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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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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袋不要磕在窗户上睡,车开这么颠。”
“那你肩膀借我磕哦?”
陈信宏睁开眼睛望了望窗外,松开手里抱着的随身包换了个姿势,继续靠着车玻璃睡了起来。虽然坐在车上什么姿势都不会睡的舒服。
握着方向盘的人转过头看看他,没有说话。挡风玻璃上越来越模糊,红绿灯和交通指示牌的艳丽颜色融化在水泥走道和柏油马路的灰黑里,像是一张被翻倒了的茶杯泼花的油画。
把雨刷器的速度调到最大,温尚翊面无表情的的一脚踩满了油门。
窗外的雨继续下着。出发前他指指天上西北方向那块又大又呆的灰云,说,大概一会儿要飘过来下暴雨的,快点上车。陈信宏没有睡醒,被叫起来后又没吃上午饭,睡皱的t恤也不换,对着后视镜理了理鬓角就昏昏沉沉的爬上了副驾驶。
车里的音响坏了,没有音乐,没有歌曲,也没有和气的电台女声温柔的提醒司机朋友,雨天驾驶要减速慢行。
陈信宏把脸朝窗户的方向再转过去一点,慢慢睁开眼睛。这段老路路况很差,车子开起来颠簸不堪,他感觉到自己的额头被快速颤抖的车玻璃敲打着,混合着巨大雨点撞上来的声响,震的人头晕眼花。
“拿这个抵着睡。”
温尚翊一手把住方向盘,一手伸向车子后座,扯来软绵绵的抽纸盒塞到旁边缩成一团的家伙的怀里。
棉布的质地,粉蓝色底衬白色横条,边缘缀着繁复但并不夸张的白色蕾丝。陈信宏把歪扭着的上身拖回到座椅靠背,双手握着抽纸盒,放在大腿上研究。
没嘴巴的小猫瞪大大双眼盯着他,头顶上的蝴蝶结做工精致,反面的线头都收的很仔细。
他转过身把抽纸盒放回到后座上,再转回来,盯着被水迹覆盖了的车窗发呆。
温尚翊曾经笑着对记者说,自己不是会讨女孩子欢心的类型。
把抽纸盒放到小洁手上时,摸摸脑袋自嘲说,虽然生日礼物送这个不太像话,但我觉得还挺可爱的。
女孩子睁大眼睛接过来,再抬起头来时满眼的羞涩和欣喜,随后塞回到他手里,“放到你车里吧。”
“不喜欢?”
陈信宏在旁边干巴巴的笑出来,对着他肩膀推了一把,“装很像哦!”
一旁同来参加女孩生日派对的友人们也纷纷过来掺和,“小洁是要彰显人家女主人的地位啦!让你每天看到这个就想到她啊!”,“是哦,怪兽你很懂诶,送这么家居的东西,下一步要求婚吗!”,“这也太快了点吧,难道是因为……小怪兽??”
此起彼伏的起哄声中女孩红了脸,温尚翊拿起沙发上的抱枕对准笑的最凶的那几个男生,作势要猛力的投去。反正知道自己不会挨抱枕的打,陈信宏一反常态的没有坐在角落里,跟着大家有样学样的high了很久。
“喂?”温尚翊从裤子口袋里拿出手机,贴到耳边,“接到了,刚才这边雨下很大,不敢开太快。”
不知道是雨停了还是车子开出了那一块被雨云所掌控的区域,太阳若隐若现,光线从稀薄的云层后某一点投射下来,有点刺眼。陈信宏不太情愿的把头转回来。
“嗯。”
“好,知道了。”
“五分钟的样子吧,快了。”
感谢雨停后的安静,孤零零的引擎声无法盖住听筒那边传来的声音。女孩子巧妙拿捏着嗓音里娇嗔的成分和撒娇的比重,听上去可爱又甜蜜。
相比之下,眼前这个只是拿着电话点头答应着,眼神聚焦在挡风玻璃前方五米的距离,脸上没什么特别表情的人,显得十万倍的不解风情。
“他啊,平常也还好。就最近公司杂七杂八的事情比较多,休息的不太够。”
“没有啊。”
“哈哈,没有啦。”
“好啦不要乱开玩笑。我们一会儿就到了。”
听着那边窸窸窣窣的对话,陈信宏也摸出手机,看了下天气,删掉几条没用的广告简讯。他打开相机,对着左边的司机咔嚓一声摁下快门。
咦,拍花了。再来一次。
角度不好,只拍到一团头发。再一次。
头不要乱动啊,又花了。
恩,这张还不错。
“你在干吗。”
温尚翊挂掉了电话,把手机塞回口袋,对着右手边目不斜视的发问。
“拍你啊。”理直气壮的回答。
“拍我做什么,拍路边的小花小草还不够哦。”
“你讲电话的样子很~好~看~啊~还笑了咧。”
“我哪有笑。”
陈信宏把之前拍坏的几张一一删除,留下最后那一张。的确没有笑,就是普通的侧脸一张,厚厚的刘海,算不上挺拔的鼻梁,泯然众生的一张平凡面孔,真要说的话,就是眼神很专注吧。
……算了,一边开车还一边接电话的人哪里能说他专注。
也许是幻觉吧,总觉得他整个人被一股温柔的气息笼罩着。是因为在跟自己喜欢的人通话的缘故吗?
