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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丈夫 ...

  •   后来回到学校,顾兮还在消化沈慕居然如此深藏不露的事实。

      “你说,沈慕为什么要瞒着咱们呢?”她趴在宿舍床上玩着手机里的贪吃蛇边问,“要是我开了自己的公司,还有这么厉害的成就,早就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了。”

      “所以你不是她,”戚竹摆弄着临走时Archer送她的小饰品懒懒回答道,“这就是大腕儿的低调作风,懂不?再说咱们也没问过她。”

      “唉……”顾兮又玩了一会儿,越躺越觉得心里不平静,忽然起身,手握成拳道:“从今天开始,我要努力地画画!绝对不能再散漫下去了!说干就干!”说着她起床下地,到桌子前铺开了一张白纸,对着石膏像比划起来。

      戚竹瞥她一眼:“有热情没计划,坚持不了多久的。”她长叹一声,“我呢,明天就开始报个班去学跳舞,哪个歌星不会跳舞的?姐要参加选秀!”

      两个小姑娘各自沉浸在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中。

      谁也看不到的角落,有什么正在抽枝发芽。

      高二文理分班,顾兮和沈慕都选了文科,戚竹选理。顾兮是因为自己对数学一窍不通,化学物理更是从没及格过,她认为文科死记硬背的东西更好学一点,戚竹则是因为宁愿做题也不想背书。

      沈慕是拍硬币拍出来的结果。

      这年暑假的时候戚竹去参加了传闻中的选秀,不过海选就被刷下来了。因为太过紧张,基础不够扎实,舞蹈也跳得乱七八糟,不过她没有气馁,表示明年再战。

      现在让我们把目光放回高二开学没多久的这节课上。

      顾兮看够了军训的高一,开始低头抄练习册。快下课的时候沈慕终于收到短信,背着书包又跑出去了。

      在她收拾的时候顾兮问她:“去干嘛啊?”

      沈慕答道:“接我姐。”

      顾兮顿时十分感兴趣:“我也去!”

      沈慕只说:“上你的课。”转眼已经不见人。

      下午放学吃饭的时候顾兮看到了沈慕和她的姐姐,两人长得很像,但是沈慕明显要更白一点,姐姐扎着一根粗粗的大辫子,眼睛比沈慕大,看起来很羞怯的样子。

      没多久顾兮就知道了不少关于这个姐姐的消息,比如她叫沈晓,现在刚上高一,因为身体不好沈慕故意让她跳过了军训,比如她性格非常内向,据说是小时候被后母虐待,有好心人收养才有机会来上高中。

      这姐妹俩性格差别太大了,顾兮想,不过也是,要再出来一个像沈慕那样的天才,她真的要仰天长叹老天不公了。

      沈慕把沈晓送回寝室,天色已经有些暗下来。她看看时间,决定采购些东西然后回公寓去。暑假她买下了这边的一所房子,这时候房价还没炒起来,价格不算离谱,装修布置完了以后她就不再住校。其实高一入学的时候她就可以这样做,不过当时她觉得一个人住会很寂寞,也很想再体验把几个女生住在一起的寝室生活,重拾青春的感觉。

      已经开始在商界爬摸滚打的她,格外珍惜那些真正单纯的人和事。

      [你不是怕寂寞,为什么不干脆让沈晓住进来?]一个声音在脑海里响起。

      是凌波。

      从重生醒来就出现在自己灵魂中的前世,她们在一起了十年,分分秒秒,无时不刻,无法分离。最初沈慕也想过,要是一辈子都这样她该怎么办,她要怎么去若无其事地谈恋爱,和恋人亲热,甚至结婚生子。

      但是漫长的时间过去,对方已经变成她身体的一部分。凌波把沈慕变成了一个外人看起来惜字如金心思沉静的少女,沈慕让凌波渐渐开始熟悉所有流行事物,明白什么叫吐槽什么叫卖萌。两个人互相影响和改变,思维方式和谈吐语气都变得越来越像。

      沈慕已经不会再担心那些问题,有这么个完完全全了解自己内心所有弯弯绕绕,知道自己每一个习惯细节,明白自己每一刻情绪的人,她觉得自己就是一辈子都孤身一人也都没关系。

      世界上没有比她更了解自己,没有人能比她更及时地安慰和疏散自己内心的所有不安,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轰杀所有所谓的恋人伴侣了。

      “姐姐性格越来越孤僻,我希望她能在宿舍那种环境里改善一下……如果她在那不舒服,我再接她过来也不迟。”沈慕答道,一边挂上了耳机装作打电话的样子——她现在更习惯这样开口和凌波交流,好像她就在电话的那端一样,“再说我哪里寂寞了,不是还有你么。我只要有你就够了。”

      [又在说甜言蜜语。你最近是不是青春期,急需找一个男朋友表达一下你无处发泄的满腔爱意。]

      “青春期是没错,不过男朋友那种事,从来没想过啦。”

      [你想找我也不会拦着。还是说,你介意我?]

