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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记忆残像(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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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啊,刚才许嘉凡在找你呢,她在教学楼侧门旁边,你快去看看吧。”徐明远看到林默后,猛然想起刚才许嘉凡的询问。
“啊?哦……好的,我这就去。”我先是一愣,然后向教学楼侧门的方向跑过去。
到了以后才发现,嘉凡是想把缠在风筝线上的小猫就出来,我赶紧干净利落地爬到蜀山故,那只猫被细细的风筝线勒着,看起来不久就无法呼吸了。
嘉梵以前就常说,林默最唠叨最老妈子了,心又软,不会是个娘娘腔吧。
嘉凡就会说,嘉梵别胡说,有林默这么帅气的娘娘腔吗?怎么看都是男生的。
我苦笑了一下,我在信里告诉嘉梵要学会忘记过去,自己却一直是沉浸在过去里的人,我无法忘记我们一起度过的时光。我、沈兆晖、沈秋白、许嘉梵、许嘉凡。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了。而现在,许家姐妹冷战了好几年,沈秋白再也不会起来,沈兆晖不知所踪。
这是当初的我们,想要的吗?
我摇摇头,不再想了,伸出手去够那只黑白花的小奶猫,它恐惧地对我“喵”了一声,不过态度还算友好配合,我解开它身上的风筝线,顺便把这只猫带到了树下。
“好可爱的猫啊!”嘉凡弯起眉毛笑盈盈地说,“你看它这小模样,多有意思。”
她学着猫叫,和这只猫竟然很快投缘了,我头大起来。该不会是要养着它吧。
“林默。你看她它多可怜啊,说不定下次还会被缠到,那时说不准有没有人救它了。”
果然。我无奈地挠挠头。看着一人一猫的可怜样子,我实在不好意思说什么拒绝的话,只好嘟嘟囔囔地说:“那你就养着它嘛。”
“林默和我一起养小猫好不好?”嘉凡憧憬地看着我。
我绝望,皱皱眉,最后还是妥协了——“好吧。”
嘉凡把小猫抱在怀里,顺着毛轻轻地抚摸,小猫咪咪地叫着,声音柔软如细线。
我平时不怎么喜欢猫的,我总觉得猫这种动物太容易献媚了,为了点吃的干什么都行。所以我一直喜欢忠诚的狗,像大多数人一样。我看着这只猫突然想起了约翰,是我养过一条阿拉斯加雪橇犬,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养的。小时候爸爸的同时送给他的,那时约翰是个小小的毛茸茸的黑色毛球,在屋子里滚来滚去,还用牙咬我的裤脚,冲我撒娇。
那是我唯一养过的宠物,我从小养着,它从一个黑色的毛球,逐渐长大成黑白相间的帅气大狗,体重已经超过成年人,完全可以一掌把我拍的晕头转向,据我的估计我大概要进行殊死搏斗才能取胜。但约翰是最温顺的阿拉斯加,他顽皮,但也听话。我养了它三年,都养出感情来了,这个时候,就在我生日那天,我带约翰出去放风,一高兴就没栓狗链。约翰自由了,快乐得不知所以,结果,跑的离我远了,一辆小轿车飞驰电挚过来结束了约翰为期三年的生命。
当时我就傻掉了。车主也有点反应不过来,是个小姑娘,二十出头,浓妆艳抹。
——他妈的,命运真是个禽兽。
我在心里咒骂,我的约翰躺在血泊之中,它的模样那么骇人,皮毛沾染鲜血。我慌乱地跑过去,结果运动鞋的鞋带不知道什么时候松开了,我差点被自己的鞋带绊倒。那个穿桃红色裙子的女生瞪大了眼睛像是雕塑一样看着约翰不知所措。
约翰还有一口气,估计是回光返照,两个大眼睛湿漉漉地看着我,怎么像只小鹿一样。它毛绒绒的小爪子扒拉了我的手一下后就不动弹了。连眼睛也没闭上,就那么看着我,奄奄一息的神情,逐渐也就没了生气。我知道,约翰是死了。
我是反应不过来的,长期跟在身边的那个小东西突然就死了。
后来,那个女的陪了我们几千块钱就算没事了。也是,在这个钢筋水泥的世界里,一条人命都不值钱了,更何况约翰只是一条狗呢。我亲手埋葬了约翰,没有埋在墓地里,而是偷偷埋在了奶奶家旁边的的一棵树下。我想着,约翰不会孤单,冬眠的熊,沉睡的蝉,入土的叶,都会和它一起玩的、
我回过身来,看着嘉凡手里的小猫,笑了。
猫咪啊,你知道吗?你努力地活着,可是你的命根本不值钱。
我说:“给小猫起个名字吧。”
我总感觉,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只要有了名字就会不再孤单,就会有归属感。
“恩……”嘉凡偏着头想了想,“叫缪斯怎么样?”
