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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章·桃园春·一 ...

  •   那时正是四月,云倦风轻,风光旖旎。
      桃园深处,千树桃花亦如往年一般肆意盛放,香气沁人心脾。
      花树掩映中有一座书院,青砖碧瓦间传来琅琅书声。长须淡目的先生持卷踱步,眼见屋内学子只知埋首苦读,完全不在意窗外这名满帝都的胜景,不禁微微颔首。
      开国皇帝谥号定辰,以绝世之姿统一金碧、银阙、玉宇三国,之后休养生息,励精图治。如今通天帝国横空出世已有五十余载,国力日强,俨然成为诸国政治、经济与文化的中心,东部的禅都,西北的光宝、北歌,南方的蜀广、蚕桑、浅溪等边陲小国,无不臣服或示好。而由世代史官桃氏之女桃书白建立的桃园,业已成为帝国的最高学府,云集了无数知名的学者大儒。不仅各国的聪慧贵族青年甚至王孙公子纷纷慕名前来,甚至鲜少和外界往来的大漠之国摩岚,近日也将遣王子亲抵桃园求学。
      书院先生石茂斋的眸光扫过屋内那处装饰华美的坐席,果然空空如也,看来那禅都的世子今日也不会出现了。
      禅都富庶,又识时务,早早成为帝国附属,岁贡钱粮无数,禅都世子穆遗城自然是桃园身份最尊贵的学生之一。都说禅都民风淳朴,可在这位世子身上好像没有丝毫体现,倒是他庶出的弟弟穆遗初颇有几分谦和儒雅的风度。可惜穆遗初的母亲只是个卑微的侍女,他虽也在桃园求学,地位却与穆遗城的伴读相当。想到穆遗城的骄奢跋扈,石茂斋轻叹一声,继续摇头晃脑地踱步在书院内求知若渴的少年们中间。
      此时,桃园内专为各国贵族子弟建设的私人别院之一——禅露居内,穆遗城正斜倚在紫檀木躺椅上,屈着一条腿,把玩一柄精致小弩。他一身紫色华服,上面的火焰麒麟图案要百名灵巧的蚕桑绣女耗费一年才能完成,精美绝伦。乌发用一枚黄玉扣高高束起,虽只有十四、五岁的年纪,眼神中却已有几分狠辣之色。
      一名稚龄小婢服侍在侧,幼细的手指从水晶碗中拣出一枚鲜红娇嫩的果子送入穆遗城口中。
      穆遗城的身后站着两个少年,一个是他的得力心腹杜朽书,容貌平平无奇,永远一副笑容满面的恭谨模样。另一个和穆遗城年纪相仿,相貌竟也有七八成相似,只是眉目更清正柔和,身材也略瘦些,正是禅都国主庶出的公子,穆遗初。相比穆遗城,他的衣衫并不考究,浑身也没戴任何珠玉,只在腰间挂了一个红绳编的福寿平安结,做工虽精致,但佩戴日久,已有些褪色了。
      “世子,求求您饶了奴婢吧,奴婢下次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少女跪伏在地上,瘦弱的身体因恐惧而瑟缩,不断地磕头求饶,额头已是一片血肉模糊。
      穆遗城扑哧一笑,“我有那么可怕吗?不就是吃了几个玛瑙樱桃,望儿,给雅儿拿过去,让她吃个够!”
      站立的小婢愣了一下,赶紧垂眼,走到跪地的少女面前,将手中的水晶碗双手递了过去,低声说:“雅儿姐姐,世子让你吃你就吃吧。”
      名叫雅儿的少女吓得面如土色,更加拼命地磕头求饶:“世子,我再不敢偷吃了,再也不敢了!您就饶我一条贱命吧!”
      “吃!”穆遗城声音骤然变冷,带着一丝杀气。
      雅儿只得战战兢兢地伸手去拿,可恨却手软到试了几次都拿不起来,终于拿起了一颗,低着头慢慢放入口中,仿佛用尽了全身力气才咬了下去,甜腻的汁液瞬间遍布口中,和偷偷品尝时一样美味,只是此刻,这甜美却带着死亡的味道。
      “好吃吗?”穆遗城的语气带着笑意。
      “……谢谢世子赏赐,好、好吃。”雅儿再次俯下身体,微微发抖。
      “千里之外禅都王家果园的极品玛瑙樱桃,熟透后立即摘下,封存在冰盒之中,数次更换快马,整整奔波七天,才送来这么一碗。这禅都名满天下的佳果,又怎么会不好吃呢?”穆遗城悠悠道,“只是,我让你吃,你可以吃;我没让你吃,你却偷吃,就是没把我放在眼里。我这个人呢,最最恨的,就是有人不把我放在眼里。”
      “雅儿绝对不敢不把世子放在眼里!绝对不敢啊!”雅儿绝望地匍匐上前,抱住穆遗城的一只靴子,涕泪横流。
      “嘭”的一声,穆遗城毫不留情地一脚将少女踢翻在地。
      少女刚要爬起,只觉得右眼一阵剧痛,顿时哀号了一声!
      原来穆遗城竟将手中的小弩顶在雅儿的右眼上!凸出的箭头已经深深扎了进去,显然这只眼已经废了!金色的□□,雪白的肌肤,鲜红的血液,是怎样一种残忍而妖异的美。
      “这是掺了血金的弩箭,很金贵的,今天我就把它射进你的眼睛里去,看你以后还敢不敢不把我放在眼里!这一枚箭头够买你这样的丫头二十个了,世子我是不是很疼你啊?”穆遗城嘴角一抹邪气的笑。
      这样近的距离,弩箭会射穿头颅,这小婢今日是死定了。杜朽书表面不露声色,心中却十分郁结,这里毕竟不是禅都的世子府,出了事可以无声无息地把尸体处理掉。这里是通天帝国的帝都,是天下学子神往的学术圣地桃园,人多嘴杂,之后不知要费多少心思才能完全抹平。而万一这事传出去了,对世子本人、对禅都都是大大的不妙。可是世子任性惯了,只图一时痛快,才不会考虑这些“琐碎”事,最后还是要落在自己身上,唉。
      见雅儿只顾着哭,穆遗城早就烦透了,手指轻轻勾向机簧,眼看就要血溅当场——

