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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十年(二) 他盯着我半 ...

  •   第七年
      不知道胖子搞了什么鬼,居然生了龙凤胎!我逼他交代,他涎皮赖脸地说年纪大了,现在不生俩,过两年生不出来了。我听了直骂,你这是蓄谋破坏计划生育政策。他恨恨地作势就要把俩宝抱走,我急了,急忙一手一个抢在怀里。看着他们粉嫩粉嫩的小脸,忍不住用带着些胡茬儿的下巴摩挲。胖子又劈手夺了过去,命令我去剃胡子,还出言威胁敢拿胡子扎他家宝贝疙瘩,以后再也不许我抱。我随手拿起剃胡刀,笑咧咧地走到镜子前,三下两下地刮着。胖子看得我发毛,我回头冲他,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他眯起了眼睛,这多年,你果然一点都没变。我愣了一下,望了望镜子中的自己,除了和起灵一样瘦了,还真是没咋变。难道说,我的身体真的发生了变化,和他们张家人一样不老?我放下剃胡刀,抱起俩宝贝,亲了又亲。低头对他们说,等你们长大了,我就给你们当哥。
      胖子在旁边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一把抓住我的手,眼里竟泛着点泪花。看你这么喜欢这俩孩子,等我死了,我可就把他们交给你了,你可要教他们本事,别让他们受欺负。我被他弄得也心里堵得慌,急忙骂回去,你他妈的发什么神经,胖爷福大命大,肯定长命百岁,看着你的宝贝疙瘩出人头地,结婚生子抱重孙子吧。胖子松了手,嘿嘿拍了拍我,还是一幅托孤的架势,搞的我心情糟透了,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这俩娃是我看着长大的,将来就是有那么一天,我和起灵也一定会管到底,绝不会让他们受半点委屈。
      我学会了吹口琴,除了用来哄那俩宝儿睡觉以外,还真没用武之地。只能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呜呜地吹,免得胖子嘲笑我是噪音。我不知道起灵喜欢听什么歌,就把我喜欢的曲子一首一首地学来吹。时间长了,倒是会了不少,这么多,总有一首是他会喜欢的吧。我现在对付密洛陀基本不会带伤了,还能底气十足地给他吹口琴。一直吹到嘴唇发麻,舌头僵硬,可他眼皮都不曾动一动。我将那张从齐府带出来的字,胡乱地谱了个曲,吹给他听,吹完了又自己唱。指望他能给我唱歌,我那是做梦。那我就唱给你大爷的听。我都想好了,等他醒了,别的不说,这首歌一定要教会他唱,威逼利诱什么手段都用上。
      这一年,我又参加了一个婚礼。和参加沉舟的婚礼不同的是,这次我以娘家家长的身份将绿荷风光地嫁给了王盟。我给她置办了丰厚的嫁妆,起灵的妹妹就是我的妹妹,道上的人几乎都来全了,三爷嫁妹妹,都得给个薄面。小花,沉舟也都来了,王盟一时兴起要我们给他做伴郎,我们三个玩心顿起,飞身上了礼宾台。小花依然骚包,粉紫衬衫配米灰色西装,沉舟一身铁青暗纹西装配同色系衬衫,我还是白衣白裤,暗红色领结。三个人衬得着酒红色西装的王盟像个黑色会老大,本来我们四个身量差不多高,这么一溜齐地站在他身后,立刻引起下面一阵骚动,简直亮瞎了狗眼。小花问王盟讨红包,我们都谑他,一定要个大红包,哪个新郎有这么强大的伴郎团,简直各条道上的牛逼都齐全了。王盟挨个拥抱了我们,最后我们四个人抱成一团,把下面一干小弟看得一愣一愣。绿荷依然清冷地看着我们,脸上带着幸福甜蜜的微笑。我拍着王盟,这么个冰美人还真让你给捂化了。王盟被我们灌得豪放,一把搂过绿荷,满眼的宠溺对上对方的眼睛,悠悠地说,就是块冰,在我心口捂了十年你说你该不该化了,说着沉着眼吻了下去。我们在周围鼓掌起哄,夸张的大笑,打着口哨。
