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9、文明执法 做到群众满意领导放心 ...

  •   文明执法做到群众满意领导放心
      燕山森林公安派出所

      森林公安局既是国家林业局的职能机构也是公安部的业务部门,具有国家行政机关和执法机关双重身份,我们行政执法过程中能否真正做到文明执法,是决定我们森林公安队伍能否真正成为一支“老百姓信得过、靠得住、用得上”的队伍的根本条件。因此,有幸能借助此次机会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森林公安如何文明执法的一些经验教训,我感到十分荣幸。
      一、新形势下,森林公安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变动、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思想的变化,给社会管理工作必然带来新的形势和挑战。具体到我们森林公安执法工作中,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林业政策不断完善和调整,要求我们执法工作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现有的法律政策体系。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的时期,近些年,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颁布。而国家林业部也会适时地出台林业相关政策对林业生产关系进行调整。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政策的调整,对我们每位森林公安民警学习新知识的能力、适应新要求的能力、合理处理新旧衔接的能力、正确运用新法律的能力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如果我们执法工作者不能正确地解读法律法规的新变化,就没有办法真正及时地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今年,我国全国人大通过了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其中有很多亮点,直接与我们的执法工作息息相关,比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还有近亲属没有作证义务、增加了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程序等特别程序、扩大了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等等,都体现了对于人权的尊重,体现了对国家司法机关公检法机关权力的限制。除了《刑事诉讼法》,国家其他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此外,林业部《林业科技“十二五”规划》等林业政策也在根据林业发展现状进行调整,这些修改和调整都需要及时地贯彻到我们的执法工作中来。
      二是、人民群众法律知识不断完善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我们执法活动的严密性提出更高要求
      我区公安处积极贯彻党和政府的指示精神,在辖区范围内大力进行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森林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并取得了可喜成绩。法律法规的深入人心,使得群众更加懂法,为他们守法办事提供了前提和保障。与此同时,也对我们森林公安的行政和执法工作提出了更加严密的要求。
      常言说得好“己不正,不能正人。”执法人员如果不具备良好的法律知识,就会体现出执法素质差、执法水平低,就会造成执法不公、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等现象的发生。而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特别是我们人民警察在执法行政过程中的表现,代表着法律的权威和国家的形象,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执法工作,因其工作的特点,就是要与当事人进行最直接的沟通,甚至会对当事人的权利进行限制和剥夺,执法工作者稍有不慎就容易与群众产生矛盾,站在了群众对立面,引发群众纠纷和干群矛盾,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大局。倘若再有个别民警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欠缺,那么暴露在群众面前的问题就容易被放大,造成对森林公安形象的破坏。这一点我想是比较好理解的,我们身边也出现过因为个别民警麻痹大意而造成不良影响的例子,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三是,网络的快速发展和国民参政议政热度持续高涨,对我们执法严谨程度提出了更高挑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老百姓的政治意识、民主意识也逐渐提高,越来越关心国家大事,参与社会管理的需求日益增强。网络的普及使得人们表达诉求的渠道越来越宽广,微博、微信、各种论坛等现代多媒体技术带给了人们更广阔的表达自己看法的空间,人们言论的自由度越来越高。特别是微博的迅猛发展,给了人们一个轻松地制作信息、分享信息、交流信息的平台,常常能使得很多社会事件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大的关注度,促进问题的解决。然而由于网络的匿名性,极容易导致网民盲目跟风,为错误和不实信息,甚至谣言的发散提供了赖以滋生的温床。
