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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往 ...

  •   翌日,情况不变:一边是师长们轮番轰炸,一边是拿着酒狂喝猛灌,一个依然是抬头难以见青天,一个仍然是喝的烂醉如泥。木子在酒后的醉语仍然是那句“我害了她”。
      我感动了。
      我从未见过满不在乎的木子如此在意一件事。我想,无论如何情况不能再僵持下去了。
      自出事的那天晚上起,他们一直没通过信了,也不知道彼此的想法,得让他们见见面!可那时“风声很紧”,老师们看的很紧,弄得倩都不敢接近任何男生了,何况木子这种“高危险度分子”呢?我只好先设法给他们传纸条。
      果然,尽管不知道条里写了些什么,两个人的状况改善了——倩应答老师时气壮了,木子也不喝酒了。于是,自那以后,在老师的严密监控期间,我成了他们的通讯员。
      一来二往,也不知是患难见真情呢,还是他们早就彼此有意,他们真正变成了男女朋友。他们每天由我传递信息,放学后仍相约书店,然后就“天高皇帝远”了。若有人问我,就说倩是和我出去了,尽管我知道班主任不再信我。
      我始终认为他们关系的飞跃是由老师促成的——尽管现在看来,他们那种亲密的朋友关系在木子和其女友分手之后发展成恋人关系是必然的——但若不是老师们使得他们患难见真情,他们的发展不会那么的迅速!这真是一件很讽刺的事呢:老师们对早恋的阻止促成了这件事的最终实现!
      于我来说,对于他们的发展我是乐见其成的。我永远也无法理解为何师长们把恋爱看成是洪水猛兽一般:恋爱是很美好很私人的事。只要加以引导,未必就会影响学习,会变成不好的事。
      可是我没料到的是,把他们的恋爱看作洪水猛兽的不仅是师长们,还有许多自诩为正义使者的同学和学长。
      自他们在一起后,倩的许多朋友纷纷找我“谈话”——说是谈话,其实是批评指责我——她们认为是我害了倩。
      我不解,问她们我怎么害了倩。她们说我不该介绍木子给倩。
      我愕然。到后来更有一些我熟识的高年级学姐也纷纷对我说同样的话。
      我不明白世界到底怎么了?介绍一个人和另一个人认识也是罪?她们说那要看介绍什么人给别人认识啦!你就不应该介绍木子和倩认识!我说木子怎么了?木子怎么就不能跟倩交朋友在一起了?倩是那高高在上的公主小姐,木子是她脚下的泥,不配与她交往吗?那你们又是公主身边一些什么样的角色呢?只会嚼舌跟的三姑六婆?起码我没介绍你们这种人给倩认识!
      在第N个“正义使者”趾高气扬的对我“定罪”时,我冲她大吼了一通,把她吼的落荒而逃。时至今日,我也不明白她们的想法。别人恋爱的你情我愿,旁的人凭什么指手画脚,横加干涉;凭什么一厢情愿的认定木子不配与倩交往?
      在这些人的聒噪声中,我一如既往的支持着他们。因为我觉得他们在一起给我很舒服很温馨很快乐的感觉。他们成了早已不相信“王子公主幸福说”(即“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我的新的憧憬。可以说他们充实了我那寂寞而单调的初中生活(尽管现在的我很羡慕那时单纯的生活)。可是我担忧了,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倩的朋友反对呢?而倩在一片反对声中会...?
      在一片混乱中,木子毕业了。然后二年级的我们也放假了!这可是即将踏入毕业年级的我们能疯狂的最后一个假期了!我开始疯狂享乐,在疯狂中,我忘了我的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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