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一回 ...

  •   话说某个不知名的朝代某个不知名的皇帝年号间,江湖上有个神奇的门派,叫做墨门。

      墨门中盛产大侠,是江湖中有名的名门正派。

      墨门的老大燕丹最了不得,此人整日神龙见首不见尾,一手精妙的“吐便当掌”使得是神鬼莫测。据说,每当你被仇家逼入绝境,或是跳崖求死,或是陷入浴血苦战眼前已经出现死去的兄弟的幻觉,燕老大就会从天而降,慈祥地出现在你的面前;只要你许诺下半生为墨门卖命,他便会用“吐便当掌”为你扫尽一切障碍,救你于水火之中。

      “吐便当掌”亦可对自己使用,吐出别人以为已经咽下的食物,是一门绝技。

      除了老大之外,墨门中还有不少武艺高强、重情重义的好汉,比如大铁锤大铁锤,不不这不是打字重复——前三个字是他的江湖名号,后三个字是他的真实姓名。这位也是墨门响当当的人物,成日背着一把巨大的锤子,独创的忽悠悠链锤功出神入化,可以一当百。大铁锤身上还背负着一个巨大的秘密,江湖中至今无人知道这个秘密的真相——他究竟是姓大呢,还是姓铁。

      此外,墨门中还有擅长冰棍神光剑的小高,甩袖暴风雪的阿雪,好搞各种木头发明创造的班老头以及专职打铁的徐夫子等等。

      荆天明当年只有十二岁,是土生土长的墨门人。他爹曾是墨门的第一侠客,深受墨家老大的器重。在墨门以侠义为道的理论熏陶下,天明小盆友从小就志向远大,立誓要成为惊天动地的一代大侠。

      荆天明七岁的时候曾经十分不幸地掉下悬崖,却又十二分有幸地被挂在了树枝上。然后他遇见了一只通灵的白猿。

      白猿看了他一眼,“呗儿”地掏出一本书来,对他说“你练。”

      当时天明大字不识几个,也不知道这书叫什么名字。好在书的内容都是些图,他便按照那图摆出许许多多奇怪的姿势,丹田中逐渐有真气汇聚……三天后墨家子弟把他救了上来,才发现这本无字天书记载了一门江湖上失传已久、极为隐秘的内功——《主角光环》。

      练了这门神奇的武功,天明的内力日进千里,连墨门的燕老大都极为惊奇,并断言他将成为未来最有潜力继承墨门的人。

      可是内力再高,没有招式的搭配也还是白瞎火;就好比一个没有嘴的茶壶。天明留了心,天天缠着他那个一代巨侠的老爹教他。

      “爹,今天你还教不教我武功啊。”

      “我和你高叔叔有些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小孩子外面玩儿去。”

      “你们要做什么?”

      “呃这个……练功。”

      “爹你都这么厉害了,还练啊?”

      “自然是要练的。俗话说学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荆轲身为墨门第一大侠,如果功夫退步了,那多没面子。”

      “可是爹啊,你身为一代大侠,儿子要是不会武功在外面被人欺负,不是一样没面子。”

      “这个么……儿子你放心,你爹不仅有武功,还有人脉。”荆轲信心满满,“话说江湖上公认的剑圣盖聂,剑圣你知道不?天下第一剑啊!那是爹的老交情……”

      说到这里天明听到高叔叔冷哼一声,拂袖进屋去了。

      “诶诶诶贤弟啊你等等——”他爹一面追过去一面大呼小叫,“天明不用担心过两天我就给你的盖大叔写信求他收你为徒……”

      被老爹忽悠了这么一回,天明小盆友不但没有沮丧,反而兴致高昂了起来。“剑圣”二字,对于单纯的小孩来说实在是太震撼、太有诱惑力;荆天明一想到自己即将成为剑圣的传人,顿时满脑子豪情壮志,热血沸腾,连隔壁的少羽都看得比平时顺眼了两分。

      说到少羽,那小子也不是个一般人物。他是武林名宿项家三代单传的唯一男丁,从小锦衣玉食,加之名师辅佐,方到舞勺之年便有一股又伶俐又沉稳的气质,与普通的纨绔子弟大为不同。荆、项两家比邻,作为青梅竹马,大人们总是忍不住将两家小孩拿出来对比,然后看着天明的眼神便多了好些悲戚跟怜悯。

      在天明看来那小子就是个爱装蒜的货,不就比他大个两岁,身高高上那么几寸,皮囊俊上那么几分,力气又大上那么些许,没事便喜欢举个鼎玩儿,整这出给谁看呢?可是项少羽这小子却毫不在意天明对他的那么点小意见,每每还是“你大哥我如何如何”叫的亲切。偏偏这小子还有几分天生自来熟的魅力,他风情十足地一笑,街坊邻居的小姑娘小媳妇们便不由自主地脸红;连天明最喜欢的燕家小月儿也不能幸免。

      有我没他!有我没他!荆天明恨恨地挥舞着手上的木棍。待我成了新一代的剑圣,月儿铁定不会再多看他一眼!