陈信宏又调出刚才那张照片,左看看右看看,还是没舍得删掉。
其实也没有觉得这个人多么的优秀、多么的有魅力,更没觉得他有什么很了不起的,很吸引人的地方。
就是个普通人啊。
说吉他弹得好,世界上比他屌的吉他手也有不少;说有才华,有才华的音乐人里他并不出挑;说相貌和性格,个子不高长相平平就不说了,性格这种东西太主观,自己觉得好,在别人看来并没什么特别。
只是因为喜欢他,才会把他身上每一处细节都放在心里细细咀嚼,居然会有甜蜜的感觉。
单恋不是件光彩的事情,更没什么甜头可尝。这种偷偷摸摸的、自作多情的甜蜜感,就是唯一仅有的支撑下去的理由了。
有恒心有毅力把“单恋”二字坚持下去的人,都是想象力很丰富的人,陈信宏一直默默的以此为傲。
当然啊,如果没有强大的脑补能力,怎么能对一个自己认识了二十多年的死党,对一个和女友保持热恋关系的大直男抱有幻想呢。
“待会到了那边,跟小洁打个招呼吧。”
“哦。”
“她脾气直,讲话也不怎么过大脑,你不用在意。”
“恩。”
又是红灯,车子慢慢停下来,那个人侧过头,对着自己好像笑了下,陈信宏总觉得自己有幻觉,觉得他是笑了,又像没有,只好满心疑问的重新滑下去,软趴趴的靠在车窗边盯着外面看。
就是这样的,就是这样分不清是真实还是自己太过在意而生出的幻象,让他无法自拔。
明明是要赶赴女友张罗的朋友聚会的时间,却撇下住在近郊的女友让她和朋友搭捷运,而大老远开车来敲响他公寓的门。虽然是用“答应过的事你怎么又忘记了,还睡!”这样的凶巴巴的语气,但还是让裹在被子里把脑袋深深埋进枕头底下的他,有种想要流泪的冲动。
所以也不能全都怪我啊。
是你让我一次又一次的重拾“说不定他也有那么一点喜欢我”的信心。
拖拖拉拉的坐在门口系鞋带时,听到那个人在电话里挨骂,“都不来接我!捷运里有多挤你不知道哦,鞋子差点被人踩掉!”
陈信宏有点想笑又有点生气,我的怪兽别人不能随便乱说他。
温尚翊好脾气的哄了哄她,那边的声音更加不耐起来,“他几岁哦还要人接,赴约最起码的守时都做不到。”
他系好了鞋带,坐在门口用手指一下一下的拨弄鞋后跟上开裂的漆皮,等那个人把电话讲完。
车子开到一处路口停下来,绿灯太短而红灯太长,前面走掉两拨车流也还是没轮到他们。温尚翊一手搭在方向盘上,一手支在车窗底部,百无聊赖的望着窗外。雨变小了,街道两旁露出本来的面目,港式下午茶的灯箱坏掉了一大半灯泡,只剩下“午”字还微弱的透出亮光。
“要不要先买盒肠粉吃?”
