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最初的相遇 ...

  •   忆锦陷入了回忆……

      对于忆锦的就读学校问题,乔妈妈一直很谨慎,在张闵兰看来,好的学校就意味着好的前程。高考是一方面,人脉则是另一方面。所以早在忆锦还在C市读初中的时候,乔妈妈就做主在S市购置了一套二居室,以便解决忆锦的户口迁移问题。虽然C市只是个县级市,但就经济而言,在全国也算排的上号,可和国际化都市S市相比,在各方面还有着明显的差距。所以无论花费多大的气力,忆锦的高中所在地都得在S市。
      不过要进大名鼎鼎的S大附中,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更何况忆锦的中考还是在C市参加的。幸好在这一问题上,有做了四年邻居又搬回S市的陈子介母亲赵芝帮忙。这件事,也从某一侧面,证明了乔妈妈人际理论的正确性。
      对于父母的安排,忆锦并不排斥,因为早在读初中的时候,忆锦就想得很明白,关于孩子的学习,前途,虽说是家长间炫耀的资本,在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父母的社会地位,但回归本质,还是个人自己的事情,很多东西,一旦错失了,要想找回,就得付出加倍的努力,那么何不在你还能掌握的时候,就把它轻松搞定?!所以很多人都不明白,身为土管局局长千金的忆锦,为什么肯在学习上花这么多的功夫,毕竟这和现在社会盛行的风气是有一定的差距。
      由于很早就开始着手安排,再加上忆锦本身的成绩,入读S大附中的过程并没太大的波折。
      在走读与住校的选择上,由于学校没有严格的限制,忆锦毫不犹豫,选择了走读。不仅是因为乔妈妈前几年在A市购置的那套两居室离学校只有三站车程,更是因为平时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忆锦拥有绝对的主权。S市与C市的距离并不遥远,可来回一趟也要花上四、五个小时,对于身为公职人员的乔父乔母,陪读并不现实,所以乔妈妈乔爸爸一般只会在周末出现。
      遇到姚瑟的那天和似乎往常没多大的区别,不过忆锦很肯定,那个男生是第一次出现在这班公交车上。至少是在这一时间段第一次出现,因为要赶早读的关系,忆锦乘的一直是最早的那几班车,而这一时间段,车上往往没有多少人。
      忆锦一上车就看到了坐在最后一排的男生,他穿着深色的牛仔裤与洁白的衬衣,忆锦并不肯定他是否也是自己学校的学生,因为他并没有穿和自己一样的校服。忆锦选了个在男生斜前方离他隔着三个座位的位置,因为那样,她一偏头,就能看见他,而且动作不会太明显。
      男生有一头很柔亮的黑发,虽然按老师的标准,他的头发稍稍长了点,不过忆锦很喜欢,有流川枫的味道。这么一想,忆锦忽然觉得这男生就像是现实版的流川枫,长得很像,给人的感觉也很像,不知是不是心里暗示的关系。
      和这个年纪大部分女孩一样,忆锦对“帅哥”这个名词没多少免疫力,也许骨子里更甚,因为忆锦从小就偏爱漂亮的事物,不过奇怪的是,她自己很少打扮,如无特殊需要,永远是干净的马尾加简单的衣衫。外面也会自觉地套上学校的校服外套,不像有些女孩,千方百计地找机会在众人面前秀一下自己漂亮的衣裙。
      再看第二眼的时候,忆锦忽然觉得也许这个男孩并不像流川枫那么冷血,尽管他给人的第一印象也是淡淡的冷漠,有点酷酷的味道,可忆锦直觉的认为他就如同此刻从车窗外吹来的初秋的微风,虽然沁凉,但是清爽怡人。
      忆锦对那个男孩的关注,就像周敦颐在《爱莲说》里写的那样,“可远观但不亵玩”,遇上了,偷偷看上几眼,没碰到,也不失落。就像很多人对某些奢侈品的感觉,喜欢却不一定非得要拥有。因为很清楚的知道那样的东西并不适合自己。
      在第三次遇到男孩的时候,忆锦终于知道了男孩的具体情况,也是S大附中高一的学生,不过他在实验一班。实验班实际上就是传说中的快班,不过为了迎合素质教育,学校也只能换个噱头。普通学校的实验班都常常藏龙卧虎,更何况是S大附中。
      其实,当初,对就读实验班还是平行班,母亲曾征询过自己的意见,在某些方面而言,忆锦的父母还是比较民主的。以当时的情况来讲,进实验班并没有什么困难,因为有大名鼎鼎的陈氏总裁夫人从中穿针引线。
      但忆锦很清楚自己的实力。尽管是提倡素质教育的年代,但高中的竞争依旧激烈。何必把自己弄那么辛苦,倒不是对自己没有信心,而是真正的自知之明。更何况,即使是附中平行班的高考重点率,也是大部分学校难以企及的。
      忆锦有用手机设定闹铃的习惯,但这天早上却没有被手机熟悉的闹铃声叫醒,不知是睡得太沉还是手机出了问题。学校有着严格的出勤制度,也来不及检查究竟是哪一环节出了问题,唯一的补救方法就是赶快行动。说来也巧,忆锦竟然又看到了那个男生。
      紧赶慢赶,还是悲剧地迟到了。更可恶的是校门是在自己眼前合上的。这还是忆锦开学以来第一次迟到,当执勤的老师要求迟到的学生刷卡时,忆锦总算明白,为什么他们会被许多学生戏称为“包青天”,不仅是因为监督校工关校门监督得铁面无私,更是因为让学生刷卡时,那张脸明显是黑的。
      因为是第一次,在老师严厉的目光下,忆锦不免有点局促。那个男生就在自己身后,其实第一次遇上时,忆锦就知道男生是自己学校的学生,不过不清楚具体信息。鬼使神差的,刷完卡后,忆锦并没有直接离开,执勤老师把这动作误以为忆锦要聆听自己的教诲,而且从小女生刚才的生涩的动作不难看出,是第一次迟到,难得老师冲她温和地一笑,挥了挥手示意忆锦可以离开,免得早自习迟到太久。
      而这一时间的间隙,已经足够让忆锦看完男生刷卡的全程。很泰然的动作,明显是老手,而电脑屏上显示的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猜测。难怪就读同一所学校,也不常在公车上遇到,因为他到校的时间常常比自己晚上十五分钟左右。开学到现在,平均一个星期要迟到两天,但又晚得不会太久,常常是关校门后的一两分钟。应该是老师口中的踩点一族。忆锦大胆的猜测,也许他的班主任也不止一次地劝他早起五分钟,就像自己的班主任对自己班的那几根“老油条”一样,从苦口婆心,到晓以大义,因为按学校的规定,学生迟到是要扣班主任奖金的,一次十元。很变态的规定,但效果的确不错。
      只是匆匆一瞥,不显得十分刻意,幸好忆锦的记忆力一向不错,短短几秒,就掌握了所有信息。
      姚瑟,实验一班,那个名字不由让忆锦轻轻一怔,谈不上欣喜,也许惊讶的成分居多,因为两人的名字的合在一起就是“锦瑟”,很自然,忆锦想到了李商隐的那首《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那时候并不在意诗歌本身,只是单纯的觉得有缘,现在细细回味,倒真有几分像两人之间的真实写照。