      荆轲老爹虽然对子女的教育问题极不上心,连儿子的早恋倾向都没工夫管(也可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但毕竟是侠客中的佼佼,言出必行还是要做的。于是过了几天,他真的飞鸽传书与剑圣沟通了一下,得到老朋友的首肯后,便挑了个黄道吉日,送儿子出门求学。

      这一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荆天明小盆友头顶祥瑞,脚踏七星,踌躇满志地与墨门众叔伯长辈们告别。荆爹爹知道儿子没见过什么世面,又请出了一位特别的墨门弟子途中照看着,防止他半路惹出什么事端。

      这名随行的墨门弟子有什么特别的呢?话说此人姓盗名跖,在墨门上一辈声名赫赫的侠客中年龄最小,大家都叫他小跖;而到了下一辈,像天明这样的小盆友早就抛弃了尊敬长辈的优良传统,又看他成日嬉皮笑脸性情随和,所以依然叫他小跖。小跖其人,在墨门排不上武功最高的,长相最俊的,但论人缘,却是一等一的好。他主要有两个优点:第一就是心善,看到穷苦之人,总是忍不住想帮人家一把;可是他自己又没钱没势,只好借用一下那些囊中饱满之人的身外之物,也算是替他们积了阴德;这门功业做多了呢,他便练得手眼精灵,可于二十万大军之中直取上将首级——上佩戴的明珠。第二个优点则是跑得快;这主要是拜那些被白白积了阴德还不知足的有钱人所赐,他们发现墨门视如粪土一般的金银有所短少,竟会发出杀猪宰羊一般的痛苦嚎叫,不惜耗费无数人力物力对窃金之人穷追猛打;在这样艰苦的磨砺下,盗跖的轻功便越练越强,连墨门第一高手在速度上都不是他的对手。小跖自己对自己的脚力也特别有自信,并给这一门逃命功夫取了一个高调的名字,叫做电光神行步。

      基于这么两项强大的优点,盗跖自然不能甘心整日乖乖在一个地方呆着;他虽然也是墨门子弟,但一年基本上有十个月在外面漂泊无踪,行侠盗仗义举,为墨门的优良名声添砖加瓦。这一次他本来就打算到江湖上据称藏龙卧虎的龙凤镇游玩一番,正好荆轲与剑圣约定的接人地点也在那个镇,于是自告奋勇一路上保护墨门的幼苗直到见到未来的师父为止——至于荆爹爹自己为什么不出面,里面的原因是很微妙的,暂且按下不表。

      闲话少提,就说这同门二人一路上不分辈分没规没距互相打趣说笑,一路热闹到了龙凤镇。仆一下马车,还来不及浏览一下这武林重镇的风光格局,荆天明便被一张熟悉的面孔雷到了。
      “少羽!你这个家伙怎么也在这里?!”

      “咦咦,我说天明小弟,你怎么这么不懂事,”一身华贵紫衣的少年骑在一匹通体漆黑没一根杂毛的高头大马上,笑得很是张狂,“只许你拜剑圣为师,就不许你大哥我出门学艺,武功修为再上一层?”

      “我呸,你这家伙绝对是听说了我未来的师父是剑圣,眼红了,特地来捣乱的是不是——”

      “我说贤弟啊,你可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项少羽跳下马,亲昵地搂住天明的肩膀,“你大哥我要拜的师父,和你的可大为不同。我们项家的车队只是在这镇上暂时休整,一会儿还要赶路呢。”

      荆天明听着蹊跷,眼珠转动了一匝,便问,“你又要去拜什么师?”

      “呵呵呵呵……”少羽笑得得意,“小子,你可知道这江湖中,最霸道、最强悍的武功是什么?”

      这样卖关子,连盗跖都有了兴致,忍不住接了一句,“应该是我们墨门老大的吐便当掌吧?”

      “非也非也。吐便当掌虽然强大,但非有缘人不能修习,一般人只能羡慕,却模仿不来。”少羽一本正经地说,“依我看,这世上最强的武功,出自鬼谷。”

      “切,鬼谷总是被武林中人传得神秘兮兮,其实他们谷主不还是曾经败在我们老大手下。”盗跖是燕老大的铁杆粉丝,自然全力维护本门的立场。

      “小跖兄,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当年鬼谷谷主是先与剑圣交手,受了内伤,随即与墨门老大再战才会败的。他以一人之力,挑战武林白道两大巅峰高手,最后还能全身而退,可见其人的实力,已经达到了深不可测的地步。”

      “这么说果然还是剑圣最厉害吧?对吧对吧!”天明按照自己听着最舒服的讲法理解,笑成了一朵花。

      “我说小羽怎么连你都叫我小跖,我和天明他爹是一个辈分的,你们这些小的怎么说也应该叫一声老叔——”

      少羽为这两个抓不住重点的家伙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墨门的明天,好像一点都不令人期待啊。

      “啊好香——”天明动动鼻子,显出痴迷的表情,“小跖,我饿了,我们去那个面摊吃饭吧。”

      “都说了要叫叔叔——不然不给你买了啊!小羽要不要一起来?”