      曲终人散时,已是午夜。四个大老爷们喝得醉醺醺的大半夜拎着酒瓶子沿着杭州的大马路横逛。我们连打带踹地要把王盟赶回去洞房,他还赖着不肯,非要和我们一起轧马路。四个人又在街上拳来脚往地闹了一阵,才把王盟塞在小花那辆加长林肯中送回了家。我们三个沿着西湖勾肩搭背,吹着微凉的风,说着不着边际的话,心里盛着满满的用岁月酿成的名叫友情的酒。
      将他们两个也赶走,一个人踱到七年前我和起灵离开杭州的那晚坐过的椅子。那两只小松鼠现在一定已经子孙成群了,不知道它们还记不记得我和起灵,还记不记得起灵看着它们时那柔软通彻的眼。
      七年了,起灵,七年五个月十八天。
      我接受了齐老爷子的邀请,接替他做了原来他做的几个大学的客座教授。他说他已经老了,再登不动讲台,但实在不忍有些东西就这么失传了。他还说,这么多年他做了这么多职业,古董商人,鉴定师,中间人,但他最喜欢做的就是在大学里教书。有些东西,研究的人太少,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贝就这么丢得差不多了。七少爷,当世再没有人比你更懂这些。我本来还有些踌躇,让一个土夫子的头去当教授,怎么说都太扯。可听了这话,我立马就答应下来,早年我知道他□□白道都涉及一些,走私什么的也都干过,当客座教授是为了方便做这些事情,还小有点鄙夷。可如今,我忽然被打动了。只是这样一来,我就有一阵子要住杭州了。
      这一年,还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长白山地区等级不大的地震引发了火山爆发。媒体上报道,说长白山虽然是座活火山,但好久都没有爆发过,这还是有记录以来的第一次。我听这个消息时,正趴在地上让胖子家的那俩宝儿当马骑。我没有停下爬行的动作,只是笑了笑,起灵,这是你干的对么。你说要一切都完结,就这般完结得彻底。不用想,过段时间,秦岭也一定会发生地震。我还恶作剧地想,要不要打个电话到地震总局,告诉他们这个消息,听他们打着不要制造恐慌的官腔打发我。胖子也注意到了这个新闻,一张胖脸笑得很苦涩,吴邪,起灵这个人,哎!

      第八年
      我又收到了一张结婚请柬,来自瑞士。胖子笑我,这多年净给别人作嫁衣裳。我让他滚,说得这么文绉绉的干什么。
      我依然叫他三叔,我带着最真诚的祝福和谢意拥抱了他,拥抱了他被多年刀头舔血的日子浸染的身体,虽然消瘦但却依然挺拔。他也不推辞,叫了我一声大侄子。很多事情不是说不是就不是,说抹杀就能抹杀的,就像他做了我十年的三叔,如今依然也是,我觉得这样挺好。
      婚礼在一个教堂里举行,参加的人非常少,身边只有几个外国人。我见到了芳华不在但仍风姿绰约的陈文锦。她看到了我,意味深长地笑了,那笑容中没了苦涩只有释然后的平淡,噙在嘴角安详得如黄昏时分泛在满头白发上的金色。
      如果所有的苦他都已为你尝过,你怎能不爱他沧桑的容颜。如果他对你说,你从前很漂亮,那时你还年轻,而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陈文锦幽幽地对我说,你说,我怎能不嫁他?
      我双手合十为他们祝福,如果可以牵着爱人的手一直到老,如果可以在对方的皱纹中细数着过往,如果可以在闭上眼的那一瞬间看到是爱人永恒不变的爱,那还要什么长生?