我听了这个销魂的名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是面对着嘉凡一脸黑线。
“一只猫,叫缪斯?”我艰难地说,“嘉凡啊,你真的知道缪斯是什么意思吗?”
“知道啊。是艺术女神。”
“好吧。那么就叫缪斯吧。”我看着这只黑白花的小奶猫,它有一双怯怯的黄色大眼睛,看起来似乎较一般的小猫更为瘦小。唉,瘦弱可怜的缪斯!
【许嘉凡】
嘉梵消失不见已经很久了,我相信林默一定知道嘉梵在哪里,可是他死活不肯说出实话。他说,嘉梵既然不想见到我们,我们就不要逼她了。
听了这句话,我、哥哥、还有许伯父许伯母,都慢慢地不再说话了。
而现在,林默终于还是交出了嘉梵的地址,我写了信寄过去。
嘉梵。拜托了,我真的不希望我们之间会一直冷战到老死不相往来,我一点都不想。
你刚走的时候,我还没有感觉到你对我到底是种什么概念。
我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过,可能一模一样的面容对你我其实都是负担对吧,所以,我也是放下了心中一块打石头的感觉。从那以后,没有人和我一起去游乐园,没有人和我抢抹茶蛋糕,没有人偷吃我的大白兔奶糖,没有人和我用同一个钥匙扣,没有人说许嘉凡好有福气,一切都没有了,我也终于如了愿,可以被人一眼识别。
可是我知道不会的,逐渐我就知道你对我是一种什么样的意义。我们是血浓于水的亲姐妹,甚至,我们是双胞胎,比和父母还要亲密的关系。我开始想念你了,我不再和你争了,我是姐姐,我不该和你争的。我想念那张和我一模一样的脸庞和微笑。
我和林默养了一只名叫“缪斯”的黑白花小奶猫,我是一点也不喜欢猫的,可是我知道你最喜欢的动物就是兔子和猫。我想养着它等你回来,好吗?
从林默那里知道你现在过得还不错,在S大,很好的大学,在温暖潮湿的南方。我知道你一直想要考去南方的大学,然后安心写你的小说,现在愿望算是实现了一半吧。我在北方,夏天很热冬天很冷,我依旧留在家乡读大学。
在你离开后,沈兆晖不知道去了哪里,总之突然间就不见了,也不知道填了哪一所大学。但听他父母说他一切都好只是不想见我们。
你还爱沈兆晖吗?
如果这个问题丢给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嘉梵,长久以来,一切都够了。我再也不想要任何死亡和痛苦,父亲因为重病离去,你知道吗?有时候也觉得的离开的你似乎更加轻松吧,不必留在这里面对满地狼藉。我现在很好,非常好,特别好。心理学说一个人如果反复强调一句话那么是在说谎,可这次,我真的没有说谎,我的重复只是我真的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好、这么安静、这么平和。我似乎是懂了,为什么那时年少的你会有淡漠疏离的目光。那大概是你静谧的忧伤和无边的安详,静静照亮我们所有人的喧嚣迷茫。
嘉梵。我很想你,回来好吗?
