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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一切的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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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周忆现在的年龄来看以前,一切的开始是十分奇妙而不可思议的。“那应该是能将一切巧合化为必然事件的未知力量所导致的吧。”曾经中二的她这样想。
当周忆还是个很有闲情的文艺委员时,她拿着一张简陋的手绘门票去6班观摩了一场主题班会。一起去观摩的多是闲极无聊的干部们,大家随便记记笔记,好为自己班的班会出谋划策,其实就是在策划班会的干部会上发发言。其实周忆是想去见识见识6班那个舞蹈队员,听说她要在班会上表演。但是欣赏妹子的乐趣,领会在心里,面上还是要表现得严肃些。于是周忆正襟危坐,作专心状走着神,终于迎来了想看的节目。这时从后门走来一个少年,穿着一件花里胡哨的帽衫,拿着笔和本,坐在了周忆旁边。
周忆的第一反应是,呦,这小子,长得忒是俊俏。
这小子,头发有些微的自来卷,五官嘛,简单来说就是秀气,属于浓眉大眼形。所以,说俊俏是很贴切的。俊字读为zun更能表达周忆的脑补。
这不禁让周忆回想起她的好友秦怡晗天天念叨的那位5班的班长大人,传说中是班草一般的存在。于是她开始看后排这些闲官的班级,2班、3班、1班……8班,嘿,少个5班。这小子不会是那个班长吧。可是班长怎么会有闲工夫来看这种班会呢?咳,谁知道,先把这位小哥儿的样子记下来,回头问问秦怡晗。
结果令人大失所望。据秦怡晗说,班长身材特别高大且充满哲思,就算放学去忧郁望天也不可能跑去人家班会看蹭。
这件事,周忆和滕宇一开始都是印象全无。直到快毕业时,周忆才想起来,这才是初遇呢。
然后也没过多久,在一个春风和煦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年级组长领着一个小男孩儿从同学们的横平举中“分花拂叶”而来,将周忆从第□□套广播体操中解救了出来。周忆和滕宇一起在一件空调室里接受一个心理学大学生对校园文化的采访。他们坐在同一张沙发上享受着不用上操带来的乐趣。
这是一栋很老旧的房子。这间屋子由于空调度数低变得很冷,且整个装潢都是以枣红色为主色调的,让人觉得沉郁。但是在沙发的上方,也就是他们后脑勺的位置,有一个四格窗。窗子由枣红色的窗棂、黄铜色的金属杆和四块有水渍的玻璃组成。窗外是古松、艳阳,鲜红的旗子招展在蓝天白云的背景下,简单而鲜艳的色调令人感受到身为学生的美好。当然,这些风景你不回头是看不见的。但是夏天的阳光可以透过窗子照进这个沉郁的房间。由于空气中的大量尘埃,他们可以看到阳光的轨迹。那一根根金色的线为彼此的脸勾勒出动人的轮廓,令未入红尘的稚嫩脸庞散发出一种灿烂而祥和的光彩……
好了,以上材料可以诠释人们天生便是外貌协会会员的根本原因。因为发现一个人的内涵不是天赋能力,小时候只能通过外貌判定别人的好坏。正如家长教育的那样:“看到那些光膀子有纹身染头发抽烟的人要跑得远远的。”
所以这样的一见钟情,可以说只是摸着石头过河。
周忆在两年多的时间中度过了很多无比快乐的时光,滕宇则认识了一个和所有人都不一样的独特的女孩儿。但是更多时候,他们都在互相伤害,像一朵玫瑰和一把不太锋利的园艺剪。
这是一切的开始。
数年后,春天,西雅图。
一群白鸽从草坪上展翅飞起,清晰而有力的扑翅声使静谧的海滨公园充满生机。夕阳照在海面上,波光起伏。少女坐在临海小路的木长凳上,黑色的长发披散在肩上,她就这样静静地望着海。她的画板斜靠着书包,纸上画着一只飞翔的鸽子。从小路的左边走来一个金发碧眼的帅小伙儿,经过萧姝的面前走远了,不一会儿又走回来了,回来时看起来很失望。他一连来了几天了,都没能看见那批鸽子。这时他看见了萧姝,这个亚洲美人连一秒目光都没给他,她只是看着橙色的夕阳慢慢地落,看那些被染成粉色的云彩。他感到很奇怪,这是东方人所谓的打禅么?但当他绕到萧姝后面时,他决定把这一幕画下来。完成最后一笔时,夕阳刚好被海分成相等的两半。他拿着那幅速写走到萧姝面前,弯下腰,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萧姝激灵灵打了个寒战,一下子清醒过来,想要站起来,结果膝盖碰到了男生的腿,又一下子跌坐在椅子上。
“小心,”青年扶了她一把,望着她茫然的眼睛,忍不住笑问道“小姐,冒昧地请问,你刚才是在打禅么?”
萧姝的眼睛渐渐恢复了焦距,她说:“不是,我不小心睡着了。”
然后那青年就笑了,问她要不要那张速写。
萧姝皱眉,问:“这个要钱么?”
那青年笑得更灿烂了,说不要钱。他的耳钉在夕阳下闪烁,眼睛微眯着,饶有兴趣地看着她,浅碧色的眸子中有一点顽皮。
是啊,这么年轻蓬勃的男孩,怎么会用那样窘迫的方式谋生呢?
