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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春 ...

  •   曾经相遇,总胜过从未碰头。
      ——普希金
      他第一次说喜欢我,就是在两年前的立春。
      那时我才博士一年级,课业繁重,即使在寒假里也不得安生,在家又用不了知网,于是打算把学期论文作完了再回。幸而有他,我每日在电脑前的枯禅才有了些许光彩。
      他算是我的师兄吧,在工大学数学,比我高一届。直到现在我都觉得我俩的相识是个传奇,怎么说呢,他理我文,他好动我喜静,我俩的学校距离还不近,总之,就是我俩相遇的几率趋近于零,可是我还是遇到了他,也许这就是命吧。
      他学校的对面有个专营泰国菜的餐厅,店面很小,可是极火。在一个飘着小雪的周五,我煎熬着听完了德语课,决定去尝尝这家店里蜚声全城的咖喱鸡。甫一开门,跑堂的阿姨就告诉我现在是用餐高峰,得等。好吧,我等,于是拿了个凳子默默缩进角落。这时又进了一个人,挺高大的,一身黑,直觉此人不善,举手投足夹风带雪,心情无端受到影响,索性不看他。结果却是我俩被安排到了一桌,点菜时他盯着我看了半天,吐出一句:和他一样。我和跑堂阿姨相视片刻,尽皆默然。此乃人间奇葩,吾等凡夫俗子远观尚不能够,何况同席用膳,还是速速退散吧。我草草地结束了这一餐,迅速跑路。
      半月之后,导师吩咐我去工大办事,接头的居然是个波兰人,在电话里交流半天我就听懂了一句,在西门等她。从来就搞不清东南西北,我只能询问经过身边的路人,忽然身后传来一声轻笑:嘿,你啊。转身看了很久才恍然,哦,原来是他。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现在想想,认识他之后我还真没迷过路,每次单独出门,只要我告诉了他我去哪儿,都会收到他的短信,里面写着路线、地标,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可操作性强。
      从那天起,他开始有意无意地出现在我的生活,偶尔发个短信、打个电话,邀我游泳,让我看他打球,时不时拉我出去饕餮一番,美其名曰老板有赏,与君共享,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放寒假,渐渐地,我便习惯他隔三差五的“骚扰”了。一开始感觉很不舒服,因为我喜欢平静的生活,曾经将“暮鼓晨钟、青灯黄卷”视作人生的至高追求,可他,就那么忽然而又强势地闯了进来,带着一种难以名状的气息,慢慢渗入我的四肢百骸,抽身不得。
      两年前的立春,我刚午觉起来就接到他让我下楼的电话,穿着睡衣奔下去,只见他悠悠忽忽地抽出两张看冰灯的票,眉毛一挑,哥邀请你去看冰灯,去不去?他很喜欢用“悠悠忽忽”这个词,好像是说人动作懒散悠闲的意思吧,我的理解是这样的,也不知道对不对。这人怎么悠悠忽忽地走了,你别悠悠忽忽地就下线了啊,经常听他这么说,这么说的时候他总会微微眯起眼睛,头稍微向左偏那么一点。其实我很怕冷,来到这个城市这么多年也没去看过冰灯,可那天不知道怎么的,鬼使神差就答应了。
      只要是他让的,我大概都会答应吧,不过当时的我还没有意识到罢了。
      除却刺骨的寒冷,这还真就是一场琉璃幻梦。我们摆出各种姿势照相,我们一起排队去玩冰滑梯,我们一起去厕所取暖,方才又翻出那次拍的照片看了看,二十七岁的他笑得像个孩子,没心没肺,那些诡异的姿势让现在的我去摆,是无论如何也出不来当时的效果了。
      突然翻到了我们在冰屋前的那张照片,就在相机咔嚓的一刹那,他突然靠过来,在我耳边悄悄说,我喜欢你,蒋可,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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