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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第 19 章 孙昊下 ...


  •   孙昊下午先行离开,丛参跟他一起出的门。五点多回来的时候,他手里拿着好几个印着超市标志的塑料袋,薄薄的白膜里隐约可见满满都是新鲜的肉菜。
      听见钥匙拧开门的声响,原本半躺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疯狂调台的叶桑一跃而起,化身小尾巴紧紧跟在丛参身后,亦步亦趋地进了厨房。
      丛参从另一只环保袋里拿出两排酸奶,塞在叶桑手里,让他放进冰箱。然后再奖励小孩儿一纸盒热乎乎的蛋挞,说道:“先吃块点心垫垫肚子,不过别贪嘴,最迟七点钟吃晚饭。”
      叶桑嘿嘿一笑,迅速洗了手,再把纸盒小心翼翼地放在流理台上,掀开盖子,用两指捏出一只蛋挞,另一手托着,让给丛参:“你趁热先吃一个,再做饭。”
      丛参强迫自己将视线从那叶桑右颊那只软软的酒窝移开,一只黄澄澄的蛋挞已经递到自己面前。本想伸手接过,可看到捏在酥皮上的那两只白白尖尖的指头,丛参情不自禁地咽了一下口水。
      叶桑觉察到他的神情,有点好笑又有点心疼:“今天搬家很累吧,瞧你饿的,快拿着吃啊!”好吧,尽管观察力很敏锐,可桑叶桑你的心思到底还是太单纯了啊太单纯,尤其对蚕虫这种生物的食性了解得还不够全面!
      ——真是可喜可贺啊丛参君!
      鼻尖萦绕着焗蛋和酥皮的香味,混杂着叶桑指尖草本配方洗手液留下的清香,丛参的脑子里顿时一阵放空,耳边只在不停重复叶桑刚才那句话的最后两个字。
      ——吃啊!
      他露出有点为难的表情,笑笑说:“我从外面回来,手上脏,不介意的话我就这样吃咯!”说完,没等对方反应过来,那厮已经一张口将蛋挞咬掉一半,嘴角还有意无意地触碰到叶桑凉凉的指头。
      饶是叶桑再天然再呆萌,戳到丛参的嘴唇时也不禁感到紧张又尴尬,他手里还有小半块蛋挞,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丛队长,多么温柔的人,怎舍得让自家宝贝儿如此左右为难。只见他几下嚼了嚼嘴里的蛋挞,咕噜一下就吞进肚子里,然后,很无耻地再次向叶桑……手里的点心张开嘴。
      叶桑觉得一瞬间仿佛全身的血液都往脑袋涌,身软,头晕,脸烫。
      一个小小的蛋挞,掀起了两人心底的不知多少波澜。

      为了弥补自己的饥渴举动对叶桑造成的尴尬,晚上,丛参尽心尽力做了一桌色香味俱全的菜肴。
      沙茶酱煎鸡柳,青椒炒肉丝,浓汤浸蒜苗,清蒸桂花鱼,冬瓜玉米草菇瘦肉什锦汤,一道道菜摆上桌,叶桑闻见香味走近饭桌,偷偷拿筷子夹了一根肉丝塞嘴里,顿时眼睛都亮了。
      “怎么做这么多菜,咱们一顿吃不完的。”
      “没事,这是咱们搭伙过日子的第一天,好好庆祝下。”
      “那我去拿点冰啤酒出来吧!”
      “那个不急,先喝点汤,吃饭时候喝冰的,伤胃。”
      很多人不懂,中国人遇上高兴的事,好像只会用吃这种行为来庆祝。
      那么,人们为何喜欢以饮食作为纪念的重要仪式呢?
      下厨者精心将食材择取、清洗、肢解、混搭,等到明快的灶火将铁锅烧红,就可以滚油翻炒,酱醋糖盐随着手腕的转动从空中轻灵飘落,最后调汁勾芡,端盘上桌。
      水流哗啦哗啦,切菜的声音有种清脆的韵律,油滴落到锅里传来“拔滋——”的声响……那都是食物的语言,表达的是国人对于“珍惜”的一种理解。
      而这种概念的圆满,则在于分享食物的人对煮与食的行为之上饱含的情绪由衷地动容。
      对于叶桑来说,记忆中只有奶奶会用心地给他做饭。
      以前,尽管老人买回的已经是市场里最新鲜最优质的原料,可她仍会在洗手池边上,佝偻着腰,半眯着眼睛反复清洗和拣择,剩下最嫩的菜软和最精细的瘦肉进行烹饪。
      每年生日的时候,奶奶还会给他染一只红鸡蛋。用凉水兑开一小撮胭脂色的粉末,将煮熟的鸡蛋捞起,待蛋壳晾干后浸入兑好的一碗红艳艳的水里,几分钟后晾干即可。
      不知道从哪一年起,叶桑再不愿意独食一只红鸡蛋,而是拿小餐刀把蛋壳从中间切开,跟奶奶两个人,一人吃一半。
      从四岁开始跟着奶奶生活,直到三年前奶奶去世,叶桑一共吃过十八次红鸡蛋。
      然而自此之后,再也没有人为他如此用心地做过一顿饭。
      叶桑给自己舀了一小碗清汤,举起碗,鼓着脸蛋,认真地对丛参说:“参哥,你住进来,我真的很高兴。”
      虽然花了大半天很多情地试图从屋子里偷的蛛丝马迹证实了叶桑对自己入住的喜悦,但第一次听他将这句话亲口说出来,丛参心头顿时一热,嘴角扬得高高的。
      还没待自己回应一句什么,叶桑又特别老成地开口:“那我以汤代酒,先干为敬啦。”说完,小孩儿脑袋一仰,喉咙一张,特别豪迈地干了那碗汤!
      丛参差点没笑趴在饭桌上,好辛苦才忍住没把叶桑一把搂进怀里。
      这大宝贝儿,怎么就那么招人疼呢!

      美美地吃了一顿,抹抹嘴,叶桑主动举手要求洗碗,丛参由他去了,自己从冰箱里提了两罐纯生,搁在茶几上。
      “怎么不看电视?”叶桑把厨房收拾妥当,见丛参还是一动不动坐在沙发上,背都快挺成直角了,两眼盯着两罐啤酒,保持放空状态。
      走到沙发的右侧坐下,叶桑打趣:“参哥,你的眼神太炙热了!”
      什,什么!丛参将视线嗖一下从啤酒上收回,惊讶地看着半躺在自己右边,懒懒揉着肚皮的叶桑。也许,难道,他已经觉察到什么了?!这样的发问,是在鼓励自己开口?!
      丛参心底自动为以上疑问句都加上一个肯定的答案,握拳,鼓起勇气准备开口:“我——”
      “哈哈,你炙热的眼神都快把冰啤看成常温的了!” 叶桑漫不经心地补充,他其实是在暗示他盯着冷饮发呆发太久了。
      擦!
      丛参吐血,竟然是冷笑话,自己果然想太、多、了、啊!
      这一顿岔把丛参好不容易鼓起的表白勇气给打散了。算了!丛参心里安慰自己,这种事情不能急啊不能急。
      毕竟才认识两个星期,自己就已经达成了登堂的目标了。
      这时候,就应该先沉淀一段时间,再好好谋划下一步,想想如何在美食上满足他,用温柔的品质打动他,以帅气的外表征服他,在注意力上霸占他,在情感上入侵他。
      不得不承认,丛队长虽然脑补有余、手段不足,但胜在绝对耐心,也耐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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