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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十九篇 男儿的双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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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篇男儿的双膝
一九八一年五月四日,蓝心月上班了。没有见着柳秋萍,也没有见着马仁启。
柳秋萍早就出院了,给她留了一封信。
马仁启没上班,回家处理丧事,母亲去世了。
马仁启本来每天晚饭后都要去看蓝心月的,可四月二十八日却没去。他接到了家里的电话,说母亲病危,叫他马上回去。
他赶到家的时候,已经晚上十一点了。
母亲房里点着灯,炕上躺着瘫痪的父亲、病危的母亲。母亲旁边跪着马仁启的未婚妻胡小妮。炕沿上坐着马仁启的妹妹马仁惠、妹夫胡大贵。板凳上坐着妹妹的公爹、胡小妮的父亲胡冬生。都在等他。母亲一定要等他回来,有话说。
他心急火燎地一掀帘子进了屋,急切地问:“妈怎么样了!”
“哥,怎么才回来,就等你了!”妹妹把位置让给马仁启。她正握着母亲的手,安抚着,说哥哥马上就回来。
“妈!我回来了。我是傻蛋。”马仁启小名叫傻蛋。
“傻蛋,让妈妈再看看你。”母亲拉着马仁启的手,颤颤巍巍地往怀里拽。
马仁启伏在炕沿上,把脸朝母亲眼前凑过去。叫了一声“妈妈”,便流下了眼泪。
“傻蛋,妈妈不行了。”母亲一面摩挲着马仁启的脸,一面断断续续地说,“你是妈妈的好孩子。有出息,给妈妈长了脸。”
“妈妈,你好好养着吧,会好起来的。”马仁启说。
“别说傻话了孩子。妈妈要走了,等你回来是想求你一件事。你答应不?”母亲说。
“妈妈,你想折傻蛋的寿呀!傻蛋是你的儿子,你说怎么就怎么。”
“妈妈想让你给小妮跪下。爸爸、妈妈欠她的,你也欠她的。欠得太多了,没法还。”母亲用恳求的目光看着马仁启。
“秀妹,使不得,使不得呀!”傻蛋的母亲叫胡秀秀,胡冬生称她为“秀妹”。胡冬生一边说着,一边从板凳上站起来,唯恐马仁启真的给自己的女儿下跪。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马仁启本来就在炕沿上伏着,听妈妈说这话,没有犹豫,只扭了一下身,双膝就跪在了地上,朝着炕上的胡小妮。
胡小妮正跪在马母旁边流泪呢,马仁启这一跪,吓她一跳,赶忙把脸扭向炕里,叫了一声“妈”,控制不住,便抽泣了起来。
胡冬生伸手想把马仁启扶起来,哪里扶得动?跪着的是一条站着按不下去、跪着扶不起来的汉子。
“好!好!你还是妈妈的那个傻蛋,妈妈的好孩子!妈妈走了。七天后你和小妮成亲,妈妈在那边看着你。”说完马母便合上了眼,含着笑意。
屋里一片哭声。
马仁启,一个打不弯,折不弯的男子汉,四月二十八日给自己的未婚妻下了跪,五月六日和胡小妮成了亲。出于母命,也出于良心。
马仁启小时候是个淘气的孩子,也是一个听话的孩子。
你看他长得那个样,圆头圆脑,呆呆傻傻的,什么也不顾,什么也不怕,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计后果,就知道他淘。
人家都说,孩子三翻六坐八爬,可他六个月就会爬了。从会爬开始,只要一醒,手脚就没有闲着的时候。伸胳膊蹬脚,满炕爬,就像一个小猴子,一刻不停。
有一天,他睡着了,母亲把他放在大炕的最里边,周围用被摞和枕头挡着,之后便到堂屋点火烧水,准备晚饭。一袋烟的功夫,就听里屋有动静。母亲赶忙往里屋跑,看见他的时候,已经晚了,大半个身子已经窜出了炕沿,伸着两手,要探离炕一尺远的板凳。“咚”的一声落了地,接着就是“哇哇”大哭。母亲抱起来,头上肿起了一个大包。多亏是土地,要是砖地,后果怎么样,就不好说了。从那之后,他就有了一个雅号,叫“傻蛋”。
你说他傻不傻,才六个月,就想越过一尺远的空间,从炕上窜到板凳上。虽然他的本事大,翻过了被摞和枕头,可是想要越过一尺远的空间,那得会飞才行。
五岁的时候,他上树去掏家雀儿窝,差一点摔死。
他家院里有好几棵大槐树,大概是他爷爷种下的,好几十岁了,都很粗,一个人抱不过来。他试着往上爬过,不行,两个小胳膊连四分之一的树干都搂不过来,使不上劲。
墙角有一棵比较细的。不是家人种的,是老树根自己支出来的。岁数比傻蛋大不了多少,不过到支叉的地方,离地也有一丈开外了。他试过,能用上劲。更诱人的是,树枝上有个小小的家雀儿窝。老家雀儿一飞回来,窝里就会伸出好几个小嘴来,吱吱地叫着,抢妈妈嘴里的小虫子。傻蛋在树下观赏很久了,真想把那些小家伙们捧在自己的手心里。多好玩呀!
