去做工赚钱,连基本生计都难以维持,还要讲什么骨气面子呢。
“怎么还盯着看呢?你认识那个叫花子?”越清见墨月想得出神,觉得奇怪。墨月摇摇头,“不认识。”他们这才要回去。路上越清还是忍不住絮絮叨叨地说了刚才的事,怪墨月不该太冲动,入得来江湖,就要守江湖的规矩。
墨月心中一叹,的确是自己冒失了,幸好是那些人还算好说话,不然自己的冲动把越清也会连累了。以前在白玉楼,她越对那些客人冷漠,他们反而更想得到她,对她柔声细语,百般讨好;而现在,走在这大街上,她什么都不是,却要处处小心……
付老爷子脾气也算是好的了,跟墨月耐心讲解,“开锁这活儿,技巧是一,耐心也最重要。熟能生巧,你多练练,就知道了,看着复杂,其实都很简单。“墨月点点头,对着机关图跟眼前一堆各式各样的锁,心想着,你们所有人都觉得这是最简单的,对我而言那就是很复杂的。
不过,她也没有泄气,每天用心地学,渐渐还找到了乐趣。越清来找她时,也换着法儿地陪她一起练;有时候两人一起比快,看谁先打开,有时候一个人把另一个人锁起来,看多久能自己解开……
三个月之后,付老爷子说他已经没有东西再教了,剩下的就要墨月自己再去钻研了。道理都是一说就懂的,但重要的还是实际的运用。很多有钱人的秘宝喜欢放在用带机关的锁的地方,那比普通的锁更复杂,更精巧。有很多都是付老爷子的机关图册上没有记载的,所以他教给她的,更多是如何去寻找破解之法,而开锁真正才是最简单的那一步。
越清风风火火地来找墨月,说收到君宇的飞鸽传书,让他们火速赶往济南。”是有什么事吗?“墨月问道。越清面色不佳,”肯定是有什么紧急的事。“他给墨月看了那张藏在信鸽脚上的纸条,纸条下方画了一个符号△,像是不完整的山字。”这就是我们联络时的紧急讯号,如果你见到这个,不论手上是有什么事,都一定要先以讯号中的事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