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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12、13章 她说她不会 ...

  •   第十二章

      校园八卦是伟大的,我看人眼光是敏锐的,最重要的是我是真的真的长的爆帅、身材爆好、在MM前爆有魅力的男人啊!

      再遇林莎莎后的第二天,我开始在校园中参加一些社团活动,开始频频感到别人的灼热目光。
      第三天,有五个同系的男生帮他们的MM朋友向我要电话号码。
      第四天,我已累计收到了38封情书。
      第五天,我一天中被六个女生拦路告白,还硬塞给我她们做的点心类的危险物品。
      第六天,我从事情发展的开心中醒来,越来越多的女生的狂热,男生若有若无的排斥,让我感到不安。

      我开始担心生活向着我极度讨厌的小学状态发展,不过那时大多是因为我家惹祸的钱,而现在则是我一直引以为傲的外表。
      我开始怀念以前小羽在身边的日子,完美的苍蝇拍,平淡的校园生活。
      但是,小羽回归到计时剩余7天。

      于是,当我在公车上又遇陈莎莎,她闪着刷的发蓝的睫毛说:“游籥同学,你现在好受欢迎哦!”
      “谢谢。”
      “我都有点后悔了,早知道当初不把你没女朋友的事说出去……现在感觉离你越来越远,人家本来还想和你成为朋友的,不过现在看来没什么希望了。”
      “那你做我的女朋友怎么样?”我心理嘀咕着,最近太烦了,先来个苍蝇拍赶几天苍蝇再说。再说这女的长的还不错,本少爷的多她一个也怎么样。
      “真的吗?”陈莎莎的脸上溢满了埋藏不住的幸福与欣喜。
      “真的。”
      ……
      真的,火玫瑰的消逝,让我看透了女人这种让人又爱又恨的生物。这个世上,已经没有女人能让我再次动心了。

      几天前与四爷爷见面的对话,小羽的暂时失踪,忽然有些凌乱的生活步调,让在几天内顿悟了一个很严重的事实——至少,对一个合格的游家人来说,是很重要的。
      我不能再依赖小羽了。
      依赖——对于游家的人来说完全是一种多余的情绪。
      即使是朋友,也不允许成为我依赖的对象,反而,我该用我的羽翼为她遮风挡雨。

      每天放学,依然去看离兄。
      他的生活也开始逐渐走上正轨,像地球人转正。
      至少,大胃王的作风收敛了很多。——按他的话说:“早知道在地球上的能量消耗这么低,第一天就不吃那么多了,搞得肚子饱了三天吃不下饭……”
      离开始给我发短信,逛街SHOPPING,买靓衫,养热带鱼,学车考驾照,甚至在路边不分美女老太婆的乱放电……

      但他的帐单也不比我的好看。以前,他应该是个有钱人,而且绝对是个败家子。

      接着去接现任女友莎莎打工下班,陪着她逛小女生的饰品店,吃没有营养的路边小吃,尽一个口袋里没什么钱的男友该尽的义务。装穷的日子,也不算无聊。

      听不到小羽的吼声,我的小日子还是过的有滋有味。
      离喜欢上了压马路,拍下他和城市天际线的叠影,写上他了压路游记,用彩信对我可怜的手机实施轰炸。
      当然,我的现任女友,莎莎的短信也源源不绝:睡前的晚安,早晨的闹铃,大白天无端的思念……我都快怀疑国内是不是有不发信息手指就会抽筋的传染病?
      不过十天,所谓的‘一时依赖’就以离我远去。游家的血果然——可以很冷。

      “阿籥,我们……分手好吗?”一个沥着小雨的傍晚,莎莎忽然打电话这样对我说,颤抖的声音里满是哭腔。
      我猛然一惊,掐指一算,这才不过是我们交往的第五天。以本少爷的魅力,天下哪个女人敢甩我,还甩得这么迅速?我立刻把自己的音调转成关切状:“你怎么了,宝贝?别哭,我这就来找你。”