      盛情之下,我在他们家盘桓了一天。他们的家在雪山脚下的一座小镇,镇上的居民热情好客,看得出他们在这里生活得很融洽很平和很幸福。我和他开玩笑,等将来我和起灵老了,也来和他们做邻居。他笑笑,等你老了再说吧。我看了看他,等着他说下句。来了,我就知道,以他们现在的生活状态,根本不要别人来参加他们的婚礼。那么找我来,一定另外有事情。三叔拍了拍我,长叹了口气,走吧,我带你去看看三省,说着就出了门。我愣住了,这么多年,我都没有来看过他,只因他说不想被打扰。如今?我的心里升起了一阵不祥的预感,不做声地跟在三叔后面,上了他的车。
      到了目的地,站定,果然,今天这一身白衣太合适不过。方寸之间,一个人默默地躺在这里。我蹲下来看墓碑上的照片,没有岁月雕刻,没有磨难侵蚀的脸,英气逼人。我跪在老朋友的墓前,双手撑着墓碑低喃,三省,我来了。
      我和文锦到了瑞士,不久就知道三省也在这边。这些年我们倒还走得近,文锦常邀请他来家里吃饭。他的身体这么多年就不太好,去年终于支撑不住了。我赶过去的时候,他已经毁了所有的东西,躺在床上等死了。他请求我什么都不要告诉你。他说所有的事都过去了,你也有了新的身份和新的生活。我答应了他,但我想了这一年,还是决定告诉你,起码让你到这儿再来看看他。这二十年他都过的是什么日子,我再清楚不过,我实在是不忍啊。从前的事,你想不起来就想不起来了,我也不会和你说,只是现在,你得知道你过命的兄弟都为你做了什么。不然这对三省他不公平,虽然他什么都不要。三叔在我身后自顾自地说着。
      一个背叛最好的朋友而爬上高位的人,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阵营都是遭人不耻。白眼,漠然,冷嘲热讽,不能倾诉不被理解,众叛亲离,有家不能回,没有光明正大的身份,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用回忆温暖着周身的寒意。二十年,整整二十年,直到尘埃落定,他却在所有一切之外。

      有一个人,在我心里,站在高于友情,却永远到不了爱情的位置。我用一场背叛诠释它所饱含的深情。

      我颤抖地抚过刻在石碑上的字,为什么我站在那个位置,却没感受到他的深情,我有多该死,我他妈的到底还遗忘了些什么?
      当天晚上,我静默地跪在墓碑前为他,为我最好的朋友守了一夜。所有见证这份友情的日子都封存在他心里,再被他永远地带走。我手里攥着一张纸,是三叔临走的时候交给我的,说是三省他毁了一切却紧紧攥在手心里的。

      在你我之间,我唯有一点私心,一点卑微的念想,你答应过的,你一定要幸福。

      但凡付出,总还有个所求,可他,居然什么都不要。
      有些人,这一生只能爱一次,只爱一个人,很不幸,我和起灵都是,而更不幸的是,他也是。所以,我这辈子注定欠着他一份情,不能收下也还不了。
      我必须知道二十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
