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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梦(一)2 ...

  •   一路都怀着激动的小心情,心里直打鼓,不知道乐正公子如今究竟是何般模样,自己这样突然造访,他的表情是欣喜多些还是吃惊多些。

      眼看到了府门口,心里越发忐忑,迟疑很久,最终挺挺胸脯朝大门走去。迎面从门里出来一位身姿飘逸的公子,着一身素白蓝襟衫,手里摇着一把金丝折扇,细看时,一张脸庞颇是俊朗,鼻子是鼻子嘴是嘴的,最迷人的还是那双眼睛,不算做顾盼流连,那也是风情万种了。看得我登时两朵红霞就飘上双颊,这身姿飘逸的公子,不会就是乐正北罢?稍稍酝酿了一下语序,便鼓起勇气上前询问,“不知公子,可是这府上的乐正少将军?”

      那素衣公子摇摇扇子,一双好看的眼睛把我盯了两盯,随后嘴角挂起一丝微笑。我的神啊,千万别这样看着我,还笑这么一笑,怀春的少女情思太过丰富,就算再怎么有男儿气概也抵不住一个绝世帅哥醉倒人的笑意的。还好在我晕倒之前,公子发话了,“你也是来找小北的?我从前倒不知他还有你这样一位朋友。”原来并不是乐正北啊,我尴尬地笑笑,不知道下一步该说些什么,公子又挑挑嘴角,悠悠道,“小北近日不住府上,却在那城郊的别院中偷闲,我今日也是来找他的,姑娘若不介意,便随我来罢。”言罢再笑笑,摇着纸扇阔步走了出去。我寻思着一来自己不认识路,二来有个帅哥相伴,路上也不至于太过无聊,便欣欣然跟着他走了。

      一路上没甚言语,我只顾低着头匆匆赶路,偶尔抬起眼偷偷瞄他一瞄,顿时脸上火烧般滚烫。帅哥果然是烈酒,即便不喝也会自醉。陶醉的同时,能隐约感觉到他也时不时斜眼觑觑我,然后我听到似有似无的笑。终于,我们在一处幽静的院落前停了脚,看这院子并不十分阔大,却很是别致,第一眼看上去,就知道里面住的不是文人雅客便是归隐侠士,总之看起来很有灵性。素衣公子叩叩门,须臾门便打开了。我看到门里面有个悠然的身影,探出头来,慵懒道,“是文昇啊,我还以为谁呢,进来吧。”素衣公子冲我笑笑,没有进门。“咦?这位姑娘是?”门里的身影看看我,又看看素衣公子,“文昇,这姑娘,不会是……”素衣公子朗声笑起来,“在你家府门前捡的,叫嚣着要见你,便一路跟来了。哈哈!”

      我在一旁满脸涨的通红,好生恼人的公子,分明是他要带我来的,却说是我缠着他,而且,我堂堂一国公主,他居然说是捡来的,着实恼人。

      门里面的身影终于跨出身来,一脸不解地看着我。

      我还没从恼火中回过神,见到眼前的身影,登时又一阵热浪涌上脸来。这,这就是乐正北?看来传言没有骗人,果然帅得一塌糊涂,已经顾不得细细打量他了,若再打量下去,我怕今天就没有机会同他讲话了。其实我并非没有见过帅哥,我的哥哥里有那么几个还是十分秀色可餐的,但除去七哥,我还当真没见过其他男子能有如此惊艳的容貌,今天居然就让我一举碰到两个,怎能不让人心怀激动一番。他看了我一阵,依旧很迷惑,“姑娘可是认得我?”

      我一慌,居然摇了头,随后一想,不对,便再用力点头。旁边叫文昇的素衣公子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乐正北也跟着无奈的笑了笑,一脸悠然的平淡,“那姑娘来找我,所为何事?”他那淡薄虚无又不失风度的姿态,让我不禁想起了同样帅气又悠然的七哥,他们那种看似平淡实则激情似火的个性着实太对我的胃口,于是我灵机一动,打算跟他来个隐姓埋名,待到大婚那天,惊他一惊,遂收起红彤彤的脸颊,盈盈笑道,“小女子是奉命来送东西的。”然后掏出包好的砚台,继续道,“我家住在城东,今日在街上偶然遇到了瑾贤公主,受她之托,将这方石砚送到公子手中。”说罢继续笑着看他。他一怔,接过砚台,我发觉有一丝光亮从他眼里闪过,“公主她,还说什么了吗?”我想了想,眼珠一转,笑道,“公主还说,要你好好招待我!”我又听到素衣公子的爽朗笑声,“姑娘真是可爱,文昇可否有幸得知姑娘芳名?”他这一问倒是把我难住了,在脑中胡乱搜寻了一阵,赶忙应着,“那个,你们叫我阿砚就好。”又一阵笑声传来,“阿砚,好名字!雅致脱俗,清丽非凡啊!”然后便看到乐正北掐着素衣公子,一通厉声私语。我天生耳朵好,他们的私语不幸被我听到。乐正北说,“你小子给我收收,这姑娘万一是烟儿身边的人,留了不好的印象你兄弟我以后就不要混了。”听得我不禁吃吃笑出声来。