一天下午,爸爸下地去了,妈妈陪三岁的妹妹在屋里不知道做什么。机会到了,傻蛋开始行动。
他悄悄地往上爬,还好,已经离地好几尺了。他觉得能爬上去,不过这个滋味并不像他想象得那么好,树皮太糙,磨得大腿生疼生疼的。再坚持坚持吧,总不能下去呀!爸爸说过的,大男人生来就是受苦的,受不了苦就不是大男人。我要是下去了,妹妹会笑我的。往上!往上!终于骑到了支叉上。
傻蛋骑在支叉上,觉得很威风,像骑在大马上一样。比骑在大马上威风多了,树比马高,从这里能望到墙外山坡上的庄稼地。不过想够到家雀儿窝还得费些劲,它在细枝上,离树叉还有老远呢。
傻蛋开始顺着细枝往前爬,他觉出来了,这细枝比树干要难爬。它细,不好掌握平衡。但是也有意思,颤悠颤悠的,挺好玩,而且越往前爬越颤悠。
快够到家雀儿窝了,再往前一点点,再住前一点点。
就在这时候,老家雀儿回来了。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回来又走了。当它第二次回来的时候,就不再是单个了,带来了一大群家雀儿。它们围着傻蛋飞,围着傻蛋叫。它们的小宝宝受到了威胁,要拼命。
一个家雀儿在傻蛋脸上啄了一下,傻蛋一挥手,身子失去了平衡,“哎呀”了一声,随着被压断的几个树枝掉了下去。
母亲在屋里做针线,听见家雀儿叫的声音不对劲,刚想出来看,就听到“哎呀”的一声,“咚”的一声,接着便是鸡飞狗叫声。母亲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赶忙往外跑。
看见了,鸡窝塌了,傻蛋斜着躺在里面,头上流着血,不省人事。
母亲吓坏了,“傻蛋”、“傻蛋”地喊着。把他抱出来,坐在地上抱着他。摇呀,晃呀,喊呀,哭呀,吓得妹妹也大声哭了起来。
还好,母亲的哭声把他唤醒了。这是妈妈的怀抱,这是他生命的发源地,在这个地方,他不会死的,妈妈的哭声把他从生死的岔道上召了回来。
这个傻蛋,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妈妈哭。只要妈妈一掉泪,他就听话了,叫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不,妈妈哭了,喊他回来,他就从通往阴间的道上返了回来。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救他一命的,不只是妈妈的哭喊,还有那个鸡窝。鸡窝顶是用秫秸编成的,上面抹了厚厚的泥。他掉下来的时候,接了他一下。再加上一个老母鸡正在窝里下蛋,做了牺牲品,又垫了他一下。算他命大。
后来,他慢慢长大了,除了妈妈,还听一个人的话,那就是爸爸。
他听妈妈的话,那是因为妈妈一流泪他就心酸。他听爸爸的话,那是因为爸爸是棵大树,顶天立地,撑着这个家。只要有爸爸在,他就什么都不怕。
他差一点摔死,爸爸心疼极了。要知道,他们马家,三代了,都是单传。到了傻蛋这一代,弄不好又是单传。你看,傻蛋出生后,妈妈又生了一个妹妹。妹妹三岁了,妈妈再也没有怀过孕。要是他有个三长两短,马家可能就会绝后。
“傻蛋,你怎么这么淘,上树干什么去了?”爸爸问他。
“掏雀儿窝。窝里有小雀儿,吱吱地叫,多好玩呀!。”他头上缠着布条,满脸稚气。
“你太小,会摔死的。你想要家雀儿,给爸爸说呀,爸爸给你捉。”
“爸爸能捉家雀儿?太棒了!教我好不好?”
打那之后,爸爸教他支箩筐扣家雀儿,捉住了好几个。“爸爸真神。”他心里想。
不过家雀儿养不住,气性太大。你捉住它它就绝食,什么也不吃,几天就死。后来爸爸说,家雀儿不是什么好东西,净糟害庄稼,像老鼠一样,人人喊打。咱们也打他好不好?傻蛋同意了,爸爸就给他做了一个小弹弓,教他打家雀儿。爸爸拿的是大弹弓,打得特准,他不行,几天也打不到一个。后来行了,再后来打得准了。随着年龄的增长,爸爸给他做的弹弓越来越硬。
弹弓,在马仁启的家乡用处可大了。
这个地方,在海平的北山上,离城一百多里,地薄人稀。他家住的村民点,也就十几户人家,可是野物却很多。野鸡,野兔,狐狸,野猪,还有狼。农户一年到头做两件事,一是种地,一是打野物。打野物不只是为了吃野味,更是为了护家,护禽,护庄稼。野物糟害得很厉害,偷鸡,咬猪,刨土豆,拱庄稼,有时候还伤人,不打不行。
打野物应该用猎枪,哪怕火枪呢。可是没有,穷得很,谁家有钱□□?方圆十几里,也没有一家有枪的,都是用弹弓。
不过用的不是一般的弹弓,也不是一般的弹丸。
弹弓的架子用硬硬的铁丝窝成。讲究得很,上方要对称、均匀,弯处要应手、圆润。它本身就是一个瞄准器。
皮条的长短厚薄,要看使用者劲道大小,像傻蛋他爸用的有砍柴刀的刀背厚,一尺二寸长。
弹丸用山底河床上的胶泥团成。探胶泥像探矿一样,没有经验找不到。找到了,可能会有一片。去掉表面的浮泥,像切硬豆腐那样一块一块切下来,挑上几担回家,用手团,蜡丸大小,阴干。这样的弹丸,打出去运行平稳,着物后内力强,不易破碎。打到狼头上,距离近能打死,距离远能打晕。
狼最猖狂的时候是一九五四年。城市开发建设,城郊的狼没有了藏身之处,都跑到北山上来了。村民在自己的院墙上画上几个大大的白灰圈,据说狼怕火,以为灰圈是火圈,不敢靠近。可是这一年不管用了,城郊来的狼见过世面,知道不是火圈,敢于跃上村民的房顶,坐在那里引颈长嚎。
有一条狼,胆也特大了些,在傻蛋家的北房顶上嚎了两个晚上。第一天晚上,爸爸没准备,紧闭屋门,没敢出去。它在卧室的房顶上,没法打。第二天晚上,爸爸以为它不会来了,也没准备。第三天晚上,爸爸在南屋里的窗户下等着。傻蛋十二了,要跟着,爸爸答应了。
半夜时光,那家伙来了。现身在东墙上,之后再跃上一层,到了北房顶上。嘴里还叼着一个什么东西,放在了房沿的正中央。再后,扒着房沿往下探了一探,左右扫视了一遍。又沿着房沿走到西头扫视了一番,再回到中央来。只见它一副自尊傲慢的样子,往那里一蹲,两条前腿一支,伸直脖子,冲着明晃晃的月亮嚎了起来。月光下,那血盆大口,让天不怕地不怕的傻蛋看了都害怕。
爸爸慢慢拉开了窗扇,对准它拉开了弹弓。只听“啪”的一声,狼嚎声变了一下调,噗通一下,像一袋米倒地一样倒下了。
静了半刻钟,没有动静。爸爸打开门,手里拿着砍柴刀,支了梯子,慢慢往房上爬。头探出房沿的时候先探视了一下,见那狼一动不动地躺着。爸爸冲它的头又补了一弹弓,见狼还不动,这才大胆地上去了。
爸爸上去后,傻蛋才从南屋出来上了房。爸爸用砍柴刀顺着狼的口腔由下往上捅了几下,看那狼没了任何复苏的可能性,说了声“睡觉”,便提了那狼叼来的东西和傻蛋下了地。狼叼的是只鸡。
第二天,爸爸就在房顶上剥狼皮。妈妈问怎么不弄下来,爸爸说放几天吧,还会有狼来的。这是条公的,母狼不见它回去,肯定会找来的。按爸爸的意思,狼皮也凉在了房顶上。
下午,爸爸好好地睡了一觉,晚上等那母狼来。没等着。
第二天又等,真的来了。也是从那东墙上来的,顺着公狼走过的路线上了北房。
上去了,却一声不叫。围着公狼的尸体转了又转,嗅了又嗅。之后走到架过梯子的地方嗅了嗅。
这狼可真叫厉害,把头向下探了探,从架过梯子的地方,一下就窜了下来。落地的时候,像猫落地一样,只发出了轻微的声响。
落地后,它东嗅西嗅,就嗅到了北屋的门口,开始用爪子抓门。一个爪子不行,就立了起来,用两个爪子抓,用牙咬。傻蛋亲耳听到的,咬得木门“咯吱”“咯吱”响。不过没咬几下,“叭”的一声,脑袋就开了花。
这南屋离北屋多近呀,任你狼的脑袋再硬,也受不了这弹弓的力道。
傻蛋家后来再也没有来过狼,因为有狼的血腥气,狼知道这里有它们的灾星,不敢来了。
爸爸是个英雄,连狼都怕他。傻蛋不怕他,但却崇拜他,听他的话。
要说百分之百地听话,也不是,大概只有百分之九十九。那百分之一呢?傻蛋保留着,因为有一件事他从心里不满意。
一九四九年的秋天,傻蛋七岁。一天乡里集,爸爸带着妹妹去了。每次赶集都是带着傻蛋去的,这次不知为什么,带妹妹,不带他。去就去呗,还捉了一只老母鸡。家里一共也就五只,还靠着它们下蛋卖钱呢!
