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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琴剑 ...

  •   吃过晚饭,李寻欢又踱出房来,见一轮月亮从飞檐顶上升起来,虽然未曾圆满,也是清辉四散,几点疏星挂在天上,庭院里秋虫低鸣,四下一片安宁谧静。当此良辰美景,忽然觉得酒虫向上爬,笑道:“月下宜琴,宜酒,宜品茗。阿飞,择日不如撞日,不如我们现在就来大醉一场?”

      阿飞老老实实道:“不急,你还在喝药,酒还得再等等。茶倒是有,你要不要喝?”

      李寻欢遗憾地摇摇头,“我现在不想喝茶,看来只有抚琴了。” 微笑着命人取来绿绮琴和一把剑,置于亭中,焚香净手,果然开始抚琴。

      阿飞难得见他有此等雅兴,好象先前淡淡的愁思尽去,心中自然高兴,静静站在一旁倾听。

      淙淙琴声响起,却是一曲“流水”。

      《高山流水》本为一曲,到唐朝的时候,分为两曲《高山》、《流水》,李寻欢所奏的,便是后者。

      李寻欢当年被钦点探花,文人的本事自然一应俱全,琴艺颇为高超,纤长白皙的手指挑拨勾抹,阿飞仿佛看见,清冷空旷的山中,几点泉水叮咚滴下,渐渐汇成潺潺细流,转而幽泉出山,风发水涌,忽然水势湍急,波涛汹涌,最终汇入汪洋,浩瀚不可测度。

      伯牙和子期的故事,流传千古,高山流水遇知音,阿飞原先当然不通音律,但是三年苦学,早已今非昔比,虽然不会抚琴,著名琴曲却是知道的。

      阿飞心中暗暗庆幸了一下没有让李寻欢对牛弹琴,凝视着专心抚琴的李寻欢。李寻欢染了霜华的鬓发在夜风中轻轻拂动,长睫微垂,清如水明如星的眼睛注视着琴弦,偶尔柔和地看向阿飞,弯弯的唇角含着一丝浅淡的笑意,月色之下温雅难言。

      这样子的李寻欢是阿飞所不熟悉的。

      阿飞所认识的李寻欢,眼睛里永远带着一丝忧郁。他是潇洒不羁的,也是沉郁凄凉的。他的神情带着三分厌倦和嘲弄,却又充满了伟大的同情。他笑得很温暖很洒脱,却抹不去那份疲惫和孤独。

      原来,远离了江湖的厮杀仇恨的李寻欢,可以这样优雅明朗,这样----美。

      任谁此时看到他,都会觉得这是一位雅致倜傥的翩翩公子,哪里想到这就是那位名满天下的浪子游侠,武林公认的第一神话----

      一柄小刀在手,便令天下群豪胆寒。

      何等的男儿气魄,何等的英雄荣光。

      传奇的声名后面却是那样沉痛的往事和彻骨的哀伤。

      阿飞最初认识李寻欢的时候,李寻欢虽然有着天涯旅人的风尘和疲倦,但是披着貂裘,半旧的衣衫清雅整洁,漆黑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身上还带着几分世家公子的气息。后来再见面多数时候却颇为狼狈,一次是在兴云庄被众人暗算受了伤伏在地上,一次是在柴房里被关了十几天,蓬头垢面,胡子拉碴。分别了两年李寻欢找到阿飞的时候,已是衣衫落拓,两鬓斑白,跟阿飞讲了没几句话就咳得腰都直不起来。单看外表,完全是一个沧桑落魄的江湖浪子。

      唯一没变过的是他的眼睛,永远充满温暖的了解和信任。无论世事怎样变迁,只要这双眼睛还在,阿飞就不会丧失对人类的热爱与希望。

      那是变幻无常的世间,阿飞唯一想拥有的光芒。

      一曲弹完,李寻欢看向阿飞,微微一笑,如春风拂面,和煦温暖,明亮的眼神却又说不出的英气勃勃。

      阿飞心中似有火在烧,又酸楚难言,眼睛渐渐湿热, “你弹这首“流水”是说我是你的知己。我当然要做你的知己,可是,我不只想做你的知己。”

      阿飞铮然拔剑,说:“大哥,我舞剑给你看吧。”

      李寻欢第一次听见阿飞叫他“大哥”,微微一怔,阿飞忽然提议舞剑,更是意想不到。剑客对剑珍若生命,拔剑是为了杀人,可不是用来观赏的。眼神不由得变得深邃看向阿飞,尚未答话,阿飞已经跃至亭下空地上,冷冽的剑光印在明亮的眸子里,向他微微一笑,清光陡发,舞起剑来。

      阿飞的剑法和他的人一样,绝不花哨,势如雷霆,快如闪电。阿飞已经放慢了剑势,还是快得根本无法看清,只见电光霍霍,衬得月光都黯淡了几分,树叶为剑气所激,如雨坠落,又被剑风带起,四散纷飞,一时感觉满天都是朔风碎叶在一圈旋转飞跃的剑光周围盘旋,凛冽肃杀。

