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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贼王/鹤鳄】傲慢与偏见(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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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的话:
大雷文又来袭……其实就是一篇狗血EG文。起因来源于之前看过的电影《王的盛宴》,和基友吐槽吐槽着就吐槽出雷梗了(发现我今年真是造雷上瘾OTZ)
V:今天YY王的NP的各个海贼版本:唐鳄是“傲慢与偏见”,基罗是“原罪”,老一辈是“大时代”,黄绿是“菊与刀”(|||),鹰红是……“一个包子引发的血案”!
镜子:英国小清新,美国色X情片,TVB港剧,……泥轰宫廷戏,以及陈X歌么……菊与刀泥妹!包子泥妹!!!
以上。接下来是正文,狗血恶搞,请自带避雷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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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戈说他在罗格镇时就见过我,我已经全无印象了。我只记得克罗克达尔。那一年,他只有24岁。那时,他的左手还没断,他的脸上也没有伤疤。那时,他已经是巴洛克华克的社长了,年纪轻轻的他就已拥有了一切,出身贵族,富可敌国,还有英俊的相貌,强健的体魄,以及最美的女人……”(身穿白色长大衣的罗宾客串在城墙上露了下脸)。
说到这里时,唐吉诃德停了下来,调整了下坐姿,把整个身体都缩进了那件蓬松扎眼的粉红色火烈羽皮草大氅里。虽然壁炉里的柴火烧的正旺,但他那日渐老朽衰弱的躯体已经无法抵挡冬日的严寒侵袭。因为那寒冷不是来自外面的冰天雪地,而是从他体内自外延伸的,那是深入骨髓的不论多么华贵的皮毛和多么炽热的火焰都无力抵御的凄寒。
他那一辈子隐藏在墨镜之后的双眼迸出了一丝光亮,他仿佛又看到了许多年前的罗格镇,伟大航路的起点,克罗克达尔在八千巴洛克华克特工的簇拥下进了城门,他骑着骏马,叼着雪茄,一头黑亮的发一丝不苟的背在脑后,墨绿色的皮草大衣随着他的动作微微摆动,他目不斜视的望着前方,神情是那样不可一世的骄傲——那是只有真正的贵族才拥有的与生俱来的骄傲——那是让人既爱且恨,一面憧憬着一面又渴望狠狠摧毁的骄傲!
那时的他,还只是罗格镇上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帮派头目。虽然他整天把自己打扮的像个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戴着塑料的太阳镜,抽着廉价的香烟,穿着一身假名牌,像那些有钱人一样在海边晒太阳泡马子,逢人就虚伪的笑,一副混的不错的样子。但他很清楚自己不过就是只街边的老鼠,社会最底层的微不足道的混子。而这一切根本就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那时,我和威尔戈的梦想都是能够加入巴洛克华克,为沙鳄,也就是克罗克达尔效力,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和他一起并肩作战。”
沙之鳄,是那个人的绰号。伟大航路七武海之一的象征。
不久之后,罗格镇发生了一场权力更新交替的大火拼。唐吉诃德.多弗朗明高的兄弟和女人都陷入了敌对帮派之手。他冒着被杀掉的风险,闯入了七武海“沙鳄”的领地,然后被人押到他面前。
沙鳄坐在大厅长桌的尽头,一袭黑衣,叼着雪茄,面无表情的斜睨着他。
“借给我三千人,我就把整个罗格镇双手奉上。”他看似自信满满的说。其实完全是豁出去的孤注一掷。不成功便成仁。
“凭什么要借兵给他?”“凭什么要拿我们的人替他冒险?”“杀了这家伙!”他身边的人纷纷鼓噪:“杀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混小子!”
