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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5.下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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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下雨天遇客
原本星期天见初会回自己的租房的,因为言妈说她身体不好叫她在家多呆一天,所以在家窝了一天。以前她喜欢呆在租房里看书,见初的租房虽然不大,她还是努力劈了一个书房出来,秦爸秦妈留下最多的东西就是书了,以前他们家就有一个书房,她小时候爷爷很喜欢抱着她在那,给她讲故事,中国古典故事,西方希腊神话都讲,自小便喜欢上了看书,爷爷还在的时候很喜欢跟她讲解那些对她来说还算高深奥妙的书,中西方文学,世界名著,鼓励她去看,然后与她讨论书里的内容,就算她看懂的只是一个爱情故事,爷爷也一样愿意听她讲,见初很喜欢那段时光,感觉世界的奇妙和书本的魔力,即使爷爷不在了,喜好习惯已经形成,读书时也格外爱泡图书馆,并不特别挑书,各种范畴的书都会看。
她并不非常喜欢与人交际,即使选了主持人这份工作,她周末喜欢呆在家里,做自己的一些琐事或是看书。白芷笑她,亏你耐得住,都快赶上女博士了。
星期一上班是搭明泽的便车。
在一个路口,遇到了红灯,等待的间隙,随意瞥到了旁边的一辆银灰色宝马,车身线形流畅,养眼得很,当即对明泽赞道:“喂,你看旁边那车,多漂亮!”
明泽转头望了一眼,本来显着无聊的脸色瞬间变了变,过了半晌才说:“有什么漂亮的,嘿,我说你别坐着保时捷,还想人家那宝马!”
“我就夸一句怎么了,看那臭脸!”突然一想,好歹还坐在人家车上呢,瞬间转了语气:“不过要我来选,我铁定更喜欢保时捷!”
明泽斜她一眼,不过脸色倒是好转了:“我要是开桑塔纳跟人家比呢?”
“桑塔纳!”能揩油的车才是心中所选啊!
“这可是你说的!”明泽的眼闪过一丝笑意。
中午还好端端的天气,临近下班时,老天却铆起了劲儿下起暴雨来,见初还在发愁的时候,明泽就打了电话来,说顺带搭她,心想,果然还是能揩油的保时捷好啊!她在办公室里挨了会,估摸着明泽应该要到了,便收拾好去了停车场等他。
没想到在停车场却看到了一个人——周彦,惊得她立马想拐道跑人,星期六那次相亲把脸丢得一点儿都不剩,仗着就是别人认不出来,没想到这会儿又碰到了,不能不心虚。
没想到这厢还没躲起来,那厢已经看到了她,对她礼貌的笑笑,见初硬着头皮不想失礼回个笑,想,他可能就是看过电视中她主持的节目,应该认不出来她的,就像那天她回家时的模样就把言爸吓了好大一跳。
没想到他不上车,又开口:“好巧,秦小姐。”
见初脑内雷一轰,旋即又想,那天小宁给她取的名叫秦小秦,现在她是秦见初,叫她秦小姐应该是叫秦见初。回一句:“嗯,好巧。”
没想到他又接着关怀:“秦小姐,中暑好些了吧?”
见初瞬间雷击,有种自己又穿着那身红配绿的经典造型的错觉,只能讪笑道:“好了,谢谢挂心。”
再透过旁边车镜看见自己得体的套装,找回自己,礼貌的客套:“还没有谢谢周先生当时送我去医院,真是不好意思,改次请您吃顿饭吧。”
“秦小姐不用客气,并不是我送秦小姐去的医院。再说,言宁已经替秦小姐许了一顿饭。不过以后有些事,可能需要秦小姐的帮忙,只希望秦小姐到时不要推辞。”
“一定。”心想,周先生您还真是不客气。
“按理应该送送秦小姐,不过看来不用了,再见。”周彦看向她后面,笑说。
见初顺着周彦的视线用眼角一瞥,原来明泽已经到了,便整好笑容:“再见!”