      离开瑞士的时候,我和三叔相向而立,虽然我忘记了从前的一切,但对人的感觉还是有的,从我有了在吴家的记忆,我就和这个三叔走得很近。他常给我买好吃的,带着我到处走,从小的时候就勾着我的脖子称兄道弟。大学毕业了,他弄了个铺子给我,最后还带我走上了这条追赶张起灵脚步的路。我对他的感觉一直是亦亲亦友。原来我们真的曾经是最好的朋友。三叔,当年你怎么也到了吴家,还扮成三省的样子,我问他。他的嘴角扯出一丝苦笑,人的一生,往往因为一个不经意间的决定就改变了,再也回不去,但我到现在也不后悔。他点起了一支烟慢慢地向我道着往事。
      八三年在海底,你吃了那东西之后,我和三省商量了一下接下来怎么办。三省说,你知道了上面拿你做实验的动机,决定将计就计把那丹药吃了。三省说你和二代领袖那边势力一定是签了什么契约,不然不会乖乖就范的,里面一定还有什么事。我们三个之间,他太了解你了,他不放心你,说是要混进那一边去,暗里照顾你。那时,五爷和佛爷一样是忠诚拥护老领袖的。他这么做,在那个年代是最不能被容忍的背叛行为。他求我帮他个忙,就说他暗算你时被我撞见了,打了起来,失手把他打死,从此以后就当吴三省死了。我知道他这么做是不想让五爷一家人到牵连。三省他天生的逆骨,从来都是想什么做什么,唯有家人是他的软肋,所以才想了这么个办法。他看出我的迟疑,说,你不要怕我家里人难为你,等过段时间风平浪静了,我再偷偷回家解释这些事。我说,我们好兄弟没说的,只是你想好了,这么做付出的太多,你这辈子就毁了。他当时笑了笑,说,没什么,我这辈子早就毁了。我看他这么决绝,就配合他演这场戏,他也得以成功地混进了那一方。我上岸之后,向上面汇报了情况,却接到了一个意外的命令,我们解家也是忠实拥护老领袖的,所以上面对我还是很信任。但出了这样的事,上面不能不连带五爷也怀疑,命令我易容成三省的模样混进吴家监视五爷,并封锁了三省已死的消息。从此我就成吴三省,五爷那么精明的人,我这点伎俩还是很快就被识破,但他也没戳穿,什么也没说。政治的漩涡,人心向背,谁都有做棋子的自觉。说着,他摸了摸脸,自嘲地说,这么多年过去了,戴在脸上的面具能摘下来,但戴在心里的面具却永远摘不下来了。
      当时,你怎么能服从这样的命令?我很不能理解地问。
      命令,你知道一旦被叫做命令就必须服从,没有愿不愿意。别说我,就是佛爷和张起灵又怎样,也必须服从。再说,他顿了顿,接着说,你知道一个强大的组织对人控制的手段,当时上面控制着文锦,我不能不服从。看到我眼中闪过的复杂情绪,他笑了笑,掐灭了手里的烟。其实,这都没什么,我和三省是好朋友,做得像也不是很难,只是三省处事的狠绝很难做到,解家从来都是以文治家,身手也比不上你和三省。不过这都没关系,就当当时死的是书生解连环。我露出更惊异的神色,我实在无法把眼前被我吐槽成吃喝嫖赌老不正经的三叔和若干年前文质彬彬一身书卷气的解连环联系起来。我的心抽得很紧,这么多年当他做这些和自己本性毫不相同甚至背道而驰的事,心中该是有多么的不愿与无助。三叔抬头看了看我笑骂道,你他娘的别这么看着我,我不是最惨的,起码我还有个名字,有个身份,还以三爷的身份混了这么多年。而三省,他,他真的什么都没有,连名字都没有。
      我听到这里,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当年我也就是拜托三省如果我失忆了,推我一把,把我推到起灵那里,没想到他却做的这么绝,做了这么多。如果我当初能察觉到些什么,也许就不会去拜托他,是我害了他,是我害了他受了这么的苦。三叔走过来拍了拍我说,你别自责,每个人都会做自己的决定,与人无关,只是不悔就好。那时候,他掩饰地很好,你一直都不知道,呵呵,你还一直以为他喜欢的是文锦。