      常常我们看到一个事件发生以后,经过网络无限的扩大和传播,可能很小的事件,就会被推上风口浪尖,各种声音充斥着网络。陈凯歌新片《搜索》大家可能看过,就是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都市白领叶蓝秋,一天早上没有在公车上为一位老人让座,这本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是经过网络的大肆炒作和不实报道,竟然彻底改写了数人的命运。富豪沈流舒的公司因此受到群众的质疑,股票价值不断走跌;阔太太莫小渝因此开始思考自己的丈夫和婚姻,并最后选择了离婚;资深电视人陈若兮因此大红最后却又情场失意……事实上,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也是不胜枚举的。诸如前两年农产品炒作事件,盐、大蒜、绿豆等等被不法份子为谋取私利而进行疯狂炒作,致使市场价格一路攀升,超过正常价格几倍之多,给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的恐慌,甚至有网民戏称“蒜你狠”“姜你军”等等。(可以加上我们森林公安的具体案例)
      通过这些案例,我们看到由于有些执法部门办案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程序办事,被媒体曝光后又无视或者是应对不及时导致错误信息越传越广,误导了公众的视线,严重者甚至给社会稳定造成了巨大隐患,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不便。这样的案例告诉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我们的文明程度、执法严谨程度关系着事件被公众关注以后,我们整个森林公安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问题,必须加以重视。
      四是,多元化的群众诉求和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向我们执法过程中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的能力提出叩问。
      人民内部矛盾不同于敌我矛盾,具有多元性和和谐性,需要我们运用智慧去进行调解化解。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日趋多元化,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变容易产生一些纠纷。“群众利益无小事”例如我们燕山森林公安派出所新近接警的一个案子。某村某某为了盖房,不得不砍伐了某某种在路边的树。此类矛盾纠纷虽小,但是是否能够妥善解决,却关系着群众之间是否有良好的邻里关系,群众对于我们的工作是否满意等等。如果我们民警掉以轻心,就可能造成不同利益主体相互损害利益,同时也损害森林公安的执法形象。
      五是、计算机的普及、电子政务和高新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我们在办案过程中运用新资源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这一点我想简单谈一谈,因为电子政务的发展和计算机的普及对民警工作的影响大家已经很清楚了。我们区公安处也已经下发了有关文件,对我们全体民警使用计算机进行办公的能力进行培训考察,相信各位民警同志都已经了解了其重要意义。我想稍作补充的就是,我们民警应该重视提高自己运用新科技新资源的能力。
      为了我们办案方便,林业局公安处为派出所配备了一些办案设备,如规范执法通、录音笔等等。这些办案设备的使用对于我们规范执法过程,保留证据材料等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该将其充分利用起来。(这里说的不详细,对咱们警用的设备工具不太了解,您看再补充一下)
      二、如何文明执法,保证“群众满意、领导放心”
      当拿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怎么才能做好执法工作,怎么样才能让群众满意,怎么才能让领导放心。事实上,我们森林公安做好了文明执法工作,也就做到了群众满意,群众满意了,领导也自然就放心了。因而这个问题,就是一个如何文明执法的问题。前面我们已经分析了新时期森林公安执法工作的新形势,因而这里我们主要做的,就是对症下药。在这里我也简单和大家交流以下几点。
      (一)提高认识,增强森林公安执法安全意识
      我区森林公安处在不久前给各个派出所转发了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关于今年以来森林公安机关执法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情况的通报》,相信各位同志都认真看过学习过了,我想在这里呢,和大家共同再温习交流一下。
      今年我国森林公安机关在执法环节共发生了2起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案件。2012年3月15日早8时,黑龙江森工兴隆林业地区看守所,在押人员郭某在监室内自缢未被及时发现,抢救无效死亡;2012年8月7日凌晨2时,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莘口森林派出所在押人员姜某以上厕所为由,在途中四级从5楼过道窗户跳下死亡。
      这两起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暴露出了个别森林公安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设置不规范,值班民警责任心不强,未按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对执法安全不重视,思想认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些血淋淋的案例,值得我们每位民警深思。
