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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接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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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呀等呀,终于等到“出嫁”的那一天了,我又是兴奋又是害怕。哎呀?这种描述怎么好像我是真的要出嫁了一样啊。
我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就等着敌人的到来了。我今天穿得很厚,这是因为套了三层衣服,衣袖里还藏了面包和钱袋。首先,最里面一层是我躺在河边昏死过去的时候穿的衣服。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奇?之前奶奶一直没有把它拿出来,而我觉得没什么必要所以也一直没问。老实说,我在这个保守的小村里子生活了半年了,又没有之前的记忆,看到这件衣服的时候还真的有点新奇感。它像是一件轻便的战斗服,深褐色的细致厚实的布料,看起来还挺帅的,上半身是无袖式的,下半身是短裤,还有一条很粗的腰带,上边有一把很精致的短匕首,脚上穿的是短跟的及膝长靴,手上还有一双长度未到手肘的手套。手套我还是不敢带的,所以把它们别在腰带上了。有点奇怪是不是,我明明不会打架(虽然是有一点好战啦),为什么我会穿一身战斗服晕倒在河边?不过现在我可没空去多想了。那枚戒指我还是和往常一样用绳子系住挂在脖子上。我穿的第二层,是那件耗费了我很多心血的男装,用的是深灰色的粗布,远看很容易被淹没在人群中,但是近看还挺绅士的,虽然还是平民的款式。我穿在最外面的一层,就是我随便拿以前的衣服改了一下的长裙和长袍。我选择了长裙和长袍是因为这样的打扮显得比较庄重,也可以很好得掩盖我里面那么多层的衣服,而且藏东西也比较方便。嗯,有没有发现还剩下一个问题?虽然我的脚可以近乎完美地被长裙挡住,但是我穿的第二层里,可是用女靴配男装的哦,而且还是短跟的。哎,这个问题可不好解决了,我打算到城里再临时买一双男靴,但我不知道需要多少钱,只得期待钱袋里的六十钱够用了。
两天前就有人来稍口信,说今早来接人。在这种蛮荒的小地方,八卦算是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了,所以这消息一下子便传开了。于是,不出所料,一大清早廉家门口就被村民围了好几圈,这回不管是与我刚被捡来的时候相比,还是与收粮时的那次相比,都要多很多。我看,凡是走得动的人几乎都来了。等到太阳升到比较高的位置时,普斯兰的那队人马果真大摇大摆地,不要脸地闯入了我的视野。我大概看了一下,上次收粮时的那几个官兵貌似的都到了,他们骑着马,都换了便服,只有普斯兰还是那身红色的制服。哼,可见他对自己这区区一个小卒有多自满了。
人群在不远处停下了。普斯兰跳下马,人群就立刻让开一道口,让走到了廉家门口。奶奶把门打开,走出去与他寒暄了几句,便转身回来,要扶着我出去。我拒绝了,挣开她的搀扶,一个人向前走。
跨过门的那一刻,我回过头来,两个老人正注视着我,如同当时我答应普斯的要求时的情形一样,那样安静,不动声色地注视着我。我看到爷爷,又想起这几天我们还没有说过一句话。突然,好像有什么哽在喉部,快要冲到鼻腔。我拼命压抑住,非常非常努力地使自己镇定下来。我冲他们俩作出一个,连我自己都不确定是不是太过僵硬的笑脸,说:“等我有了钱,有了地位,一定回来接你们到城里去,去住不漏风的大房子。”
我实在是笑不下去了,话音刚落就急匆匆地转头走了,走得好像逃一样。
我怕我控制不好我的表情,只好低头装作很害羞的样子。普斯兰挽着我的手,做作地挺着胸,一步一步地向前走,领着我向马车走去。
视线,乱七八糟的视线,从前边左边后边甚至后边向我打来,好像枪林弹雨一般。这段路很短,但是却好像走了很远很远。好不容易才终于到打马车的门前。他想把我抱上去,但我把他推开了。用自己的手脚,挣扎着爬了上去。
爬上了马车,普斯兰好像又对我说了几句话,但是我没有听到。因为这时我看到了,就在人群之中,看到了那个瘦高的身影,我在看清他的脸之前就认出了,那是小卢。但是,等我想要去看清他的脸时,马车的门却被关上了,连嘎吱声都没有听到,就被关上了。
