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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Chapter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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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兽奔腾,乐队奏歌。
我从没见过洛斯华穿红色礼服。洛斯华一贯喜欢黑色或深紫的衣服,他在礼服的搭配方面很在行。以往他举行什么宴会,我的服装也都是他亲自为我选。
洛斯华属于英气和魅惑融合的极佳的类型,平素在正式场合总显得威严极具压迫感,而在私下里还是魅力温柔。
他一直很漂亮,但我从没意识到他这么美,仅仅是随意的站着也这样光彩四射令一切黯淡无光。
洛斯华一身火红披风长及靴帮,华丽庄严的白色华服配以明丽的红色腰带,衣襟处镶着亮红色的宝石,袖边是金色与黑色的装饰,雪白手套盖住了他纤长漂亮的手指。无暇的钻石系着白金链,如同天边明月般垂在额头。
黑发雍容的飘散,在末梢处象征性的束起。他并不是喜欢奢侈的人,服饰也多以简洁为主,自从帝都盛宴以后我没见过他穿的如此繁复奢华。
因为今天是巴洛克之眼,奥森权力的最高人理应以最高贵的身份出席。
洛斯华答应今天也让我去观摩,但他没给我安排位置,连露天会场的准入函也没给我。只是同样给我套了一身华贵的礼服。我个子不够高,身材又纤细,因为未成年脸庞还有些稚气。但穿上他给我准备的礼服,倒也英气俊美。
巴洛克之眼不同于其他盛宴,从贵族到平民随意出入。巴洛克之眼有一个初步评定,只有魔法程度达到高级以上的魔法师的水平才能发放准入函参加。原因很简单,如果尽是些像我这样的魔法烂到极致的货色在台上办家家酒,不仅浪费时间,而且也很难选出真正强大的法师。
想想当初希望凭实力站到这个舞台上,还真不是一般的不切实际。
碍于身份的差异,今天洛斯华先坐着马车出发了,我要等开场后才能被帕特里克领进来。
我在场外傻站了一会儿,看着人流涌向入口,嘈杂的呼喊声不绝于耳。我往旁边站了站,在一条龙前显得格外明显。
于是有人注意到了我,排了半天队心情不好,就和周围人唧唧喳喳的拿我撒气。
“看,那不是洛斯华殿下的情人吗,怎么在这里一个人?”
“我刚才看见洛斯华殿下已经入场了,看来他是被扔下的。受了这么长时间宠,他的好日子也该到头了。要说凭着脸蛋混饭吃就是不牢靠,人总有腻歪的一天不是。更何况洛斯华殿下不是一般人,人家什么极品没见过,还能真对一个男宠认真动情?”
“我看也是。不会魔法就没资格进入会场,这也是巴洛克之眼的老规矩了。殿下的情人又怎么样,什么都不会还不是一样被排除在外。”
我听着难免怒火中烧,拳头紧握恨不得砸在他们的臭脸上。转念一想何必跟他们滞气,我不听不就结了。眼睛滴溜溜转,阳光太刺眼,恍惚间好像看见了爱茵,只是一闪即逝。
不禁想起了那段艰苦的时光,如果没有爱茵和佩特奥的帮助,还真不知道怎么挺过来。想来除了洛斯华,这奥森真正对我好的人也就是爱茵了。
虽然中途尴尬的闹翻过一次,但后来好歹和好了。这丫头心眼不错,要不然何苦当初捡回了失忆的我?
这么久不见,不知道她怎么样了。我果真是色迷心窍,有了恋人什么都顾不得了。她当初也想参加巴洛克之眼,不知道这次能不能如愿。
等人差不多进完了,钟声开始回荡,漂亮的魔法阵图在明紫色的空中绽放。会场里一片欢呼,刺破耳膜的尖叫声不时响起。接下来是开场讲话,洛斯华放大的声音在整个会场里回响,差不多就讲些公平竞争和胜者的奖励制度。他熟悉的声音在会场里扩散开来,带有魔力一般令世界安静,的声线悠然而清淡,却有吸引人心的魔力。
等到不耐烦时,帕特里克终于出现在场外,把我给带了进去。
场内座无虚席,我四下看看也没找到自己的位置,就苦着脸对帕特里克说:“你们不会让我在这当雕像站着吧!”
他没说话,抬手往会场正中央的皇室席位指去。
洛斯华慵懒的坐在正中央,略微倾斜的侧身靠在王座上,睫毛下垂挡住眼睛,不看参加者反而盯着自己的手。
我早就听说过,洛斯华虽然现在是名义上的殿下,但是实权相当于奥森帝国的王。只不过奥森规定奇特,必须满八百岁才能正式成为“陛下”。所以他坐在王座上的确合情合理,只是他身边……为什么还有一个空位?
“你没弄错吧。你不会是想让我,做到洛斯华旁边吧?”