      通过这些案例,我们不仅仅要扼腕痛惜,更要查处问题所在,制定整改措施,从源头上杜绝执法安全问题的发生。下面我想就燕山所在学习该文件过程中的一些做法,跟大家共同探讨一下:
      一是全面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对文件内容进行学习后,我所对执法场所的安全隐患迅速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了方案限期整改,对执法办案场所按设置规范的要求进行了统一检查,对询问室、讯问室室内及周围环境中的执法安全设置进行了检验,对可能引发安全隐患的设施进行了拆除,并维护了摄像头等安全设施。
      二是加强执法安全教育。每位森林公安民警对于执法安全意识的提高,是保证我们整个队伍执法安全的前提。我所针对执法安全问题专门召开了全体民警协警会议,会上我向大家传达了通知的要求,结合具体案例,对民警协警工作提出了要求。此外,还听取了每位民警协警的心声,确保他们都深入理解了当前执法安全事故对他人和自身带来的严重危害,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其自觉性。
      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根据此次北京市森林公安局组织全体民警培训学习的精神,我所按照最新《刑诉法》的要求向各位民警提出要树立起“程序正义”和“证据第一”的理念。全所民警深刻理解了要在实体上和程序上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改变执法实践中重口供轻证据、重实体轻程序、重职权轻人权的做法,规范了讯问、询问工作,规范了强制措施的使用和看押工作。
      (二)强化内务,为文明执法提供坚实保障。
      如果说森林公安对外办案工作体现的是森林公安的外部形象,那么内务工作则是森林公安提高自身修养的过程。根据燕山所这些年的工作经验,搞好内务工作,我想从以下方面简单谈谈。
      一是规范各种内务管理制度,明确各民警责任。我所根据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燕山森林公安派出所职责》、《所长岗位责任制》、《副所长岗位责任制》、《外勤民警岗位责任制》《内勤民警岗位责任制》《工作学习制度》《装备使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内务管理制度》《案件承办制度》等各项制度。并在每年度都以全所会议的形式进行重申,强化了大家的责任意识。
      二是从严治警,树立风清气正的警风警纪。警风警纪的重要性,区森林公安处在各级领导部门的指示精神下已经三令五申地强调了很多遍,相信我们每位民警也已经十分清楚。为了把这一要求落到实处,我所制定了《警风警纪整改措施》,通过民警责任意识强化,写保证书,推行对民警的考核评议制度,并把考评结果和单位、个人的绩效考核挂钩,以及严厉通报违规违纪案例的方式,为全体民警敲响了警风警纪的警钟。
      (三)强化业务,提高民警办案执法水平。
      新的形势对我们民警的执法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具有高水平的执法业务素质,我们才能在执法工作中真正做到程序合法,文明执法。但是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个别民警对业务素质的提高不够重视,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对国家新修订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和深入学习。二是对电脑、电子政务等知识不熟练,办案设备使用不熟练。三是在执法的过程中,由于对案件中证据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在执法活动中对证据的收集、判断、运用不够完善。四是对法律的适用和政策运用能力欠缺。这部分同志虽然了解法律也懂得政策,但是“找法”、“释法”和“用法”的能力还欠缺。五是缺乏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对于突发事件,民警处理的反应慢、处理能力差等。六是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问题的能力差,不能做到依法处访、让群众信服。七是案件的汇报能力和形成文书的能力差,不能制作规范的法律文书,公文写作能力有待提高。
      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们森林公安民警执法文明程度提高的瓶颈,我们只有认清问题的危害性,找准方法,将他们彻底解决,才能大幅度提升民警办案能力和执法文明程度。
      针对以上问题,局里已经下发了《关于森林公安民警基本技能和法律知识考核的工作方案》,方案中要求民警以自学为主,必要时组织民警培训的方式,自2012年到2014年间,每年考核民警两项内容,考核涉及汉字录入、收发邮件、电脑制作笔录、电子表格、文件查询、文件传输、信息查询、掩饰文稿等基本技能,并对每项技能都明确了详细的评分标准和不达标处理规定。我认为这是非常必要的。
      在具体实施局里基本技能考核方案的过程中,我们所也有一些小的经验,与大家分享。一是,在所内掀起比学业务高潮,通过开全所会议,表扬先进、激励落后等方式,树立民警“业务强则荣,业务差则耻“的荣辱观。二是,根据燕山所民警业务素质现状,我所提出了一帮一互助的学习形式。每组由一名年轻同志和一名老同志组成,由年轻的同志向老同志帮助电脑方面的知识和业务,由老同志向年轻同志传授办案经验和辖区工作情况等方面,这一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在各位民警的执法能力都得到了很大提高。三是,强化证据意识,做好派出所经办案件的证据保留工作。公安处为派出所配备有一些执法通、电子录音笔等办案设备,这些办案设备为我们的证据保留提供了极大的帮助,我所在办案过程中也大力提倡民警使用这些先进的办案设备,对于不会使用办案设备的民警有会使用的民警帮助其学习使用,并有意识在案件过程中培养民警使用办案设备的习惯,达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所有派出所经办案件的视听资料都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统一登记统一保留,极大地规整了案件视听资料证据的收集整理,为严谨执法提供了保障。