周彦开车扬长而去,见初也坐上了副驾驶座。
“脸丢没了!”
“什么?”
“刚才那个是周先生,和小宁相亲的那个!”
明泽眉毛一扬:“他找你做什么?”
“恰巧碰到的,不知道来我们电视台有什么事。他也没做什么,只说以后有事请我帮忙叫我别推辞。”看着外面的雨帘,一下子转过头来接着说:“诶,我发现那周先生还真不把自己当外人,你说他是不是打算和小宁交往下去?不过周先生确实不错,小宁对他也满意得很,我看有戏!”
“你怎么知道能成?”
“他刚对我们俩有明显的差别待遇,他称我为秦小姐,但直呼小宁的名字。这还没戏?”
“这样。”明泽笑了笑,但瞬间又泼瓢冷水:“别只顾着替她高兴,他们开始交往,那阿姨的目标就只有你一个了,你再不找个男人,阿姨折腾不死你!”
好吧,这确实是值得担忧的事情,先前还有言宁在前冲锋,她相亲的频率还不高。现在言宁有主了,那不就是她要上一线了吗!
头疼!
“刚毕业那会儿就数你年龄小,你不谈还没什么,现在你都毕业这么多年了,还没个男朋友,叔叔阿姨不替你急死才怪!”
说到毕业,就会想起许宋,见初瞬间没了言语。明泽看她脸色,知道碰了禁忌,也不再说话,沉默着开车。
他们是在大学毕业不久前分的手,那时已经是五月份了,B市的天气热得快,已经有很多同学穿起了短衣拖鞋。那段时间大家都忙着找工作,见初在女生宿舍楼下见到穿白衬衣黑长裤的许宋的时候,自己也穿着套装。她记得很清楚,许宋当时坐在女生宿舍面前一棵树下的石凳上,袖子叠到了腕关节处,手指有时无意识无规则的敲着石桌,细碎的刘海下,眼睛无聊的不知道在看什么。有女生走过,悄悄地撇过头来打量,或捅捅旁边的女生,低语一句:“诶,帅哥!”接着走开,拖鞋磕在地上,“啪嗒啪嗒”响,很轻快的步调。
见初没有出声叫他,只在远处望着,可心也疼得厉害。
对他们来讲,可以穿着拖鞋乱走的年纪已经过去了,再不习惯,也要穿起脚上的高跟鞋了。
许宋看见她,笑了,露出好看的酒窝,朝她走过来。
“今天的面试怎么样?”
见初没有说话,他就自顾自说起来:“我面试的那个公司主管也只说叫我回来等消息,不知道能不能过。”
“我明天还要去面试,那个公司好像还不错,我们学校也有学长学姐在那个公司。”
“想想还有一个多月就要毕业了,还真有点舍不得,果然还是当学生好!”
本来就不是一个话多的人,却一直在拼命地找话题。
见初抬起头,望着他说:“我今天没有去面试。”
许宋一愣,随即又赶紧笑道:“怎么了,那公司不好啊,还是不喜欢?不喜欢的话,不去也没什么啊,是不是?”
“明泽生病了,我陪他去医院了。”顿了顿,突然说道:“许宋,对不起!”
许宋的笑瞬间僵住,打算拍拍她额头的手也僵在半空。许久才问:“什么?”突然又夸张的笑了笑,貌似不在乎的说道:“没事,你们是发小嘛,他生病了你照顾一下是应该的……”
“许宋!”没等他替她解释完,见初打断他,“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先前已经说过了不是吗,我们分手了,不要再来找我了。”
许宋的脸瞬间惨白,喉结抖动了一下,没说话。
“我先上去了,你走吧。”
见初拼了命才让自己说话声音能不抖,心像有锯子在锯一般,疼得鲜血淋漓。
刚准备转身走,手臂一把被许宋扯住,那么用力,像要捏碎她的骨头,眼眶通红,眼角几乎要裂开。他把她带进怀里,低吼:“我不要!我没有答应!”