      临走的时候,我又去墓园待了半日。三叔说他这辈子也没什么爱好,只是喜欢抽点烟喝点酒,但到了那边之后就都戒了。我买了好烟好酒放在他的墓碑前,除了拥抱那块写着他的名字和一生的墓碑,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如果有来生,三省,让我们还做兄弟,让我为你,历经那多磨难。
      这一年,从我到吴家就一直非常疼我的奶奶去世了,吴家第三代里再无子嗣,我以吴家长孙的身份给奶奶送了终。这多年,我每年都将数额不算小的一笔钱转到吴一穷和吴二白的账户上,虽然他们都非常有社会地位,收入也颇丰,但我依然以吴家子孙的身份尽着一份孝心。今年,我将这些年包括共用资金在内所有的钱全部转到吴家名下。我设了一个账户,做了一份公证只要是吴家人都可以无限制地从这个账户中取钱。我依然叫他们爸妈,二叔二婶,他们都还亲切的叫我小邪。和他们的关系,头几年的时候还有点别扭,但现在他们年龄都大了,而我依然一点变化都没有,可能给他们造成了错觉吧,反倒能越来越融洽地相处。我一段时间不去,爸妈和二叔都会打电话催我过去,不是马桶坏了,就是灯泡松了要不就是猫上树了。我也乐得我为这些事屁颠屁颠地跑过去一趟,然后晚上吃顿晚饭再回来。
      起灵,八年过去了,你看,世事有了那么多变化,不变的就只有我和你。不管我身在何处,我从没有停止想你,你也一样想我么?前几年,多少个思念将我逼疯的夜晚,我曾怪过你,怨过你,甚至恨过你。但现在都不会了,我怪不动了,也怨不动了,我满脑子想得都是你的好,我只要你能醒过来,再来抱抱我,没有你我真的不行。

      第九年
      这一年,我离开了巴乃的小吊脚楼,开始去倒斗。吴家的产业一部分交给潘子,一部分麻烦小花帮忙照顾。这些年,吴家的产业几乎被我洗白,也引用了现代化的管理模式,我不在的时候,也能按部就班的运行。我想赚钱,本来可以有很多方式,但我就只想去倒斗,我还有一丝妄想,说不定在哪个斗里能遇到当年起灵来过的痕迹,那样的话,我一定能感受到他的气息。我钻最深的山,走最险的路,倒最难倒的斗,在每一个险象环生,腾挪跳跃间温习他的动作,回想他拦在身前刀削般的背脊,在每个山顶每条沟壑每一片苍茫天地之间放肆地呼喊他的名字。
      回来之后,我组织开了新月饭店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拍卖会。三爷从斗里带出来的东西,是拍卖会拍卖名册上唯一的一句话。新月饭店我不常来,但采荷堂是我的专用包房。正中放了两把椅子,我坐在其中的一把上,端起酒杯向对面的小花和他身边的黑眼镜致意。小花说的,从此再没有张大佛爷,只有黑眼镜。果然,从那以后,在解大当家的身边多了这么一位风生水起的神秘人物——总是戴着一副黑眼镜,嘴角带着坏坏的笑的道上人称黑眼镜的人。这多年,无论我去哪里,研讨会也好,拍卖会也好,道上的聚会也好,所有人都知道三爷身边必须有一把空椅子,不准备的话,就是天王老子的东道,我也转身就走,没得商量。只有小花和黑眼镜知道那是谁的位置,但所有人都不知道它还要空多久,也许会穷我一生。