沙鳄只是不动声色的望着他。
他还是第一次这么近的看到他的脸,他才发现他的眼睛是淡金色的,像他手指上的戒指一样泛着冷冷的光华,却漂亮极了。
“借给他。”
最后,那个人终于开口了,从头到尾只有这三个字。
借给他。
一锤定音。
经过几场浴血拼杀,他不负所望的拿下了罗格镇。活了这么多年,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的人生有了点价值。不,应该说,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而已。
当他兴高采烈的把罗格镇的地契奉到那人的面前时,他却看都没有看一眼,只是径自走到了窗前,望着外面的草地和喷泉,烟雾模糊了他的脸,也不知他在想些甚么。
他低头看那张用鲜血和半条命换来的薄薄的纸页,可是在那个人眼里就跟一张废纸没什么区别。
良久,就在他心灰意冷的时候,那个人却又回过头来,淡淡道:“我要去阿拉巴斯坦了。你要不要跟我走?”
“当然!”他毫不犹豫的说:“不论到哪里,我都会跟你走。”
沙鳄竟然主动邀请自己加入他们?有一瞬间,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可是随之而来的巨大惊喜和激动甚至超越了手刃仇敌拿下罗格镇的感觉。
那人看着他,突然意义不明的笑了一下。
他睁大了眼睛。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他笑。虽然那笑容不过是稍纵即逝,宛若镜花水月,但已牢牢的印在了他的心底。那一刻,他发誓,总有一天,他要让这个笑容属于自己,只属于自己。
在他们攻占了阿拉巴斯坦之后的庆功宴上,他已经从一开始的末席到如今坐在了他身边的位子上。
那一天晚上,他们喝了很多酒,沙鳄一改往日的孤傲冷漠,跟他干了好几杯,还破天荒的说了很多话。
他戴了五只宝石戒指的手搭在他的肩头,他略微沙哑的低沉嗓音在他耳畔响起:“伟大航路已经是我们的了。不过我不会满足,我还要去新世界。”
“好啊。”他侧了侧头,若无其事的微笑:“什么时候出发?”
“你……不怕死么?”
“你不怕,我有什么可怕的。”
“哈哈哈。”他放声大笑起来,极是畅快。
他望着咫尺之距的笑脸,忍不住向前倾了几分。
若有似无的一触。
笑声戛然而止。瞬间的愣怔之后,淡金色的眼瞳中浮现出一丝怒色。
他不由有些后悔自己的冲动。他会杀了自己?还是把自己赶走?
可是那个人只是冷冷的瞪了他几秒钟,然后抽回自己的手,站起来,转身离席。
目送着那个高大健硕的背影,他不由扯起了嘴角,弧度一点一点的扩大,笑容意味深长。
三天之后,他们整兵顿马开赴新世界。
而沙鳄对他的态度也一如既往,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可是他们刚到新世界就吃了一场大败仗。
对手是新世界的王者白胡子。
沙鳄的左手就是在那一战中失去的。除了那只手,还在那张本来完美无瑕的脸上留了一道长长的伤疤。
他消失了整整七天。
等他再出现的时候,他带回来了一只金钩,和那个人光秃秃的左腕契合的天衣无缝。
淡金色的眼瞳反射着金钩的光芒,再折射入他的眼中,便多了些许沉甸甸的分量。
一场败仗并不能阻止他们的脚步。
“天下!”