“你爱去不去,跟我没关系。”他看我又笑,“哥们儿,那是洛斯华特意给你安排的。”
我一听心里满满的自豪,厚脸皮的坐到洛斯华旁边,自动屏蔽下面人惊诧的杀人眼神,专心的看起了比赛。
一名展开橙色光翼的魔法师脚下涌现直径三米的圆形太阳法阵,大约闪动了五秒,身后光翼颤动,无数的火球向着他的对手燃烧,最终败对手圈在了火圈里。
我在书上看到过,这个法阵的名字叫“日星烈焰”,平均用时十秒,属于比较有杀伤力的攻击性魔法。魔法比拼的不仅是谁的杀伤力更强,在单打独斗中,更看重谁更能争取时间上的优势。能力越强的认施法越短暂,攻击越迅速。
所以当我看到那人只用了五秒时,我便开口跟洛斯华说:“这人不错,大概有赢的希望吧?”
“绝对不可能,他耗时太长了。这种程度的魔法,超过三秒钟就没资格修炼究极魔法。”他右手托腮,看上去很无聊。
“你特不屑?”
“也不是,失望而已。奥森在魔法方面普遍偏高,但现在需要的是魔法精英,而不是自以为是的高级魔法师。”
“听你这么说,那我岂不是算废人了?”
“你不会魔法,但并不是你的错。况且你有防御能力,能够保护自己。”
“那有什么用,真正上起战场我总不能一直躲你身后吧。”
的确,我练习防御魔法有段时间了。但我和别人不同,我并不是以咒语来催发外界元素的保护,而是通过魔力来激发自身防护。换句话说,我自身就是防护膜,只不过通过训练使其更强罢了。严格来说这并不能算作魔法,我并不能召唤任何外界元素,我能利用的只有自身。这些都是洛斯华教我的,他告诉我我的魔力性质特殊,不宜太多训练,只是用于防身就好。
我对此颇有不满,只训练防护能力算什么男人,简直就像弱不禁风的女人学防身术自保一样。
看着看着没了刚开始的兴奋劲。
后面又上来几个人,上上下下变动很多。我看了一阵,也无聊下来,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洛斯华聊起天来。
昨天晚上他埋头在书堆里,我搬着椅子坐到他对面,一直看着他漂亮的容颜。看着看着就困了,眼皮闭闭合合,不知多久睡着了。今天醒来我发现自己换着睡衣,被洛斯华拥在怀里甜甜的打着酣。
有时候真想快点长大,不要一味让洛斯华照顾我,我也想替他分忧。
台上的一名魅族男子手握鞭形法器,多截鞭的连接部分溢出魔法。
他在台上被五个人挑战了一遍,均以胜利告终,现在第六个人上了台。
他很绅士的欠身,然后毫不含糊的举起多截鞭。他的魔力流是奇异的黑色,施魔法时速度快得几乎看不到法阵图。
电光火石之间,周围的光芒黯淡下来,直冲天幕的暗色笼罩云霄。他声音很轻,我只能依稀听到:“回荡吧,终焉的笛曲……终世黄昏!”
他竟然会使究极时间魔法!终世黄昏用于不同空间歼灭,其魔法阵周围会形成三个发射体,交错空间的发射。但是这是用于典型对敌战争的广域魔法,在这样的擂台上根本不应该使用!
洛斯华也直了身子。
“降临吧,”第六位挑战者右手举向齐肩的高度,“白银的翼风……”球形魔法光团闪着寒冷的蓝,“遵从远古神灵的呼唤……赐予我改变天地的力量!”一个、三个、九个……最后召唤出一连十二个魔力弹一齐发射。
这对于魔法的精密控制具有很高的要求。
十二发魔力弹释放出强烈的冲击,与究极时间魔法相碰撞,宛若空间爆裂的力量。若不是洛斯华和艾莉西亚提前布置好的终极防护屏障,整个会场都有炸毁的危险。两个人均向后退了十几米,双方势均力敌。
交界的魔法,交织出欲望与野心。
但是强敌的战场上,局势变幻莫测。
顷刻间,分不清是随着谁的模糊吟唱,如同星辰般闪耀的巨大球体快速旋转,金光与银光相呼应,形成强烈的净化之光。
疾驰的风将衣袍掀起,兜着他们宽松的法袍,袖口扬起,苍白的手指蜷成拳头。
强烈的明光晃的我不得不用抬手挡住眼睛。几十秒左右,强光消失,台上只剩下了倒地不省人事的魅族男子。而他的对手,此刻正舒展光翼悬浮于半空中,抬手挥舞手臂缓缓降下。
全场一片沸腾,欢呼声、嘘声一起响起。隔了半晌都没有人再上台来。
太快了,快的我根本看不清他的动作。
“这个不知能否入的了你的眼?”坐在稍靠下方的帕特里克问洛斯华。
“毁灭光界,同样是远古的高级魔法。要是念完完整的咒文就要花费四十秒左右,但是它能将咒语和魔法同时催动,应该是极有天赋的。同样,他是上届巴洛克之眼的冠军。”
艾莉西亚站了起来,走到男子身边,声音被魔法放大传遍整个广场:“还有人要继续比吗?如果没有……”
“怎的没有?还请赐教了。”
声音轻灵,应该是一名女子。话还没讲完,底下就越上来一个轻巧的柔美身影。隔得太远我看不清她的脸,只是肩上水波般天蓝的纹身显示了她米亚族的身份。她带着兜帽,露出来几缕金黄色的卷发。
她身影纤丽,傲然屹立于擂台上。
意外的似曾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