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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二章(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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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姜降落在西山之上,这里古树参差,郁郁葱葱,花木扶苏,煞是好看。我隐隐觉得此地我是来过的,只是没有记忆。
他引我进一山洞里,洞里清凉幽静,偶尔听到水滴岩石的声音。
“这地儿挺不错嘛。”我由衷赞叹。
“这里是我成仙前修炼的地方。”
夏姜将水镜放置在平坦的石地上,盘腿坐下,细长的手指在水镜上迅速舞动,似乎要翻出花样来,看得我眼花缭乱。
“这是什么?”我晕乎乎地问。
“我在启动水镜。”变完手中的花样,他将冰魄寒素祭出,置于腿上,轻挑起雪白的琴弦,清越的琴音像汩汩泉水涌入我的耳中。
我不自觉坐在他的旁边,托腮静静把他望着。他一头乌发整齐的束在头顶,以一根银簪固定,却有一缕垂落,在他的鼻尖和右耳之间来回拂动。
琴音在“叮”的一声后结束,夏姜以手按住琴弦,转头对我道:“好了,水镜已经开启。”
忽的就在这一瞬,似乎有漫天星辰落入他如墨点的双眸中,他只是那样将我望着,我也依旧在望着他。
“你知道吗?”他薄唇微启,“此时此刻,你像极一个救我一命的人。”
我眨一眨眼,示意他继续。
“就在这里,也是这样一个夜晚,我从苦痛中悠悠转醒,睁开眼第一个看到的就是她。她笑得很开心,对我说,”夏姜嘴角隐了一抹笑意,“你是烤了更香更好吃呢还是煮了更补身子?”
“嗯……哈啊?”
“没错,流口水的样子也是极像的!”夏姜抚掌大笑。
“去去去,我才没这么低俗呢!吃你?少恶心了!”我一边挥手一边抹去下巴的口水,心里痛骂自己怎么这么没定力,一看到美男弹琴就控制不住。
就在夏姜取出水晶瓶的空当,我问他:“重明鸟真的好吃?”
夏姜微微一笑:“你先吃一只青鸟给我看看再说。”
我冷不伶仃地打了一个激灵,恶心地想吐。
“好啦,我们来看看连筠的前尘往昔吧。”
夏姜的心情变得极好,就连将连筠小仙的眼泪滴入水镜中的动作也带着欢快,诚然,我发现他所有开心的事情都是建立在我不开心的事情之上。
不过当水镜中的水面掀起一层层涟漪,我也没心情再生夏姜的气,只有瞪大眼睛仔细瞅着水面上产生的画面,生怕错过重点害我回不了昆仑。
我原本以为连筠小仙的那一滴泪里所蕴含的感情不过是他在凡尘的情爱,熟料他的感情这般丰富,从他出生就开始了。
所以水镜展现给我和夏姜的第一个画面,就是一个孩子的出生。不过画面很模糊,一点也不血腥恐怖,更无关人类生理构造,我从中也学不到什么。
“你这水镜莫不是出问题了吧?咋这么朦?”我屈起手指敲一敲水镜边缘。
“因为他才刚出生,那滴泪里是他的记忆,这个时期他处在迷糊状态,所以一切都是混沌的。”
这连筠小仙在凡尘时出生在江南一个富庶的书香门第,他姓路,名泽云,字子泊。他与父母的亲情,与夫子的师生情,甚至于隔壁同龄小子的友情,在水镜里都展现得无微不至。
不过我对男人与男人之间微妙感情的兴趣,是远远及不上男神与男神之间的,比如说凤凰上神千念与天马上神谷澜。
当然,更及不上男仙与男神之间的,比如说夏姜与天尊。
这边厢我在尽情地胡乱猜想,天马行空,那边厢的夏姜已经看得略微有些不耐,他伸出手指轻点水面,在一圈圈涟漪中路泽云的故事就飞快地向后发展。
在水镜里的路泽云大约走过了他人生的二十个春秋,夏姜才停止点动,“好了,到故事的转折点了。”
画面在涟漪平复之后,淡蓝色的水面上竟然是一片漫天沙漠,滚滚黄沙将苍穹染得乌黑。沙漠中渐渐出现一个黑点,黑点满满放大,原来是一个人牵着一匹骆驼。
“骆驼,快点走啊!”那人扯住拴骆驼的缰绳,拼命地将骆驼往前拉,可骆驼却像脚上贴了符咒,动也不动。
那人气极败坏地吼道:“骆驼,我们若不在天黑之前离开这片沙漠,就再也走不出去啦!”
我十分纳罕,忍不住问:“这人莫不是傻子吧?难道他不知道他和那骆驼不是同一种族吗?非同一种族之间怎么可以用言语沟通!”