      你这样别人根本就没办法把你当叔——少羽无奈地想。不过三人都是没有小节可拘的人,很快便欢欢喜喜坐在露天的一桌上,边吃边聊,好不痛快。项家在武林中地位尊崇,消息灵通;盗跖走南闯北,见识甚广,两人说起江湖上的奇人异事,都是一套一套,栩栩如生的,听的天明好不向往。

      “小跖兄,话说最近,传闻魔教的那些人又在蠢蠢欲动,你听说没有啊?”

      “都说了要叫小跖叔——有这回事?”

      “啥叫魔教?”天明咬着一个鸡腿,含糊不清地问。

      “小子真是孤陋寡闻。”少羽无奈地摇摇头,“大哥我就给你普及点常识。听好了,你知道江湖上也分白道和□□吧?白道门派众多,墨门,项家,还有东海的小圣贤庄都是其中翘楚;而□□却很统一,除了一些不成气候的零散小门派以外,绝大部分的势力都把持在魔教手中。教主嬴政,大祭司东皇太一,都是鼎鼎有名的大魔头,名门正派无一不想除之而后快。可惜魔教势力太大,又精通许多阴毒神秘的功夫,一旦被他们教盯上,即使一整个门派都会一夜之间消失殆尽。白道与魔教争斗了这么多年,我方却是输多而胜少。几年前魔教教主更是放出话来,迟早要一统武林;那个时候,恐怕整个江湖都会沐浴一场腥风血雨的浩劫。”

      “啊——还有这样的事?那你说的那个鬼谷,又是什么地方?”

      少羽眯起眼睛,眼神穿过了面汤上的袅袅浮起的白雾,仿佛看到了无限远的空间外。“鬼谷,是江湖中最神秘,最可怕,最渺茫的传说。鬼谷谷主既不属白道,亦不属魔教,而是游离于正邪之外,徘徊于善恶之间,行事全凭自己的喜好和判断。但是鬼谷秘术高深无比,鬼谷谷主一人之力可抵百万之师,武林中无论是□□白道,没有一个门派敢于正面捋其锋芒。可能这芸芸众生,都是他俯瞰的对象吧。”

      “停停停,少卖弄文采,说的我头都大了。讲了半天,要是鬼谷真的那么神秘,你有把握人家会收你为徒么?”

      “我没有把握,可是大丈夫生于这天地之间,感兴趣的事不敢去试一试就放弃,岂不是太窝囊了。”少羽伸了一个懒腰,“项家的功夫,我已经学得差不多了。要想在武学上继续有所突破,就需要更厉害的师父指点我。同样是拜师,那我为什么不拜这样一个江湖第一人呢。”

      天明抬高鼻孔,不屑地哼出一声,“我怎么觉得,你还是在吹牛。”

      “你啊……佩服大哥就不能直说么,这么别扭。”少羽不怒反笑,神情极是潇洒,“诶,话说回来小跖到哪儿去了?”

      “咦,刚才还在这里的呀?!”天明扔下手里鸡骨头,万分不解地搔头。

      “盗王之王的电光神行步果然名不虚传,名副其实的来无影去无踪啊。不过他这么一走,谁来替你付面钱?”

      “啊——少羽!你该不会见死不救吧!!大哥——你怎能抛下你的亲小弟不管——”

      “我最佩服的就是你这个变脸的速度……”

      那么盗跖究竟去了哪儿呢?这事儿还要从三年前说起。

      三年前,墨家曾经遭遇过一场重大的浩劫。无数可怕的敌人攻上了总坛,弟子们伤亡惨重。当时盗跖年龄还小,武功亦没有大进,倒是轻功已然十分出色,便被派出去向别的门派求援。小跖满心坚定地接过了这个责任重大的任务,一路上顾不得旧伤,强提真气,将电光神行步的速度发挥到了极致。就在这个时候,半路上居然杀出个碍事的来。

      当时他正在墨门总坛附近的一块高低起伏的坡地撒丫子狂奔,突然渐渐感到天空中飘来了一大块阴影;他控制不住好奇的本能,抬头一看,妈呀!好肥的一只——鸟!

