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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章 ...

  •   云络在音讯全无了十几天后,突然就拖着大包小包回来了,进了门就大声嚷嚷:“姑奶奶我回来了,赶紧的,鼓掌欢迎!”满面的笑容是藏也藏不住,飞身扑到藤椅上,晃悠了几下,一脸餮足。她一边和她的藤椅亲切地交流着感情,一边打量着自己正对面的两个家伙。叶凌夙和唐爵分据沙发的两头,一个抱着平板电脑,手指以让人眼花缭乱的速度在上面指指戳戳,一个捧着本书,面无表情,好似看得入神,两人中间放了张懒人桌,上面有一大碗水果沙拉和一壶柠檬茶。两个人都专注于做自己的事情,没人注意到云络的归来。
      云络看了看手机,这天是星期二,是正常上班族都要上班的日子,时间是下午三点不到,正常情况下唐爵不可能在家的时间。云络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酝酿了一下情绪:“你们两个,看我一眼会少块肉吗?我出去那么多天,你们都不会想我的吗?我居然还想着给你们带礼物,真是气死我了!”说着腾地从藤椅上跳起来,气冲冲地就要往楼上跑,连行李也不管了。
      “啪”地一声,一堆彩带彩粉从挂在空中的一个圆球里倾泻而出,纷纷扬扬地洒在云络的肩上、头上,云络真的愣住了,虽然知道那两个家伙是故意装作没看见自己的,但是这种迎接方式好像隆重了点吧,这一地的碎屑最后还得自己来打扫啊,不过,还是很开心的。云络觉得眼眶有点烫。
      叶凌夙笑成了弯弯眼:“欢迎回来。”
      云络转过身,不说话,使劲瞪两人。
      “爵爷向你朋友打听到你们今天回来,我们就准备个惊喜给你啊,”叶凌夙看云络有点要哭不哭的样子,赶紧赔笑,“不会吓到你了吧?”
      云络扑哧一下笑了。唐爵走到她面前,拍了拍她的头,一些彩纸从她头上落了下来,云络嫌弃似的一下子抓住他的手,在他肩上狠狠锤了两拳,然后一声不吭地蹲下,想了想,将一只包拖到自己的面前,打开扒拉了一下,捧出一只猴子雕塑,塞在唐爵的怀里:“礼物。”
      叶凌夙指着那木雕:“你去花果山了?”
      “没有。”云络一副“我就知道你会问”的表情,“这是我在Z市边缘的一个村子里买的,我也不是很清楚那里的地名是什么。据当地人说,很久以前那里有大片的树林。里面生活了很多猴子,那些猴子也不怕人,常常到村庄里偷东西吃,也常常采了野果送给村庄里的人,如果有人在树林里迷了路,猴子们还会给迷路的人带路,久而久之,当地人都觉得猴子是很吉祥很友好的动物,手巧的手艺人会雕刻一些猴子的雕像,也是有守护、吉祥的寓意。”
      唐爵欣喜地欣赏着雕塑,根本没注意听云络在说什么。云络拍拍叶凌夙,指指唐爵:“看见了吧,这人可喜欢猴子了,他屋里有一柜子的猴子玩偶,宝贝得很呢。”
      叶凌夙摸摸鼻子:“你说爵爷收集玩偶?”
      “不可以吗?”唐爵很无辜。
      “可以。”叶凌夙立刻回答。
      “我们不反对个人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云络悠悠地冒了一句。
      云络又从包里翻出两套家居服,一人一套塞进唐爵和叶凌夙怀里:“我们晚上开睡衣派对吧,小黑多做点好吃的,就当是庆祝我旅游归来。等等,这个……”云络像是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小盒子,“卡卡,这是给你的迟到的生日礼物。”
      叶凌夙吃了一惊,他没料到还有人记得他的生日。他在云络期盼的目光下拆开了包装,一条手链静静地躺在里面,略显粗犷的造型掩盖不住精细的工艺,是一条腾云而起的龙,环成一个完美的圆形,光泽淳朴而厚重。叶凌夙轻轻拥住云络:“谢谢,我很喜欢,非常漂亮。”但是叶凌夙忽视了一个问题,云络是如何得知自己的生日的。
      “真的么,哈哈,我就说我的眼光是很好的。”云络很是得意。
      唐爵看不过去了,上前把两个人分开,咬牙切齿地对云络做口型,“你知道他的生日为什么不告诉我”?