烈烈拂动的旌旗,金钩闪耀的寒芒,这两个字从那个人嘴里吐出来,依然意气风发豪情万丈。
接下来胜利之神的天平又逐步向他们这一边倾斜。
他永远也忘不了攻陷了鱼人岛的那个夜晚。
那个晚上,他们又喝了很多酒。不同以往的是,这一次,只有他们两个人。
又一次酒来杯干,他微微起身为他斟酒。
酒未满,一只冰冷的钩突然擎上了自己的喉。
手一抖,浓香四溢的酒水洒出了几滴。但下一秒,他又恢复了镇定,一分不差的斟好了酒,若无其事的拿起,递到那人面前。
没有去接那杯酒,他只是盯着他,眼底渐渐浮上一抹戏谑的笑意,那只金钩从他喉间一寸一寸向下划过,“啪”的一下,一颗衣扣被挑开了……“啪”,又是一颗……
“啪!”这一下,是他伸手握住了那只钩。
空气瞬时在僵持的动作中凝固了起来。
他垂眼望着划到自己脐下的金钩,然后慢慢握着它举到了自己眼前,凑过去,伸出舌头,沿着冷峭的尖芒,一直舔到他的手腕。
淡金的瞳仁眸色渐深,他突然用那只完好的手揪住他的衣领,一把拉到自己跟前,狠狠的咬住了他的嘴唇。
唇齿纠葛,血液在瞬间就沸腾了起来。
他终于如愿以偿的得到了他。
事后,他吻着他脸上的伤痕,在他耳边轻轻的说,“我会把挡在你前面的敌人一个不剩的全部杀掉。”
他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一眼,那眼神中并没有他预想中的感动,反倒似有种说不出的轻蔑。
这眼神将才攀上高峰的他瞬间打落到了谷底。
“无论曾经多么强大的人,也总有老去的一天。就像白胡子。”唐吉诃德呷了一口酒,苍老的语声有几分难掩的空茫惆怅。不知是在说白胡子,还是想到了如今的自己。
是的,曾经主宰了新世界长达半个世纪,被称为“战神”的男人,终于有一天,也会败在了他们手里。
那个天神一样的男人,身中267处刀伤,152发子弹和46枚炮弹,即使早已气绝身亡,伟岸的身躯依然屹立不倒。
那是他所经历的最惨烈的一场战争。也是最值得自豪的一场胜仗。
当他狂喜的扭头寻找那人的身影时,却发现他不知何时走到了白胡子跟前,一瞬不瞬的凝望着他的尸首,脸上并没有一丝获胜的欣喜之色,相反,到有着说不出的沉痛与哀伤。
他先是震惊,继而涌上一股难言的愤怒。
那天夜里,他抱着他的身体,全无往日的温柔,残暴的激情就像是一种惩罚,而那个一向高高在上颐气指使的男人竟然毫不反抗的全盘承受了。比起他的所为,他那麻木的应承倒更像是在惩罚自己。
最后他终于忍不住了,他摇撼着他的肩膀大吼:“为什么?告诉我,你爱他,是不是?”
而他只是沉默的看了他一眼,那冰冷的眼神依然充斥着他最难以忍受的讥嘲与轻蔑。
“第二天,我跟克罗克达尔提出我要回阿拉巴斯坦,带着我的人。他竟然二话不说的就同意了。但是他周围那帮老家伙们却都集体反对。他们自认为看穿了我的野心和危险性,觉得就让我这么离开他们眼皮底下,无异于纵虎归山,将来必成大患。但是我帮他夺了天下,讨一块属于自己的封地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因此他们明里虽然没有理由阻止,暗中却想置我于死地。所以,他们借口为我践行,安排了一场盛大的宴会。”
“我明知这场宴会生死攸关,但却没有选择。如果不去的话,他们就更有理由说我蓄意谋逆,立刻就会派人杀了我。虽然我那时候已经有了自己的军队,但是怎么可能跟他的四十万大军相抗衡?我别无选择,只得再赌一把。”
“赴宴者不许带兵刃,只能带几个贴身随从。我只带了三个人进去,但是宴会上里里外外数百名全副武装的铁甲护卫,全部都是他们的人。果然,宴会进行到了三分之一的时候,达兹.波尼斯站出来,说是要舞剑替大家助兴。”
“达兹.波尼斯是巴洛克华克时期就在他身边的人了,也是他身边最忠心耿耿的头号杀手。我知道,他早就视我为眼中钉,我也猜到,有这个机会,对我出手的必定是他。”唐吉诃德扯开嘴角笑了起来:“可我怎么也没猜到,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救了我一命的人,竟然是威尔戈。”
“其实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赴宴的每个客人都不许带兵刃,但是威尔戈身边却有武器?当达兹.波尼斯的刀劈到我眼前的时候,是威尔戈用他的鬼竹替我挡下了一击。而克罗克达尔,他只远远的无动于衷的冷眼旁观着这一切,一副我的死活跟他毫无关系的样子。哼哼哼,好歹我也算跟了他这么多年,也曾一心一意的为了他拼命,可到头来,我在他眼里,却什么都不是。那个时候,我再次发誓,如果今日侥幸不死,将来我一定要把他得到的一切全都夺过来。凭什么天下就应该是他的?凭什么我们都得替他卖命?当他一无所有的那天,我倒要看看,他是不是还能那么骄傲的笑出来!”