      正如忆锦猜测的,关于两人的第一次见面,姚瑟并没印象。
      之于他,发现忆锦的存在,不过是忽然有一天发现,走在校园里的时候,会常遇见一个有几分眼熟的女生冲自己打招呼。没有言语,只是单纯的微笑点头。不见得多矜持,但给人的感觉很真实,让人觉得很舒服。那女孩的个子娇娇小小的,因为套在中规中矩的校服里,看不出身材。但给人的感觉有点偏瘦。长长的头发扎成简单的马尾,脸上有时带着几颗青春痘,却并不突兀,反而让人觉得有些可爱。
      由于是大都市的高中,即使在那个时代,高中女生化淡妆也是件寻常不过的事,只要不过分,老师也不怎么约束。毕竟那时在S市就已经出现了“老师淡妆上讲台”的口号。对于正值青春年少的女孩子们,学校也并不苛求。
      但眼前这个女孩的脸上很干净,不是那种让人一眼就觉得惊艳的女孩,也谈不上俏丽,不过身上有一种灵秀之气,一种顺溜溜的美。姚瑟拿不准她属于哪一类女生,她的笑容有点秀气,可真正文静的女孩并不会主动对一个陌生的男孩打招呼,可若说她活泼,从遇见的情形判断也不像。
      当时班里女生间正流行“星座”一说,姚瑟并不关注,但耳濡目染之下,知道自己是双子座,忽然觉得这女生也是双子座。因为不了解,姚瑟只是单纯从星座的名称上推测星座与人性格间的联系。直到很久之后的一天,忆锦半是认真半是玩笑地告诉他,水瓶与双子是一见钟情率最高的星座,而自己对此只是一笑置之。
      平时,即使是熟悉的人冲他打招呼,姚瑟都不见得会回应,但对这个只称得上眼熟的女生,姚瑟会淡淡地点头示意。直到高一结束,女生转来了自己班,姚瑟才知道她叫乔忆锦。不过当时盛传,她是二班陈子介的女友。对于陈子介,姚瑟并不陌生。陈氏集团的独子,一个漂亮得有些耀眼的男孩。