“不要了。”
陈信宏抬起手摸了摸挂在后视镜上的平安符,大红色的流苏显得廉价又老气。
“早上和中午都没吃吧。”
“不饿啦。”
温尚翊没忍住笑声,前面的车子发动了,他看了一眼旁边没什么生气的大个子,踩下了油门,“好难得。”
“这个是你买的啊?”
“小洁上个月去拜拜的时候求的。”
“哦。”
本来饿的快要绞在一起的胃袋,突然停止了痛感的传递。陈信宏又挪动着调整了姿势,往下滑了一点,半躺在座位上。
他回忆了一下自己最喜欢的肠粉的口味,叉烧的当然最经典啦,炸俩的也很不错,油条裹在里面简直好吃到不行,不管配上干瑶柱还是火腿丁都是一级棒。
饿的感觉稍微回来了一点,胃部开始微弱的抽搐着。
但还是无法覆盖由心脏那里一路泛进鼻腔的刺痛,像是有什么剧烈的不知名的酸性物质被释放出来,混藏在血液里,悄悄送达到身体的每一处末梢。
起风了,行人的发梢与衣摆摇晃不止,道旁的落叶哆嗦着挪动了位置。红灯迟迟不肯变色,陈信宏觉得有点闷,摇开车窗,八月湿热的风迅疾的挤了进来。
“我可不可以不要去?”
车子驶进下穿桥,一阵黑暗后,有深黄色的灯光从隧道两壁投射下来。
没有听到回复,一直软绵绵的靠在椅背上的人坐正了身体,直视着前方逐渐拱起的上坡。
“可不可以不去?”
“不舒服吗?”
“恩。”
深黄色的光线转成苍白的日光,车速并没有减小。
“一开始怎么不说呢?”
没有回答。
车子打了个角度很小的弯,贴着人行道停了下来。裤子口袋里的手机再次发出嗡嗡的响动,温尚翊将手伸进去摁灭,再拿出来搭在方向盘上。
“那我先回去了。”
车门掰不开。
“这边计程车很难找你怎么回去?”
“过来的时候我好像看有到捷运站,就拐过去那边。”陈信宏装模作样的随手一指。
再次转动车钥匙发动引擎,把方向盘向左侧马路打到底的时候,温尚翊叹了口气。
导航仪的小屏幕上那颗绿色圆点,在原地停顿了一会儿,又朝着原先走过的红色路径返回了。
“——阿信又是被你临时抓起来的吧。”
“——我跟你说哦,他好像也不太喜欢我。”
“——是真的。”
“——阿信他,也喜欢你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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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世杰说,怪兽是在朋友的聚会上认识小洁的。
这对于一个堂堂摇滚乐团吉他手来说,未免太平淡无奇了一点。虽然不指望他能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某些欧美乐队成员那样,演出结束后从排好队的女歌迷当中揽上几个回酒店狂欢……陈信宏想象了一下那个场景,忍不住笑出声了。
本该是色气冲天的画面,换成他心爱的团长,故事就只能朝着温情的方向发展——那个人大概会掏出钱包分发车马费,让来不及搭乘捷运回家的女孩子们“结伴而行,路上小心”。
跟阿伯一样。
念书时恋爱是没少谈过啦,真要算起来的话自己才是战绩更辉煌的那个。吉他社成员的妹妹们常提着大包小包的零食过来搭讪,也有高年级的学姐直接过来拍肩膀问,“要不要交往看看。”对面国乐社弹筝吹笛的女孩子则比较矜持,传统一些的就低着头递情书,稍微胆大些的会邀请合奏,而跨社恋情总是随着两个社团间的友好程度而起起伏伏,最后无疾而终。
年少时的爱情总是迷恋的程度居多,他记得那时候温尚翊虽然屈居副位,弹吉他的功力却是社里最高。女孩子可能听不出四大和弦的高下之分,却能感受到那飞一般潇洒游弋的指尖所传达的激情和魅力。倾慕的眼光,羞涩的牵手,做保洁时故意丢来丢去的粉笔,放学路上从背后一把抱住的恶作剧……
所以第一次看到小洁挽着他的胳膊出现在自己面前时,陈信宏楞了很久没出声。
那次是怪兽做东请大家吃饭,小洁找的餐厅。餐厅服务员好像跟她很熟识,“小洁姐小洁姐”叫的很亲热,陈信宏怎么听怎么像是“小姐姐”,低下头噗嗤笑出来,抬起头发现大家都没笑,全部沉浸在她亲切自然的招呼中。
只好尴尬的摸摸鼻头,装作咳嗽的样子。
招牌菜有台式麻油鸡,小洁是熟客,做了简短生动的介绍,又询问各位有没有忌口。温尚翊想起什么似的,有些为难的说阿信最近不能吃辛辣。陈信宏听到了自己的名字,把视线从手机屏幕上那位向前飞奔着、与僵尸拼死一决的小忍者身上挪起来,笑着说,我能吃了啦,麻油鸡只是有姜而已又不辣。
蒸笼沙虾端上桌,小洁麻利的把虾剥出来,自然而然的丢到温尚翊面前的酱油碟里。鲜嫩剔透的虾肉浸在黑亮的液体中,陈信宏盯着它发呆,觉得不太有胃口。
女孩喊他“尚翊哥”,而不是怪兽。
这么称呼的时候,歪着头看向他,那个人就停下与朋友的对话,转向她,“嗯?”