      当我带着风霜成古铜色的肤色和满身的伤疤再次回到巴乃的时候,属于我的账户上多了一大笔钱,足够我们这辈子下辈子打着滚地花也花不完。我记得我对他许过的诺言,等一切都结束了,我就要开始补偿他,把生活欠他的精彩,一个一个地抓起来,让他也能拥有所谓的追求,所谓的梦想,所谓的生的赞美,甚至人生于他抽离的所有惊喜,我都要一个不少的补偿给他。他一直心心念念地让我好好活着,如今他的愿望达成了,无论我以什么样的面目活着,都活得挺好。那么接下来,该我来达成心愿了,等他醒来,我要玩命地宠着他,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想去哪里我就陪他去哪里。
      另外,我也做好了他醒来之后失去意识或把所有的都忘记的准备,那我就把从前他做过的事,再来做一遍。带他去所有我们曾去的地方,一点点让他把所有的都想起来,让他重新爱上我。就是想不起来也没关系,我们还可以重新开始。把这些心理建设做得妥妥的,爆竹声中,我迎来了第十个年头。我把所有能想到的情况都考虑过了,但我还是不敢去想,如果,万一,他醒不来,该怎么办。

      第十年
      处理密洛陀的时候,起灵还是没有什么反应,现在的他看起来更像是睡着了。他已经有了体温,尽管还是和从前一样低,抱在怀里依然是凉津津的。身上的皮肤光滑而有弹性,肌肉也会因为突然的触碰而条件反射地轻微抖动。从他有了体温的这几年,我的身手也慢慢好了,有时一年会来看他两次,每次我都会用洞里的流水给他擦擦身体,换套衣服,有时是西装,有时是休闲装,有时是他以前常穿的连帽衫,无一例外的都是蓝色。我觉得这世界上没有人比他更配得上这大海般静谧宽广的颜色。他还是十年前的样子,还是我最初看到他时的样子,淡然的仿佛不存在,但就是有很强的存在感,吸引我的目光,无法移开。我还是会和他说说话,说说我这段时间都做了什么,外面都发生了哪些事。都说完了之后,我就给他吹口琴,然后一遍一遍地给他唱歌,唱同一首歌,唱着唱着,我就会蹲下身抱着他轻轻地哭泣。如今,在外面,我是声名鹊起的三爷,是混得白道混□□的三爷,是出得了大学讲堂进得了险斗的三爷。可是,就只有你珍惜着我的天真无邪,就只有你收留着我的脆弱,就只有你爱着我的所有,就只有你拿整个生命宠着我。
      胖子几乎是天天带着他那俩宝儿赖在我的吊脚楼里。被两个正淘气的孩子闹了一天,躺在床上耳边到半夜都是幻听,邪叔邪叔的口齿不伶俐,听起来就像是野猪,后半夜脑子里还都是野猪野猪野猪的无限循环。我知道胖子怕我闲下来难受,故意让我一天塞得慢慢的,什么都不要去想。我倒也乐意一整天一整天地和他闲混在一起,做牛做马的当免费男保姆。这俩孩子还真是可人,招人疼,水嫩漂亮。我常笑话胖子,真不知道怎么修来的福,娶了云彩这个好姑娘,这俩孩子才有模有样,要是像你,将来可怎么整。胖子不服气地撇我,想当年我也是玉树临风的王家二少。可能是年龄大了的原因,胖子渐渐有了老年人的行为和思维。比如,从前被他避讳莫深的身世和往事,现在会有意无意地提起。我看了看他那张胖脸,企图找到玉树临风的痕迹,可王凯旋真的淹没在了岁月深处,再也无处可寻。有时我也会猜测,能让一个人有这么大的变化,除了情殇再不会有其他。溯过岁月,不知道会是个什么样的女子被不断刻意地遗忘却从未曾真正走出过他的生命。

      终于,到了那个日子的前一天。十年了,整整十年,谢谢所有陪我走过,给过我温暖的朋友!

