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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会放手 如果第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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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不会放手
包厢内,大家high成了一片。
桌子上摆满了各种吃的喝的,麦霸们抱着话筒吼,“今天是个好日子…..”
今天确实是个好日子。
文艺节目的总监闻朴获得了“金莓奖”的突出贡献奖,虽然这个奖项比起什么最佳DJ奖,最受欢迎奖差了点,但作为有广播界奥斯卡之称的奖项,能被提名就已经是莫大的荣幸。再加上年后台里的节目改版,加薪的加薪,升职的升职,于是众人选了个日子出来high,接着祝贺的名义,讹总监的奖金。
“领导,叶儿,对唱一个呗,庆贺你俩再次合作!!”
“唱《今天你要嫁给我》咱们文艺部的金童玉女啊!!”幽暗的包厢内,大家不怀好意的挤眼吹口哨。
有人手快,直接切歌点《今天你要嫁给我》。旋律响起,叶静苏无奈地接过闻朴递过来的话筒。
闹到12点大家才散了,既然今天都嫁给你了,送人回家也就不当事儿了,众人起哄。
因为喝了酒,闻朴送叶静苏慢慢走回家。
冬末春初,温润的夜风吹过,让南国的夜晚格外迷人。
“还记得咱俩一块儿主持《午夜航班》时么,一晃,就四年了啊。”闻朴怀念地说。
“是啊,当初你选我做你搭档时,怎么说,有点受宠若惊。”
“想知道为什么选你么?”闻朴卖关子。
“必须的,”叶静苏点头,“你知道当初那些个美女们看我时的眼神多犀利么,天天和你做节目我都提心吊胆。”
“我有那么受欢迎么?我怎么不知道。”闻朴哭笑不得。
叶静苏拍了拍他的肩膀,以一副你还嫩的口气说,“给你透露点小道消息吧,英俊帅气,工作稳定有前途,踏实认真,风趣幽默,这都是你身上的标签,总之,你赶紧找一个女朋友,要不然台里哪个姑娘忍不住了,真发力狂追你,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你还不一定能受得了。”
“原来我有这么好啊,”闻朴摸着下巴若有所思,“我还一直觉得你们女人非高帅富不嫁呢。”
“喂喂,注意用词啊,”叶静苏指控,“什么你们这些女人,我就不嫁高帅富,咱又不是白富美,驾驭不了啊!再说,高帅富也看不上我啊!”
“哎,知道为什么面试时那么多播音研究生我偏偏选你一个经济学的本科生,为什么选你一个没经验的新人做我搭档么?”闻朴神情悠远地问,却没听到身旁的人应声。
疑惑地转头,却发现叶静苏正注视着眼前的身影。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看着宋以明在路灯下的侧脸,叶静苏忽然低低地说出了这句广为流传的诗句。
第二次了,这是叶静苏第二次看到宋以明半夜在自家门口靠着车抽烟,等她。如果说第一次有被他清洌的身影惊艳到,那么这次泛上心头的,是一股让人动容的熟悉感。
就像许久未归的游子回到了家,倍觉温暖。
快步走上去,“你怎么在这?”或许叶静苏没察觉到自己的口气里带了些许惊喜和雀跃,但身边的两个男人却都明显听出来了,她,在撒娇。
宋以明掐灭烟,说“来拿车,顺便看看你在不在。”
年三十那晚,因为喝了一点酒,宋以明没开车回家。虽然把那瓶青梅酒归到酒里对酒简直就是一种侮辱,但国家一直在提倡和谐社会,年三十不能给公安局添堵啊,喝酒就不能开车,即使那酒比啤酒度数还低,也不能把它归在水里不是。
“叶儿,这位是?”身后的问朴问道,一声叶儿,已经对面前的男人宣告里自己四年来对她的情意以及不放手的决心。
于叶静苏,这是再平常不过的称呼,于宋以明,这是战书。
两个男人心照不宣,听着叶静苏介绍,“这位是宋以明,新认识的朋友。这是闻朴,我领导,也是我的搭档,哈哈。”
新朋友VS领导&搭档,初次交锋,闻朴胜。
看着叶静苏进门,宋以明伸出手,“谢谢你照顾她,不过,今后不需要了。”
“不用谢我,以前怎么对她,我今后还会怎么对她,不,我会对她更好。”闻朴微笑,拒绝握手,“我比你先认识她,我比你多认识她四年,我知道她偏爱的口味和电影,你没有胜算,放手吧。”
“喜欢一个人不是去市场买菜,先到就能先得,目前我还不知道她喜欢吃甜的还辣的,我也不急于了解她是喜欢文艺片还是剧情片,因为我有的是时间来弄明白和她相关的所有细节。所以抱歉,我不会放手。”宋以明淡然的说。
闻朴无所谓地摊了摊手,“我们在这争在这吵,一点意义都没有,还得看叶儿的意思。”
“这是必然,我会尊重她。”
不是没谈过恋爱,初中时,看到文静秀气的女同学,也会想多看她几眼,多和她说几句话。
但对叶静苏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是完全没有过的。
这是第三次和她见面,但对宋以明来说,这是第五次见他。
第一次,是在奢华的晚宴上。这种场合他见多了,虽然已经习惯了无聊和尔虞我诈的应酬,但浓烈的香水实在熏得他头疼,偏偏一个个露肩露胸露大腿的女人们接连往他身上贴,草草敷衍了几句,然后交给助理孟易处理,自己到外面透气。正值暖春,夜风中夹杂着绿草的清香,虽然有点腥味,但也让人舒服不少。宋以明在沿着绿地慢慢走,看到了一个及其不协调的身影。
淡蓝色牛仔衬衫,袖口松松垮垮地挽到手腕,也不怕米色的铅笔裤弄脏,坦然地坐在水池边上,旁边的餐盘里放着精致的食物,高脚杯上的标志让他确定眼前这个舒适自在的人也是这场宴会的参与者。
他刚想上前一步,就听到有人喊,“叶儿,我们要回去啦!”
叫“叶儿”的人咽下最后一口食物,扑掉身上的碎屑,应道,“来了。”起身,向金碧辉煌大厅走去。
宋以明见识过的女人不少,美艳的,性感的,耍心机的,清纯的,但他对她们从来都没有感觉。或许会欣赏,但从来不会有进一步的想法。
孟易曾不止一次开玩笑,你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性冷淡,还是你喜欢男人。
通常,宋以明都不理他的疯话,偶尔也会配合地回一句,我还真是喜欢男人,要不就你了。
有时在抽烟的空暇,他也会想,自己想找一个怎样的伴侣,但总是不了了之,没有头绪。
第二次再见到她,已经过了一个月。那时在和长江企业谈合同,僵持了半个月的谈判,终于取得了进展,两家的管理层坐在一起吃饭庆祝。陈岚作为总经理秘书,挡了不少酒,半醉半醒间还是拒绝了孟易送她,打了个电话找人来接。
然后在酒店的大堂,看到了她。
一见钟情,再见倾心。
第三次见,认定了她。
如果第一次遇到她是巧合,第二次见到她是幸运,那第三次只能说是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