      “干嘛,又跟我分彼分此?说我是青春期,那你应该是更年期了。”

      [我的青春之花是永远不会凋零的。]

      “好傻,”沈慕说着,一边挑选食材,“凌波姐你又刷新下限。”

      [我的人生也只能在这种细节上考究一下了。]

      “……我真心看不出来哪里称得上考究。”

      提着袋子出来的时候沈慕发现外面站了几个女孩子,满脸红晕地望向另一边。她朝那边看过去,发现一个身材高大穿着风衣戴着□□镜的男人正迈着长腿走过来。

      如果是漫画中,这个男人的出场应该是伴着闪闪发亮的玫瑰和光晕。那深棕色眼镜下是笔挺的鼻梁和性感的嘴唇,还有弧线完美充满男人味的下颌,怪不得迷得那群女生走不动路。

      他的每一步看起来都饱含舞台般的美感,还有帝王巡视般的压迫感。

      当他在她面前站定,沈慕发现自己娇小得可以忽略不计。

      “你长大了。”低沉而带着磁性的男声带着一声叹息响在她耳边。

      沈慕:“?”

      男人抬手自然而然地接过她提着的购物袋,那骨节修长的手指十分漂亮,中指上戴着一枚精致简洁的银戒。他淡淡道:“再等我十二个小时。”说完便转身大步离开,只留给人们一个颀长迷人的背影,坐进停靠路边的一辆车后扬长而去。

      在女生们羡慕的目光中,沈慕只觉得莫名其妙:“那家伙是谁?他干吗的?”

      凌波叹息道:[比起那个,我更好奇为什么他拿走了你买的东西。]

      沈慕摊手一看,空的,才反应过来:“……我了个去,这是来抢劫的?”

      凌波也很好奇:[你怎么那么配合地给他了?]

      沈慕忽然有种恼羞成怒的感觉:“是他要得太理所当然了好不好,我还没反应过来呢就……怎么会有这种人啊?”

      [警觉性太差。]凌波评价道,[回去自罚。]

      面对这方面的事凌波便立刻拿出为师的威严。沈慕只好道:“好吧。我刚刚一定是魔怔了。”

      凌波却不放过她,无情地说出真相:[是看帅哥看呆了。]

      沈慕:“……”

      第二天是周末不用上课,沈慕习惯早起,在小城跑两圈儿,第一圈用轻功小跑,顺便找个寂静的公园耍一套功夫,然后再跑回来。

      这天她回来时发现门口多了一人一狗,走近了才发现居然是昨天那个摸走她购物袋的男人,提着个箱子,脚边还卧着一条成年哈士奇。

      “你去哪儿了。”看到她走过来,男人开口冷冷地问道。

      沈慕被他这莫名喧宾夺主的语气闹得又开始摸不着头脑:“我去晨练……你谁啊?”

      男人听到答案语气才温和了一点:“不是彻夜未归就好。我是你丈夫,沈崇。”

      “啊?!”沈慕被他丈夫俩字吓了一跳,怒道,“你怎么不说我是你.妈?”

      沈崇认真答道:“你说过你不是,而且我也不希望是。咱们还是当伴侣合适。”

      “合适你个头。”沈慕说着掏钥匙去开门,“你最好赶快离开去找个医院看看。”

      沈崇在她开门的一瞬当仁不让地挤入屋内,留沈慕在门外瞪着那门缝,闹不明白他那么大个子是怎么进去的。哈士奇跟在后面默默也进了门。

      沈崇进门就打开箱子,从里面拿出一双拖鞋换上,然后脱了外套放在衣架上,坐在沙发上开始颐指气使:“去做饭吧。”

      沈慕被他自说自话我行我素的模样气到快没脾气了,道:“看你人模人样的,怎么这么无赖?给你二十秒离开我的房子,不然我动手了。”

      沈崇很惊讶道:“为什么要我离开?”他看眼地上自己的行李箱,“嫌东西多吗?身为雌性,整理内务是你必须做的事。”

      沈慕终于决定不再跟他废话,直接上手劈过去。这是她刚刚出去练的一套掌法,劈出去掌风如刀削而过。沈崇翻身躲,她一个旋身跨步,闪都闪不开,硬邦邦打在对方腰上。她年纪小,掌力本不重,但这一下灌了内劲,饶是沈崇个高大健壮的成年男人也忍不住一声闷哼。沈慕接着横扫过去,将沈崇摔倒在地,身随掌势上前就又是啪啪几掌,将这家伙打得鼻青脸肿,才算出了一口恶气。

      然后她拖着张口还想指责他的男人扔出门,行李箱丢出去,拍拍手回头一看,那狗在玄关露出一双小眼可怜巴巴地看着她。

      沈慕才不会心软:“你也出去。”

      哈士奇只好夹着尾巴跟着主人出来了。

      沈慕啪一声拍上了门。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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