      云络做口型回答他,“你问过我吗”?
      唐爵扬扬眉毛,碍于叶凌夙在身边,没有发作,只是推推云络:“你快收拾去,没见过这么也不爱干净的女人。”
      云络一昂头,做个“你奈我何”的表情,高高兴兴拖着包上楼去了,一边还不忘喊:“记得晚上的睡衣派对啊。”
      其实云络的睡衣派对很简单,就是大家都穿睡衣吃晚饭。唐爵虽然不满云络知情不报的行为,但还是做了一桌子云络爱吃的菜,馋得云络直呼:“出去玩最想念的就是家里的餐桌啊,外面的菜哪有家里的好吃。”
      唐爵根本不搭理她,只是招呼叶凌夙吃饭。叶凌夙看看三人同款不同色的嘻哈猴睡衣,唐爵的是灰色的,云络的是粉蓝的,为什么自己的要是粉红的?
      云络像是看穿了他在想什么:“你穿粉的多好看。”
      “嗯。”唐爵也点点头,难得同意了云络的说法。叶凌夙只要一穿粉色,整个人就更显小了,像个高中生似的,乖乖巧巧很是可爱。
      “我是男人。”叶凌夙无奈了。
      “你穿粉的确实可爱。”唐爵强调。
      云络低下头逗因为主人回来无限欢乐的点点和臭臭,不再继续这个问题的争论,完全忘了这场争论是由自己一时恶趣味爆发买回来的睡衣引起的。
      厨房里的灯光明亮而柔和,三个年轻男女穿着相同款式的家居服围坐在吧台边,吃着丰盛的晚餐,两只巴掌大的小狗在椅子下窜来窜去,一派温馨和谐的气象。
      “你晒黑了。”唐爵突然冒了这么一句话。
      “我觉得你瘦了。”叶凌夙接着说。
      云络喝了口汤:“还是卡卡好。”
      “我觉得你还是瘦了好看。”叶凌夙又说。
      云络哭笑不得,原以为叶凌夙是觉得自己辛苦了,累得都瘦了,不过听他那话的意思,难道是觉得自己之前太胖了?

      云络自旅行回来后,就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除了吃饭,绝对不迈出房间一步。因为上次的事,叶凌夙减少了待在公司的时间,每天准时回去吃晚饭,唐爵倒是满心欢喜,每顿换着花样做菜,意图让叶凌夙再多吃一些。叶凌夙发现云络不仅不出房间,就连吃饭的时候也不说话,完全不是平日的风格,终究忍不住好奇心:“你这两天在做什么,怎么惜字如金的?”
      云络只顾往嘴里塞东西,半天才回答:“没劲说话。”
      “太累了?身体不好?”
      “欠了老板太多工作没做,现在在赶工。”唐爵接过话头,往叶凌夙碗里夹了只虾,“你别管她,她经常这样,平时磨磨蹭蹭,老板催起来就没命地干活,典型的自作自受。”
      云络依旧只顾往嘴里塞东西,只是抽了个空瞪了唐爵一眼。
      吃晚饭,云络又钻回了房间,唐爵收拾好厨房,也回了房间。叶凌夙站在大厅里抬头往上看,似乎这样可以看穿楼上的两人在干什么。看了一会,他除了觉得脑袋有点晕晕的之外,只觉得无趣,想想似乎很久没有去“魅蓝”,遂锁好旅馆的大门,轻车熟路地钻进储藏间里。
      知道自己的酒量不好,叶凌夙只点了一杯果汁,找到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坐下,听台上的乐队唱歌。少年正在唱一首原创的歌曲,曲调很清新欢快,他边唱边朝台下挥手,时不时侧过脸和他的乐队成员们相视而笑。叶凌夙看得出来,这个少年很喜欢唱歌,他是真的为能够站在舞台上唱歌感到欢乐,就像当初的自己,虽然人气远及不上尹霆翔,歌唱天赋也比不上奥德列特,但只要手握在话筒上,只要和他们站在一起,只要台下有一个人在叫自己的名字,心就像是飞上了天空般,快乐得不真实。一曲唱完,乐队开始接受客人点歌,有欢快的,也有悲伤的,少年都能驾驭良好,唱得似模似样。
      少年的相貌俊秀,还有些稚嫩,是小女生们喜欢的样子,想必在学校里很受欢迎。音色也很好,技巧也不错,也懂得唱歌要加入自己情感,虽然不足的地方也不少,但只要有专业学习的机会,想必他可以领悟地很好。叶凌夙专心地听他唱歌,专心地想自己的心事,转眼间已经到了十一点,少年和他的朋友们一同离开了。
      叶凌夙一杯果汁刚刚喝了一半,他刚举起杯子想要喝完它,就看见一个纤细的身影在眼前一闪而过,然后在自己身边坐下。叶凌夙一偏头,就看见因为离得太近,显得更大更黑的眼睛,他往边上移了些位置,才看清是云络。
      云络打了个呵欠:“累死我了。”
      “你忙完了?”
