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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Chapter27 ...

  •   Chapter27

      任琳琅靠在椅子上,彻夜亮着灯,就这么,睡过去,筋疲力尽。沉睡前一秒,他甚至以为儿子回来后迎接的只有一具冷冰冰的尸体,而不是准备了鞭笞的爸爸。
      然后,疲惫不堪的任琳琅在举目白光的世界里看到了一个穿着简单的T恤牛仔裤的男人,精神的短发,阳光灿烂的脸孔——繁华,这是十年前就已经看不见的甄繁华。
      繁华在对他笑,一如既往的热烈,一如既往的带着炽热的爱意……繁华,繁华——
      这一刻,任琳琅几乎要哭喊出来,把这些年来佯装遗忘的悲痛全部哭喊出来,告诉繁华他错了,告诉繁华,这么些年的情意他都懂了,所以,回来吧,像小时候憧憬的那样一起生活,然后慢慢变老。他还想告诉繁华,独活太累,他再也不想假装坚强乐观了。
      可是,为了他连生命也付出的繁华只是一味的笑,尔后抬眼望向远方,满是熠熠生辉的期盼。
      之后,收回目光又看了眼凄然的任琳琅,往相反方向走了。
      惊呆的任琳琅想要冲上前拦住去往未知境地的男人,然而,无论他如何使劲儿地拔,双足就好似钉在地上一般动也动不了,看着越来越远的人心急如焚却是面对双足束手无策。
      “繁华——繁华——”
      求你回头,求你不要走——
      所有锥心的痛都仿若摆设,一声声嘶声力竭的呼喊全成了陪衬,不管如何痛彻心扉,昔日的人却是再也没有回头,没有回来。
      阳光穿过玻璃窗刺进任家客厅里那双紧闭的眼眸,刺透那个亮白又痛不欲生的梦境。
      “繁华……”
      虚弱无力的呢喃,好似梦里的嘶喊连带着梦醒时也更加撕裂了本就伤痕深刻的喉咙,委屈悲痛全部无处藏身,暴露在了耀眼的太阳光下,有如鞭尸。
      鞭打任琳琅这一具早已残破不堪、心死多时的尸体。
      悲哀的睁开双眼,刹那间的迷茫让目光也失去焦距,阳光照射下,白炽灯的光亮也被遮盖,白天就这样态度强硬地宣告新的一天来临,梦里种种终究只是梦里,不死便要活下去。
      哀莫在这一秒近乎将他灭顶。
      视线逐渐凝聚,停顿在白色的天花板中央,一块空无一物的地方。毫无生机的褐色瞳仁微动,墙上的挂钟显示时间为早上七点,桌上搁置一夜的饭菜早已凉透,高温下甚至已然散出缕缕馊味。艰难地坐直身子,任琳琅收拾起自夜梦中蔓延出来的伤痛,调整好心态,长长一叹,思索着今日必须完成的事。
      搬家的事不能再拖,早一日离开此地也是好的。至于儿子——儿子去向他大约了解,可前去要人他又是怎样也做不出来,只好耐心等待儿子回来后给他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令他以后再也不敢有这等欺瞒与夜不归宿的行为。
      梦里惊出了一身冷汗,粘在身上极不舒服,彻底摆脱了悲苦情仇的纠缠,任琳琅扶着桌边起身,坐了一晚上的身体不仅僵硬还伴有阵阵刺痛,他也只能咬牙忍下,一步一步走去浴室。
      清早时分,南宫家一干佣人们也都起身,打扫卫生、整理花园、准备早饭,各人分工细致,管家不在,一切事宜交由苏叶打理也井井有条,不见一丝杂乱无章。按照平常,安琪儿基本是八点差十分起来,然后由专门人员伺候梳洗才下楼。今日有点反常,苏叶才安排好各个部门早上事务,安琪儿已经在几个专属佣人的陪伴下坐在花园里的茶座上喝起蜂蜜水。
      夏日清晨总还有几分清爽,尤其南宫家本家远离市区,四周和家里皆水缠湖绕,植物众多,这份清爽自也比外面凉上不止一星半点儿,确实适合在这样的气温下喝杯水,放松身心。何况,周围不绝于耳的虫鸣鸟声更是给这清爽平添几抹情趣,教人好不喜欢。
      但是,安琪儿会出现在此,显然不是为了这份清爽和几抹情趣,面容上明目张胆的疲色向大家坦白了近乎一夜未眠的事实。
      苏叶从未轻看过这位南宫家大少爷,相反,他对安琪儿的疼爱往往体现在细微处,许许多多时候,是他在替自小一起长大的家主尽到‘父亲’的责任。最开始的时候,安琪儿的母亲也在几家孩子之列,和小伙伴们一起长大,然后爱上南宫家的继承人。
      “大少爷,早餐已经准备好了,您是在园子里吃还是回别馆去?”苏叶站在安琪儿身后数步,毕恭毕敬。
      双眼皮的大眼睛被忧郁填满,眺望蓝天,云絮一朵一朵,柔软,却极尽所能也碰触不到,“苏叶,如果我不再是南宫家的大少爷了,你还会对我这么好么?”其实,很多人是因了他南宫家大少爷的身份才愿意友善待他吧,连小岛医院里的护士姐姐们提起南宫家时也是一脸神往,何况,还有个至今未婚的家主。
