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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雷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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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时候的朋友,要结婚了,数数我参加过的八场婚礼,这位将是最晚举行的。
此君是做信托的,我认识的人不是经商,就是做金融,还有就是混学术。
但都是底下人,不是上层。
朋友婚礼要在厦门,所以我要提前买高铁票,路途可以看看汕尾的海景,有一段铁轨很靠海。
看着许多感情走进婚姻,我经常会在想,写恋爱小说到底在写什么?
十二岁到二十五岁喜欢看恋爱小说,大约是一种本能。
这就有市场概念了,我是供应商,读者是目标客户。
说起市场,大家会觉得庸俗,但市场其实一点也不庸俗,市场很苛刻。
菜式要时鲜果蔬,衣服要当季上新,明星哪怕是流量的也要“小鲜”,然后才是“肉”……
经常看到读者吐槽,某个文写的真不怎么样,罗列一串缺点,怎么就红了?
但其实一个文要红,那一定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新鲜感,哪怕这是唯一的优点。
这跟男人出轨是一个理儿。
情人哪哪都不如原配,但她新鲜。
我当然不是说读者像出轨的男人(虽然事实如此)。
我更想说,我不是合格的情人,因为我完全没有新花样。
通过网络,90后到00后从小已经见识过很多东西了,各种前辈的谋生手段,各种名人的婚姻。
编剧桥段里,连和外星人谈恋爱这种,都是若干年前的老梗了。男女主角患有各式各样的身体或精神的疾病,更应该归入历史剧了。
幸好这时候,娱乐圈出现了综艺。
综艺最聪明,它不消费想象力,它消费现实世界。
活人真事,走策划,剪亮点。
综艺是对想象力雷同的一种解脱。
但慢慢的,连综艺也雷同了,因为城市是雷同的。
城市是这样的地方:楼宇像是垒高的笼子,圈住一户户人家,充分的私人空间是不可能的,街上的饭店与咖啡店,是外包的餐厅与客厅。
密集的写字楼或工业区提供大量的工作岗位,将人群锁在饭碗附近。
所以,逻辑是这样的:城市雷同,综艺雷同,小说雷同……
但我还是得好好想想新意从何而来,毕竟我还是挺喜欢当一个恋爱文供应商的。
所以,我还是很期待朋友婚礼期间,又去厦门溜达一圈,采采风,吃吃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