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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尽管对于我的不可思议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武旭还是很惊讶于我的安排。我强调没有任何外在因素,因为结婚是我们自己的事情,我们有安排自己结婚形式的权利,“而作安排的主导者是我”我说。我从来不觉得我强势,尽管强势是我的代名词。
      鉴于可能带来的外在阻挠,我警告武旭不准说出去,“否则……哼哼……你知道的!”武旭立即俯首听命。爸妈都知道我们要去旅行结婚,也很开心,现在社会上到处要求减压,能嫁掉三十多岁的赖着不想出门的老闺女,岂一个减压能释怀的了?!
      我们收拾好行李,手挽着手甜蜜地走进首都国际机场,除了我俩谁也不知道,我们的共同目的是郑州,然后各奔东西,他去他的苏杭,我去我的布达拉宫,最后我们在福州聚首。
      本来,讨论到旅行结婚时,我先问到武旭的意见。他说比较喜欢苏杭,我附和道:“嗯,苏杭美女,久负盛名”。他转移我的注意力,反问我喜欢哪里。
      “既然苏杭的美女甚多,你去那里,我还是到西藏的喇嘛寺看看有木有帅哥吧……”,我嬉笑道。
      他刚想说些什么,我马上说道:“别解释,解释等于掩饰”。武旭的表情瞬息千变万化,我知道他被我干败了。他果然说人家旅行结婚不在一起怎么行呢,和我设想的台词一样。我告诉他,其实我们在福建的相聚,才是结婚旅行的开始。
      我不想对武旭说太多,如果有些事情一个人能承担的,没必要再让另一个人来分享。我是想净化一下自己的灵魂吗?如果我有信仰,我该迷途知返的,如果我没有信仰,那我曾经为什么会对佛起誓要一辈子跟韩梦在一起?我不奢求佛能原谅我、我想,佛看到我这龌龊的灵魂会产生厌恶而不屑于跟我认真,即使真的要惩罚也要缉拿元凶,不会牵连无辜。
      无数次脑海里虔诚的藏民三步一拜的磕长头,几乎一生都用在了朝拜的路上,他们的信仰无坚可催。我不知道自己曾经是否有过信仰,现在如果有了信仰,心是否会平静如水。来到壮观的布达拉宫前,我才知道离天最近的含义,才知道自己那么渺小,忽然有种形神俱化的灵魂超越。我想如果以我现在的精神感悟置身于那个喧闹的都市,我也许会收敛一下以往的傲然和自我。
      我沿着石铺斜坡路一步一步地向上走去,仿佛置身童话世界的天梯,不知道未知的高处有什么奇幻异景。来之前我听到来过的朋友说斜坡路必须慢走轻消耗体力,就像长跑运动员必须保持体力一般。尽管我放慢了脚步,走到半山腰,还是耗尽了我气力的大半,不得不慨叹即使布达拉宫的大殿也是那么遥不可及。我坐在石阶上休息,闲看过往的人群聊以消遣,此时正是旅游旺季,熙来过往的人们各有各的不同,我猜度着他们的不同经历。从下面走上来两位男士特别亮眼,从他们的穿着看,他们是时尚一族的潮儿。他们各有各的路线,一个是温婉大气的绅士风,一个是休闲款色彩绚丽的小正太,特别耀眼的是他朝天的刘海混染了三种色彩,让人忍不住注目一下。如果很多女生喜欢绅士男,也许另有不同品味的女孩倾向这种正太男吧,反正不是我,我想。
      终于上了金碧辉煌的佛殿,过度的疲劳几乎耗尽了我的热情。什么灵塔、寝宫、回廊在我浑浑噩噩的脑海里像无聊的纪录片在我眼前晃过,没留下什么痕迹。我拖着沉重的脚步游到了法王洞,以前看过《白蛇传》剧里有个法王,想进去看看有什么不同,忽然觉得眼前金星满天,只觉得旁边有个人,便一头栽到了那人身上。
      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床上,窗前一位着西装的男士背对着我似所有所思。
      “请问……你是谁?”我记得自己晕过去了,之后的事情却一无所知。
      “我是孟伟……你晕倒了,我送你来的医院”,他说起话来像赵忠祥般的亲切却又不失职场中人的距离感。我认出他就是我之前在石铺路上见到的绅士男。
      “医生说你只是虚弱导致的,无大碍。如果你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就在街角的酒店305号。”他说着地上名片,没等我致谢或含蓄便走掉了。