      (四)、强化流程,坚决保证做到程序合法和执法文明
      不当执法行为不仅违背了人民警察预防、制止和惩罚犯罪的法定职责,还极有可能引发的不良社会效果:一是,公安机关现场处警后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职责,极易导致矛盾激化和事态升级。二是,纠纷当事人认为其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将以公安机关不作为、未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炒作点,采取□□投诉、媒体舆论造势等方式主张权利,使公安机关陷入被动。因此,在派出所接警处警、办案结案、接待来访等工作的整个过程中,我们只有在任何阶段都谨慎行事,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才能确保程序合法和文明执法,避免以上情况的发生。
      一是,接警工作严格做到派出所对人民群众的公开承诺“1.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求必应,有难必帮。2.接到报警后三分钟处警。3.派出所实行24小时办公制度。”接警是我们处理案件的第一步,也是群众评判我们执法效率的第一印象。如果群众报警后我们不能及时赶到,那么将极大影响群众心中我们这支队伍的形象。
      二是,到达现场以后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进行现场勘查过程中要留下视听材料,对现场进行排查和询问在场的人员要当场制作现场笔录,并有相对人签字。调取证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坚决杜绝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
      三是,案件办理的整个过程中,要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并要注意维护良好的和谐警民关系。询问或讯问当事人要注意言语用词,以免伤害当事人的感情和人权,坚决避免森林公安民警办案过程中用语不规范或者违规使用戒具的情况发生。案件查证属实后,应当适用法律的具体情况应该向当事人进行解释和说明,让其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处理过程的合法性,处理结果最好要经过当事人认同,心服口服,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形成干群矛盾。
      四是,结案过程程序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对于违反森林法规,需要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应当填写受理报警登记表,在三日内报林业行政主管机关进行审批;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当填写《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证据及有关材料,交林业行政负责人审查批复;最终形成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及时送达被处罚人,并由被处罚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告知其权利和义务。最后,案件性质认定准确,程序合法的,应填写案件终结报告书,并将案件材料立卷归档。整个过程要严格把守,确保合法性和文明性。
      五是,对于重点案件和敏感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更要提高文明执法程度,根据北京市公安局的要求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给各单位下发的《重点案件讯问等工作音像资料随案移送的规定》,重点案件包括重大案件、以及办理过程中引发网络、媒体或者社会关注的案件。对于此类案件,我们各个派出所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所需音像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询问、讯问、现场勘查、搜查、辨认等各个环节都要有音像资料的保留。
      六是,除了我们的办案过程要严格按照程序以外,要真正让群众满意,还要求办案民警在案件处理工作中时刻注意当事人对案件的诉求和其情绪波动,有任何情况随时上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缓解与当事人可能发生的纠纷和矛盾,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加强政务公开,将执法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很多时候,群众对我们有意见,常常并不是我们的工作做得不好,而可能是我们的公开力度不够。留下了一些空间给某些想象力丰富的人,导致他们通过想象填补了我们没有公开的部分,并对这些不实言论进行了传播,从而使群众误认为我们对某某案件的处理不合理,激发了干群矛盾。对于由此类原因造成的警民矛盾,通过我们的努力,其实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避免。
