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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chapter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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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7
我叫阿蒂连亚娜埃雷德,大家可以叫我安娜。通过一个周末的磨合,我和“失足”少年相处的还算融洽。
周一,上课。
说实话不太放心把“失足”少年独自留在家里,真怕回家一打开门看到邻居们的尸体整整齐齐的排在地上……
虽说这些天凯厄斯一直没有表现出“饿”的样子,也一直很抑制对血的渴望,而且他的自制力确实不错——这两天他虽然用可以形容为放光的眼神盯着血浆袋,但他确实一口没动。
但谁知道呢,这不是相不相信他的问题,就像是吸毒者,毒瘾犯时连自己都不相信能抵制诱惑,你再相信他有什么用。
离家前我再三叮嘱他实在受不了,冰箱血浆,不要勉强啊巴拉巴拉巴拉,他应的很敷衍,这点让我很不满。最后在家门口我转身想进行最后一次叮嘱的时候,他不耐烦的一甩门,我可怜的门就在离我鼻尖不到一厘米处关上了——真是粗暴。
“6月4号,
距离他上一次进食(两万CC)大约是72个小时,今晨开始凯厄斯的状态就不是很好,具体表现拒绝我靠近和易怒,好吧,平时脾气也不见得好哪去。
凯厄斯总共进食三次——速食奶酪意大利面,火腿三明治以及香肠煎蛋。全部吐出,最长的一次是香肠煎蛋,在他胃里呆了近3个小时。”
看到R教授走进教室,我合上了日记。
深深的打了个哈欠,那个任性的家伙霸者我的床已经两天的,理由很充分,那是房间里唯一能被阳光照射到的地方。沙发太软根本睡不好。
R上课从来不点名,很显然,只有13个人,他眼睛一扫就知道谁来谁没来。亚裔美人艾米丽还是没来上课,而且两天没接电话了,有点担心。
“在冷兵器时代,因为其细胞组织的惊人的修复能力,吸血鬼被称为不死之身。根据W.詹姆斯博士的观察报告,他曾经用手术刀在一只男性吸血鬼的大腿上刻下一条深5cm的伤口,并亲眼目睹它在二十分钟内越变越浅,直至完全消失。”
R讲的是H.D.巴赫特的《论细胞的复制与修复》 里的内容。
“但来自马普实验室的报告表明,如果伤口出血量超过100ml/min,吸血鬼的细胞组修复能力就会变得相对缓慢,一般需要一到两天的时间才能完全愈合,但同样不会留下痕迹。 ”
我一瞬间想到凯厄斯,假如内容属实,那么今天凯厄斯的伤口就该完全复原了,变相的,是不是可以理解成那两万CC的大食量是因为要愈合伤口的特殊情况?
“此外,正如人们所熟知的,阳光可以杀死他们,来自新陈代谢的病变使他们体色苍白,危惧阳光,微弱的紫外线即可导致他们细胞内某种物质的变异,并且在短时间内扩散全身,导致死亡。溃烂的皮肤看起来就像是被灼伤了一样。这也是由于其细胞组织惊人的复制能力所赐。”
联想到凯厄斯在阳光下眯着眼惬意的神情,我可耻的笑了,“严肃点,安娜,R要看过来了,把嘴角拉下去。”我默默对自己说。
好像有点晚了,R瞪了我一眼。哦,这个刻板的老男人。
R比我母亲要大,大多少不清楚(我妈45),R与我们家关系很亲密——我妈的初恋情人,我家老头子的好哥们,老头子说如果不是我出身那会儿R在亚洲赶不回来,他现在就是我的教父了——感谢上帝他那会儿赶不回来。
关于R这个人,说实话,我一直不是很喜欢他,这种不喜欢是相互的。他不喜欢我,所以我也不喜欢他。听说R之前向我老妈求过婚,但是很遗憾,看起来还是我家老头子魅力比较大~我个人认为,R看我不爽是因为我是他失败恋情的证明。他至今未婚。
小时候身体不好,被爸妈丢到R家调理,R是个出色的医生和药剂师——我一直好奇,他不是毕业于神学院嘛,什么时候变成“出色的医生和药剂师”的,我妈意味深长的回答“他是一个博学的人”。