陈信宏把头埋的更低,几乎整张脸塞进碗碟里。食物是唯一不会背叛自己的存在,要多分给他们一些爱。
麻油鸡不能吃,虾也不想吃,他捏着筷子伸到嘴边咬了半天,视线不小心又碰到那边,赶忙收回来。
三十四五岁男人的爱情嘛,早就不是少年人的虚荣与青春期的懵懂了。
可能是责任,可能是承诺,可能是对漂泊不定的厌倦,对平淡安稳的向往。无论哪一种都比不上十七岁时青涩的一吻,却关乎一生。
心里有点灰灰的,碗里的一小片江米藕被他用筷子捣的黏糊糊。很多事业进入黄金期的明星上杂志专访都会说,人到了一定的岁数,就有些厌倦了年轻时那种不管不顾的疯狂,结婚,成家,生小孩,人生朝着年少时不屑一顾过的航道驶去,心境却与十几二十岁时的大相径庭。
陈信宏不太能理解。
他也不知道,到底自己是异类,还是这个世界上的大家都不太对。能带给他激情与安定的,有琴谱,有俳句,被音响隐隐震动的地面,有凌晨四点钟亮着鹅黄色大灯泡的录音室,和满眼血丝坐在调音台前时而躁郁时而欣喜的,他的吉他手。
那些人人趋之若鹜的”安定“、”幸福“、”真正的家庭“好像变成了被标签化的概念,大家都这么说,这么说,持着不同意见的人,只能死守沉默的权利。
“怪兽,这回要拿出真心了噢!”旁边一位人到中年的女制作把酒杯伸到小洁面前,“他们这几个小毛头,我看着他们长成现在的叔叔辈,算是半个家长了……阿翊要是敢欺负你,跟Ada姐说,绝对让他死!”
“Ada姐,说的我好像以前很花心浪子一样啊。”温尚翊笑着帮一旁的女生敬了酒。
“干吗?现在人红了,说都不能说了噢?”
女制作是个饭桌上的老油条了,几句真真假假的玩笑话把气氛吵的热闹非常。大家一哄而上的端着酒杯去灌团长,偏偏陈信宏的座位在房间拐角的位置,明显的凸出来,每过去一个起哄的家伙就要撞到他一下,撞的他刚夹到筷子中的鱼生“啪嗒”一声的数次跌进酱油碟里,在桌布上溅出污渍。
小小的,褐色的油渍,像是透过日冕也能看到的暗斑,因为低温,在五千多度熠熠发亮的心脏表层留下发黑的圆点。
谈恋爱了哦。
好像还来真的。
陈信宏端起酒杯,闷闷的自己喝了一口。一口酒下肚就壮起胆子来,对上坐在对面的那个人投过来的眼神,扬了扬手里的酒杯,满掉。
酒足饭饱的姿态都不怎么好看,除了小洁带来的几个好友都还算捏着青春的尾巴,剩下的几个大男人都年过三十,没有少年人那般喝完酒出去续摊的潇洒。摸摸脑袋摸摸肚子,有的开始犯困,有的接起女友或老婆的查岗call,报告回家的准点时刻。温尚翊从腰间把钱包摸出来交给小洁,小洁不动声色的接过去,扶着裙底站起来,走出包间结账。
大家推开座椅站起来,交换了几句关于酒菜的评价。陈信宏像往常一样话不多,吃完就坐在那里放空,玩手机,打瞌睡,好不容易站起来,也藏在角落里不多跟人攀谈。温尚翊溜出一眼逮到他,他也看到了他,回应的一笑。
支撑起来的笑容,勉强得像一把坏雨伞。
待小洁结完帐后回来,大家一起走出餐厅。女孩转身看了温尚翊一眼,“拜喽,”张开拇指和小指比在耳边,做了个回电的动作,可爱自然。
“不送她回家吗?”
