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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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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在35岁前成为有房有车有资产的有壳一族的理想,刚刚大学毕业的我打点行装再次离开家门,到一个生机勃发的城市停泊,信心满怀地准备为未来打拼。事实证明,现实是残酷的,一帆风顺不可能出现在白手起家者的身上。公司原本答应提供的宿舍没有了!天大的打击。主管吴姐作的解释我一句也没有听进去,嗡嗡作响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赶紧租到房子!
于是我把行李寄存在公司,马不停蹄地造访我所知道的房屋中介。可是在一个外来人口不断增多的城市租一套适合的房子并不那么容易。当我在黄昏时分推开又一家中介公司的门时我的心里已经基本绝望了。或许我只能先去住旅馆了。在翻阅了三本房屋出租信息后终于有了一套比较适合的公寓出现了,两室一厅的房子约50平米,离公司也不太远,已经比较理想了。但是一个月800块的房租对还处在试用期月薪只有两千的我来说未免太奢侈了。租还是不租?It is a problem.
服务小姐看出了我的迟疑,好心相询:“您是一个人住吗?”
“对。”我的声音有气无力。
“其实上午的时候有一位先生也有意向阻这套房子,只是还没有最终决定。如果您不介意就和他合租怎么样?这样房租就能便宜点,比一个人住划算。我这里有他的联系电话,如果您愿意我可以帮您联系以下。”
真是好消息! God bless me !我立刻点头表示同意,心里已开始高歌。合租真是个好主意。
“刘先生吗?我是XXX,您上午看的房子打算租吗?……是样的,有一位小姐也想租房子但是嫌房子太大,您看能不能考虑和她合租呢……”
呵,他也姓刘,真巧,跟我是本家。服务小姐还在解释,看来进行的不是很顺利。哼,我一个女孩都不介意了,他在那里计较什么!要是他不肯大不了我自己租一套然后再贴招租广告。
“刘小姐,那位先生说一会儿过来和您面谈,请您稍等一下。”
我笑着冲她点点头,走到一边坐下拿起杂志翻看。约莫20分钟后我看到了那位刘先生。
我有点意外。这位“刘先生”相当年轻,甚至有些稚嫩,估计也就十七八岁,穿着一身运动服。我看着他脚上的球鞋怀疑他刚从篮球场过来——不过他的头发干干的,脸上也没有汗。我站起来,嗬,他还挺高的,目测一米八左右,以至于我这个一米六的小个子在没有穿高跟鞋的情况下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仰视他。
“你好,我叫刘娜。废话也不多说了,你愿意跟我合租一套房子吗?如果你不愿意那就请你把这套房子让给我吧,不然我在这儿就没地方落脚了。”我的预期很像在谈判。不能怪我紧张,我已经跑了一天,而明天就要开始上班了。时间紧迫。
“你是OL?”
我点点头,这显而易见。
“你养不养宠物?”他神情严肃,看来这一点很重要。
“不养,以后也不会养。”我那怕麻烦。
“那就好。”他松了口气,“我对那些猫啊狗啊什么的皮毛过敏。”
“你上班还是上学?”我对他的年龄很好奇。
“上班”
“你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吧。”这点最重要。
“没有”
“那么我们可以做好邻居了,对吗?”我伸出手以示友好,他却把身份证递到我手上。互换证件以策安全吗?他还挺谨慎的。好吧,我也把我的身份证递了过去。
果然,他才十八岁,也是外地的,叫刘鸿。这么小就上班,虽然不是童工可也够惨的了,真同情!
晚上八点时我终于拉着我的行李站在这个临时的家里。我不是个很讲究的人,但是对情急之下租来的房子却也没抱太大的希望。一看之下到是惊喜,房主在出租之前显然是打理过的,房子虽然不大不过该有的东西倒也不缺。厨房里虽然空荡荡的,冰箱和微波炉倒也现成。卫生间的里面有淋浴间,卫生间的外面是洗脸间,连毛巾架都装好了。客厅虽然不大,除了餐桌和椅子之外还放了一张小型的双人布沙发。这样的环境我已经不能挑剔了。两间朝阳的卧室我选了带阳台的那间,理由嘛当然是女生比较爱干净,洗衣服比较勤。作为补偿,他房间边上那个和阳台差不多大的休闲室就归他了。
从今天起我就要在这里安家落户了。一进房间我迫不及待地开始搞卫生——女生的小洁癖,没有办法。
第二天早上,当我一身光鲜地走出房门,我确定一切的繁荣都是在废墟中诞生的。为了给第一天上班选一套得体的行头,我的房间乱的像个战场。而当我吃完早餐(其实就是牛奶和面包)足瞪着我尚未适应的高跟鞋走出大门时,我的“芳邻”依然没有丝毫动静。
我在一家合资企业的公关部工作,刚刚入行的新鲜人干的当然是最琐碎也最多。尽管累个半死,我还是带着恭敬的微笑倾听各位前辈的教诲。一天的经验告诉我所谓的小白领其实和打杂的小妹差不多。如果想改善这种状况,我必须努力培养起对事业的企图心。“有壳一族”的目标在召唤!
但不管怎么振作精神,等我披星戴月地回到家,我已经浑身疲软得连饭都没力气吃了。匆匆洗了个澡,我钻进自己的房间倒头就睡。
凌晨两点,我在生物钟的作用下醒来到厨房找水喝的时候,自搬入这套房子以来第一次见到我的邻居。他正从冰箱里拿巧克力。这么晚吃巧克力,亏得他长不胖。
“嗨!”他不咸不淡地打了个招呼就又回到房间去了。
而我正忙着喝水,连招呼都没空打。很冷淡的邻里关系,不是吗?
为了早日实现“有壳一族”的目标,也为着自己的喜好,我除了在公司上班之外还兼做写手。没有“作家”那么伟大,只是写些言情或侦破小说去挣钱。名气多大发行量有多少我都不关心,只关心能刷版税。为了维持出版社两个月一本的出书速度,我每天夜里都会起来笔耕不,应该说 key in 两个小时。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每天过着日出工作入夜写作的生活,虽然单调但是还算适应良好。只是这样的生活让我严重睡眠不足,两个深深的黑眼圈用厚厚的粉都遮不住,所以一到周末我就取消一切外出计划待在家里补眠。这样晨昏颠倒的生活再加上每晚写小说要靠吸烟来提神,一个月内我的体重狂减十斤。于是自嘲此乃最佳减肥方法,死不承认自己快变成钱奴。至于我那位邻居到是很好相处,因为我们除了偶尔在夜里会在厨房遇见根本没有交集。不过一个月同在屋檐下的生活让我们熟了很多,从碰面说“嗨”发展到会说几句诸如“还没睡呀”“今晚空气不错”之类的废话,啊不,应该说是寒暄。
总之我对一切都还算满意,尽管我对于这位“芳邻”的工作很是怀疑,不过他既然没有作奸犯科我也就没有不要太过关心。或许他对我的工作也有些疑惑——一个总在午夜活动的女人,呵呵。为什么我叫他“芳邻”?对呀,我第一次见他时就发现他长得很漂亮。没错,是那种很干净的漂亮,五官秀气但不会显得太阴柔,有些神经质式的瘦削但不显得单薄,配上他的身高和纯净的嗓音,到街上转一圈一定迷倒一票热爱耽美的小女生。以她们的眼光看我应该幸福无比,和美丽的男生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