那是成为了传奇的一场著名盛宴。因为它被看做是一个时代的转折点。
在那场宴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后世流传了无数个版本和无数个疑问,但是没有人能说得清,就算是当事人也不能,因为每个人看到的也只是真相的一部分而已。
但是真相到底如何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唐吉诃德.多弗朗明高没有死。他从那场满载杀机的宴会上全身而退,之后立刻与等候在外面的亲信会合,快马加鞭出了城,城外有他的人马,早已准备好了一切,一分也没有耽搁的就此启程离开了新世界。
“哼哼,总有一天,我还会再回来的。”他最后看了一眼那高耸入云的城墙,镜片后的目光冷如利箭,刺穿了灰暗的天际。云色渐渐的涌起,三年的时光原来不过是一瞬间的幻灭。
“我回到了伟大航路的阿拉巴斯坦。他不要的地方,我要了。他不要的人,我也要了。你们知道,我指的是威尔戈。”
那时,唐吉诃德的确没想到威尔戈也会跟他一起走。
但当时,威尔戈也不过只是沙鳄帐下一名普通的小尉官。他只当他是因为在宴会上出手相助为沙鳄所不容,所以才会转而投靠自己。自然,他也因这份救命之恩,对他诸多封赏。哪知威尔戈对金银财宝美女豪宅丝毫不为所动,他只提出了一个要求:“请让我带兵。”
数场平定巩固伟大航路的大大小小战役之后,他对威尔戈彻彻底底刮目相看了。
“我很奇怪,像你这样的军事天才,为什么他一直都没有发现?”
“你也知道,他那样的人,眼里根本就只有自己。除了自己之外,他谁都瞧不起。”
“嗯。”他深有感触的颔首,“所以,这才是你投奔我的真实目的?”
“只要你给我一个机会,我就会把天下放在你的掌心里。”
墨镜后的眼瞳微微一收缩。多么似曾相识的台词啊……“哈哈哈!”他咧开嘴大笑起来,“好吧,从今天开始,我的人都交给你指挥。”他伸出一只手掌,举到眼前,手指微屈:“给我把所有的一切都夺回来。”
“四年。我用了四年的时间,终于再一次踏入了新世界。那里有最高峻的山峦,最广阔的海洋,有最富饶的土地,还有最美丽的女人……那里,就是世界的中心,有所有的一切……我梦寐以求的一切。”
“威尔戈做到了。他把那个人逼入了绝境。那是最后一场大战,在圣地马利乔亚的黑河岸边,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这四年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梦想着这一刻——梦想着,一无所有身陷绝境的他,像只丧家之犬……不,像只街边的老鼠,惊慌失措的跪在我面前,求我饶了他的命……我想让他知道,他能得到的,我也能。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但是这个混蛋真让我失望……哼哼哼……”唐吉诃德桀桀的笑了起来,笑声尖利刺耳:“他可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大混蛋!……”
他的思绪又飘到了遥远的过去,即使过了这么多年,那点点滴滴依然鲜活的不忍思忆。
乾坤肃杀尸首横陈的战场,那个人站在中间,发鬓凌乱,浑身尽是鲜血,不知道是别人的,还是他自己的。
他周围有上百只枪炮齐齐对准了他,还有不计其数的兵士重重将他包围。
而身陷囹圄的他却毫无惧色,依旧腰身笔挺,神情傲慢。
层层叠叠的人马突然从中依次让开一条通道,迎接他们的主帅来到了阵前。
四年之后,他们再一次面面相对。
沙鳄抬眼望着唐吉诃德,唐吉诃德也在马背上居高临下的望着他。
虽然只有十步之遥,却仿佛隔了一个天涯。
尘嚣涌动,落地无声。
沙鳄那张本来没有什么表情的脸上突然绽开一个微笑。
“不!”他大吼。可是已经迟了。
“砰!”枪声响起。
刹那间,天地变成苍白,时光凝成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