下午,爸爸回来了,妹妹没回来,却带回来一个小女孩儿,和妹妹大小差不多,只是不像妹妹那么秀气,那么机灵,比较丑,比较笨。傻蛋不高兴。
“爸爸,傻妞呢?”傻蛋问。妹妹小名叫傻妞,顺着傻蛋叫下来的。
“住亲戚家了。你过来认认这个妹妹吧,她叫小妮。以后就住咱家了,你要像待傻妞那样待她。”爸爸说。
“傻妞什么时候回来?”傻蛋问。
“过年过节回来。”爸爸说。
傻蛋不明白。应该每天都在家的呀,怎么过年过节才回来?好像过了年过了节还要走,为什么?
妈妈对小妮挺好。每当小妮不说不笑、眼望天空的时候,妈妈就把她抱起来。“妮妮乖,妈妈给你做好吃的好不好?这里就是你的家,有爸爸、妈妈,还有傻蛋哥哥陪你玩。”说完之后还给她哼个小曲什么的,再后就让傻蛋哄着,自己给小妮做面条去了。
知道小妮想家了,妈妈要暖暖孩子的心。
五岁了还让抱?好长时间都不抱傻妞了!傻蛋看了不高兴。
吃白面,在这家里并不是常事,可最近吃了好几次了。虽然傻蛋也可以陪着吃,可面条是为这个丑妮妮做的,傻蛋吃着不高兴。
不但吃着不高兴,而且吃得还心酸,因为妹妹不在家。一到吃面条的时候,傻蛋就特别想她,想得眼泪都快掉到碗里了。要是妹妹在家就好了,把我的这一碗给她吃。为啥妹妹在家的时候不给她做面条呀?这一点,傻蛋很是不满,觉得爸爸妈妈不公平。
你想想,一个孩子,心里有这么多怨气,他能对小妮好吗?冷淡,生硬,没好言语没好气,想叫她快点走又碍着面子不好说出口,这就是傻蛋对小妮的基本态度。
这种态度,时间长了,便成定式。一成定式,就延续了下去。一延就是十几年。
你不要说,这小妮虽然长的又丑又笨,可并不缺心眼。她来到这个家,新爸爸、新妈妈对她都挺好,她知道。傻蛋哥哥不喜欢她,甚至讨厌她,她也知道。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感到,这个不喜欢她的傻蛋哥哥对她特别重要。他和她家的那个亲哥哥不一样。那个亲哥哥喜欢她,什么都让着她,可是早晚会离开她的,不可以永远和她在一起。这个不喜欢她的傻蛋哥哥,好像不能离开她,必须永远和她在一起。再说了,这个傻蛋哥哥虽然对她很冷淡,可是她却喜欢他。那呆头呆脑的样子,她喜欢。那粗声粗气的嗓音,她喜欢。那生硬简短的话语,她喜欢。那倔犟阳刚的脾气,她喜欢。她觉得,像他这样,才算是一个男子汉,跟他在一起心里踏实。正因为这样,她一到这个家,就有意无意地去讨好他。
第一次吃面条,妈妈做的是汤面。
盛了一碗放在小妮的面前,小妮把它挪给了傻蛋,说:“傻蛋哥哥,你吃!”
