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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代价·绵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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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狂看到我一定会疯掉,他们会朝我大喊:“不工作的人生有什么意义!”我会向那些暴躁的人报以微笑,然后找个地方窝起来。
人活着是需要些运气的,就像我,不怎么打理这个店,但是生意从来不亏本。我曾问小吴:“我给你的工资算少吗?”小吴:“中等水平还好还好,能给阿维买礼物。”
我倒头继续睡,那我没破产就不是压榨劳动力的原因了。还是那个六年前,郑明皓向我展示钱包里的照片。
自豪个啥!那女孩确实是个阳光型的美人,即使是一张照片,我也能感受到她身上散发出的活力。郑明皓洋洋自得,但是他的下一句话让这欢快的气氛在空中被冻结然后碎掉。“我们昨天分手了。”
其实说到这里我觉得往后我是可以不必去听了的。对他人的秘密我始终保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这能让我避免不少的麻烦。不过知道与不知道是两个极端的分界线,要是我仅仅是知道一个秘密的表层,我绝对会发挥一种绯闻佚事考古考据的八卦天赋,从此生活再无宁日。
然而出于对郑明皓的好奇心,我还是听下去,罢罢罢!不就是那烂俗的八点档吗?郑明皓很满意地看着我纠结的脸,把忘事缓缓道来——
我和温丽是高中同学,前后座的那种,她坐我前面。嗯……对于她,我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把她脖子后面那个内衣带打的结解开,直到她成为我女朋友以后,我还是想做这件事,其实她换一种内衣就好了,我也不会因为向她提出这个请求之后被踹了一脚,疼死了,三天都打不了球。
好吧,说正事。其实阿丽的脑子有时候和你一样不太好用,经常犯傻,走路被自己绊倒,打翻饭碗什么的,不过我不是在说她智商像你一样低。她智商可高了,一个女孩,最擅长的科目居然是数学,奥赛拿得金奖,上名校还免试……
我呢,从某个方面看是个在正常不过的人,但是可能是自身能力的关系,我对将要发生的灾祸异常敏感。人有旦夕祸福,我走在街上与无数人擦肩而过都会被这种感应能力激起一身的鸡皮疙瘩,但是习惯了也不觉得有多恶心。
上个星期,我还没有从学校里退学。放学后的教室就我和阿丽,她早早做完数学作业,而我当然在抄作业。从她的视角看来,我应该是癫痫犯病了吧,一阵抽搐,受不了就倒在地上。五秒钟的画面,她在自家公寓的楼道被一个疯子乱刀连砍,她倒下时,脖子只有一点皮肉连接,就像哈利波特里面的那个幽灵。
回过神来时,我看到她惊慌得泪流满面。和所有小说里,电影里讲的那样,我不想让她哭。然后突然明白有转移灾祸能力的自己到底为何存在。所以我玩完了,快三年的交往居然被这个疯子给截断了。
“温丽小姐,感谢我吧!”我把手盖在她吃惊的眼睛上,“如果你喝到一杯很苦的咖啡,你会不会把杯子给我?”那注定予你的大灾,能否给我?
“不给,我会倒掉它。”阿丽的语气又些气愤了,她在生气,她以为我吓唬她。“把你的爪子拿开!”
啊,不能拿开,我一个大男人在你面前一脸悲戚的成什么样?!
“如果很甜呢?给不给?”把灾祸给我。
“咖啡怎么会很甜?把手拿开我生气啦!”她开始掰我的手指,但她的力气哪有我的大。
“今年的生日礼物给不给我?”
“好啦好啦!我给还不行吗?一定给的。”遮住半边脸,我还是能看到她那一脸“真是败给你”的表情。松开手,给她一个微笑。在她说“给”的时候又什么东西像虫一样从手心钻进来。不痛不痒,只用过一次,以后也不能用了。
灾祸将至,我像地震前的动物坐立不安,我想万一死在她面前怎么办呢?肯定会吓得她腿软的,我已经是个很倒霉的人了,怎么能把霉气沾到她身上去。
退学,换号码,搬到这,然后遇见你,就有了现在的事。我忽然想到我一走了之好像又会让她哭呢。真是糟糕!
郑明皓说故事的实质就是催眠,不要像是在说别人的事那样冷淡好吗,再说了即使是发生在他人身上你也给我有些触动啊!
“水平真烂!”其实我的心酸酸凉凉的像一团酸菜。
“我其实还擅长一件事。”郑明皓取出纸笔,一,二,三……寥寥勾出一个柔和的鹅蛋脸,他勤奋地画着,铅笔划过白纸沙沙作响。垂直的长发,俏丽的五官,那个叫做温丽的女孩在纸上微笑。“我画这个画得最好。”
这人没救了,难以理解他脑袋里装的是什么。我不知道有没有神灵的存在,但是我一直相信一定有一种力量在维持着所有空间时间上的平衡,若阻止了该发生的事,那么就得承受相应的代价。“你什么时候死?”我把你当做朋友,所以我决定帮你收尸。
“准确时间阿姨没告诉我,但是她叫我做好准备。”郑明皓的口气是无奈?也不像,那是我所不能明白的。
“我妈?”
“是啊。”
“她叫你等死?”
“是的……”
那就没有错了,十之八九是没救的。
那天我没觉得意外,只是没来由的悲伤。人迹罕至的山崖下躺着我支离破碎的朋友,也许这才是真正公平的结局,我叹了口气抱着我的封印书离开。我的第一位住户,欢迎……
为什么他会坠崖?后来警|||察给出的答案是雨天失足。我问那个阳光的鬼魂,他笑着沉默半晌,敲敲脑袋恍然大悟:“好像确实是这样呢!”
冬天的雨居然下得绵长,不过不用出门的我什么都不担心。一个眼熟的面孔凑过来,啊,是我的常客。这个少年问道:“店长,这把伞的主人在哪?”哦,他指的是撑开放在吧台旁的那把折叠伞,我指了指小吴,阿维小两口。少年的脸满是不相信,几乎是叫道:“不可能。”
阿维走过来告诉他:“我们来这的半路上忽然下雨了,但是没带伞就躲在一家商店的屋檐下。一个好心的大姐居然把伞给我们,自己淋着雨走了。”
这算什么?助人为快乐之本?当代真活雷锋?
少年脸色怪异,说:“她自己淋雨走了啊?”
这到底是多变态,或者他是天生的侦探料子,居然能通过一把普通的折叠伞确定主人是谁。反正这伞的主人一定是他所熟知的。他忽然又对阿维说:“能不能把这把伞给我?”
“这不是我的东西,但是我又不认识它的主人……”女孩开始为难。
那少年连忙说:“我认识,我会把这伞还给她的。”
“好吧……”
突然那少年瞪大双眼看向我背后的墙。到底怎么啦这个人,一惊一乍的!他笔直地指着墙上某处问:“那个是店长你的朋友吗?”
墙上众多郑明皓的涂鸦中他指着温丽的素描。我耸肩:“不是,他是我朋友的朋友,而且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你没看到纸都是泛黄的吗?
他的声音里带些恳求:“可以把那幅画卖给我吗?”这就是变态吧……
不好意思啊少年,它的主人不会同意的。“那个不卖的,是我朋友的遗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