      第十三章

      秋意渐寒,路边的银杏树已金黄一片,渴爱的叶,挣脱枝杆,在秋风的怀里,舞出生命最后的旋律。金色的蝶舞,迷蒙了恋人的双眼。
      我把莎莎流着泪的脸,按进自己温暖的胸膛,咬着她的耳垂,低声细语:“我的宝贝不爱我了吗?”
      “不是的,阿籥,我真的很喜欢你,但是……我配不上你。”她在我面前永远都是只听话的小猫。
      “哦?谁敢这样说我的宝贝莎莎。”甜言蜜语随口就说,不需资本,不需责任。
      “她们……都这么说我,说我是狐狸精,缠着你,勾引你。”
      “是吗?就算莎莎是狐狸变的我也喜欢。”
      “可是,你每天挂在嘴边的‘小羽’不是更好吗?我们学院的好多女生都说你们才是绝配,我只是趁着她不在勾引你的‘第三者’!”
      “呵呵,原来莎莎是吃醋了啊?那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哦,小羽这些天没来学校是飞去看她家男友了。”
      “真的吗?”
      “真的。别管那些八婆的女生怎么说,莎莎你有我还不够吗?”
      “恩,莎莎只要啊籥疼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了。”
      ……

      我不喜欢说谎。但是,哄一个笨女人,远比应付一群麻烦的女人简单的多。

      ‘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时下校内最流行的广告语。

      面对这种为我翘了打工、哭红了眼睛的女孩,有必要多哄她一下。
      我搂过她的肩,走进了街角的那家哈根达斯——虽然明白,这种牌子在国外屁都不是,不过国内的小情侣都喜欢么。

      窗边的位置,她坐在对面,却依旧不肯放开我的手。
      服务生堆满笑容的像我们推荐新出的情侣款,而莎莎却坚持要自己点单,翻来翻去的看了个三便,才决定了一小份。当服务生问想我时,我要了一杯冰水。她又推荐了一些,再三询问我是否还要些其他的,我的回答始终只有一个冰冷的‘不’字。于是,她带着几分鄙夷地不屑地走了。

      我晃着冰块,看着街上飘舞的银杏叶。
      莎莎像只乖猫猫,看看我,看看她的点心杯,把冰棋凌吃了个干干净净,满足的擦了擦小嘴,幸福地朝我笑笑,挽起我的手离开。

      “阿籥,真对不起,今天让你担心,又让你破费了。”
      “没什么,你喜欢我们明天再来?”
      “不要,太贵了。你在我面前就别装了……刚才,你不是只点了杯水吗?还好我挑便宜的点了……”莎莎总是这样,闪着眼睛看我。
      “呵呵。”我哭笑不得,那种地方,家里都做的比它好吃多了。
      “不过,阿籥,人家今天真的好开心啊。恩,你能再答应我一个小小的请求吗?我不会让自己的男朋友乱花前的。”
      “恩,说吧。”
      “我想要个公崽做纪念。”
      “噢?纪念什么?”
      “纪念第一次让我觉地自己真正拥有了你的心。”
      “呵呵。”
      “我保证,不会很贵的,绝对不超过三十块,好不好?”
      “好啊。”
      ……
      听着那些话,面对所谓的‘女友’早已波澜不惊的心头,莫名有些暖流涌过。
      莎莎,是个很贴心的好女孩啊。
      虽然笨了点,但是她纯纯的爱让我不禁有些动心。

      或许,对于女人,我该再试一次把心交出去……

      那以后,我与莎莎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校园中,我们并肩而行的身影也更加常见。
      但是,我依然绝口不提我的家族、我的过去。

      我打算再谈一场真正的恋爱,和莎莎,做一对高校校园中平凡的情侣。

      两个礼拜在蹉跎中很快过去。离CALL我说,放学后去他家,开车接机,小羽回来了。

      机场的人流中,小羽一脸疲惫的往我和离的怀里扑,给了每人一个热情大拥抱,吼着要回家吃离做的饭,还名正言顺的说什么检查他学习地球生活有没有偷懒……
      我的二十年都活在地球,依然不会做饭,无赖小羽……

      小羽和离坐在后排,我开着X5,迫不及待地给他们讲莎莎的事。
      “莎莎是个好女骇,她说她不会让男朋友乱花钱的。”
      “是不会让男友在别的女人身上乱花钱吧?”
      “说什么呢?”
      “比如说——我。”
      ……

      气氛在瞬间转入尴尬。
      我知道后排某人的表情有些不悦与阴沉,不敢从观后镜看过去,不再谈莎莎,生怕这份友情就这样失去。

      后来,我曾经很后悔那时的我没有瞥那么一眼,后悔自以为是的愚蠢。
      小羽对于莎莎的态度,一直都是之于陌生人的不屑。而为此真正吃醋的人——是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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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诅咒开始!
      我要动力,看帖不回的人注意!刷锅被我强亲,米女叫小银送香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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