      “可惜了。”
      千钧一发之际,一直沉默静立的穆遗初突然轻轻地说了一句。

      “有什么可惜的!这样的贱婢……”被打断的穆遗城十分恼火,讥讽道,“哦,我差点忘了,你娘也是个贱婢,所以你当然也喜欢贱婢!既然是我的好弟弟喜欢,饶她一命也不是不可以。就是刚才我不小心把她眼睛给戳瞎了一只,你不介意吧?”
      母亲被羞辱,穆遗初却只是脸白了一白,并没有被激怒。勉强笑了笑说:“王兄说笑了,这样蠢笨的丫头我可没兴趣。只是觉得本来有更有趣的惩治方法,却用不上了。”
      “哦?说来听听。”穆遗城来了兴致。
      “我听说摩岚有一种特别的刑罚,叫做蚁刑,用的是大漠特有的噬金蚁,每只几乎都有指甲般大小。将犯人绑在木桩上割上几十刀,等血渐渐渗进沙子里后,平素生活在沙下的噬金蚁就会成群结队地爬出来。它们最喜血腥潮湿,会沿着犯人身体上所有的伤口、眼睛、耳朵和鼻孔等处拼命地钻进去,钻进血肉,钻进内脏,钻进脑,然后从里往外开始吃,人一时半刻不会死,能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肉、自己的内脏、自己的脑浆被成千上万只蚂蚁一点点啃食掉……受此刑的犯人,表情想必十分精彩。”
      “妙啊!果然够劲儿!可是上哪儿弄这蚂蚁去呢?”
      “恰好就在昨日,摩岚王子为求学抵达桃园,花寻公主将在今晚亲自设宴为他洗尘。”穆遗初不疾不徐地答道。
      穆遗城听罢,猛地拔出了自己的血金弩,血花四溅。
      雅儿瘫软在地上,一只手礽捂着仍在汩汩涌出血夜的右眼,面露死意,与其那样痛苦地死去,还不如现在图一个痛快!
      穆遗城将血金弩随手丢给杜朽书,一手利落地卸掉了她的下巴,“咬舌自尽岂不便宜了你?好,我就等见到那个摩岚王子,向他讨几只蚂蚁玩玩!”随后大步离开,望儿急忙疾走几步跟上。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把这臭丫头拖下去关起来,留她在这继续惹世子生气吗?”杜朽书一边熟练地擦拭着血金弩箭,一边喊来远处的侍卫拖走烂泥一样的雅儿。
      雅儿的嘴巴无力地张着,口不能言,睁着一只眼无比怨毒地望着穆遗初,仿佛想用世间最凶狠的目光在他身上扎出几个洞来!
      “摩岚真有这么恐怖的蚂蚁吗?不会是公子随口编的吧?”擦拭完血金弩的杜朽书貌似无意地问。
      “桃书白云游天下后所著的《四方景异志》之北域卷,在摩岚篇的第七章有所记载,不信可以去翻阅。”穆遗初淡淡一笑,眉目舒展开来,暖若初阳,“不过据说噬金蚁只在摩岚大漠盛产血金的矿砂下才能生存,而摩岚,一向严禁矿砂外流。”
      “原来如此。”杜朽书赞道,又问,“公子这么算计世子,就不怕我向他告密?”
      “婢女在桃园暴毙,你的麻烦更多。对自己没有好处的事,普通人都不会去做,何况你这样的聪明人。”穆遗初笃定地说,眼神澈如湖水。
      杜朽书笑,“公子倒是心善,只可惜那蠢丫头却未必懂,恐怕日后还要记恨你!”说罢倒提着血金弩,从容离去。
      穆遗初微笑着望着远方,不着痕迹地摸了摸腰间的福寿如意结。
      恨就恨吧。留着命,比什么都重要。
      远山层叠,云雾缭绕,如名家的水墨,少年不觉看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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