打开车门,在副驾驶的位子上坐稳,等驾驶座上的人转动车钥匙,引擎发动的轰轰声从后方传来,陈信宏开口问道。
“她要跟亭亭她们去唱歌。”
“兴致这么高。”
“你今天话不太多。还不舒服?”
“没啦,太饿了,一直忙着吃。”
温尚翊笑了,一个左拐进到拥挤的单行道上,放慢车速。
“‘尚翊哥’~”
“……发什么神经。”
“她那个‘哥’……”陈信宏笑着拖长了声音,“是要把你,还是要拜码头哦。”
被司机笑着敲了一下脑袋,往后缩也没躲过。他没有敲回去,夸张的捂住头呻吟了半天,“尚翊‘哥’!!!!!”
“还来?等我前面拐过去腾出手扁你。”
陈信宏笑的肩膀乱抖,整个人仰靠在座位上。他个子大,手长脚长的,懒洋洋的缩在那儿,就像一团很占地方的大面包,一笑起来丝毫没有三十几岁大男人的觉悟,是洒了一层厚厚糖霜的大面包。
“哎,你真的应该先送她的,去唱歌的地方不还是一样。好歹也让人家在女朋友面前炫耀一下啊。”
“好,你给我下去,我掉头。”
陈信宏装作没听见,“真是不好意思啊~”
“你啊,少跟我装客气……”温尚翊哭笑不得的转头瞥了那大面包一眼,“我的车你不是从来都随便上的。”
“那司机咧,司机可不可以随便我上?”
“……坐车的时候不要跟司机交谈,会撞车。”
陈信宏点点头,笑也笑了,嘴上便宜也占到了,干脆闭上眼睛开始补眠。前面路口亮起了绿灯,而排成长队的车子过了半天才开始挪动,这一轮肯定是过不去了,温尚翊放开方向盘,往后仰,伸了个懒腰。无意间瞅到副驾驶的车门没上锁,他转身,抓着陈信宏的后领往后拖,留足空间,侧着身子伸过手去,摁下那个小小的金属柱。
像是拎一个什么软绵绵的毛绒公仔一样,虽然那位同学只能勉强算得上软,尺寸一点都不公仔。
陈信宏一下子屏住了呼吸,好像一旦松了气,就会把司机先生给挤到似的。
驾驶座明明可以直接控制全车四个车门的保险锁,非要这么费力的靠过来亲手帮自己弄……陈信宏刚刚攒下的些许睡意又跑光了。
“看,这就是二十几年的交情所留下的后遗症,我也没办法,你不要介意哦!”——他这么自得其乐的想象着自己站在小洁面前,很大丈夫的拍了拍女孩的肩膀道,“你的怪兽哥啊,只是跟我认识太久。”
久到即使是「喜欢」这种本该激烈又暧昧的心情,都慢慢被时间氧化成类似亲情的归属感。很少觉得不甘心了,反而是从生活小事中汲取甜蜜来的更加得心应手。
经验丰富的单恋者,总是很会自己讨自己开心的。
“你今天是不是又忘了吃药?”
陈信宏慢慢吞吞的抬头,他望着侧视镜里自己那张没精神的脸发了半晌呆,一时反应不过来,差点以为那家伙在骂人。
“……啊?”
“不是嗓子发炎吗,医师给你开的那个药片。饭后吃的那个。”
“噢,对。”陈信宏坐直,手伸到裤子口袋里,掏来掏去,空空如也的拿了出来。
坐在驾驶座上的男人慢慢加速,细不可闻的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