夏姜对我的疑问不做任何回答。
突然那人一个趔跌,竟然从沙丘上滚落,身子在沙地里转了十几个来回才停止。这时候水面变得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出来。
我奇异问:“咋啦?”
夏姜耸一耸肩,“八成是连筠晕了。”
我更加奇异,“这家伙是连筠?”
夏姜似乎在努力压制住什么,好不容易压制住后,他问我:“不然你告诉我水镜让我们看这个人那么久是为了什么?”
我连连赔笑:“您老说的是,说的是。”猛然发觉不对劲,“连筠不是住在凡间的江南吗?那里山青又水秀,即使环境污染,也不至于才短短二十年就变成一片沙漠啊。”
“他父母在他十七岁那年死了,所以他守孝三年之后,便变卖家产,跑到大漠去做生意了,这会子他和他的商队在大漠里遇到风沙,走散了。”夏姜双眉微蹙,“我说你都看到哪里去了?”
我不禁汗颜,“你点得那么快,恐怕只有你自己才看得懂吧。”
水面终于恢复明亮,还是那一片沙漠,但风沙似乎已经停止,路泽云躺在沙漠上,眼睛的位置缚有一条纱布,他的身旁坐着一个绿色衣衫的美丽少女。
我舔一舔嘴唇,“连筠不适合烤也不适合炖,或许红烧不错。”
夏姜终于忍无可忍,“你再说话试试!”
我吐一吐舌头赶紧闭嘴。
那绿衫少女对路泽云温柔浅笑:“你醒啦?”
路泽云尚处于迷蒙状态,手不自觉要触碰缚眼的纱布。
“小心!”绿衫少女握住路泽云的手,“你的眼睛被沙砾刮伤,我已帮你治疗,还须几日才能够取下纱布。”
路泽云的声音带着颤抖,“莫不会瞎了吧?”
绿衫少女嫣然道:“怎么会,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路泽云放心的呼出一口气,对绿衫少女抱拳道:“在下路泽云,敢问姑娘芳名,改日也好登门道谢。”
绿衫女子把头一歪,更显娇俏,“什么谢不谢的,你们中原人不是常说什么大恩不言谢的吗?”
路泽云笑得爽利:“那是书生的说法,我是一个商人,大恩自然要大谢。”
绿衫少女咯咯娇笑:“你说话真真有趣,我们如今还在沙漠之中,我不过治你的眼睛,还未救你的命,不算大恩。”
路泽云的笑凝在脸上,变得愁容凄凄。
“莫怕,”绿衫少女轻轻拍抚路泽云的手,“我一定会带你出去。”
原先听这个绿衫少女的话,路泽云八成和我一样以为她是在这片沙漠中长大,自幼对此地极熟,只怕不出一日便可离开沙漠。
但事实上他们在沙漠中连走三天三夜,也没有看到沙漠边缘,可是上天有眼,或许也是这二人极其幸运,他们每天都能找得一片水源,可以取水解渴。
在第三天夜里,路泽云在饮下一口水后,终于开口相问:“姑娘,在下冒昧地问一句,我们到底有没有办法走出去?”
绿衫少女的声音有些虚弱,却无比坚定,“我一定会带你出去,你放心。”顿一顿,声音变得很轻很轻,“就算拼上我的命。”
“姑娘何必为我白白赔上性命。”他忽然双眉一蹙,“难道就姑娘你、你其实也不认得路?”
绿衫少女柔声道:“我虽然自小在沙漠里长大,却从未出去过,所以我不认得路。可是,请你一定要相信我。”
路泽云轻轻一笑:“我相信你。”
或许上天再一次开眼,到第四日夜晚,他们终于走出沙漠。
绿衫少女将路泽云送到他家门口时,脸色就已经分外苍白,可她一没受伤二没脱水,唯一的理由只可能是太久没有进食导致营养不良,此时她完全可以以救命恩人的身份到路泽云家饱餐一顿,但她无论如何也要离开。
路泽云慌了手脚,说什么也不让她离去,“你不可以走,我还没有好好谢你,我还、还没有看你长什么模样。”
绿衫少女脸色白得可怕,身子骨柔弱得几乎一阵微风都可以把她吹到,“不行,我一定要走了,再不走我就……”
路泽云心急之下一把扯下缚眼的纱布,他的双眼还未完全恢复,再加上天黑,朦胧之中他只看到一张清秀凄白的脸,一双悲伤的眼睛,和一只纤细的手在眼前一挥,就失去了知觉。
这该死的水镜又变成一片漆黑。
我大骇:“莫不是那丫头是只小妖?”
夏姜点点头,“不无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