      因是第一次见面,我也不好多作停留,想着既然识了路,以后便不怕没有机会相见,遂别了二人望城中找小琴一同回王宫去了。回去的路上还不断惦想,乐正北那一身淡薄虚无潇洒英朗的风姿,越想越是甜美。到了宫中,便迫不及待找父王炫耀去了。父王见我开心,自然也是乐的发自肺腑。

      订婚大典在一月后如期举行,父王同乐正将军商量妥当,决定以王族和众臣举办狩猎大会的方式来进行,我也很是乐意,早就听说乐正一家世代出名将,个个英勇非凡,此番狩猎,也好亲眼见识一回。但是碍于我羞涩的本性,父王答应,不让我出现在公众场合,如此一来,简直是个完美的订婚大典。我还没有乐呵够,小琴在旁担心起来,“公主,曾经很多重大节日,你也正式的出席过,那众多的臣子也是都在的,如今你混迹在狩猎大会中,终究会被认出的啊。”我拍拍她的脑袋,告诉她不用担心,曾经那些节日,即便我出席了,王族的女眷们也都是挤在一起,有那么多爱出风头的姐姐在前面挡着,哪里有我出头露面的机会,我倒也不在意,本就不喜在众人面前出现,这样刚好两全其美,成人又自在。如今这个狩猎大会,她们这些随从不说,便没人会知晓。

      两下商量好了,便兴致冲冲的随着父王同大队人马,望城郊野松坡去了。

      阳春三月,春风习习甚是和美,历代帝王都有春搜,夏苗,秋、冬狩的习俗,但我的父王倒是更喜欢在春季带我赏桃花,只可惜今年的三月,要交给这不得不进行的订婚大典。不过好在,能看到帅哥其实比多看几眼桃花来的更实在。野松坡上漫山遍野怒放着早春五彩的花儿,好多都叫不出名字,我同小琴一路走一路摘,直到采得手里捧不下了才肯罢手,然后蹭到父王的马车里,铺满一片,父王只会温和爱怜地看着我们。铺完花朵抬头看看父王的笑容,心里顿时有些不是滋味。曾经的烟儿心里全是父王,每天来回跑的地方也不过是自己的后园和父王的隆肃宫,顶多再跑跑母后碧瑜宫;可如今,烟儿的心里却多出个夫君,花朵的年纪里一旦爱慕上一个人,那便满满的全是那个人,还有多少地方是留给疼我爱我十六年的父王呢。想到这,不自主就往父王怀里蹭了蹭,父王依旧只会温和爱怜地我把抱抱紧,然后温和爱怜地笑着。

      大会的第二日清晨,我偶然望到了不远处乐正北和文昇的身影,开心地招着手朝他们跑去,跑得近了,突然看到他们身后有一团毛茸茸的东西,仔细一看,竟然是只猫,把我欣喜得萌性大发,一个激动脚下没有踩稳,直挺挺跌进了乐正北的怀里,瞬间就羞得满面通红。待我惊魂已定,他把我放开,英俊的脸上没有一丝惊惶,镇静得如同他今日的藏色长衫。定着眼看了我一会儿,淡淡道,“姑娘,你其实可以看路的。”

      “……我,我其实是在看那团毛球……”我被他的自信给吓到了,却还是没忍住,用手指着他身后,说出了实话。他听罢,显然也被自己的自信吓到了,黑着脸转头看那团摇头摆尾撒娇卖萌的毛球,满眼全是咬牙切齿的恨,“这是小辛,是师父从山上带下来,送给我的宠物。”

      “为什么起名叫小辛呢?”

      “因为我觉得它虽然是只猫,但跟着我这样一个英勇的主人,也要有那狮子般的英勇气概,所以就顺了辛巴的名,叫它小辛了。”

      这乐正北还真是对我的胃口,不仅自信,而且还很诚实,勇于承认自己近乎自恋的的自信,这才是真正的自信!果然那淡薄虚无的外表下,藏着一颗赤诚火热的心,我满意地笑了笑。见我笑,他又盯着我看了许久,许久过后,眼里闪出一道光,“你就是前段时间来别院送砚台的姑娘阿砚!”

      “……”

      原来之前他一直没认出我来,本公主就长得如此这般不深刻吗?心里顿时下起了蒙蒙细雨,打在心头,泛起淡淡的忧伤。他显然没有看出我的忧伤来,嘴边扬起一丝笑,兴冲冲拉过旁边的素衣公子,介绍道,“那日你走得急,没有来得及介绍,我身边这位帅气、又有才气、长得又很喜气的公子,叫卞文昇,是当朝御史卿卞御史家的公子;我叫……”

      “小辛,跟着这样的主人,他早晚会忘记你长的样子,然后把你丢了的。”我万般怜惜地抚摸着小辛的脑袋,感叹一回,便起身离开了。走得时候,我感觉到身后两个身影全都拉长了黑线,乌云一片。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初梦(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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