上了大学,林默依旧和我在一所大学。
这个人,从初中起就和我一起,一直一起,都已经九年了。
想起来觉得有点忧伤和感慨,最后留在我身边的,不是沈兆晖,也不是嘉梵,竟然是林默。林默很好,是表面上沉默其实很好的人。我看到过好几个女生给林默递情书或者告白。我一直不觉得情书老土,情书才是最浪漫的告白工具吧。
什么事都有林默照顾我,就像父亲一样。嘉梵,我现在很安心,过得很好。
我知道为什么你的蓝颜知己会是林默了,他的确很好。可我有时候不知道怎么面对林默,如果我说林默喜欢我你会信吗?我心里知道,可我一直恐惧面对,我不想我们之间和谐的制衡被打破,我听说如果面对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
我们去唱K,当时有个同学唱了首歌,我没记住名字,但记住了旋律和模糊的粤语。
是个很纤细很动听的女声,轻盈剔透的旋律,我很久没有听到过这么好听、这么令人心动的歌曲了。可惜我一直不知道名字和歌手。
“没有得你的允许,我都会爱下去,互相祝福心软之际或者准我吻下去,我痛恨成熟到不要你看着我流泪,但漂亮笑下去,仿佛冬天饮雪水,被你一贯的赞许却不配爱下去,在你悲伤那刻必须慰藉找到我乐趣。”
我听这首歌,听到流泪。林默眼睛也是湿润的,我知道他为什么想要哭,我也知道自己为什么哭。这首歌多像林默,也多像我。我无法平静的听完这首歌,就跌跌撞撞逃到了洗手间,硕大的梳妆镜里我披头散发,泪流满面。而这幅模样只会让我更加汹涌流泪,只是感到莫明的悲伤。我蹲下去,不知所措。
——没有得你的允许,我都会爱下去,互相祝福心软之际或者准我吻下去。
【沈兆晖】
张爱玲的小说我没看过,但她有一句很有名的话我知道。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这个女人在现今世界的网络上风传她的爱情语录,想看不到都难。
我已经看了很多句,独独这句记在了心里。这不是说男人的什么好话,说男人三心二意,吃着碗里的惦记着锅里的,不知道知足。但是原文逐渐在我心中磨灭了,一个大男人谁成天记着张爱玲的爱情小说,说出去不让人笑话。
原文是我在网上找的,抄在本子上,记在心里却又变了个模样:
“每个男人的一生中都有过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
林默若是听到了必定骂我矫情,我闭着眼睛就能想象出他的那副样子,他一定说,沈兆晖你省省吧,要是那些暗恋你的小女生听到一个身高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心里念念不忘张爱玲的小说,你的光辉形象就全破灭了。
我想着想着都会笑,林默啊,多长时间没有见过面了呢?
三年前,我离开所有我舍不得的人,父亲、母亲、妹妹、嘉梵、嘉凡、林默。我离开这些人出国学习,再也没有联系,也叮嘱了父母保密我的地址,我有些害怕见到他们,就如同害怕那些年我们一起度过的时光。可我知道,我现在知道,那些时光,痛并快乐着,是最好的时光。我如果害怕,那就是个没种的懦夫了。
我如果说,嘉梵是白玫瑰,嘉凡是红玫瑰,林默一定会掐我一把后直接破口大骂我不要脸,想入非非。
三年,不知道还有什么过不去的呢?
我想要说服自己,不去想,可迟早要做个决定。
我想起嘉梵,那个眼睛黑漆漆的女孩,喜欢看书喜欢写字,喜欢微笑喜欢养花。为了区别自己和双胞胎姐姐剪了短头发,静静坐在那里的时候像个可爱的蘑菇。
我早就该知道的,嘉梵和嘉凡,不是同一个人。
这个决定我考虑了很长很长时间,我不知道他们现在究竟怎么样了。我欣喜也还是害怕,他们都说林默婆婆妈妈,其实我才是最犹豫不决的人吧。只是,我不等继续这样等下去,等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世界上没有同样的两片叶子,譬如嘉梵和嘉凡,都有着各自独立不同的生命。只是从前我太懦弱,迟迟不肯面对心中的现实,如张爱玲说的那白玫瑰和红玫瑰,都紧紧地抓在手里不肯放手,最后两败俱伤也只知道逃到别人不知道的地方躲起来。我第一次这样鄙夷这个弱小的自己。
也许当初我们都不知道自己的青春竟然和书里写的那么相似,不是情节,而是感情。嘉梵还拿着那些小说嘲笑作者的俗气和想象力,说生活中哪有那么多惊心动魄的事可以进行什么所谓的祭奠青春。而高中毕业的那一年我们就都知道了,青春就是疼痛的荆棘,深深刺入骨髓刻骨铭心难以忘记。我的犹豫,我的懦弱,我的贪心,害了所有人,可却没有人怪我,或者没有人很深很深地恨我。
我必须回去,找到她,哪怕在一个世界,那个世界里所有人都有和她一模一样的面容。嘉梵身边有光,很暗很淡,像是快要死去的萤火虫。但是我相信这一次,我可以一眼从人群中认出那个穿米色大衣的短发少女——我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