这是另一条线的起点。
在这一切开始的时候,所有人远不是他们现在这副人模狗样,他们也许比现在还要臭德行。
但是他们没有发现。
他们以为一切都是好的。
同年,冬天,雾城。
绿色和红色的激光点阵来回扫射着,伴随着五色的灯光快速地交替闪烁,乐队的声音像嘶吼的叫兽,震得滕宇一阵眩晕。滕宇真不明白,自己好心去机场接萧姝,怎么就被这烂人揪到了三里屯?!
滕宇想,这萧姝也真够行的,时差都不用倒……不对,现在是雾城晚上,美利坚的清晨,难怪……来了就蹦迪喝酒,羽绒服加高跟靴都能high成这样。她在美国还没念完书就憋成这样,等她两年后念完本科了回来……啧啧,真不敢想。
滕宇靠着吧台一杯一杯地喝着零点几度的甜腻的苹果酒,当果汁喝都有一点醺醺然了,喝得快要呕吐时萧姝还没有出来。他艰难地挤过疯狂舞动着的人群,终于在场地中间找到了萧姝,她呆呆地站在九头蛇柏一样张牙舞爪的人潮里,茫然无措地像个迷路的孩子。
滕宇捂着耳朵,冲她大喊:“萧姝,咱走了!”
然而萧姝根本没听见。
于是滕宇只好强制性拉着萧姝往外走。萧姝大喘着气,然而吸入口鼻的尽是酒、汗、香水混合的奇怪恶心味道,大口地喘气只会让人更感觉窒息的闷。
“滕宇,咱们去酒吧吧。”等出了迪厅的门,萧姝不由分说就拉着滕宇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你别闹,”滕宇拉住她,“你行李都在车上呢,我待会还开车呢。”
“今天先把东西撂这,明早再来取吧。”萧姝头也不回。
“喂!……”
他们坐在了吧台前。
他们一句话也不说。滕宇觉得萧姝疯了,萧姝觉得说了也没用,只是在朋友面前丢脸而已。
他们开始喝闷酒。
他们醉了。
“咔嗒!”狭窄的小屋被屋顶垂垂老矣的灯泡照得昏黄。残存理智的滕宇在打车、付钱、扶着萧姝上楼和开灯后已经用光了所有RP,直接摔在了自家沙发上。萧姝则摔在了他身上。滕宇闭着眼睛躺了会儿,觉得灯光太亮、脑袋太疼,睡不着。又想,我为什么要开灯来着?对了,是为了把萧姝放床上。
于是他又起来,萧姝已经不省人事。这并不是说她睡着了,只是说她已经懒得使用全身上下的任何一块肌肉了,看起来就像晕了一样。但当滕宇扶着她撞到门框上时,她还是忍不住低声咒骂了一句。
萧姝不知道这是哪儿。她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到了这么一个破屋子——低矮,寒冷,昏暗,陈旧。所有的家具、沙发套、窗户、墙、灯,它们的颜色都无限趋近于一种枯萎的黄和消逝的黑。就像那件小小的Art Store的地下室。
暖气似乎不怎么好使,现在她呼出的仍是白烟。这颜色在这样的屋子里是多么纯洁而冷清,可是这烟的白又是这么的薄,它会被灯光同化,又会自行消散在空气里。萧姝不喜欢抽烟,那烟是干燥而炽热的,还会伤害身体。可是夏天在地下室里,她只能一根又一根地抽,让尼古丁充满整个屋子,然后更加清晰地想起每一件事,再带着满脸泪痕昏睡过去。
恍惚间她被人放在了软软地褥子上。那人抽出被她枕在背后的双臂,转身就要走。
漆黑的卧室里,滕宇的大衣被萧姝死命揪着,他都快断气了。两人的呼吸喷到对方脸上,恶心的酒味令人作呕。萧姝紧紧皱着眉,是不是也觉得两人臭不可闻?他低头看着这个昏迷不醒的姑娘,想起她原来的样子。当初几个同学去机场送她时,她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鲜艳的颜色。她的宝蓝色的T恤和蜜瓜色的指甲,还有那回眸时俏皮的眨眼,那轻快的脚步,无不散发着一种青春的气息。她那时候还是长发,齐刘海儿堪堪遮住眉,沉默时看上去静静的、有点羞涩。那种静若处子动若脱兔的可爱,使她整个人都明媚起来。
然而她现在呢?
滕宇这样胡乱想着,一下子就摔在萧姝身上。他从萧姝身上滚到她旁边,就像被人一砖头呼过似的,眼前一黑,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醒了?”萧姝发下手中的碗,“咱们取东西去吧,然后你在把我送回去。”她此时已脱下了大衣和靴子,换了拖鞋,穿着紫色的羊绒衫,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吃早餐。窗外已是艳阳高照,照得小屋里一片温暖明亮。虽然是老屋,但白天看上去还是十分整洁的。沙发上的人整个沐浴在柔和的光亮里,悠闲地包着鸡蛋,看上去与从前无异。但当滕宇洗完脸,回想起昨晚的一切,他就知道出事了。
可是他并不想问。
因为在这种安详的时刻,有些事她也许已经忘了,那他怎么会记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