“我才不吃呢!那是妈妈给你做的。”傻蛋说着,把碗又挪了回去。
“都有,都有!”妈妈端上来第二碗,放在了傻蛋面前。
可是傻蛋并不动筷子。他在等,等爸爸、妈妈一块吃。
他不动筷子,小妮也不动筷子。她也在等,等傻蛋哥哥动筷子。
“你俩快吃吧,一会就凉了。”妈妈说。
“爸爸还没回来呢!我要等爸爸。”傻蛋说。
“别等了,快吃吧!爸爸下地了,回来还早呢。”妈妈说。
傻蛋不再说什么,走到大门外看了看。不见爸爸的影子,便坐到了门坎上,用手支着腮,向东望着,那是爸爸回来的方向。
傻蛋出来了,小妮也跟着出来了。傻蛋坐在门坎上,小妮也坐在门坎上。傻蛋向东望着,小妮也向东望着。
妈妈没办法,知道拗不过傻蛋,就只好由他们去了。
爸爸回来了,背着一捆秫秸。还离着老远,傻蛋就迎了上去,小妮也跟了过去。看见两个孩子在一起,爸爸心里高兴。
可是,一上饭桌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傻蛋不吃那碗汤面,因为爸爸、妈妈碗里是米汤。
“傻蛋,快吃吧,小妮等着你呢。”妈妈说。
“我也喝米汤。”傻蛋说。
“傻孩子,大人爱喝米汤,小孩儿爱吃汤面。快吃吧。再不吃妈妈就生气了。”妈妈说。
“我也是大人,都七岁了。”傻蛋还在犟。
“小妮,不要管他,吃你的。”妈妈不再理傻蛋,让小妮吃。
谁知小妮也犟了起来,傻蛋不吃,她也不吃。没办法,最后只好把两碗汤面分成了四份。每人一份,这顿饭才算吃了下去。
打那之后妈妈就知道了,要做汤面就得做全家的,不然的话谁也吃不成。
即使这样,傻蛋也还是不高兴。因为妹妹不在,妹妹吃不上汤面。
长大后,傻蛋和小妮都明白了,他们是换婚。
在这偏僻穷困的小山村,谁家生了儿子都高兴,谁家生了儿子都发愁。高兴的是有了后,发愁的是娶媳妇难。不要说外面的女孩子嫁到这里来,就是这里的女孩子也都想要嫁出去呢。如果能有妹妹或姐姐,那就是男孩子的福分,那就能换婚。把妹妹或姐姐嫁给人家当媳妇,把人家的姑娘娶过来给自己当媳妇。花不了几个钱,却能解决成家续后的大问题。
小妮家住北胡村,离傻蛋家也就五里地。父亲胡冬生和傻蛋的母亲胡秀秀是远房亲戚。两家原本走的并不近,可是却有缘分。胡家一儿一女,儿大女小,马家也一儿一女,儿大女小。傻蛋和小妮,傻蛋的妹妹和小妮的哥哥,生辰八字都相配,两家都很穷,门当户对,换婚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两家说好了,选了一个乡集的吉庆日子,傻蛋的爸爸领着傻蛋的妹妹到了集上,把那只老母鸡卖了,买了一斤驴肉、半斤花生米、半斤白酒,去了北胡村小妮家。胡冬生也略有准备,请了一个会写字的中人来,给四个孩子换了帖子,请中人喝了酒,这四个孩子的婚事也就定了。之后,傻妞就留在了胡家,小妮就来到了马家。小时候就换过来,长大就习惯了。这也是习俗。
四个孩子,两对未婚小夫妻。傻蛋的妹妹马仁惠和小妮的哥哥胡大贵发展得比较顺利,成年之后结了婚,还挺恩爱。可马仁启和胡小妮却成了大问题,一头热。胡小妮对马仁启柔顺体贴,敬畏依从,而马仁启对胡小妮却冷若冰霜,腻烦意懒。就是因为家里有个胡小妮,从到乡里上中学开始,马仁启就很少回家了。而上学的这条路,把马仁启和胡小妮的距离拉得越来越远,不仅是感情的问题了,文化层次、习俗认同都产生了难以填塞的沟壑。
马仁启接受的是现代教育,追求婚姻自主,注重男女情感,根本不承认换帖的婚姻约束。在他心里,胡小妮充其量也就是他的一个义妹。他是一个自由人,爱上谁就追谁。
胡小妮虽然也上过两年学,可整个身心完全浸透在传统乡俗的氛围中。在她心里,换了帖子她就是马仁启的人了。生是马家的人,死是马家的鬼。她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马家,吃什么苦,受什么罪,她都认了。马仁启就是她的天,叫她做什么就做什么,不问能不能做,也不问为什么做。
不过也有一次例外。
一九六三年国庆节,马仁启回家了。这是一桩稀罕事,全家都高兴。要按以往,除了春节之外,马仁启基本上是不回家的。你说这暑假,那可是四十天呢,他除了打工就是看书,从没着过一次家。
这次回家为什么?他有特殊任务。
后半晌,爸爸和小妮到自留地背谷,马仁启跟了去。
马仁启家是山区,温度较低,比其他地方收割谷子的季节晚了十几天。割倒后打成捆,再在地里放几天,让它干干。待谷粒饱满后,再抽时间往家背,在院里脱粒。
小妮已经十九了,一应农活全都干,是爸爸的好帮手。按往常,往家背谷,爸爸会陪着小妮的。她毕竟是个女孩子,走得慢。可今天不陪了,因为有马仁启在,正好让这小两口说说话。
马仁启也真是有话要给小妮说,这次回来就是为这个。
“丑妮,”小妮到马家第一天,马仁启就这样称呼她。习惯了,小妮听着挺亲切。“这个家多亏有你,要不爸爸、妈妈会更累。”马仁启说。
听到这话,小妮甜甜的。来马家十四年了,第一次听见傻蛋哥这样说话,也第一次听傻蛋哥说出这样的话。“我什么也做不了,只是给家里添了一张嘴。”她说。
“都是我不好,多少年在外面,让你受累。”马仁启说。
“不要这样说,傻蛋哥。你给这个家长了脸,全家人都觉得光彩。你看这方圆几十里,谁家有大学生呀!”小妮说得很兴奋。有马仁启这样的未婚夫,她觉得很骄傲。
“丑妮,十几年了,我真是对不起你。你一进门爸爸就对我说,要我像待傻妞那样待你,可是我没有。想起这些就后悔。从今往后,我就拿你当亲妹妹,你说好不好?”马仁启真的很内疚,说得很诚恳。
小妮听了偷偷乐,这个傻蛋哥今天怎么了?“本来你就是我的哥哥嘛!”说着,她有点害羞,把头低了下去,抿着嘴笑。
她说的也是真心话。在她心里,这个生硬冰冷的傻蛋哥比亲哥哥还要亲。她在等着那一天,像傻妞和她哥哥那样走到一起的那一天。傻妞去年十八,够了法定年龄,就和自己的哥哥结婚了。自己今年十九了,爸爸妈妈都有那个意思,可傻蛋哥上了大学。听说大学生不让结婚,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管怎么说,总会有那一天的。到了那一天,自己一定把冰冷的傻蛋哥给暖过来。一定会的。
“傻妞去年结婚,我什么也没给她买,没钱。现在学校给我十五块的助学金,每月能攒个两三块,等你结婚的时候,买个你喜欢的东西,也算我们兄妹一场。你说好不好?”马仁启说。
“我什么也不要,只要你待我好就行了。”小妮说。
“好也得有个表示吧!送你个喜欢的东西,也是做哥哥的一片心意。你已经不小了,平时留点心,找个自己喜欢的人嫁出去。恋爱是自己的自由,不能让人包办的。”马仁启进入了正题。
“什么?你叫我嫁人!”小妮抬起头,看着马仁启,难以置信。“原来你要当我的亲哥哥就是为了这个。可是我已经是你的人了啊!”小妮不解地说。
“谁说你已经是我的人了?”
“两家都换了帖子,你不知道?”
“现在是新社会,帖子又没有法律效力。”
“什么是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就是国家承认。”
“换了帖子国家不承认?”
“是的。国家只承认结婚证,只有扯了结婚证才算是夫妻。换帖子,那是旧社会的习俗。我们生活在新社会,不能按照旧习俗来。我们俩是兄妹,不是未婚夫妻。这一点你必须弄清楚,不然的话,会毁了你的一生。”
“这么说,你是不愿意和我扯结婚证?”