      办完出院手续,我决定不去什么劳什子什么殿什么塔的了,毕竟我还得重起步,还是那么辛苦。想到辛苦,我忽然意识到,是谁把我从海拔那么高的地方背下来的?是刚才的人么?我的心中顿时充满了感激之情。尽管我的性格主体是特立独行,不喜与人有太多的瓜葛,但骨子里透着宁让天下人负我,不让我负天下人的主张。对于这次的救命大恩,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我在街角的酒店305号敲门,等了一会儿还是没有人应门。我转身想走掉,不小心手提包挂在了门把手上,我拿开包带,试着转动了一下门把手,门竟然开了。
      屋里没有人,只有简单的生活用品,看来孟伟还没有退房。我发现桌上有一张便笺,便拿在手上看:
      这种意境,相信很多人有同感:静静地独处时,我轻呷一口白兰地,音箱里放着绵延的《兰花指》,“……伤心依旧,你的兰花指,已年年碎成往事……”依稀眼前有一位面若桃花,身量婀娜的男子。对!一定是位男子,不然兰花指定不会此般惹眼。他或身着戏装,正饰演一位绝代风华的旦角。你看他,青丝云鬓,簪缨锦簇,微微偏首间,上钩眼撩人,一只手轻捻丝帕,兰花指青葱。亦或是,在灯光炫目琉璃的酒吧,着黑冰丝紧身上衣的他,面如玉,柳叶眉下,单眼皮周氤氲着红晕,你不清楚是那是酒精的作用,还是天然之色,但你却情不自禁地驻足而视。他忍无可忍,终于抬眼嗔怒而视,你看到他的嘴角微收、下挂,更让你转目这翘唇。他托起手中的咖啡,你顺着他皙长的兰花指滑到杯肚上,上面赫然印着:I’AM A MAN.
      我心里忽然升起一种莫名的情愫,那种感觉就像全世界里只剩下一个男子,而他不只是与我相依为命的人,更是我灵魂的依赖,我只有想着他,也只是想着他。
      恍然中,又有种超然化为男子的冲动,渴望着与兰花指男忘情地绕着舌,吮着舌,抚摸他菱角明显的脸,感受着相同的造物带来的快感……
      门忽然开了,慌乱中我想把便笺放到桌子上,却掉在了地上。进来的竟然是正太男,那个与孟伟一起的男子,我觉得很尴尬,本来自己的擅自闯入已令人不快,如果再发现别人的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那会不会令人发指?!我想拿着一片树叶隐身跑掉,但显然没有树叶,被人发现了。
      “你是谁?到这里?”言语不冷不热,语调里却透着温婉。
      “我……孟伟那次救到我,我叫羽菲,我……我……过来……”,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眯起眼睛,扫了我一眼,“哦,知道了,你有事情么?他马上就回来了。”
      他走过来,拾起地上的便笺,看了看,鼻子里冷哼了一声便丢到了一边。刚才,他就离我很近,却没有抬眼看我,我看到他走到床边,把鞋拖轻轻一踢,就仰到了上面。我感觉到自己受到了藐视,比被别人质问为什么翻人家的东西还有甚,我讪讪地转身走了出来,孟伟正巧迎着我走进来。
      他现出那副对客户的脸,道:“你啊——有什么事情么?”
      我愣了一下,方忆起自己来此的目的,微笑地(他不仁,我不能不义)说道:“我想请你吃顿饭,顺便表达一下我的感激之情。”
      “不用客气,你不必觉得有什么,我只是举手之劳。”
      我注意到他的眼睛,带着一些冷漠的空洞我知道他没有用心在跟我谈话。他跟美女说话竟敢这般神态,我气愤地想到勉强反而显得自己太不矜持,就不再说些什么,我把手中的礼物“佛金箔”递给他,这是在洛阳武旭给我买的,之后我们就分道扬镳了。我一时想不起送什么给他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尽管这样似乎看起来有些套近乎之嫌,我决定这之后就不再来找他。他要救我,是他自己的事情,不是我非要求他这样做的。
      我把东西放到门口,想走掉。
      “有人请吃饭,多好呀,你如果不去,我代替你好啦”,正太男不知道什么时候倚在门框上,眼睛眯成一道线。
      我抬头看孟伟,他的表情很复杂,似乎面对一个淘气的孩子,有些嗔怒却又无可奈何,
      “好吧,叨扰您了。”
      正太男走到我面前,装出很可爱的样子,“姐姐,也带着我吧?”
