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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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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小雪。
“林医生。”办公室的门被推开,文华走进来。“上次的鉴定书已经出来了吗?”
我点头,伸手指向一旁的打印机,示意她自己拿。
文华也不介意我的态度,熟门熟路地拿走报告,放进随身的档案夹里。
“那么您辛苦了。”文华说着重又拉开门,“前些天案子多,林医生请劳逸结合。”
我把椅子转了个方向,听着办公室的门在后面阖上。
文华那并不高的高跟鞋在走廊里敲出空洞的节奏,我甚至能够想到她每迈出一步从脚尖到头顶的动作细节。
当然还能想出脸上的表情,但凡进我办公室的人都没有好脸色,一般都是拿了报告就立马走人。
像文华这样还能寒暄上几句的人已经很难得。所以我怎么不讨厌她。
即使紧闭着门也没法阻挡气味飘散到走廊里,自从我搬到这个办公室,左右隔壁同事提出搬走的申请也多了起来。头儿扛不住每天抗议的闹心,加上这栋楼空屋子多,很快这层楼上就只有我一个的办公室里还有灯光了。
眼不见心不烦,他们走了我并不介意,甚至还有点高兴。
到了下班时间,我关了电脑,从衣架上拿了大衣,围上围巾。
踏出室外便感受到二月的寒意,这里不算是南方城市,雪如同烤肉上的盐一般,纷纷扬扬从烟灰色的天空中洒落。
单位旁的小吃摊散发着一股劣质油的味道,我用围巾掩住鼻子嫌恶地走开,当然被嫌恶的摊主也是一脸嫌恶地看着我。
就像是同一层楼的同事一样,这周围的人都会避着我。
具体原因我懒得猜,不过我身上常年散发的一股甲醛与丙酮的混合气味也足够让人敬而远之了。
好像忘了说,我叫林谦,二十九岁即将而立的男人,以前是个刑警。
不过现在是个法医。
说实话法医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原先和我一层楼工作的人都是法医。
也不是所有法医都要站在尸体前晃来晃去,比起这个略微麻烦的工作,多数同事还是乐意做一些性功能障碍检测和职业病鉴定什么的,有钱有闲,轻松愉快。
现在想想,以前受理的案子,多数死得很麻烦的尸体都被堆到了我这里,也不知道是同事们都不想干还是我太积极。
不过我也不介意。我讨厌真真假假的职业病鉴定,工作的同时还要对付过来活动的黑心雇主或者喊冤的家属。
同那些闹个没完的活人相比,我更愿意同尸体呆在一起。它们安安静静地躺在工作台上,任人摆布。冷光下透露出无尽的秘密,仿佛真相的无底洞。
我喜欢这种感觉,喜欢一个人深夜加班时独自在工作间里的氛围。每一个操作都离真相更近一步,不同的死者同我一起呼吸着灭菌的空气,用只有我能理解的语言向我诉说着各自的故事。
有的同事议论我有恋尸的癖好。
真是的,我只不过是很敬业罢了。
不过这应该并不是我经常遭人白眼的全部。
从医学院博士毕业,并没有花掉很长时间。当时年轻气盛,为了证明自己不用进入家里给安排的医院也可以有所作为,赌气去报名和从医八竿子打不着边的刑警,没想到居然就这么混进去了,还干的不错。
不过后来才知道,刑警的职位也是家里给活动好的。
刑警也不是像电视剧里演的每天都惊心动魄同国际通缉犯打交道,有时候还是拿着公家的经费做私家的事情,并冠了个简洁的名字,叫“□□”,说到底也不过是开着警车围在领导车队周围。
热血持续不长,我便厌恶起风吹日晒满身臭汗的日子,专案组办公室里的烟味太粗俗,不符合我优雅而完美的要求。
我怀念学校解剖楼走廊里那熟悉的消毒水,还有那发黄剥落的瓷砖。
于是我转职做了法医。
当然也是家里给安排的,可是这个年纪的我已经不会再拒绝了。
有现成资源而不利用的人才是傻瓜。
我喜欢我的工作,它让我的心得到极大的宁静。
我严格对待每一份鉴定报告,确保它们准确完美,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我与世无争,当然也包括不与同事及上级搞好关系。
于是我变成了同事们眼中性格诡异的怪人,喜欢自己加班和尸体独处的变态,以及靠家里关系混饭吃的公子哥儿。
前面的两个标签倒是无所谓,可是这帮家伙明显是没看到我当刑警前的简历,我做出来的活儿的严谨程度,这帮专科毕业的根本没法比,只有嫉妒的份。
我可是真正的学术实力派。
地铁开过四五站,逐渐变成了地面的轻轨。冬天的夜晚来得早,城市的灯光仿佛浮在水面的航标,汽车是游荡在立交桥上的鱼。
我摘下眼镜放进口袋,这平光镜只是用来集中注意力的,拿下来丝毫不会影响视力。
脱了隔离衣的夜晚,总是要收起学术派的脸。
车厢里响起右侧车门打开的提示声,我随着人流走到站台上,在检票机前打了卡。
似乎是扶梯坏掉了,周围的乘客都在抱怨,我悠闲地跟在队伍后面,沿着楼梯慢慢向上。
急着回家做饭的上班族、赶着去工作的性工作者以及刚去逛夜市的小情侣都挤在同一个空间里,吵吵嚷嚷摩肩接踵。
前拥后挤中,后背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我回头,身后的人明明离我有半米远。
“对……对不起。”原本清脆的声音在拥挤的空间里有些发闷,声源在离我头顶有些距离的下方。我向那个方向往下看去,是个因为拥挤而撞到我的少年。
“没关系。”我用我认为非常宽容的语气说道。
“对不起。”少年又重复一遍,然后匆匆消失在人群中。
我的视线追随着那少年的头顶直到看不见,即使在拥挤的人群中也显得格外扎眼。
十一二岁的年纪,整齐的偏分刘海,家教良好的样子,就是穿得有些古怪。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在那种繁杂的宫廷风格真丝衬衣上面打领结。我嗤笑,那孩子难道当自己是小王子么,不过放到狗血剧里还真像那么回事。
等一下。
现在好像是冬天吧,只穿真丝衬衣不冷么。
不管他了,如今精神病人满街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