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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草原少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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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辽阔的天空碧蓝如洗,清风悠悠吹过,吹弯了翠翠的青草,吹来泥土和青草的味道。羊群像点缀在绿色锦缎上的朵朵白花,一路走走停停地啃着青草。远处美丽的牧女扬鞭歌唱,悠扬的声音传到天边,引来勇士们爱慕的目光。
“阿夕,阿夕。”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子骑着一匹小马远远奔来,穿着传统的草原服饰,腰上挂着一把短刀,一只手高高举起,兴冲冲地大喊着。
等男孩近了些,看清男孩长得浓眉大眼,一副老实的样子。他高举的手里拿着一个很漂亮的银镯子,献宝似地把银镯子递给一个十来岁大的女孩儿看,神采飞扬,笑眯眯道:“阿夕,好不好看,送给你了。”
被称作阿夕的女孩儿容貌清秀,比草原女孩儿看起来要秀气些,身穿蓝白相间的衣裳,头梳双髻,脖子上挂着一个红绳,尾端系着一个拇指大小的碧玉葫芦。
阿夕接过银镯子看了看,又递给男孩子道:“乌木,你拿回去吧,我不会要的。”
乌木涨红了脸,不解道:“阿夕,为什么?这是我用自己打来的猎物换的……”
阿夕垂下眼帘,一只手攥着衣角,另一只手轻轻拍着马鞭,她低声道:“乌木,谢谢你的好意。你以后不要来找我了,乌娜婶婶看到你来找我又要生气了。”
乌木豪气的拍拍胸口,像个小勇士,大声道:“阿妈不会的,阿爹说过要把东西送给喜欢的人。阿夕,我最喜欢你了。”
“英莎姐姐是部落里最美丽最聪明的姑娘,乌木,把东西送给英莎姐姐吧。”
“我不喜欢英莎,阿夕,我喜欢你。”
“乌木,以后你还不要再说这种话了。你是草原上的勇士,我是不详的外族人,你……你应该和英莎姐姐在一起。”看着乌木真挚的目光,阿夕的心理浮现出愧疚的情绪。
乌木习惯了阿夕冷淡的样子,失望之情一闪即逝,随后又不以为意了。虽然阿妈总告诫他不要和宋国人来往,但他还是最喜欢阿夕了,阿夕的眼睛想黑珍珠一样明亮,歌声像鸟儿一样动听,手艺比姐姐还要灵巧,一点也不想英莎那样刁蛮。
被喜欢的女孩拒绝,乌木也没有太沮丧,他收起银镯子,目光坚定道:“阿夕,早晚有一天你会接受我的东西了。”说完,一提马缰,向着来路跑走了。
阿夕怔怔看着热情奔放的少年的身影消失在阳光里,脸上露出不符合年龄的惆怅,过了一会儿,一甩马鞭,跟着羊儿慢慢走,口中哼着牧羊小调,却想起和乌木在一起快乐的日子。
阿夕全名姚夕,父母都是与草原相连的宋国人,十年前,姚父与季五娘从宋国来到草原,开始不被排外的草原人接纳。
但姚父颇通医术,先后几次治好了几位病人,比草原上的巫医厉害多了,为人又和善。就这样,越来越多的人找姚父看病,一些牧民发现姚父并不像其他宋国人那样奸诈狡猾,渐渐与姚父交好,姚家三口最终在草原定居下来。
但部分草原人还是看不起宋国人,这也难怪,宋国常年和和草原交战,两族的恩怨持续了数百年之久,根本就不是可以轻易化解的。虽然最近几十年没有大的战争,反而开始互市,草原人要宋人的布匹茶叶粮食,宋国人要草原人的牛马羊羔,互市也很兴旺。一些草原人常常被宋人所骗,在许多人心中,宋人最是奸滑,万万不能和宋人做朋友。
乌木的父亲乌塔是这个部落的第一勇士,乌木小小年纪就有其父之风,能独自射杀小狼,赢得许多草原女孩儿的芳心。部落族长的女儿英莎和乌木青梅竹马,一心想嫁给乌木,就格外看阿夕不顺眼,常常来找阿夕麻烦。
阿夕记得父母叮嘱,不要和别人争强好斗,要谦逊隐忍,所以一向对英莎避而远之,渐渐也就和乌木疏远了。
更何况,这几年季五娘不知得了什么怪病,缠绵病榻,终日咳个不停,姚夕对娘亲的病情日益忧心,哪里还有心思去想别的事。
夕阳西下,给天边染上一层薄薄的金色。姚夕骑在小马上,赶着羊群,回到自家帐篷边。
掀开帘子,季五娘拥着被子,脸色蜡黄,虽然努力压抑着咳嗽,嘴角还是传出破碎的声音。季五娘容颜端丽秀美,拥有草原女子缺乏的婉约之美,她虽在病中,形容憔悴,却也能看出年轻时必定是一个出众的美人。
姚夕慌忙过去,一手力道适中地拍着娘亲后背,另一手端起放在桌边的药碗道:“阿娘,喝药了。”