      一是,我们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区分国家秘密和政务信息,对于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工作,但是对于我们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形成的一些可以被群众了解的,甚至群众了解后有利于理解和配合我们的工作的信息,一定要向群众积极讲、认真讲、反复讲,通过向群众透露我们工作的原则、方式和方法拉近警民感情,通过和群众进行交流改善警民关系。
      二是,加强群众监督力度,给群众提供参政议政的平台和机会。我所在工作过程中不仅向群众进行了公开承诺,同时还公布了派出所电话,邀请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给我们的工作提意见。很多村民都甚至有我们部分民警的电话,这样便于群众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尽快向我们反映,也便于我们及时了解民情和群众关心的问题所在。
      三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因民事或经济纠纷引发案件的处置。前几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转发了《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因民事或经济纠纷引发警情处置查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此类案件的现场处置流程、查处工作要点等操作规范。具体到我们的森林公安工作中,也遇到过相关的案例,比如两家因为宅基地等等发生纠纷,一方当事人砍伐了交界处的树木等。这类纠纷我们要在对事件进行认真分析后,进行妥善处理。对于不属于违法犯罪的或者不归我部门管辖的,也不能仅仅告知当事人到法院或相关部门自行解决,而应该对案件事情进行一个全面的了解之后,在稳定了当事人情绪的情况下,尽量为当事人说明案件管辖关系,以免造成群众误以为我们“互相推诿”,影响森林公安形象。并要注意保留视频资料等证据。
      四是,热情接待群众投诉来访,建立和谐警民关系。对于群众投诉来访,反映问题的,我们民警应该热情接待,认真解答;涉及案情的,要迅速上报给所长,采取合理措施;群众对案件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我们要耐心向其讲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其讲明我们做出处罚决定的依据,让其明白其中的原因。此外我们评定森林公安工作的成效,应该把群众意见纳入考量的范围之中。新型和谐警民关系,需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带入到森林公安民警工作的考核之中,而优质的森林公安工作应该以群众满意不满意,认同不认同为基本出发点。真正使得那些受群众欢迎,值得群众信赖的森林公安民警得到最广泛的承认,那些受群众支持、为群众谋福利的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得到最广泛的适用。
      五是,将服务意识贯穿于整个执法工作过程中。所谓服务型政府的本质就是社会本位、民本位。服务型政府理念的提出,对我们森林公安的执法行为无疑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对待林业相关人员及行政相对人,甚至刑事嫌疑人,要以更加尊重其人权,从为其提供便利的角度去思考和完成我们的工作。此外,我们传统的森林公安工作,基本还是循着林区社会治安的变化而调整工作方向的,森林公安即使破获了大量案件,也只能称为“事后诸葛亮”,这些案件对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的影响已经形成,从而在有形无形之中影响了森林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因此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将“防范”的意识灌输给百姓,帮助他们树立起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一些不良社会影响的案件发生,给我们执法工作带来极大便利。
      六是,建立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增强民警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可否认的是,网络的发展给一些错误消息的扩散提供了温床,也给一些恶意炒作社会新闻的人提供了平台。公安民警的职责是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但是在面对一些不良社会炒作和舆论风波的压力时,我们的每位民警自身的基本权利也需要得到应有的保护。执法工作具有其特殊的性质,本身即存在引发突发性事件的可能,因此面对突发事件,我们要有足够的准备。应急预案可以提高我们应对突发事件的效率。同时,我们也要增强民警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向民警灌输执法必严和证据保留的意识,并增强其心理承受和抗压应变能力,确保各位民警在突发事件面前能够从容镇定,不慌不乱,理性行事,维护森林公安形象。同时,我建议我们森林公安处可以确立突发事件新闻发言人制度,在遇到突发情况后,第一时间准确合理地向公众传达正确的信息,从而扫清各类谣言滋生的可能。
      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一定可以做到文明规范执法,真正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
      以上是我在近期学习工作过程中的一些个人体会,希望借此机会和大家共同探讨,不足之处望大家多多指正,谢谢大家。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