      我被这种蜡笔小新式的滑头惊倒了,而且他离我这么近,我几乎能吸到他呼出的二氧化碳了,我只好微微一笑,“当然”。
      ——当然你不能去了,我讨厌你的绚丽多彩的发,讨厌你装出来的小可爱,如果跟你在一起我会觉得自己是男人!我在心里对他说。
      我一直觉得请陌生人吃饭是一种唐突,我仿佛看到武旭向我无可奈何地摇头的样子。自己不善于说词,与人的交流更是被动型的,今晚吃饭会不会冷场?我正对自己说着,孟伟和正太男来了,某些人真的是“不负众望”哦。孟伟上身着一件淡粉色的衬衣配着咖啡色西裤,似乎换了一个人,正太男今晚却穿得比较正式,黑色的站领小西服套装,我知道了他叫良一。
      我们刚入座,一个人风度翩翩地向我走来,我以为只是一个和武旭长得很像的人,再或者是我眼睛花了。事实上,那人确实是武旭,我本是不太会掩饰内心的人,以至于半顿饭的时间,我的嘴巴还是惊讶地张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武旭说一直惦念我,所以就早早来西藏找我,想先安顿住下再给我电话,没想到在酒店巧遇上了。
      然后是他们三人互相介绍,武旭一再感谢孟伟的出手相助,闲谈中他们又谈到了各自的经营项目以及市场前景各方面的话题,看得出他们相谈甚欢,男人们总是能找到共同的话题。良一开始对谈话的内容很热情,聊了一会儿,自觉得有点像打擦边球,抓不住他们谈话的方向,便转头和我聊起布达拉宫的建筑,正巧我从事的又是室内设计行业,我也喜欢这样的话题,从他话里我听出他从事的应该是建筑设计行业,果然一问他从事这行业几年了,并已经参与设计了三栋高层的外构造型。后来他说:以后有机会我们合作。他竟然更聪明,这么就肯定对了我的行业。他坐在我的对面,低眉或颔首间,我发现他长长的睫毛向外翻转地生长着,我不敢肯定这是不是眉夹的作用。我知道男性同志之间,肯定有一个更趋向于女性化,看到他干净洁白的皮肤,高挺的鼻梁,唇角微翘,皆是天然而就的,不像有任何化妆后的痕迹,如果他是女孩也算得上品,我想这是首先吸引孟伟之处吧。良一其实还很小孩子气,说话的语气天真中透着直爽,武旭一直说我是天真不足,憨厚有余,我暗笑自己终于找到志同道合的萌友了。
      武旭看起来很喜欢交孟伟这个朋友,甚至邀他们明天一起去看纳木错湖,我讷然于他竟然没有跟我商量就做了决定,虽然我对同志人群没有歧视,却不喜欢和他们走的太近,也是为了避免彼此发生尴尬的事情。孟伟转身问良一,良一手舞足蹈地嚷着要去。
      第二天,我对武旭说我的身体还没有恢复,决定不去纳木错湖了,就在宾馆里等他回来,他们说过一起租住帐篷,我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其实很介意,觉得自己还是眼不见心为净的好。
      我一连等了四天,中间一个武旭的电话也没接到,我打过去也是忙音,到了第三天,我已经很着急了,不知道是否要打求救电话,我又想到他们是男人,也许会有探险的精神,游玩到人际罕至之处也未可知。
      第四天,天已经快黑了,武旭步履跚跚地回来了,我没看到良一和孟伟,想问武旭,抬眼看到他满脸怒容,眼中的红血丝分外吓人,我什么也没说,有时候你想知道的事情不一定非得问,男人自有他想告诉你的时间。
      第二天,我们坐上了直抵京的飞机,如果我们不在这天赶回去,那么明天的婚宴将会缺少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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