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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计 ...

  •   正在沈慕一时想不起来怎么应对时,亲爱的霍母来解围了,她在那边高声问道:“客人在那弄啥呢?门在这儿啊!”

      单夫人转身答道:“小慕在这里,我觉得要不要跟我走这件事,还是问问她本人比较好。”

      穿着围裙的霍母走了过来,沈慕低着头转过身慢吞吞道:“我来拿个饼吃……”

      霍母道:“这才刚吃过饭呢,又饿了?”她看看盆子和锅,“馒头也没了……晚上给你烙饼。”

      沈慕欢呼道:“好嘞!”

      单夫人那张精心保养的雪白细嫩脸庞露出浅浅的笑容:“小慕,如果你跟我回去,什么时候都能吃到想吃的东西哦。蛋糕、慕斯还有巧克力和各种糖果……”

      这是赤果果的利诱!

      沈慕心中不屑:骗鬼呢,你们家吃饭都必须准点,过时间就不供应了饿死也要撑到下一个点才行,甜点零食更是严格控制,以为我不知道啊。

      单夫人对霍母道:“毛女士,有些事我希望能单独和小慕谈谈。”

      霍母犹豫地看看两人,最后皱着眉有些不舍道:“好吧……要是小慕真的愿意跟你走,我也不会拦着。”

      沈慕的房间。

      单夫人若有所思地打量一番这个小而整洁的卧室,面上不露声色,心里却暗自满意:这个沈慕的确是个相当早熟自立的孩子,生活习惯也不错。只是有些举止动作太过粗俗,需要稍微调教一下……

      沈慕坐在床上晃荡着双腿,静静等单夫人开口。

      单夫人看完屋子,才慢条斯理地轻声问道:“小慕,刚刚我听到你提到单铭……你什么时候见过他?”

      沈慕心思百转,在心中罗织出种种借口,最后眨着眼睛道:“我常常做梦梦到一个小孩,他说自己叫单铭,说自己是个将军……”

      她偷眼观察着单夫人,发现自己每说一句,对方的眼神就明显变化一分。于是她得意洋洋继续道:“他非要我跟他一块儿玩,态度极其恶劣……我就觉得他是个不讲理的家伙……”

      单夫人:“然后呢?”

      沈慕仰着脸天真地说:“没有然后了呀,我就梦见这么多。”

      单夫人耐心诱哄道:“你知道这个梦什么意思么?”

      沈慕面上纯纯地问道:“什么意思啊?”心里却对凌波拼命吐槽:善了个哉的,这真的是单夫人吗?她是准备忽悠我一个五岁小姑娘啊!上辈子见她的时候她一句话不超过五个字的,现在这么欢脱!果然是岁月不饶人,让她从一个娇嫩少妇变成了无口妇人……

      凌波:[……]

      单夫人哪里知道她心中所想,道:“单铭是我的孩子,你梦到的那个人就是他。你们注定是要在一起的。跟我走吧,”她朝沈慕伸出手,目光充满希冀,“你想要什么,我都会给你。”

      沈慕摇摇头:“不要。”

      单夫人微微蹙起细长柳眉:“为什么?”

      沈慕道:“我太小了……”说着她招手示意对方凑近,单夫人犹豫了一下,脸色隐约不悦,但还是优雅地俯下身,表示愿意聆听。沈慕压低声音继续道:“我现在还没有能帮助你们家单铭的能力,你等我到十八岁……十八岁,事情会有让您惊喜的转机。”

      单夫人起身,看向她的表情变得十分怪异复杂,半晌她才道:“你到底……”

      沈慕高深莫测道:“有些事不要多问,您只需耐心等待。但是在此之前,”她的唇角勾起狡黠的笑容,带着婴儿肥的小脸浮现出与年龄不符的胜券在握,“我希望您能给予我一些简单的帮助……”

      本来想忽悠小女孩的单夫人最后反而被神棍一样的沈慕蒙住了,临走前背着霍母给她塞了一张信用卡。沈慕抱着卡在床上翻滚嚎叫:“天呐!我两辈子都没拿到过这么多钱!”

      凌波很诧异:[你要怎么去帮她儿子,真的算到什么转机了?]

      沈慕没心没肺地亲口手里的卡片,道:“谁知道怎么帮,转机什么的我随口说说,她居然信了!果然重生在小孩身体本身就是最大的外挂了~”

      凌波无语:[你没想过到时候怎么办?]

      “离十八岁还有十三年啊。这么长的时间我想干什么都行,到时候她有没能耐再买走我还不一定呢。”沈慕双眸闪闪道,“我要出人头地!”