见初闷在他的肩膀上,许久许久才说出话来:“我知道,我对不起你。”
见初当然知道,怎么样可以让许宋放手,她说:“我对不起你。”便是最狠最狠的一句话。
你人很好,我和你在一起很开心,只是,我终究不爱你。
有些话,比挑明了更伤人。
6.温暖的光
明泽送她到楼下,在她要下车的时候扣住了她的手腕,沉着脸望着她,一字一顿的问:“见初,你后悔过吗?”
车外下着雨,车里还开着音乐,是《The rhythm of rain》,淡淡的旋律在车厢内回旋: I can't love another when my heart's somewhere far away…
见初望着他的眼睛回答:“我,不后悔。”
上楼,开门,进屋。
见初换下高跟鞋,穿着拖鞋窝在了沙发里,摩挲着后脚跟处的茧子。当初学着穿的时候,后脚跟处总是破皮,许宋送了她两大盒的创口贴,后来创口贴用完了,也学会了穿高跟鞋,脚不会再破皮,而是长出了茧子。所以,就算刚开始会很难受,但忍过了磨合期,就可以习惯,就可以成长了。
只是心里不可抑制的冒出那句:In my solitude of heart,i feel the sigh of this widowed evening veiled with mist and rain.(这寡独的黄昏,幕着雾与雨,我在我的心的孤寂里,感觉到它的叹息。)
手机突然响了起来,见初接了:“喂,什么事?”
“见初,怎么不开灯呢?”
见初一愣,才发现自己真的忘了开灯。跳起来,跑到了窗台边。
夏天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现在雨已经停了,气温降下来些,还有雨水落下来的滴答声。见初望向楼下,院子停车处停了些车,见初过了一遍,并没有看见那部熟悉的车。
似乎猜到她的举动,电话那头低声笑了起来,说道:“我猜的,没想到你真没开灯。”
见初心里一阵暖,笑道:“谢谢你,明泽。”
“嗯,那没事我挂了。”
“好,再见。”
“拜拜。”
挂了电话,在窗台边呆了会儿,下了雨后的空气好了很多,见初深吸了几口气后,转身回了房,开了灯,屋子瞬间明亮起来。再去冰箱拿了个鸡蛋和西红柿,下了碗挂面。吃完了收拾好,洗了个澡,就回了卧室,手机刚巧响了起来。
“喂,妈,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刚才下雨了,没淋着吧?”
“没有,明泽送我回的家。”
“吃饭没?我们刚吃完。”
“吃了。”隐隐听到手机那头外公又在叫“婉婉”,言妈应了一声“来了”。再跟她说道:“见初啊,你外公要洗了,我去放水,先挂了啊。”
“哦。”
“晚上睡觉要盖被子知不知道?挂了啊。”
“妈。”见初突然叫道。
“诶?”
“谢谢你!”
言妈愣了愣,才佯斥道:“傻孩子说胡话呢,挂了!”
拿开手机,显示“通话已断开”,心里却很暖。
外公老年痴呆后,言妈就辞了工作,在家里照顾外公,那时就在晚上摆了个水煮摊,然后言爸就在家照顾外公。外公不认得人,但每次只要言妈说:“爸,吃饭啦。”外公就会照做。有时外公会像个孩子一样缠着言妈,有时候又会把言妈当孩子,要教她折纸飞机或是别的。算算言妈竟是照顾了外公13年,但从没抱怨过。
所以,妈,是真的真的很谢谢你!
见初窝在被子里,伸手关了壁灯。窗帘没拉实,不远处路灯的光透了些进来。闭上了眼睛,时间有点早,但见初知道,她需要休息一下。这样,第二天,才能更好。
睡得很踏实,一夜无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