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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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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雪的夜里,爱人牵着手走在安静的街道,透过沿途的落地玻璃窗,能看到里面明亮的灯光,忙碌的服务人员在准备将要到来的圣诞节。
远远望去,路人总是向他们俩人投来惊艳的目光。是了,二十七八岁,男人女人最有味道的年纪,也还年轻,有了稳定的事业,更会装扮自己,在社会上打拼了几年气质也更加迷人。
这个女人高挑而气质冷冽,穿着咖啡色的加长款羽绒服,腰线清晰,和那双黑色的长筒高跟靴一起将她的身形衬托的像一个模特。她身边的男人更令人难忘,同样是咖啡色的及膝加厚风衣,里面搭一件卡其色的高领毛衣,极其普通的黑色西裤,却能临摹出它主人修长有力的双腿线条。
有下晚自习的高中男生举着刚买不久的苹果手机咔咔偷拍她,李潇逸皱皱眉。身边的女人却一点感觉都没有。多少年了,她总是能做到心无旁骛,以及专心致志。
十年了,郝张贝甜,真的是一点没有改变。哪怕是,为他。
李潇逸牵着她的手,她在通电话,跟电影院的有关部门确定圣诞派对的事项。他看着她的侧脸,忽然与十年前的她重合。记忆翻开到那一天,人生初见……
C市,自建国以来就盘踞着军队,有着这个城市独有的骄傲与韵味。古城,名副其实。那个时候李潇逸刚上初三,父亲调动到C市某军队做旅长,他自然而然地跟着转学过来。
人总是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爱上一些数字。爱人的生日,中奖的号码。二十八中,李潇逸遇见郝张贝甜的地方。对这两个数字现在已经偏爱到极限。
她当时在他眼里简直一无是处。初中的同学们都讲说她这一辈子也就两件事轰轰烈烈:一个是取了个令人过目不忘的四个字的名字,一个是生于12月25日。与主同在。
十年前的初三学生,没这么好的生活条件,但升学压力也没现在的孩子重。每日里照常上课,逢周日还能休息一天,简直比现在轻松多了。
二十八中的初三六班有几件不尴不尬的班事。其一,校长的女儿在这个班里称王称霸,好吧,姑且称之为霸王花。其二,二十八中的校草在这个班里。说起这一点着实让李潇逸有些老脸挂不住,那个时候被称为校草的自己,真真是不能只用一个“二”字来形容了。
其三,就是这个班里有个叫郝张贝甜的女生。现在四个字名字的九零后零零后已经很多了,十年前却是不多见的。她的名字,比她的人出名多了,那个时候。
听名字很梦幻的。往往见了她本人,同学们就都幻灭了。她那个时候又高又瘦。明明是女生,初一就长到了一米六五。这在一群还没抽枝发育的男生中间也是高个头的。好在一直到大学停止发育,她的身高就止步于一米六八。
带着满眼小星星跑到班里看郝张贝甜的少男少女注定要失望的。那个少女,真的是少女吗?满校都是身穿紧身牛仔裤的青春靓丽的身影,偏她常年穿着肥大的校服,要不就是运动裤。冬天的时候好歹还是件赶得上潮流的黑色羽绒服,虽然那个年代的羽绒服也少有腰线,至少在质量上拿得出手。
夏天更是令人心碎,你叫“郝张贝甜”哪亲,怎么可以穿着类似于Uncle级别的深灰色大T恤过完整个夏天呢?
在李潇逸的记忆中,那是他极其不愿意回想,但又舍不得忘记的一年。不愿意想到她痛的样子,舍不得忘记有关于她的回忆。
在那个全市顶尖的私立中学,就读的不是官商子女,就是家境特别好的孩子。郝张贝甜绝对是最特殊的那一群里的其中之一。所谓特殊,也不过是学校为了求得好名声而从各下级学校中选出来的尖子生,组成特别班罢了,都是出身底层人家的孩子。
一周六天课,周一到周五第一节课,她一堂不落是请假,总是赶在第二节课一开始才姗姗来迟。班上的同学已经习以为常,据说她身体有病,拿着医院的证明已经得到了班主任的批准。下午更是比艺术生还自由,两节课后就背着书包回家了。到了周六上补习课,她更是整个学期看不到影子。
这样一个外形邋遢,又高又瘦长得像根麻杆的女生,尽管是如此的另类,还是没有得到大家一点点多余的关注。初中生正忙着与青春期对抗,以及最初疯狂的叛逆,要么就是锲而不舍地早恋,哪里有人看得到一个灰暗的小病号。
她上课的时候却总是精神抖擞,仿佛越是被生活折腾得难过的人,活得越积极向上。她的笔记记得满满当当,写了一手飘逸的行楷,这大概算是她在班上唯一能拿得出手的特长。
据说她有病,没有人知道她怎么把作业完成的。好在她上课够用功,所以总成绩虽然不拔尖,却不是太坏,徘徊在上游水平,上个重点高中不是太困难。
整个初三,郝张贝甜留给李潇逸的只是一个朦胧的灰蒙蒙的影子。以及她睡眼朦胧地走进教室的样子。或者还有那一次,她无故旷课好多天,班上的同学和老师都没有想起她。后来她来上课,班主任才漫不经心地问了几句情况。那时候她仍然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像一个干瘪的热水袋,软塌塌的。单间背着书包,目光直视着班主任一本正经地说:“报告老师,我去伊拉克了。”
还记得当时全班同学震惊的样子,天知道那个时候美国正在攻打伊拉克……
现在的他,却爱她,以及她的过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