“这不是愿意不愿意的事,结婚那得有感情基础。”
“我们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没有感情?”
“丑妮,你听我说!我们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怎么会没有感情呢?说心里话,像你这么好的妹妹很难得。本来应该我干的活,你都替我干了。本来应该我孝敬老人的,你都替我孝敬了。这些我心里都有数。虽然我没有谢过你,可是心里却感激你,觉得欠了你好多。只是这婚姻问题不同一般,它得讲究情感。这种情感和兄妹的情感不一样。兄妹之间是亲情,那是骨肉之间的亲。婚姻应该有爱情,那是男女之间的爱。男女之间的爱是一种感觉。一种不见就思念、见了就想亲近的感觉。谁对谁有这种感觉,别人是感觉不到的,也不能由别人包办的。
“不管怎么样,我一定会像待亲妹妹一样待你的。以前没有,那是因为用你换走了傻妞,我一下接受不了。后来你对我那么好,我就慢慢把你当成亲妹妹了,只是碍着那张帖子,不好说。现在我们都是成年人了,我们的事应该由我们自己拿主意。”
真是晴天霹雳,一下把小妮给震晕了。她走不动了,靠着背上的谷捆斜坐在了下山的坡路上。满脸是汗,浑身是汗。
马仁启赶忙用毛巾给她擦,生怕她虚脱了,这里连口水也没有。
“丑妮,你千万别急,有话慢慢说。我给你说的都是必须说的话,不说就会更对不起你。实际上你心里也是明白的,只是没有往自己身上想。我今天回来,就是要把这个关系理清楚。你可能一下接受不了,那就慢慢去想,看看我说的是不是在理儿。”马仁启一边给她擦着,一边不停地说着。
小妮一动也不动,睁着眼,看着山坡下自己住了十四年的院落,任由马仁启不停地给她擦着,任由马仁启不停地给她说着。
一个人终生的盼望一下子落了空,生活的心气也就没了。没了心气,也就没了奔头,没了意思。她觉得浑身没了力气,再也背不起那捆谷子了。就在这儿坐坐吧,就在这儿歇歇吧。
尽管现在傻蛋哥还坐在自己身边,还在给自己擦着汗。可是他却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几分钟之前,虽然他对自己冷冷的,可是他却归她所有,她是傻蛋哥的未婚妻。也就几分钟的时间,傻蛋哥突然对自己亲热起来,成了她的“亲哥哥”;可也正因为成了亲哥哥,她变成了孤身一人。这个变化太大,来得太快,让她猝不及防。
这样的打击,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是致命的。前面还有没有路,这个路怎么走,现在可是生死关头,她得好好想一想。
你不要小看了这个又丑又笨的女孩子,丑是丑了点,可是并不笨。不仅干活不笨,而且脑子也不笨。更重要的是,十几年的贫苦生活磨练了她的性格,吃苦耐劳,坚韧顽强。
现在支撑她的柱子倒了,她想到了死。自己的心上人突然没了,自己还活个什么意思?可是还不能死,她还有好多亲人呢!不说别人,就说每天和她生活在一起的爸爸、妈妈,虽然不是亲生,可是却如亲生。从小给她梳头,打扮,做衣,做饭,手把手地教她犁地,耕田,播种,用镰,从没有说过她一句不是。倒是傻蛋哥对她发脾气的时候,爸妈总是护着她。她死了,他们怎么办?虽然她没有了可以亲近的傻蛋哥,可是她还必须为他们活着。
不过事情来得太突然,让她一时转不过弯来,不知道了东南西北。
过了好大一会儿,汗慢慢落了下去,她的脑子也活动了起来。
马仁启说的话,她似懂非懂。
说一千道一万,还不是那一个意思!亲情和爱情不一样。亲情是亲,爱情是爱。爱情是那么一种感觉,傻蛋哥对她没有。他可以像亲兄妹一样亲她,但不可以像夫妻一样爱她。可那种感觉,她对傻蛋哥却有。傻蛋哥不回家,她就老想他,梦里经常梦见他。他回来了,她就愿意靠他近一点。就像现在这样,他坐在她的旁边,还给她擦汗。这多好!
可是光她有这种感觉还不行,那是两个人的事。傻蛋哥没有,非要傻蛋哥和她靠近乎,他会很痛苦。自己既然喜欢傻蛋哥,就不能让他痛苦。如果两个人,非得有一个人痛苦不可,那就让自己痛苦吧。用自己的痛苦换来傻蛋哥的幸福,那也值得。
想到这里,小妮开始说话了。
“傻蛋哥,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从小就配不上,现在就越来越配不上了。你是一个大学生,我是一个小村姑。你将来是城里人,我永远是乡下人。不可能像傻妞和我哥一样走到一起。”说着说着,她流泪了。
“可是在我的心里,我早就是你的人了。”她继续说着。“我也没有办法,这是老人给定的。如果真是这样了,那你就会委屈一辈子。说心里话,我也不愿意你受委屈。从进这个家门开始,我就喜欢你。你高兴,我也就高兴。你不高兴,我也就不高兴。你为我受委屈,我这一辈了也不得安生。你今天把话说开了,挺好。你走你的路吧,只要你走得好,我也就安心了。
“不过,你不要逼我嫁人。一个女人是不能嫁给两个男人的。这是礼,家家户户都讲这个礼。嫁了两个男人,就永远抬不起头来,活着还不如死了好。换帖子,国家不承认,可爸爸、妈妈承认,我心里也承认。我是马家的人,你要逼我嫁人,就是要我去死。我要在这个家陪爸爸、妈妈过一辈子。我要给二老养老送终,尽一尽做女儿的孝道。你得答应我!”
这一下可给马仁启出了一个大大的难题。小妮虽然给了他自由,可是却把自己捆在了马家的房柱上,要为他守一辈子。
一个人,孤苦伶仃一辈子,抛掉了一生的快乐,那个滋味,无异于一种酷刑。而这个酷刑是谁给上的?他,马仁启。
给一个忠贞不渝的女孩子上酷刑,这种心理折磨并不比自己受刑好多少,马仁启真是有点承受不了。
“丑妮,不要说傻话,那会很痛苦的。”马仁启说。
“我能受得了,总比让我出嫁好受得多。”小妮说。
“可是,你受苦,做哥哥的能好受吗?”