      可惜,她出人头地计划最终也只是一纸空白。

      年龄和环境限制着她的作为,加上做什么都必须尽量瞒着周围的人,她觉得自己有种严重被束缚的感觉。

      “为什么我一定要这么低调呢?”她反问自己,“为什么我不能走神童的路线?五岁能作诗,六岁擅作画,七岁能文能武,八岁背诵红楼梦,九岁掌握N门外语?让更多人注意到并看到我的才华,然后获得更多更好的发展渠道……”

      凌波此时沉默不语,她不了解这个时代的规则,觉得自己并没有发言权。其实有些设施器具奇怪的名词她开始也都不懂,在这种时候她便闭口不言,不问不说,只等其慢慢显出它的作用和特色。

      她一直是很有耐心的猎人。

      沈慕在高调还是低调之间犹豫许久,最终选择了后者。“江郎才易尽……有一种恨叫做捧杀,”她握着拳头道,“我还是等自己拥有足够的实力以后再出现在众人的视野焦点中。”

      沈慕拿到钱首先去给她的外星人儿子沈虫买了一身衣服。

      十一二岁的少年带着五六岁的小姑娘去店里买衣服这种不在零用钱范围内的东西,最后掏钱的还是小女孩,店员表示很惊奇。大福村和小福村这片村民几乎都是认识的,看到街上跑来跑去的小孩差不多都知道他们是谁家的,这两个小孩的来历他们八卦一下便清清楚楚,搞明白以后更是觉得好奇,且不说这两只是怎么突然变成好朋友的,但是沈虫那变化就足够他们猜测感叹了。

      以前的沈虫就是个在垃圾堆里捡东西吃的小乞丐,又脏又臭,脾气还怪,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但是现在的沈虫呢,礼貌干净,白皙的小脸蛋上鼻梁挺直、双眸黑亮,卷卷长长的睫毛秀气堪比女孩子,乍一看还真让人认不出来。

      这些人当然不知道,为了把沈虫从只会叫妈妈和狼吞虎咽的野人变成讲卫生懂礼貌的好孩子,沈慕是花了多少精力,下了多大功夫。一次次矫正对方的不良习惯,一句句教对方面对不同的人要说什么,沈妈妈总在心力交瘁之中暗暗感叹,上辈子到死都没感受过养孩子的苦,这辈子才几岁就体会全了。

      还好对方也没有让他失望。不仅如此,这小怪物的自我治愈修补能力似乎还带有美化功能,沈慕每过一段时间看他,总觉得比前几日要更好看几分。尤其是最近这货的皮肤已经进化得比她要细嫩许多,沈慕琢磨着总有点会养出一个妖孽的预感。

      不过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小村子彼此都是近邻熟人,消息不管大小都传得飞快,沈慕也不知遮掩,此间种种很快传到了霍家。

      霍母想到之前沈慕偷偷藏吃的带出去,顿时感觉忧心忡忡,怀疑自己女儿是被坏小子给威胁了。这天晚上她走进了沈慕的卧室,温柔地对沈慕展开了谈话:

      “小慕,你这两天咋跟大福村那个范小良那么好呢?今天你珍婶子来咱们家,说有人看到你去给他买衣服了?”

      沈慕一边心想咦原来他叫范小良,果然是自己取得名字比较好听,一边不慌不忙答道:“哦是这样的,他奶奶给他留了点钱,我见他身上的衣服都破成条儿了,看不过就让他去买的。那是他的钱。”

      霍母点过家里的资产自然知道她不是说谎,不过老实的农妇听到自家孩子这么说,忍不住有点想解释的意思:“小慕呀……小姨不是想贪问你钱,小姨是怕你被人欺负。他家里就剩他一个,挺可怜的,给他送点穿的吃的,小姨是不会说什么的。但那孩子的脾气出了名的怪……你个头这么小……”

      “放心啦,”沈慕安抚地握住霍母粗糙的手掌,“他脑子被病坏了,现在可乖了,只听我的话。对了妈,我听说咱们村头甘二叔要开个小超市?”

      霍母却微微一怔:“你叫我什么?”

      沈慕笑起来,白嫩的小脸蛋上泛着讨人喜欢的红晕,她眨眨眼,理所当然地脆声答道:“妈妈!”

      霍母忽然之间红了眼眶,将沈慕揽在怀里,道:“哎我的乖女儿……”沈慕脸埋在她胸前,觉得霍母身上温暖的气息直达心间,解冻了她自前世被烧死以来一直的那层冷漠。

      霍母抚摸着她柔软的发,不忘问道:“这两天那超市在装修呢,估计弄好就要开业了,小脑袋又在打什么主意?”