从出发开始,我就有点失落地一个人蜷缩在封闭的马车中。一想到下次不知还有没有机会回来,就伤感起来。但是现在可不是流眼泪的时候,虽然还早,但是我必须努力调整自己的情绪,以便寻找到最佳逃跑时机。
为了放松心情,我打开了右侧的车窗,因为从这边可以看到太阳。有凉风轻轻的吹进来,我的负面情绪也渐渐消退了些。这里的山不多,但是远处还是看得到几座的。现在还没有完全离开约克村,树木不多,附近主要是平坦的麦田和荒地。阳光散在地面,在远处的沙石上落下点点光斑。
好不容易把情绪调整好了,普斯那令人生厌的脸就在窗口出现了,真倒胃口。“维亚,你把窗户打开,不冷吗?”“不冷。我今天起得太早了,有点困,可不可以让我静一静。”“是呀,一大早起来打扮不容易呢,你睡一会吧,我就不打扰你了。你今天打扮起来很漂亮。”
切,什么打扮起来很漂亮,是个正常人打扮起来都不会丑的。而且这种没见识的家伙,因为没见过美女才会眼光这么低,我长什么样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我先前没有形容我的相貌,不知道我的样子和你想象中的相差大不大。我呢,脸有点小圆,不过下巴还是尖的。我是属于那种脸稍微胖一点点的类型,其实我的体型还算是苗条型的。我的皮肤不是那种很白的,与那些整日在田间劳动的村姑比起来嘛,算是中等水平吧。我的眼睛比较大,双眼皮还算明显。睫毛和眉毛都是比较浓密的,不过眉毛可可不粗。我的鼻子比较小,不过鼻梁还算比较高吧,鼻头很圆。嘴巴可能算是有一点点偏大的,嘴唇偏厚吧。还有我的头发是比较深的黑色,个子与村里同龄的女孩相比算是高个子。总体来说,我估计,我看上去应该是比较活泼的类型吧。这是比较好听的说法啦,比较难听的就是,有点粗野了。当然,如果是在之前的约克村的话,要找到比我更好点儿的估计还是有一定困难的。
我从来没有出过村子,因为村外就是一个很密的树林,到了晚上还挺恐怖的。大人们经常讲鬼故事吓唬家里的小孩,让他们不敢接近那座林子。为了记住方向,我一直很小心地观察着太阳的动向和周围的环境。
其实,我上车之前已经想过很多种逃跑的方法了,但是没有一个比较有把握的。自从心情平复后,我就一直在绞尽脑汁地想。我想我的脑袋大概已经好久都没有被这么高强度地使用过了。终于,随着马车渐渐驶入树林的深处,我才终于开始有了点儿头绪。我望望天空,太阳已经里最高点不远了,于是我准备开始行动。
“普斯先生!普斯先生!”我装作无力地喊道。“维亚,有什么事吗?”普斯兰那张恶心的连瞬间就出现在了右边敞开的窗户外。我不小心厌恶地皱了皱眉头,不过还好,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样反倒能更真实的表现出我的不适。我说:“我以前没做过马车,这车颠簸得太厉害了,我好难受呀。”“那我们停下来休息一下吧,现在反正也快到中午了,可以顺便吃点东西。只是为了不太晚赶回去,我们恐怕不能停留太长时间。”我无力地点点头。
于是一队人停下来了。骑在马上的人和年迈的车夫都围坐在草地上和石头上喝水吃东西。我也下来了,倚靠在马车的前部休息。普斯兰看到我站在那儿没有动,就走上前来,问我喝不喝水,吃不吃东西。我说:“不用了。我现在很难受,想一个人吹吹风。”他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无奈地走了。
这个时候,我的头脑无比清晰。我看到其他人正走在不远处的树下说笑,并没有人注意这边。普斯兰正背对这我往回走。我刚才倚在车门的时候,就已经悄悄用匕首把连接马和车的绳索切断了。这匹拉车的马我之前就观察过了,马鞍和马镫都不缺,只是缰绳长了点儿,不过这不是大问题。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我慢慢地向前方移动,很快便挪到了马的侧方。我的心脏突然狂跳起来,但是现在已经不能停下了。我咬紧牙关,抓住马背猛然一跳,总算勉强还算顺利地上了马。但是这马受了惊,嘶鸣一声,把其它人的目光都引来了。我已经没有时间去观察现在是什么情形了,由于车夫用的马鞭太长了我用不了,所以只能猛夹马肚,使出一切可能的方法让它快些向前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