      “对啊。”
      “那你不睡觉,跑这来做什么?”
      “没事做了,忽然就觉得很空虚,不想去睡。”云络晃晃手上的酒杯,金黄色的液体在杯壁上流动,像是流光溢彩的寂寞,“你别急着回去了,陪我坐会吧。”
      叶凌夙点了下头。舞台上的灯光变暗了,朦朦胧胧的像是笼罩在一片黄色的雾气中。一个女子缓缓地走上舞台来,简单的白衬衣、黑裤子,长长的头发遮挡住了大半张脸。她侧身坐在舞台中间的高脚椅上,留给台下观众的是被长发遮住的半张脸。女子一句话也没说,双手握着话筒,不要伴奏,清唱起一首歌。
      叶凌夙从未听过这首歌,只能依稀从单词的发音听出那该是一首法文歌曲。女子的声音温婉中有一丝沙哑,沙哑中又有一丝明丽,歌声低转绵长,好似在述说一个故事,那故事绝不美满,好似是一个独处于天地间,周遭一切都与之无关的寂寞。女子连唱了三遍,一直坐得笔直,双手握着话筒,没有向台下望过一眼。她的歌声仿佛有魔力一般,从她开口唱第一句到唱完最后一句,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过一句话,空气里似乎都弥漫着悲怆的粘稠气息。女子唱完后,依旧不发一言,默默地走下舞台,良久,才有人轻叹一声,酒吧里逐渐恢复了之前的热闹。似乎,没有人记得那个女子,没有人记得那首歌,但叶凌夙相信,没有人能忘记那首歌的味道,那是一种会种植在记忆深处的味道,在某一天会突然发觉的,寂寞、悲伤入骨的味道。
      叶凌夙一直盯着女子离去的方向,云络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你看什么呢,想追过去?”
      叶凌夙轻拍开她的手,大约知道了那个女子是谁。虽然她遮住了面孔,穿着一袭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衣服,但是她无法改变她独特的嗓音。
      “回魂了,回魂了。”云络龇着牙。
      “你知道她唱的是什么歌吗?”
      “其实我问过她这个问题,歌名是什么她也不知道,只知道这首歌谣很古老。说的是一个少女在她的爱人出征前嫁给了另一个男人,但她心里依旧期盼着她的爱人可以平安归来,但是有一天,她偷听到了丈夫和仆人的谈话,她知道了她的丈夫将她的爱人杀死在了出征的道路上,她非常的伤心非常的愤怒,但她在这个时候发现自己有了丈夫的孩子,她十分的痛苦,不知该何去何从。”
      “她放弃了他的爱人,却又不愿忘记他,这种感情不矛盾吗?”
      “不是所有人都能和爱人终成眷属的。”
      “她对她的伴侣公平吗?”
      “感情的世界,怎么可能有天平?”
      “她的丈夫杀害了她的爱人,她该何去何从?”
      “不为爱人报仇,她一辈子都得活在仇恨和内疚中,为爱人报仇,她的孩子就失去了父亲,而母亲是杀害父亲的凶手。”
      “有时候,爱情就是一种作茧自缚的蠢事。可为什么,每个人都想得到呢?”叶凌夙浅浅的笑,但那笑容,只能用薄凉来形容。
      “或许她就是因为太爱她的爱人了,所以才嫁给了别人,好让她的爱人在战场上心无旁骛。”
      “有眷念,才有回头的勇气不是吗?如果身后没有人等待自己,那么,走向什么方向不都是一样的吗?活着,或者死去,有区别吗?”
      “身后没有,不代表前方也没有。”云络有些担心地摇摇叶凌夙的肩膀。
      叶凌夙回过神来,露齿一笑:“对了,你认识那个唱歌的女子吗?”
      “不能算认识吧,只是知道。”
      叶凌夙点点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章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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