      沈慕笑起来:“范小良成天捡垃圾,实在吃不饱肚子,我想给他找个活干……妈你帮我问问甘二叔,到时候需不需要一个看店的。”

      霍母道:“你还会给别人找活了呀,真是个小人精!行我给你问问去!”忽然她又迟疑起来,“不过那孩子那脾气……”

      沈慕忙道:“他现在改好啦!不信明天我带他来家里玩,你看看他,真的,现在可懂礼貌了。”

      霍母看她急切的样子,笑起来,点点她的小鼻子:“你呀,真会替别人操心。”

      沈慕当做她在夸自己,嘻嘻笑起来。

      其实沈慕为了沈虫的生计想了很多办法。

      她带着从沈虫自己家里找些线索的想法,跟着沈虫去他家,刚一进门被那一院子的垃圾山给震撼了。

      原来沈虫奶奶自己就是拾荒为生,人走灯灭,这里留了一堆东西,时间长了味道越来越难闻,幸好它是在远离民居的村南头,没有邻居上来抱怨。不过沈虫明显也不愿意回这个家。沈慕回家跟霍父磨了一番,才托人把这堆东西给拉走。

      沈虫不能成天只靠着她手里那点钱过活。他们翻遍各个角落,只在沈虫奶奶枕头底下发现藏了个布包,里面裹的钱只有几十块,少得可怜。沈慕想坐吃山空是不可取的,必须找个自力更生的办法。但是这小伙子能干什么呢?他本身唯一的生活技能就是乞讨。

      一开始她想的是文艺路线。她自己不想高调当神童,就决定把机会给沈虫。她替沈虫写了一篇短文,然后投稿了。她上辈子语文一般,自己本身不怎么会写文章,但跨年龄来看的话应该是很卓越的。她一直觉得作家是很光荣也很清闲的职业,坐着动动笔就有大笔money,算是赚钱比较简单的工作。

      投稿的对象是一本学生报纸,叫小树苗,她记得自己上初中的时候老师要求订阅这个,上面除了各种杂七杂八的学习知识,还有一些学生自己发表的东西。她觉得自己应该很容易上榜。

      等了差不多快一个月,沈虫已经开始在小超市帮忙,沈慕自己都快忘了这件事时,消息才回过来。

      文章是录用发表了,但是稿费呢?沈慕左翻右翻,只看到一支钢笔。

      她盯着那支八块钱的英雄钢笔发呆,身边几个村民正对沈虫文章上报的消息笑容满面地夸耀他有出息,她转身问甘二叔:

      “二叔,为啥他们不给钱,只给了个钢笔呢?”

      甘二叔道:“哎哟给了个钢笔呀?真不错!小几百字,我家那妞老早发表一篇,只拿了两个橡皮呢。看来小良这文章是真的好,范家后继有人呀……”

      橡、橡皮……?沈慕心中很震惊:原来文章这么不值钱?自己可是憋了很久死了无数脑细胞才写出来的呀……

      这件事让她的作家梦破灭了,但却让沈虫在村民中的名声慢慢好了起来。他长得越来越俊秀,附近几个村都找不到比他更漂亮的小伙子了,加上沉默寡言从不跟别的同龄少年一样捣蛋,每天只勤勤恳恳守着小超市,不少婶婶嫂子都私下说这小孩是真的懂事了。

      沈虫在小超市帮忙,甘二叔一开始是只管一天三顿吃,后来慢慢开始一天给他两块三块,沈慕开始上学的时候已经涨到五块。小店本身盈利没多少,能给这么小的孩子出这个价钱可以说是非常厚道了。

      不过店主甘二叔也有个烦恼的事。

      ——这范小良,也太粘小慕妞了。

      不错,他看得久,早就琢磨出来了:这一大一小的两只,不是小的老跟着大的,是大的牢牢守着小的。

      范小良开始在这里干活以后,沈慕差不多天天都会来呆很久,两个人也不说笑闹玩,范小良看店收钱,沈慕拿着本子涂鸦或者坐着发呆,各自干各自的。看起来似乎各不相干,但要是哪一天沈慕没有来,范小良就会极其不安躁动,甘二叔一说打烊,他动作飞快地帮忙收拾东西,关上店门以后立刻一阵风般飞奔出去,那架势一看就是往霍家跑去了。

      范小良是真的天生神力,有他在甘二叔自己几乎都不需要干什么活了。这么个十来岁的孩子却顶得上一个身体健康的青壮年。外人总觉得那一个月一百五的工资对小孩来说太多了,却不知道甘二叔精得很,才不会做亏本的生意。

      本来他是想五十块打发的,但小慕妞那猴精的闺女,软着嗓子奶声奶气在他身边念叨不少话,说得他心里都愧疚起来,才给范小良涨了工资。

      “虫子!”

      听这甜甜的声音,可不是又来了。

      小慕妞给小良取的外号可不怎么好听。甘二叔叼着烟心想,不过这傻小子似乎还很喜欢?

      “小慕。”沈虫平板的声音。嗯没错他一直是这个德性。不了解的人以为他是闷头闷脑有心事,熟人才知道他不是不开心,而是天生这个调调。

      “我明天要开始去上学了,就在村东头那个福村小学。”

      “上学?跟霍逸剑一起?”

      “嗯。”

      甘二叔在一边眯着眼笑起来,可以想象这时候范小良心里正不爽呢,这小子似乎对沈慕她义兄一直有股子莫名的敌意。

      ——这俩小孩,真有意思。

  •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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