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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后记:离开你,一个人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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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研三年,辞掉公职。那时已经知道硕士学位的不值钱,本身又不是做学问的料,只是想休息,还有写作。会有三年,一大块的时间。
但真的写起来,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真的写不出来,尝试过枯坐在电脑前数小时,却写不出一章象个东西的东西出来。
焦虑。
毕业,转了一圈,又回来做教师,而且是私立。
两年,累到胖的象头猪。
没有时间想其他,只想先生存下来。
一个晚上与小九和球球说:先生存,生存下来为了写,它会来,我等它。
看韩剧,看到了弟弟。
是那种一瞬间的电流,象性冲动一样的东西。那个晚上,狂喜到失眠。
我知道,等到它了。
况且,还有一个星期就放假,那种打不开点,除了工作就大睡的紧张就要消失了。
然后生病两星期,天天咳到睡不着觉。想着一边咳一边写呢?
死了也要写的样子。
晚了两星期,才拿起笔,可是,已经写不出来。
翻他的资料。
韩星的资料非常详实,这也是我第一次感到素材的重要,它给予我了诸多的思路和灵感。
当然,这一切都基于我对于俞承豪这个人物的爱。
更庆幸的是,这个人并没有随着研究而面目可憎。
有一次,与泼皮说,弟弟好象与你一样小气和吝啬呢?韩国的夏天四十度,他的车里却不允许开空调。
后来,才知道,他是环保的身体力行者,还是个慈善活动者。
写作,也是学习和成长。让我看到弟弟身上那么多闪光之处。大而扩之,领略到韩国和韩国文化的闪光点。
从二月动笔到十月,战线拉得好长。
说明自己不是个文思泉涌的人,再加上上班、应酬、还有四月和十月初的心猿意马,浪费和蹉跎了许多光阴。
其余的,找素材、构思、动笔,润色,修改。很慢。因为工作的时候是无暇分心,那么只能把时间打碎,公车上,洗澡的时候都在想故事。构思越来越显得重要,常常是花三天至一周的时间把故事在心里写一遍,然后下笔,一气呵成,这样完成的篇章常常有妙笔,写就也非常满意。若没有故事信笔写来,大多流产失败。
二月到十月的周末,半天要上班,一天就拿来写作,但常常一天里也没有好想法。暑假的两周里算是个人和外界条件相对最好的时期,最佳状态,心静如水,了无杂念。那时候的速度是每章四五千字,每三天一章,一章写起来很快,四五个小时就完成了,但从写完那个点开始,身体就倒空了,什么都没有,再想写,没有东西可写。那时候就会带着苹果,徒步付家庄一个来回,或者放任自己去做各种事,这样是一天。第二天才会有灵感,第三天落笔成文。
经常是在没有路的情况下生砍出一条路,而前景却令人惊叹,前面本来是一面墙,劈开之后,是一个花园。是这种创造的快感让我一点点有了信心,一点点有了写作的幸福感。
这大半年里,个人生活是零。
曾经考虑过这个问题:是因为写作而牺牲了个人生活,还是因为个人生活的无聊促使了写作?
到现在为止,已经说不清。
只是现实生活里无论多么信心满满,热情高涨,却常常结果令人失望。
而反过来,写作却从未让我失望过。
即使创作力枯竭,当你拼了老命克服战胜它的时候,那个时刻是幸福和充实。
它让我找到了我自己。
归根结底,我是个这样的写作者。
只有心里对某个人怀有深情,才会有创作的灵感和动力。
可我本人又是个非常难的人。不讨人喜欢也不大容易喜欢人。所以能提笔写东西,真的感谢曾经让我动心的各位,感谢弟弟。
我希望到七八十岁,自己绝经之后,也还会这样动心,这样爱,还会对某个人怀有深情。那实在是幸福的,妙不可言的激情。
小说一边写,一边发到网上,欣赏者寥寥,却还是有人回应。
起初是一些弟弟的粉,然后会有几个真的喜欢我故事的人。
网络小说更新慢是死穴。
可令人感动的是,到后来的时候,几位留言说:慢慢写,不急的。
这是写作给我的第二种温暖和幸福。
写到中期的时候,已经承认这部小说不可能改变自己的写作前途,甚至不可能创造出金钱名誉,它只是一次练笔。但还是坚持着,幸福的写了下去,姑且把它当成一种自我完成,一次与一个人灵魂交往的经历。这样的漫无目的的写下去,是的,当清楚它终于成为一个没有目的地的旅行,反而会有一种悲壮的欢喜。那么,就这样写下去。
人内心里脆弱的地方非常之多。
当一个女人书写爱情的时候,她其实是在挑起这些脆弱的东西,挑逗,挑衅他们。
这样的话,有两次,真的灾祸就开始了。
常常陷入感伤情绪不能自拔,刚开始时还想是好事,把这种感伤化为小说不是更容易入戏吗?是的,入戏很难,每每要听或看弟弟的视频两个小时左右才会入戏,开始构思。但这种感伤却一无是处。它带来的只有泪水,无意义的回忆,一遍遍的打败自己。
本就不是一个坚强的人,实事求是的说,应该是个一推就倒下的人。
有两个时期是这样神不守舍过来的。
后来,索性开始改十年前的《你比冬天温暖》,因为陷入到里面实在拔不出来。
写到最后三章的时候,作家的感觉才第一次出现,就是你能写出令你自己都震惊的东西。
这之前,应该说,小儿科吧。
狂喜,以为这种状态会一直保留下去。
但其实,它是转瞬即逝的。最后一章就是在最痛苦,最干瘪的状态,几乎是烂尾的节奏下完成的。半个月在弃坑和烂尾之间不断纠结,到最后,你不得不确信,除了弃坑就是烂尾,没有第三种可能。那么,我选择烂尾。
写的过程化了四天,中间两次想挽救,但无论怎样梳理和调整,能力不逮,你的脑子最终都在告诉你,你必须接受烂尾的命运,要不然,就弃坑。
我选烂尾。
于是,终于结尾。
我让它结尾,它就结尾了。
这部作品的劣质可以想见。
在微博上发:
这是我写过的最长篇(137000字),一直很好奇,结尾时是什么心情。@作业本说:好像是你陪一群人走了很久,你们穿过荒漠,路过湖泊,最后到达森林,他们一起转过身来告诉你:我们就到这里啦,你回去吧。你对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喊:你们还会回来吗?他们挥挥手:不回啦。你默不作声,看着他们隐入森林……
看着弟弟的照片,还是哭了。
知道自己又要与一个好朋友告别。今后再也见不到,而自己,又要跟上新的队伍,一个人奔跑,一个人长大。
不是因为孤独,也不是因为寂寞。
只是因为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