“傻蛋哥,你放心吧!只要你让我待在咱家,你幸福一天,我就会快乐一天的。如果有一天,你领回一个嫂子来,我会像亲妹妹一样高兴,我会像待亲嫂子一样待她。”
马仁启无语,心里酸得很。
“咱们回家吧!还有好多活要做呢。”小妮说。她把事情想定了,身上又来了力气。背起那捆谷子,耸了两下肩,把谷捆往上提了提,迈着沉稳的步子,向山坡下走去。马仁启跟在她后面。
爸爸背回第一捆谷子,没再往地里去,怕路上影响小两口说话。小妮和傻蛋进了院,他觉得有些异样。小妮脸色不好,好像哭过。
“傻蛋,欺负小妮了?”爸爸一脸严肃,问马仁启。
“爸,没有。是我有点不舒服。”马仁启还没来及说话,小妮就插上了嘴。
“不舒服就别去了,快到屋里歇着吧。傻蛋他妈!给小妮弄碗红糖水,补补气血,气色不好。”爸爸说完,拿起背绳又上山了。
马仁启真是变了一个人。他帮助小妮卸下了那捆谷,又拿笤帚给小妮扫衣服,还翻开小妮的衣领,帮她掸净了脖子里的土。
他从心里开始疼小妮了,不是因为可怜她,而是因为敬重她。在他眼里,小妮不再丑,她是一个通情达理、舍己为人的好妹妹。
“丑妮,你歇了吧,我去帮爸。这点活明天就能完,用不着你了。”马仁启说完,拿起背绳走了。
看着马仁启出了门,小妮的心酸了一下,之后就进了屋。她真的不去了,她还有重要的活要做呢。
可是妈妈要她歇着,把一碗红糖水端到她屋里。
今天妈妈又心疼又高兴。心疼是因为小妮病了,脸色不好看。高兴是因为小两口之间突然亲近了,傻蛋这孩子知道疼媳妇了。不管其中有什么奥妙,知道疼就好。
“妈,我没病,这碗糖水还是留给傻蛋哥喝吧!”小妮说。
“傻孩子,病都上了脸,还说没病。快喝吧!喝完睡一觉就好了。”妈妈一边说,一边把碗端到小妮面前。
小妮推不了,只好喝了。
她把碗放下,从枕头下掏出了一只快要做好的鞋,上了起来。“妈,就剩下几针了,我想把它上好,好让傻蛋哥走的时候带上。”她怕妈妈让她休息,赶忙说。
一碗糖水下去脸上泛起红来,妈妈也就放心了。
“想做就做吧,不要累着!”说完,看看小妮,确信没有什么大毛病,妈妈就到外屋干活去了。
要按往常,小妮会拿着鞋到外屋去上,这样也可以和妈妈说说话。可是今天她没有,她有心事。马仁启的话还在她的耳边响着,她在慢慢地消化着,接受着,因为那是傻蛋哥说的话。她从小就听傻蛋哥的话,这次也要听的。只有一句不能接受,那就是要她嫁人。
马仁启穿鞋,小时候是妈妈做,从十四五岁开始换成了小妮做。
这鞋可不是一般鞋。你听那名字就不一般,叫“沙鞋”。
为什么叫沙鞋,谁也说不清楚,反正就是这么个名字,样子也怪怪的。鞋底在鞋头处翘起一个边长近寸的等边三角形,两边和一角与鞋帮连在一起,像戏装里面的朝靴一样。不用说也知道,这个鞋头硬得很,不仅耐磨,而且一抬脚就是武器,狗都怕它。
不仅鞋头硬,鞋底、鞋帮都硬,绝不会像电影里面支前妇女做的军鞋那样,两只一对就合在了一起。合不起来的,硬得很,只能单只放着。
这么硬的鞋,做起来也就很费工了。
先把破布片用稀稀的糨糊一层一层地贴在木板上,晒干。这叫打“圪拜”。圪拜的大小视木板大小而定,厚度近于碗沿。然后把它剪成鞋样。鞋帮三四层圪拜摞在一起,用线引好,内加衬外加面。鞋底用十几层圪拜摞在一起,压紧,加衬,沿好鞋边,用麻绳纳好。之后将鞋底和鞋帮上在一起,再用鞋楦楦一天。
工序还不算太复杂,可引帮、纳底却是细活,费工费时。特别是纳底,不仅一针针一线线,还得咬牙、憋气,大花气力。
纳鞋底要用麻绳,是小妮用麻一根根、一根根搓成的。
一个鞋底十几层圪拜,压得又紧又实,想要穿针已不可能,只能用锥子扎孔引绳。像马仁启这么大的脚,横扎二十个孔,竖扎九十个孔,一个鞋底要扎一千八百个孔。一双鞋底纳下来,锥把得磨破几个手上的棉垫,还得磨破几次手上的老趼。虽然小妮的手掌已经是趼子摞趼子了,可是还得破,不见血是不可能的。
不仅手掌得破,拇指下面的肌腱也得破。因为麻绳引一个来回就要用力紧上几紧,把麻绳缠在锥把上,再绕到手上,最后用力的地方就在这里。
沙鞋虽然硬,傻蛋这个费小子每年也得穿两双。每双鞋里都有小妮的心,也都有小妮的血。傻蛋不傻,他虽然不说,但心里明白。
一九六三年的十月一日,是小妮的人生转折点。
过去,她都是以一个未婚妻的心情在为傻蛋哥做鞋,身虽苦心却甜。今天,她第一次以一个亲妹妹的心情为傻蛋哥做鞋,心里虽然有点酸,可仍然出于情愿。
一九六三年的十月一日,也是马仁启人生的转折点。
未婚妻变成了亲妹妹。作为未婚妻的丑妮,他不喜欢。丑妮受累,他知道,可他不心疼。谁让你来我家的,让我见不着小妹妹。傻妞妞多可爱呀,从小就是我逗着她玩。你来了,妹妹就不能回家了,多可怜!因为他不喜欢这个未婚妻,所以尽量离她远一点,能不回家就不回家。农闲不回家,农忙也不回家。她来了我家,那就让她帮爸爸干活吧。
作为亲妹妹的丑妮,他心疼了起来。丑妮对他的好处都回到了他的心里。人家丑妮为了什么?什么都让着你,什么都想着你。到你家又不是人家丑妮的意愿,那是两家父母叫来的。你妹妹离开了家可怜,人家丑妮也离开了自己的亲生父母,不是一样可怜吗?如果你妹妹在丑妮家里也遭到你这样的冷遇,你心疼不?人心换人心,你对人家丑妮好,也就是人家丑妮的哥哥对你的妹妹好。马仁启呀马仁启,都是你自己不好。你看人家丑妮多懂事,你说俩人不是未婚夫妻,人家丑妮就说你走自己的路吧,不要管我。真让人可怜,真让人可敬。自己作为一个哥哥,一定不能亏待她。
打那之后,马仁启就经常回家了。帮助爸爸种地收庄稼,尽量减轻丑妮的劳累。
不过还有一个难题,就是爸妈这一关,真不好过。
小妮和傻蛋解除了婚约,可谁也不敢给爸妈说。不是怕挨骂,而是怕二老伤心。
二老的辛苦,二老的心愿,俩人都知道。他们日夜操劳为什么?还不是为了傻蛋和小妮早日成婚,还不是为了早早抱上小孙孙。“傻蛋哥不想和我扯结婚证”,小妮张不了这个口。“我不能和丑妮结婚”,马仁启也张不了这个口。对二老来说,这可是天大的事。天塌下来,二老还怎么活呀!