季五娘颤巍巍接过药碗,一口气将苦涩微凉的药汁喝光。姚夕立刻将果子送到娘亲嘴边。
五娘顺势咽下甜丝丝的果子,斜靠在被子上歇了一会,咳嗽停了下来。她慈爱地看着姚夕道:“你爹爹今日去集市上啦,也不知什么时候回来。好孩子,不用等你爹爹,你先吃吧。”
姚夕拿手帕给季五娘擦去嘴角药渍,摇摇头道:“太阳已经落山了,爹爹也快回来了,我要等爹爹。”
季五娘对自己听话懂事早熟的女儿十分心疼,轻轻抚着女儿的头顶道:“都是娘的病拖累了你们,唉,还害得你爹爹……”
“五娘,不要乱说我们夫妻一体,哪有拖累不拖累。”话音刚落,走入一个气质儒雅的中年男子,他容貌清俊,气质洒脱,常年的牧羊放马生活并没有消磨去他的书卷气,虽然只穿了一身极为寻常的服装,却风度不减,倒似隐于市井的饱学鸿儒,此人正是从集市上赶回来的姚父。
姚父放下集市上换来的布匹等物,走过来坐在妻子旁边,嗔怪道:“夫妻本是同林鸟,以后再被我听到你说这种话,休怪我生气。”
季五娘心里一片温柔,脸上居然露出少女才会有的羞涩红晕,道:“不要在孩子前乱说。”
姚夕嘻嘻一笑,不再打搅父母恩爱场面,跑去准备晚饭了。
姚父看姚夕走开,神色突然凝重起来,低声道:“五娘,我在集市上看到那些人了。”
季五娘先是一愣,然后一惊,刚要说话,就忍不住猛烈咳嗽,她睁大眼睛,断断续续道:“你……你看清楚了,真的……真的是他们?”
“应该不会看错,更何况,十年了,以他们的手段,找到我们也不是难事。”姚父沉声道。
“那怎么办,我……我不怕什么?可是……可是阿夕还这么小。”季五娘大惊之后,最先想到女儿安危。
“五娘,你考虑的是,我也最忧心阿夕要怎么办?”
“相公,明日就把阿夕送到那个地方躲些日子,若果我们都能平安,就再好不过了。若我们有了万一,也要阿夕能活下来。”季五娘到了紧要关头,反而镇定下来,井井有条计划起如何应对。
“不如我们现在就走,全家一起。”
“不,想以我大姐的能力,附近应该已经都在她控制之下了,夜间行路反而引人注意。我们明日混在人群中,这样更好些,而且大姐没见过阿夕,让阿夕先走,对阿夕更安全些。”
姚父素来相信妻子的智慧,当下就和妻子低声仔细商量起接下来的应敌之策。
晚上,阿夕躺在羊毛毯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最后干脆坐起来,双手抱腿,下巴顶在膝盖上,歪着脑袋胡思乱想。
她虽然年幼小,却敏感聪慧,晚饭的时候娘亲和爹爹虽然有说有笑,和平常一样,但是娘亲眼底的忧色是怎么回事?爹爹对平时最喜欢的烤羊肉一筷子都没动?唉,娘亲还要自己明天去日娜婶婶家住几天,可自己走了,家里的羊怎么办呢?
阿夕摘下脖子上的红绳,将绳尾系着的碧玉葫芦捧在手心里,轻轻念着:“小葫芦,你要保佑爹爹娘亲全都平平安安,娘亲的病快点好,爹爹不用为娘亲的病伤心。嗯,还要让新出生的小羊健康长大,哦,还要保佑乌木成为草原上最勇敢的勇士,比乌塔叔叔还要强壮。”
想着这一连串愿望,阿夕渐渐困了,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而就在这时,一队十骑像旋风一样刮过草原,乘着月色,急速奔向阿夕所在的部落。
十人全都一身黑衣,脸上带着狰狞的狼首图案铁面具,在月色下反射出点点寒光,像一只只狠毒狡猾的狼潜行在草原上,他们背负大小形状一样的长剑,腰上缠着一排柳叶刀,行动间干净利落,训练有素。
接近部落时,为首的黑衣人发出十分悦耳的娇美声音:“丙三,就是这里么?”真没想到这来势汹汹的黑衣人首领竟是一个女子。
旁边的黑衣人赶紧回答,态度恭谨:“是的,大姐,暗探给附近牧民看过画像,都指出这里的姚大夫和当年的那个书生有七八分相像,想来不会错的。”
大姐冷笑一声“我的好五妹为了一个百无一用的书生背叛宫主,老鼠一样躲躲藏藏十余年,哼,我倒要看看五妹现在是什么样子。”
丙三不敢对首领的恩恩怨怨多嘴,老老实实等着大姐吩咐。
大姐面具后的眼睛眯起,似乎想起了往事,自言自语道:“五妹阿五妹,你我姐妹终于要见面了。”随后话音陡然一转,厉声道:“丙三,你带人截住退路,剩下人随我来。这次行动是宫主亲自吩咐下来的,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随着大姐一声令下,黑衣人分成两队各五人,一队被丙三带走,封锁了可以逃命的路。另一队紧随大姐,下马前行,悄无声息地包围了阿夕一家居住的帐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