      关于那时两人经常在校园遇上,倒并不是忆锦刻意为之,因为是同一年级的,活动范围都差不多,留心一下,就会发现,能遇上的地方还真不少。课间出操能遇见,食堂打饭也能看到,有时就连上个厕所也能碰上,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忆锦真正刻意做的,是在转班级这件事上。按照“优胜劣汰”的法则,每一学年,实验班都会进行人员调整。说白了,就是在年级排名靠前的进去,成绩不理想的出来。挺残酷的,但符合中国目前的教育现实,毕竟一所高中赖以生存的根本就是重点率和名牌大学的录取率。
      那一阵子,忆锦着实在数学和物理两门课上花了一番功夫。严格来讲,忆锦属于偏文的那类学生,并不是说她的理科成绩有多么糟糕,而是与在地理与历史上的出色相比,理科成绩的确逊色不少。
      所以当高一结束,年级排名出来后,忆锦提出要进入实验班,着实让班主任吃了一惊。实验班的全称是理科实验班,顾名思义,进去后,相当于你直接选择了理科。为此,班主任还与忆锦好好谈了一谈,不过忆锦很坚持,作为老师,也不便多说。而且从现实来讲,在她们学校学理确实比学文有优势。老师又可惜地看了一眼旁边的成绩单,那里,忆锦的文科成绩在全校综合排名第四,而理科,勉强挤进前八十。
      忆锦也不清楚自己当时为什么会做出那样的决定,不过可以肯定,姚瑟是很大一方面的原因。老天似乎也有意成全忆锦的这点小心思,两个实验班,忆锦如愿进了一班。

      ****

      “有没有觉得当时的我有点傻气?”
      忆锦俏皮地问着对面的人,可不等姚瑟回答,又继续,
      “说这么多,只是想让你明白,你就像是我的一个梦,一个关于少女情怀的梦,我从一开始,就做了那么许多,所以之后,当有机会真正拥有你时,才会那样的不假思索且不顾一切。”
      “知不知道,你曾给我这样一种错觉,你会永远站在我身边。”
      姚瑟修长的手指摩挲着杯子的边缘,那双丹凤眼认真地看着对面的女子。
      “可事实证明,不是那样的。”
      忆锦淡然道,
      “姚瑟,两个人相处,有一方多付出一些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可你不觉得当时,我们俩之间的天平是完全失衡的吗?!并不是我有多么地无私或是深爱你,只是因为当时我觉得这是我自己的梦,要构筑出最完美的轮廓我就得要竭尽全力。至于你投入多少,我并不计较。可真正维系一段感情并不是这样的。你是聪明人,应该明白我说的是什么。”
      忆锦感觉到腿上的动静,低头一看,原来是小家伙醒了。漂亮的眼睛里还带着一丝刚醒的迷蒙。可这一刹那,她也错过了姚瑟眼中那抹复杂的情愫。
      忆锦扶着糯糯支起了身子,让他坐在自己身边。
      “糯糯,这是叔叔!”
      忆锦指着姚瑟,郑重其事地向小家伙介绍。糯糯睁着水灵灵的大眼看着坐在对面的陌生人,忽然大脑袋直往忆锦的胸脯里钻。倒是难得在人前露出了羞怯的一面。
      “原来混世小魔王也有害羞的一天。”
      忆锦挖出了埋在自己胸前的大脑袋,在他小鼻子上亲昵地刮了一刮。
      “陈启凡,我儿子,小名叫糯糯。糯糯来告诉叔叔,今年你几岁了?”小家伙还挺合作,伸出了两个胖胖的手指头。
      忆锦不知在电话里,自己是不是多想了,但这样做,总没有错。糯糯那双漂亮的大眼睛,足以说明一切。
      忽然,姚瑟笑了,似是很开心。了然地看了忆锦一眼,
      “锦,看来你还没弄明白我的意思。不过,我们有充分的时间。今天就到这儿吧。来,小家伙,叔叔抱你出去!”
      姚瑟走到糯糯跟前,半蹲着身子,与他平视着对话。
      前一刻还躲在妈妈怀里不肯出来的小人儿,这会儿竟大大方方地伸出了两只小短手。分别时,还不忘附送一个湿嗒嗒的“香吻”,看来,这小子对漂亮的事物也没多少免疫力。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