怎么办?拖。“大学生不让结婚”,这是唯一可以说出口的理由。
可是大学总是要毕业的。一九六三年入校,一九六八年毕业。二老没有文化,可这个算术还是可以算出来的。
一九六八年,二老忙着给傻蛋和小妮准备婚事。最大的一桩是盖房子。马仁启说,以后自己在城里住,不用盖房子。爸妈不依,说在城里住家里也得有房子。
马仁启家的院子,空着西厢的房基,就是准备傻蛋成人之后再置的。春播夏收之后,农事稍闲,马仁启家开始起房子了。不少人来帮忙,有邻居,有小妮的爸爸和哥哥。马仁启也从砖井医疗点上回来了,带着药箱,还带来几个干过泥水活的同学。
上梁的时辰到了。马仁启和他爸爸上了东墙的立柱旁,两个小伙子骑墙、分别坐在他俩的后面。小妮的哥哥和爸爸上了西墙的立柱旁,也有两个小伙子骑墙、分别坐在他俩的后面。八个人拉一个不是很粗的大梁,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本来马仁启是不让两位老人上来的,说有的是年青人,不用老人受这累。可两个老人不放心,怕年青人心浮气躁,放不平、钉不牢,非要亲自对榫放梁不可。没法办,马仁启也就只好答应了。
在这土瘠人稀的小山村,其他程式免了,可上梁放炮的程式没有免。随着一声“上梁大吉”的号子声,大梁就徐徐地离地了,噼哩啪啦的鞭炮声也跟着衬起了红火和热闹。
西粗东细,西高东低,按着当地的习俗,八个人拉着绳子,沉心定气,跟着号子缓缓地往上拉。到了支柱上,对榫放梁,找平钉牢,都很如意。协调顺畅,该是擦把汗的时候了。马仁启的爸爸刚拉下脖子里的毛巾,意外就发生了。
“啪”的一声,一个小炮在他脸上炸响。他觉得眼前一团金花,两眼像是射进万粒金沙。他以为眼被炸瞎了,一时心急,失去平衡,身子一侧,摔下墙来。
还好,后面的小伙子揽了他一下,虽然没有揽住,但却把头揽平了。中途一根支架又架了他一下,落地的时候屁股着地,没有大摔着。
一个汉子坐在地上,很不体面。他忍着疼,一伸手,攀住支架,站了起来。大家觉得很庆幸,有惊无险,没有摔坏。可没过半分钟,他就又倒了下去,好像突然之间身子没有东西支撑了。
眼没有炸瞎,身体其他部位都没有摔坏,只是支架在腰部架了一下,伤着了腰脊椎。如果他不站起来,还好点。他这一站,大发了,整个下身失去了知觉。
马仁启和他的几个同学都是学医的,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赶忙抬过来一扇门板,把爸爸慢慢移到上面,用绳子把身子牢牢地捆在门板上。之后派人到两里之外的大队部打电话,叫救护车去了。家里再穷,救人要紧。
回天无术,马仁启的爸爸瘫痪了。
有人说,没有算对上梁的时辰。有人说,上梁之前没有敬神。不管怎么说,都没有用处了。打那之后,马仁启家的生活更困苦了。妈妈得伺候爸爸,小妮成了主劳力,队里的话,自留地的活,都靠她的两只手。多亏马仁启当年毕了业,每月拿到了四十五元的见习工资。不然的话,这个家怎么个撑法,就很难说了。
从一九六八年到一九八一年,十三个年头,就这样一天一天地撑着。小妮由二十四岁撑到了三十七岁,还在这样一天一天地撑着。妈妈实在看不下去,和马仁启提过多少次,说该结婚了,马启仁就是不说话。
不是不想说,是不能说。说什么呢?
说“不能结婚”?这话是不能出口的。十几年了,这种家境,妈妈的心里像油煎。这话出了口,那不等于在妈妈的心里火上再浇一瓢油吗?
答应结婚?可他对丑妮实在是爱不起来。他敬她,可怜她,心疼她,可却不能像爱一个女人那样爱她。他的心里只有蓝心月,再也容不下别的人。
每逢遇此尴尬时,都是小妮来解围。“妈,傻蛋哥是干大事的,咱们不能用这样的家缠着他。让他在外面奔吧!他在外面进步了,有个像样的家庭,过得幸福,那是咱们的福气。全家都会高兴的,是不是?”
小妮说得很诚恳,可妈妈却很不理解,拿一种迷茫的眼光看着她。不知道小两口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那你呢?往四十走的人了,孩子!”妈妈心疼地说。
“妈,没关系的。都习惯了,有你二老在,咱们过得不是挺好的嘛!”小妮说。
“挺好的,是挺好的!苦命的孩子!”妈妈说着就落了泪。用一种很不满意的眼光看着马仁启。
马仁启只好把眼光侧过去。侧过去也就过去了。当妈的总不忍心逼儿子。
可是一九八一年四月二十八日的这次不行了,过不去了。马仁启的良心过不去了。
妈妈就要走了,永远地走了,永生永世再也见不到了。在这离别的时刻,求他给小妮跪下,要他七天后和小妮结婚。这种临终遗愿,作为儿子,无论如何也没法拒绝。妈妈,那是自己的天,那是心中的爱。快四十的人了,没对妈妈尽孝道,他内疚。
丑妮,近二十年了,为自己守着活寡,用对自己的爱支撑着生活。这种性情,这种品格,让他动心。他突然发现,胡小妮和蓝心月的身上流淌着同一种类型的血,坚韧,顽强,为自己的心上人而活着,为自己的心上人而吃苦,二十年如一日,矢志不渝。这种性情,这种品格,让人景仰让人敬,让人心碎让人疼。
二十几天前蓝心月父亲去世的时候,马仁启经受了一次人生的洗礼。剑之锋给蓝心月的五封信深深地刺激着他。说是痛可以,说是酸也可以,说是惋惜可以,说是愤恨也可以。不管怎么说,他的灵魂随着赵竹君吐出的每个字句剧烈地抖动着。
他深深爱着蓝心月,可并没有占有欲,充塞于心的都是呵护她的责任感和使她快乐的衷心祝愿。五封信,字里行间都是蓝心月和剑之锋之间的爱,刻骨铭心的爱,受到腰斩却难以割断的爱。这种爱,在蓝心月的心中燃烧,在蓝心月的眼中燃烧,在蓝心月的脸上燃烧。他知道,她完全沉浸在这种爱中,为它而活着。她听信时的眼神、热泪和倍受折磨的神经,深深刺痛了他。他恨,恨那把腰斩蓝心月心中之爱的利剑。他恨,恨自己无能为力,爱莫能助。他甚至想到,要是自己是蓝心月的父亲就好了,那他一定会成全蓝心月,让她幸福,绝不让她掉眼泪。多么可爱的一个女儿啊,怎么她的父亲如此不珍惜!