      那一天的早晨,我起得很早,先拿着床头柜上的照片呆呆地看一会儿,看到出现幻觉,觉得起灵真的在对我笑。我笑着对他说几句话,什么都说,有时是天气,有时是昨晚做了什么梦,有时是和他说说我这一天的行程,还有的时候告诉他我今天想吃什么,晚上就自己做来吃。这是我十年来的习惯,这样我才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他一直在我身边,从来就没离开过。今天我告诉他,我去接你回家。看着他笑了,我满意地起身,换了套新的白色休闲服,又将老早准备好的特地去法国定做的同款海蓝色休闲服提在手上就准备出门。刚出吊脚楼,就看见胖子在门口等我。扭头看见了我,胖子大骂了一声操,你他妈的十年都没有一点变化,倒比以前更他妈的帅了!说着,打量我一身的行头,又骂了一声操,GIVENCHY的,你这个败家玩意,和那个死人妖一样骚包。我一把搂过他的脖子,嘴里骂骂咧咧地问他,这么一大早的不在家里呼猪头,到我这里干嘛。他拍掉了我的手,忽然正色起来,直直地看着我竟带着这多年不曾出现过的凌厉,一字一顿地说,吴邪,如果张起灵醒不过来,你他妈的准备怎么办?我被他问得一愣,抽出根烟点上,拍了拍胖子的肩,你放心,我他妈的会好好地回来,然后他妈的好好活着。胖子研判地看了看我,咧着大嘴笑了,一屁股坐在院子里的椅子上,我就坐在这里等你们回来。我已经走出了大门又回来蹲在胖子面前,胖子,你说,如果到时间起灵他不醒来怎么办?这回轮到他愣了,抬手就要抽我,那你就等等呗,你他妈的还当生孩子,到预产期说生就生!云彩还过了预产期好几天呢!我一把抱过胖子,拍他圆圆的后背,胖子,谢谢你!胖子明显地一怔,不太习惯我突然的真情流露,声音都颤了,天真,都是兄弟,说什么谢不谢的。我才恍然,他已经有十年没叫过我天真了。

      起灵,我来带你回家
      我坐在他身边,呆呆地看着他的脸,依旧苍白,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竟有了一丝灵动的光。恍惚间,我竟像回到了十年前他从陨玉中出来装失忆的时光。那时,我就喜欢坐在床上看他睡得这般安稳。我忍不住低头吻他,依然是清浅的呼吸环绕了我。起灵,你睁开眼睛看看我,就像从前每一个早晨一样,好不好,看看你的爱人,你一生唯一爱过的人。
      我忍了忍喷涌而出的眼泪,坐直身,仰着头缓了缓情绪。我开始摇头傻笑,杨过十六年之后发现自己被骗跳入断肠崖才找到了姑姑,我也要这么做不成?我该怎么做,你才能醒来?我又转身看他,笑着问他,你看过《神雕侠侣》么,你怎么知道这么骗我?你和那个小龙女怎么都是一个德行,怎么就不明白,没有了爱,没有了爱人,多活了十年能怎么样,活了一生又能怎么样?心都被你带走了,走到哪里都是空空的疼。
      不过,起灵,你放心,这个十年你不醒没关系,我不会去寻死,我会一直等下去,等下一个十年,等所有个十年,直到你醒来。
      其实,我心里有准备。十年间,这一刻已经被我无数次地想过,作为一个现代人,怎么能相信真的有起死回生的事?不过是大家都在骗我,而我也在自欺而已。
      又坐了一会儿,我站起来,和以前每一次来一样,将他的衣服脱下来,给他擦身体。他胸前的吴邪两个字已经愈合成淡淡的疤痕,但笔划依然清晰。我轻轻地抚过它的轮廓——我是这两字的全部含义,我是吴邪。起灵,你看,我连准备好的台词都没有机会说。我一边自言自语,一边给他换上和我同款同码的海蓝色休闲装。我在他身边躺了下来,搂着他细软的腰,将头埋在他的胸前,他强劲有力的心跳声声打在我心上,我贪恋着他的气息,久久都不愿起身。起灵,你这么有活力的身体,怎么就醒不过来?