      盗跖是个不信邪的,当初听说北海有种大鹏鸟,硕大无比,扶摇直上高天,“其翼若垂天之云”,打死也不信,只当是人们以讹传讹——可是那一天,他却不得不信了。

      更加离奇的还在后面。都说了盗跖因为职业病的缘故,眼神特别好。他定睛一看,那鸟头上仿佛还站着个人!话说,那是人么?

      还真是。

      直到那人如一片羽毛一般轻灵飘渺地落了下来,立足于他面前,受到了巨大心理冲击的盗跖还在不停地揉眼睛,掐大腿。

      “喂,听说你就是偷遍天下的盗王之王?”那人挑衅一笑,眼中光华流转,颠倒众生。

      盗跖这才醒悟过来——那不但是个人,而且是个男人。更可怕的是,是个漂亮得让人目瞪口呆的男人。他有着淡紫的发,水蓝的眼,清姿如雪,恍若天人;周身唯一的点缀,就是右肩上绑着的一丛凤翎一般清贵张扬的白色羽毛。

      爱美原本是人的天性。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即使这个美人是同性,盗跖也会带着怜香惜玉的心情欣赏地看待他的。然而接下来此人采取的行动,却让盗跖背上了整整三年的心理阴影。

      “听说,凭你的速度,这世上,还没有你偷不到的东西。”
      “你的命已经是我的了。”
      “不如你试试,能不能从我手中,把它偷回去。”

      接二连三的放话把盗跖雷的是外焦里嫩。然而更雷的还在后面。不等小跖提出任何反对意见,美人已经间不容发地攻了上来,连环乱洒鸟羽镖使得是招招夺命,风生水起。盗跖别无选择,只有顺了美人的意思,玩起了你追我逃的游戏。

      美人很是享受这种追逐的快感,速度一提再提——不过雷人的关键根本不在这里。这家伙每用轻功追一段时间,便跳上他那只心领神会的肥鸟优哉游哉地飞上一段时间,然后跳下来再追,追累了再飞,真是神清气爽,精神百倍哇——

      更可耻的是这小子每次飞下来,还不忘加一句词,“哎呀,你还是不够快~~~”

      快个P!这是赤裸裸的开挂!!

      小跖边跑边骂,虽然他在这样的提速练习中已经突破了自身的极限,电光神行步的功力又上了一层,然而这种累到精神紊乱,几欲呕血的经历,他可无论如何不想再来一次了。

      关于这次惨绝人寰的事件,两位当事人分别保留了自己的看法。

      当事人A:“当时,我正乘凤在九天之上翱翔,突然看到地面上有一个土黄色的小点正在高速移动。仔细一看竟然是个人类。但他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越了人类该有的迅捷。你知道的,我对速度快的东西一向很有兴趣,这是一种动物的本能;就像鹰击长空,见到狡兔便忍不住想要扑杀一样。”
      当事人B:“啥动物的本能你直接说兽性不就好了吗?!”
      当事人A:“之前虽然听说过盗王之王的电光神行步,但毕竟没有亲眼所见。直到那一天乘风追逐的时候,他那彪悍的意识,销魂的走位,无一不深深打动了我——”
      当事人B:“你DOTA玩儿多了吧!”

      且不说这两个人嘴里诡异的台词从何处听来,就说当时盗跖和两个小孩正在吃面,眼角突然瞟到了人堆里那么个熟悉的影子——白衣胜雪,肩上扛着一丛白毛毛,淡紫的长发从背面看上去格外的飘逸柔顺——顿时旁的都顾不得,扔下筷子就冲了出去。

      跑出去很远了盗跖才想起来,我追他干啥呀?以前被他追得差点吐血这次要追回来?告诉他老子已经轻功大进比以前还厉害看谁快得过谁?快也没用!他还有那只肥鸟呢到头来还不是他追我逃?想到这里,他又不禁大为懊恼。

      刚想到这里,只听脑后“呼——”的吹过一阵阴风。盗跖心中一凛,眨眼间明白了三点:
      第一,人群中里的白影不见了;第二,那对头该不会是发现我了吧;第三,难道这回我又要完?

      不过正如小跖自己所说,三年来他的功夫大进,刚一感觉不好,他已经用比阴风更快的速度奔了出去,与之拉开至少三丈远的距离。然后他转身回头,一张无数次在噩梦中重逢熟悉到天打雷劈人神共愤的脸,隔着恍若未知的人群冲他微笑。

      “啊,是你呀。”
      每一个音都千回百转,每一个字都怅惘悠然。刹那间,那原本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无论是行走的贩夫,赶市的农人,卖肉的屠户,作坊中的百工,路过的行商权贵——无分主仆无分贵贱,仿佛都为了这倾城一笑凝滞了下来。

      一个胖呼呼的大妈娇喘着倒在她身后的牵马小厮怀里,“我感觉自己好像要窒息了——”

      我果然还是快跑吧。盗跖后退了三步,心中的惊惧和悲愤无一不逆流成河。
      (第一回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回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