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万多字我竟然写了十几年!OMG再也没有我这么任性的后妈了!终于完结了它!其实这是我的第一篇文,当年年少轻狂,一拍脑子就开始写,又不想胡乱杜撰,所以写写停停,停停写写,拖到今日我都比纳兰性德大了吼吼吼。喜欢他的词,看过他的资料后觉得,其实历史并没有给他特别狗血的爱情。他的难得在于身处华堂之上,却向往着返朴归真的小小幸福。其实许多时候幸福总被我们忽视,因为太过平常。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憧憬着翻天覆地、神来虐神,佛来虐佛的狗血剧情。那是因为大家都好好的生活着呀!如果有一天那个天天爱在你耳边念念叨叨的那个人没了,真的是值得大哭一场的事情。如果不幸还是你的Mr Right,那就更是惨绝人寰的悲剧!所以——感谢你看了我这篇小文~作者臂力尚浅,写这样的题材真的是自不量力。将来长进些再看看有没有机会重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