在他想到这里的当口,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好像他就是蓝心月的父亲,但并没有像他心里想的那样成全蓝心月。他犯了和蓝心月父亲一样的错误。不是错误,而是罪过,他在让蓝心月受苦受难受折磨。
不!他是马仁启,不是蓝心月的父亲。不!他不是马仁启,好像还是蓝心月的父亲。好了,好了!不想了,想不清楚了。不知道什么地方出了错,反正听着剑之锋的信,像是在控诉蓝心月的父亲,也像是在控诉自己。
二十多天前想不清楚的一种感觉,在妈妈说出遗愿的时候,突然想清楚了。噢,原来如此!他和蓝心月的父亲一样,是一个心怀歉疚的人。
知道了,只要自己点点头,蓝心月就能得到爱,蓝心月就能脱离二十年来的折磨,得到快乐。二十年来,自己一直挥舞着利剑,想要割断蓝心月心中的爱,让蓝心月倍受煎熬,可蓝心月却一直坚守着,呵护着心中的爱。自己不是想当蓝心月的父亲,把爱还给蓝心月吗?现在自己有这个权力,有这个能力,只要点点头就成了,为什么不做呢?做吧!赎赎自己的罪吧,还还自己的债吧!于是他给胡小妮跪下了,于是他给胡小妮结婚了。胡小妮就是蓝心月,俩人身体里流淌着同一种类型的血。
马仁启和胡小妮结婚之后才感到,自己坐到了上天早就给他安排好的座位上,坐到了自己本来就该坐的座位上。左边是自己的妻子胡小妮,右边是自己的妹妹蓝心月。这个位置真好,坐得踏实,坐得安稳,胡小妮归位了,蓝心月解脱了,天下安定了。
五月十一日,马仁启上班了。左袖带着黑纱,右手提着喜糖,来到了班上。大家不问黑纱的事,只问喜糖的事,还问什么时候把新娘带来让大家看看。马仁启只是笑,说“吃喜糖就是了,新娘看不看都是那个样”。不过对蓝心月还是得有所交待。
下了班约蓝心月到医院对面的公园散步,这是两个人经常走走的地方。
“心月,吃着喜糖也不问来路?”马仁启开口了。
“快四十的人了,什么时候让人吃喜糖都是很自然的事情,难道还有不正当的来路?”蓝心月笑笑说。
上午接到喜糖的时候,蓝心月觉得突然,也觉得诧异。办丧事怎么办成喜事了?从未听说他家里有人呀!不过挺好,自己可以解脱了。
虽说如此,心里还是有点酸。
酸是酸了点,毕竟爽快了,轻松了,可以随意和他调侃了。他完全是一个对自己很有好感的同事了。
“不觉得突然吗?不觉得诧异吗?没有一点不合情理的感觉吗?不觉得我有点对不起你吗?”马仁启替蓝心月想出了一连串问题。
“是有点突然,是有点诧异,可是它却是我久已的想望。十八年了,我觉得很对不起你,可是好像又不能怨我,我早就向你说清楚了。按说你怎么着给我都没有关系,我可以不负任何责任。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你一天不结婚,我就一天不得安生,好像是我在耽误着你。现在好了,吃你的喜糖多舒畅呀!哎!什么时候把嫂夫人领来让我们认识认识?”蓝心月说。
马仁启听着这话,心里酸酸的。“领不出来的,丑丑的,见不得人的。和你站在一起,一个是西施,一个是东施。那会怨恨老天爷的,太不公平了,为什么把美都给了你一个人。”马仁启用幽默掩盖着内心的酸楚。
“马仁启,你这个人可不怎么样!和人家结了婚,还说人家的坏话,这像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吗?”
“说实在的,作为一个男人,我心里有愧。既对不起你,也对不起胡小妮。啊,对了!还没有告你呢,我的那位叫胡小妮。”
“这话可不对了!怎么对不起我了?我倒觉得应该感谢你。这是把我解脱了,不是吗?”
“你说的也不错,可是毕竟让你感到太突然。你不是在研究人的心理吗?人就是这样,一件不想要的东西,当你突然丢掉它的时候又觉得有点惋惜。”
“啊嗬!你可不要自做多情,我可没有惋惜。”
“好好好!不说这些了。今天约你出来,是想求你原谅我。婚不能不结了,否则对胡小妮伤害太大。
“她五岁就到了我家,换婚。我妹妹给了他哥哥,把她给了我,两家换了帖子。可我不喜欢她。长得又丑又笨不说,把我妹妹换走,伤了我的心。
“十八年前我就给她说清楚了,我们不是未婚夫妻,而是兄妹。她知道我的意思,也同意各自自由,可是却把自己捆在了马家。她认帖子,依旧礼,一女不嫁二男。生是马家的人,死是马家的鬼,把一切都给了马家。我父亲因为盖房摔瘫痪了,母亲照顾父亲,里里外外就只剩下她一个劳动力。十几年了,她是这个家的顶梁柱。我知道,她吃苦,她受罪,是有一个支柱在支撑着,那就是对我的感情。母亲去世的时候要我给她下跪,我跪了。要我七天之后给她结婚,我依了。因为我突然觉得她是一个伟大的女性。和她结婚,不是她配不上我,而是我配不上她。她忠于自己的感情,不屈不挠,和你一样。在你和胡小妮面前,我不是个男子汉。站不起来,谁都对不起。”马仁启眼睛看着远方,心里充满自责。
蓝心月静静地听着,被胡小妮感动了。她在为她落泪,半天才说出话来。“你做的对!这才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你有福气,遇到这么好的妻子。好好待她吧,不要辜负了一个女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