      琴音又起,李寻欢指尖流出的音律这回高亢激昂,穿金裂石,如千军万马奔腾,如海边惊涛拍岸,又如九天银河倾泻,金戈铁马,慷慨英勇之气,直冲云霄。

      一曲既罢,李寻欢喝一声:“好,豪气干云!” 拔剑出鞘,飞身跃下亭子,伸指在长剑上一弹,衣袂翩翩,与阿飞对舞。

      怕阿飞担心,李寻欢并没有用上内力,但是剑势翩若惊鸿,矫若游龙,身形转折间如行云流水,落花春雨,柔和轻灵如舞蹈。这套剑法与阿飞凌厉冷冽的剑法恰好是两个极端,却又奇异地和谐。

      李寻欢觉得阿飞的剑法过于刚烈,杀伐之气太重,所以选了套优美轻灵的剑法来中和一下。刚刚弹“流水”时清澈的眼波一变,眼底里是睥睨,是豪情。想起二人相识以来为对方甘抛性命的信任和情谊,重逢以后阿飞无微不至的温柔关怀,李寻欢心中热血沸腾。

      李寻欢何幸,今生得遇阿飞。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何必惆怅美好时光短暂?

      与君拔剑中霄舞,叹男儿到死心如铁。

      落叶飞舞,剑气纵横,良久,“当啷”一声,二人长剑相交,发出一声清脆的和鸣,各自缓缓收势。飘飞的落叶纷纷,从四周缓缓坠下,阿飞目光灼灼,看向李寻欢。

      李寻欢笑容飞扬,眼中星光闪烁,明亮更胜过天上的月华,收剑上前,重重拍拍阿飞的肩膀,“好,痛快!”

      男儿的壮怀激烈,男儿的慷慨豪情,肝胆相照,惺惺相惜,相视会心一笑,胜过世间多少欢爱情长。

      李寻欢看出,五年前阿飞的剑,已经迅若流星,快如雷霆。而他现在的剑,已经无法用快慢来形容,如黑夜突然降临的死神,让人来不及心生惧意就已经送了性命。如果他和阿飞对决,他还真不知道,是他的飞刀会先插入阿飞的咽喉,还是阿飞的剑会先在他的咽喉留下一点血痕。

      阿飞武功那些奇怪的缺点,现在显然已经全部弥补过来。

      李寻欢再次拍拍阿飞的肩膀,笑道:“阿飞,看到你舞剑,我真高兴你是我的朋友而不是敌人。有一天我会打不过你。”

      阿飞缓缓道:“说不定有一天,我的剑真的会快过你的飞刀,可是,我的剑只会杀人,你的飞刀却会救人。”

      江湖上人才辈出,一代一代,小李飞刀,作为一种武器,也许并不是最厉害的。可是握刀的这个人,世间却少有人能超越。

      在金钱帮,上官金虹击碎了阿飞抓在手里的酒壶,冷冷地说“这酒是给人喝的,你不配”,把一锭银子掷在地上,道:“你若要喝酒,自己买去。”。如果不是李寻欢闪电般的飞刀把银子钉在了地上,瑟瑟发抖的阿飞已经捡起了那锭银子!

      那一刀,挽救的是阿飞的尊严,信心和生命。

      没有李寻欢,阿飞早已经变成了一条狗,一滩烂泥,或者一具尸体。

      阿飞无法自制地紧紧盯着李寻欢,这个俊美多情,豪爽磊落,温和睿智的男人,这个可以风雅,可以激越,可以温柔的男人。

      铁骨柔肠,冰志雪操,人间少有的真君子,却半生受尽煎熬和伤害,这样让人心痛。

      他本是令人羡慕的名门贵公子,风流翰林,名第高华。一生本应诗酒风流,美眷如花,却因为情义难绝的那一点痴,风雨凄楚,落魄天涯。

      一架马车,一个忠仆,飞刀,酒杯,看不出面目的木雕,关外常年不化的冰雪,便是他全部的陪伴......

      这样清冷之极的流浪生活,竟也是奢侈。回关后两三年间的遭遇,更是足足把李寻欢磋磨老了十年。

      小李探花谁人不说惊才绝艳,却是至爱之人哭倒于面前慰不得,至义之友死于面前救不得,红颜知己鸳盟空负,把人间悲欢离合,种种苦楚一一历遍。

      经历了这种种辛酸许多年,他的眼睛和笑容依然年轻,两鬓却被忧痛和感伤过早地染白,简直象个年过半百的老人。

      他心中的一点微光却始终不曾熄灭。只要他活着,他就永远相信友情,相信人性,总想给别人一点希望,一点温暖。

      李寻欢,这个时刻不忘对别人真诚微笑的男人,这个情愿自己流血流汗却永不辜负朋友的男人。

      除了眼前这个脸色苍白,一身是病,却笑得这样明亮温暖的男人,阿飞还能爱上谁?

      用尽全身的力气,阿飞死死把自己钉在地上,僵直得象一根标枪,拼命克制住去紧紧抱住李寻欢的冲动。

      感觉到阿飞几乎要燃烧起来的眼神,李寻欢不自觉地垂下眼睫,明澈的瞳仁中,再次闪过一丝疑惑和迷惘。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琴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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