小孩子都是特别敏感的,R不喜欢我,一下就感觉出来了,第一面见就决定讨厌他,再加上对药物的厌恶和对R严肃表情的厌恶,让我一度讨厌他讨厌到极致。然后开始不断给他惹麻烦,不断惹麻烦……那时有种莫名的报复的快感。
这种生活直到我8岁,回到意大利,回到父母身边。每年圣诞他都会来我家小住,这段时间我基本会住我教父家。
然后就是10年后在圣弗朗西斯科,开学第一天,看到那张一点没变的面瘫闷骚脸,有那么一瞬间我及想从艾菲尔铁塔上向下轻盈的一跃。
他一定告诉我爸妈了,关于我离家出走跑到圣弗朗西斯科来的事情。
关于R的回忆到此为止,我现在脑子里满满的全是那把匕首的事情,那把匕首出现的很蹊跷,首先,R为什么会在这时候给我这种可以说是有特殊用途的匕首,尤其是这么巧,当晚我就被凯厄斯袭击。这可以是巧合,但几率小得我自己都不信。
而且,那管液体是这么来的,有什么效果,日后会对凯厄斯有什么影响,我一概不知。在没有把一切理顺之前,我不会莽撞的去质问R。我有预感,答案会让我震惊。
下课后,R斜了我一眼
……被他发现了,后半截课陷入和他的回忆中,基本没听。
课间,我坐在窗口整理“安娜自我观察日记”,侧过头就能看到庭院里R一身正装坐在树荫看报纸。老实说,就外貌而言,他完全不像是45+的老男人,他看起来不到三十,像是个有着老男人心态的年轻人。
R长得很优雅,就像那种英国传统的贵族庄园走出来少爷。慢节奏的生活,不管什么时候都是悠悠闲闲,绝对的绅士,小时候不管怎么闹怎么给他惹麻烦,他从来没有发过火,除了不苟言笑,他基本属于完美王子类型的男人。
学校有不少女生暗恋他。我一直怀疑,并曾经和艾米丽研究R是不是做了好几次拉皮手术。
下午回家前,先去打工的外卖店领了上个月的工资,顺便辞了工作。然后就飞似的往家里赶。
哦耶,终于有钱了,晚上带凯厄斯少年买衣服去!
开门的时候,我有点小紧张,说真的,万一地上一排尸体怎么办,万一凯厄斯饿晕了怎么办,我想了很多,怎么毁尸灭迹都想好了,唯独漏了“我有被咬了怎么办”。
天早就暗了,屋内亮起了昏暗的灯光。
凯厄斯坐在沙发上看书,灯光打在他身上没有阳光那样耀眼,但是意外的柔和好看,模糊了他锐利的轮廓。
这样的感觉很奇妙,我是说,当你回家时发现家里灯亮着,有那么一个人坐在灯下,哪怕不是为了等你。
他看起来很平静,比早上好多了。
我试探性的往他边上一坐,很好,没有把我推开,变相说明“病情“稳定。我就说嘛,吸血就和吸毒似的,毒瘾过去就能安稳一阵子。
等……等一下……
“凯厄斯,”我一把扳过他的头,他眉头一皱正要发火就被我按住嘴唇。
这不是我的错觉,凯厄斯眼中的红色变淡了,前两天我一直以为是阳光的反射,但今天在灯光下格外明显,鲜红色变成了比酒红色再深一点的颜色。怎么回事?难道是多日未进食的缘故?
在我最全神贯注的时候,凯厄斯像是刚反应过来猛地推了我一把,脑袋撞在沙发背上,虽然不疼,但是……
我瞪了他一眼,那厮捂着嘴唇一脸纠结,注意到我凶狠的目光,他捂着嘴动作改为擦拭嘴唇,并且狠狠的回瞪着我——气势一点不输。
我了个去,被姐的手碰一下嘴会烂掉嘛?啊?啊?
看着他还在瞪视的漂亮眼神,我一下就败下阵了。
“凯厄斯,”我不自觉叹了口气,“别这么警惕,我不会,也没有能力伤害你。”
“我不是……”
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你的眼睛变了颜色,”我深深的看着他的眼睛,无比专注,“我真的很担心你,凯厄斯。”
他马上变成了那种纠结的表情……
这纠结的表情还真是熟悉啊,刚才他把我推开时也是这种表情。我似乎知道些什么了,该不会……
“该不会你刚才是害羞了,然后别扭的用擦嘴掩饰吧?”
……
……
我从来没有这么恨我这张贱嘴,我发誓我本来只是心里想想QAQ
凯厄斯收起那个独特的纠结表情,冷哼一下,“收起你那些愚蠢的想法。”然后甩门而出,可怜的门被那巨大的力道带的一震,发出一声响亮的哀鸣。
这是恼羞成怒了呢还是恼羞成怒了呢还是恼羞成怒了呢?
我勾起嘴角,不管怎么样,今天还是有收获的——原来那个独特的别扭又纠结的表情叫“害羞”……
我把头埋进抱枕里开始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