      “苏叶力所能及的地方定然尽全功。”这个孩子如此敏感,有此种想法并不稀奇。
      是吗。安琪儿不确定。经过近日来相处,和父亲关系虽得到改善,但到底离期望中的亲密相去甚远,他努力表现出一个十一岁少年该有的姿态,父亲尽心尽力做一个慈父需要具备的条件……到底哪里出了错,父子间相处竟有如做戏,落了个不伦不类的下场。
      少年尚且年幼,明白很多事,更多的是无法理解的范畴。
      收回远望的目光,安琪儿耷拉着小脑袋,失落沮丧油然而生,“晚点回去吃吧,我现在不饿。”他想过,自己应该任性一些,和蔚蔚他们一样,闹脾气了就威胁大家不吃不喝。但他终究不是那几个弟弟妹妹,他不敢,连夜里在露台多站一会儿也不敢,因为怕生病,怕自己连爷爷奶奶心疼的懂事都丢掉。
      那样,就真的再没有人疼爱他了。
      见着大少爷这般模样,苏叶心中忽而一紧,彷如看到了孩子母亲的忧伤,却是欲言又止。
      早在多年前,那个人死后,家主便不再许人提大少爷的母亲。
      所有的事,皆起于当年的安琪儿小姐亡后。
      苏叶没有离开,安静的等着安琪儿身旁,在他看来,此时无声的陪伴也是一种安慰和承诺。
      南宫家旧居里,窝在南宫璿晔怀里睡了一夜的任错随着生物钟,早上七点差十分就醒了,但小孩儿没有像在家一样爬起来,而是保持原本姿势,小手轻轻在叔叔帅气脸孔上描摹,知足的小小笑着。
      “小不点儿,叔叔的脸有这么好玩么?”从小接受训练的南宫璿晔即使在睡梦中仍旧感觉灵敏,儿子那小心翼翼的碰触他怎能感觉不出来。
      难得的,任错居然‘呵呵’地傻笑起来,“叔叔,你长得真好看,和爸爸的好看不一样。”
      看时候还早,南宫璿晔乐得和儿子睡在床上聊聊天。“那你说说,叔叔的好看怎么和你爸爸不一样了。”
      才七岁的小孩儿没有发现,自己一举一动和身边的叔叔是如何相似,可这思考时的小动作却让南宫璿晔为之一滞:和那个死去的人如出一辙的小动作,如果不是人已死了十年,他真的要以为这是那个人教养出来的孩子了。果真是小邪送来的救赎——
      “叔叔长得帅,帅得天地失色;爸爸是长得秀美,叔叔一定没见过像爸爸这么秀美的人,我以前听岳母说,爸爸这长相放在古代是要成‘蓝颜祸水’的。”‘蓝颜祸水’是岳母纠正的,说是女生才是‘红颜祸水’,爸爸这样的男人还是叫‘蓝颜祸水’正确。
      得到儿子亲口夸赞,南宫璿晔自然喜悦万分,不过,他并没有漏掉那关键的两个字,“岳母?”
      “嗯,爸爸说,我媳妇儿的妈妈就是我岳母。”小孩儿一脸认真。
      “你媳妇儿?”
      “对,卿卿就是我媳妇儿,不过五一的时候和岳父岳母回老家了,这么久没见,我很想她呢。”说起这个,小孩儿嘟嘴不高兴了,不过过两天就能见着了也算聊以安慰。
      代价是,他以后都不能再见南宫叔叔了。
      对于儿子这么小年纪就找媳妇儿一事,南宫璿晔哭笑不得,暗道,和自己小时候找安琪儿当太太是一模一样。“你才多大点儿就想着找媳妇儿了,你爸爸也不管管你。小孩儿就该好好学习,这些事儿等长大再说。不然,你怎么肯定以后长大了还会喜欢现在的媳妇儿呢。”小时候,他以为自己长大了也会对安琪儿一往情深、非她不娶,但事实证明,直至安琪儿用命换来长子活路,他都没有给她一个‘南宫夫人’的头衔。
      某种意义上说,长子其实是私生子。
      “当然会喜欢,我这辈子只会让卿卿做我媳妇儿!”对于此事,任错态度坚定,比起身边的叔叔,可不知强上多少倍了。
      听到这,三十好几的南宫璿晔突然来了兴致,“那小星儿呢?”
      干女儿对儿子特别上心他可看出来了,本想用她来为难为难臭屁的儿子,结果,儿子一句话解决问题,“我和卿卿结婚关她什么事?”干脆利落,小孩儿完胜心思不纯的大叔。
      “哈哈哈——”
      太、太不拖泥带水的一招了。南宫璿晔也不禁要替儿子叫好,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小星儿对儿子上心了,小女孩儿完全是被自己征服欲给打败了,小小年纪就想每个人都以她为中心,疼她爱她,不想,自己心仪的少年英雄却不当她是回事儿。
      任错不知道南宫叔叔为什么笑得这么开心,挠头思索半天还是不得其所就跟着一起笑起来,傻乐。
      已经起身的闻霁正在咬着牙刷刷牙,面对主卧室里传遍整个房子的没心没肺的大笑声,先是疑惑了一小会儿,最后选择无视,继续自己未完的刷牙大业。
      开玩笑,大早上的,太阳才露半边脸,天晓得他们笑啥笑成傻子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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