      不知过了多久,我还是坐了起来,拿出口琴开始吹那首被我吹了不知多少遍的曲子,悠悠地琴声一下子敲断了我绷得紧紧的那根弦,我再也控制不了自己,手渐渐地越抖越厉害。一个挺身从地上跃起来,疯狂地一拳一拳地打在岩壁上,吼着无意义的音,挣得满眼血丝,脑中完全一片空白。出奇的,我并没有觉得悲伤,但是我能感觉到一股非常强烈的情绪,随时会喷涌出来,这种情绪超越了所有的感觉,它的名字叫做“崩溃”。我觉得我这十年来所有伪装的坚强全部硬生地从我身体里抽离。起灵,你知道么,我没有你那么坚强,我不能再等十年,我不能,起灵啊!我唤着他的名字,将头抵在岩壁上整个身体慢慢地软下来,蹲在地上一下一下地往岩壁上磕,呜呜地哭。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委屈极了,就像奶奶一直告诉一个男孩,慢慢等,等到过年时,就可以吃这个柜子的糖。于是男孩眼巴巴地等着,满怀希望的数着日子等着,可到了过年时,打开柜子一看,里面根本没有糖。那一刻他该有多委屈。
      就在我哭得几乎虚脱的时候,我隐隐听到有声音,仔细听听像是唱歌的声音。我的脑子一下子就木了,这里怎么会有人唱歌?一定是自己脑子又不好使了,出现了幻听。我使劲地拍了拍头,又挖了挖耳朵,可那声音并没有消失,反倒是慢慢地由沙哑低沉断断续续变得清晰空灵连贯,当我渐渐听清歌的内容时,我一屁股坐在地上,两腿不自觉的发软,试了几次想爬起来都没有成功。我不敢回头看,怕我一回头,歌声就会消失,就是幻觉对我来说也弥足珍贵,这么多年都没有出现过一次。
      歌声一直在持续,娓娓地倾诉着,我的情绪也渐渐平复,我竟鬼差神使般地摸出了口琴,随着歌声和了起来,起承转合,丝丝入扣。当最后一个音停下来的时候,我快速地移到起灵的身边,上上下下地打量他,他依旧面无表情,紧闭着眼,连睫毛都没有闪动。我哑着嗓子颤颤地问他,起灵,是你么?还是好半天都没有反应。我颓然地坐在地上,一阵苦笑,果真是幻觉,要是总能有这样的幻觉也挺好,我还有点不着调地想,该总结下,在什么情况下容易出现这样的幻觉,是不是该问沉舟要一些致幻的药?

      后来你问过爱有多长,我沉默想起了深深海洋,后来你穿着蓝色衣裳,带走了我最柔软的地方
      于是我独自成长,忍受着风雨阳光,忍受着人海茫茫,忍受你在远方。

      歌声再一次的响起,这次非常真切,就在我身边,我像过了电一样扭头去看他。他还是闭着眼睛,但薄薄的双唇在动,是真的在动,歌声就从他的嘴里传出来,这次不会错,一定不是幻觉。唱到最后一句,他倏地睁开眼睛,紧紧地盯着我。那如深井一般幽深的眼睛,那无数次出现在我梦中的眼睛,那让我沉溺其中再也上不了岸的眼睛,真的,真的,就那样地看着我。
      我们就这样对视着,他的眼睛从上到下从我身上逡巡而过,微微地蹙了蹙眉,嚄的就坐了起来。我被吓得差点向后倒过去,被他一把拉住,才稳住身形。我全身所有的感觉都集中到了手臂上他拉着我的那个位置,火辣辣的烫。那确实是他的手,轻轻地抚上了我的额头。那里刚刚被我磕破了,但他的手抚过,我却感觉不到疼,只是一阵的冰凉。怎么这样傻,他问我。还不等我说话,实际上,这时我张张嘴也发不出一点声音。他双手拉过我的双臂,缓缓的将衣袖拉到手肘,细细地看着,我也顺着他的视线看去,是我两条小臂上从手腕到手肘密密的划痕。这十年间每次解机关的时候,我都故意又深又长地划出一个伤口,让它一道道累计在小臂上。这次划开的那道也由于刚刚用力地捶打岩壁而裂了开来,从绑着的纱布上渗出的血染红了白色的衣袖。
      起灵,我轻轻地唤着他。他并不抬眼看我,反倒低下头,亲吻我小臂上的一道道伤疤。我被这真实而熟悉的触感激得浑身发抖,下一秒,我便被他紧紧地搂在怀里。我也张开双臂回抱他,这个拥抱让我等了整整十年,整整十年!
      半晌,我拉开我们的距离,仔细地打量他,突然头脑犯傻,冒出一句傻话,起灵,你认得我么?我是谁?他盯着我半天,忽然笑了,拍了拍自己的胸口,一字一顿的地说,我的爱。

      起灵!我一把抱住他,紧紧地搂着,起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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